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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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
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2.18
•【字号】晋市政办[2008]11号
•【施行日期】2008.02.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
项目的通知
(晋市政办〔2008〕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取消和调整新增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晋政发〔2007〕4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依法实施年检项目目录的通知》(晋政发〔2007〕4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第八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晋政发〔2008〕1号)文件要求,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审改办)将组织市政府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落实与省政府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对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对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集中清理,再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取消和调整的原则
总的要求是,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的原则,对现有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必须调
整。

(一)省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取消和调整。

(二)对虽有法律设定依据,但与现实市场经济要求不适应,难以达到管理目的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取消和调整。

(三)对通过市场机制、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取消和调整。

其中,可由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进行自律管理的,一律交给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

(四)对通过质量认证、事后监管可以达到目的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取消和调整。

(五)对一个审批事项由多部门、多环节审批的,必须按照权责对等和便于管理的原则进行调整,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其余部门和环节的审批该取消的必须取消。

(六)对由县(市、区)依法可以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按照方便申请人、便于监管的原则,下放管理层级。

二、取消和调整工作步骤
这次对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清理阶段,要求于2008年2月28日前完成。

一是对接省政府第七批、第八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

各部门要将对接省政府取消和调整的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按要求填写表一、二、三、四。

二是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动态管理。

在做好对接清理的基础上,各部门要对现有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年检项目进行进一步清理,提出拟取消或调整的意见,并填写《拟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表》(表五);对其它部门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项目,按照有利于发挥管理效能、提高行政效率的原则,提出取消和调整的建议,并填写《相关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建议表》(表
六);对本部门实际上已自行取消或调整的项目,填写《部门自行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登记表》(表七);对2006年9月1日以后新法设定的项目,填写《新法设定行政审批项目登记表》(表八);对接省政府公布年检项目目录认真清理,填写《对接省政府年检项目登记表》(表九)。

以上所有表格一式二份,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电子版于2月28日前报送市审改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北一楼)。

(二)论证审核阶段,于3月10日前完成。

在全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审改办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进行联审,提出具体意见。

(三)协商处理阶段,于3月20日前完成。

市审改办就拟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分别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并签订确认书。

(四)上报市政府阶段,于3月30日前完成。

由市审改办将审批项目审核和处理意见提交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审议,报市政府批准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三、取消和调整工作要求
对接以及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各部门要从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市政府要求,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并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

市审改办要抽调熟悉情况、了解政策的同志组成专门工作班子承担此项任务,确保按期限、高质量完成。

附件:表一、对接省政府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登记表
表二、三、四、对接省政府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登记表
表五、拟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意见表
表六、相关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建议表
表七、部门自行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登记表
表八、新法设定行政审批项目登记表
表九、对接省政府年检项目登记表
二OO八年二月十八日表一:
对接省政府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登记表
┌─────────┬─────────┬──────────┬─────────┐
│项目名称│设定依据│下放管理机构│部门意见│
├─────────┼─────────┼──────────┼─────────┤
││││

├─────────┼─────────┼──────────┼─────────┤
│││││
├─────────┼─────────┼──────────┼─────────┤
│││││
├─────────┼─────────┼──────────┼─────────┤
│││││
├─────────┼─────────┼──────────┼─────────┤
│││││
├─────────┼─────────┼──────────┼─────────┤
│││││
└─────────┴─────────┴──────────┴─────────┘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表二:
对接省政府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登记表
下放管理层级项
┌────────┬────────┬────────┬────────┬────────┐
│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原部门│调整部门│部门意见│
├────────┼────────┼────────┼────────┼────────┤
││││││
├────────┼────────┼────────┼────────┼────────┤
││││││
├────────┼────────┼────────┼────────┼────────┤
││││││
├────────┼────────┼────────┼────────┼────────┤
││││││
├────────┼────────┼────────┼────────┼────────┤
││││││
└────────┴────────┴────────┴────────┴────────┘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表三:
对接省政府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表
调整实施部门项
┌────────┬────────┬────────┬────────┬────────┐
│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原部门│调整部门│部门意见│
├────────┼────────┼────────┼────────┼────────┤
││││││
├────────┼────────┼────────┼────────┼────────┤
││││││
├────────┼────────┼────────┼────────┼────────┤
││││││
├────────┼────────┼────────┼────────┼────────┤
││││││
├────────┼────────┼────────┼────────┼────────┤
││││││
└────────┴────────┴────────┴────────┴────────┘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表四:
对接省政府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登记表
合并同类项
┌────────┬────────┬────────┬────────┬────────┐
│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合并名称│实施部门│备注│
├────────┼────────┼────────┼────────┼────────┤
││││││
├────────┼────────┤│├────────┤
││││││
├────────┼────────┤│├────────┤
││││││
├────────┼────────┤│├────────┤
││││││
├────────┼────────┤│├────────┤
││││││
└────────┴────────┴────────┴────────┴────────┘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表五:
拟取消或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意见表
填表部门年月日
┌─────────────┬───────────────────────────┐
│审批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处│

│理│

│意│

│见│

├──────┼──────────────────────────────────┤
│理│

│由│

├──────┼──────────────────────────────────┤
│修│

│改│

│法│

│律│

│法│

│规│

│建│

│议│

└──────┴──────────────────────────────────┘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表六:
相关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或调整建议表填表部门年月日
┌────────────┬───────────────────────────┐
│审批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处│

│理│

│意│

│见│

├─────┼──────────────────────────────────┤
│理│

│由│

├─────┼──────────────────────────────────┤
│修│

│改│

│法│

│律│

│法│

│规│

│建│

│议│

└─────┴──────────────────────────────────┘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表七:
部门自行取消或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登记表填表部门年月日
┌─────────────┬───────────────────────────┐
│审批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取│

│消│

│调│

│整│

│理│

│由│

├──────┼──────────────────────────────────┤
│取│

│消│

│调│

│整│

│时│

│间│

│方│

│式│

└──────┴──────────────────────────────────┘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表八:
新设立行政审批项目登记表
填表部门年月日
┌────────┬────────────────────────────────────┐
│审批项目名称│

├────────┼──────────────────────┬──────┬──────┤
│审批部门││审批时限││
├────────┼───┬──┬───────────┬───┼──────┼──────┤
│审批对象│企业││事业││其他组织
││
├────────┼───┴──┼───────────┴───┼──────┼──────┤
│审批方式│单独审批││联合审批││
├────────┼──────┴───────────────┼──────┼──────┤
│收费情况││有无年检││
├──┬─────┴───┬────────┬─────────┴──────┴──────┤
│设定│法律││具体规定

│依据├─────────┼────────┤

││行政法规││

│├─────────┼────────┤

││国务院决定││

│├─────────┼────────┤

││其他││

└──┴─────────┴────────┴───────────────────────┘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表九:
对接省政府年检项目登记表填表部门年月日
┌─────────┬────────────┬───────┬─────────┐
│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年检周期│备注│├─────────┼────────────┼───────┼─────────┤
││││

├─────────┼────────────┼───────┼─────────┤
││││

├─────────┼────────────┼───────┼─────────┤
││││

├─────────┼────────────┼───────┼─────────┤
││││

├─────────┼────────────┼───────┼─────────┤
│││││
├─────────┼────────────┼───────┼─────────┤
│││││
└─────────┴────────────┴───────┴─────────┘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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