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通告(2009)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 1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通告(2009)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石政发[2009]7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9.03.19
【实施日期】2009.03.1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通告
(石政发[2009]7号)
为加强殡葬管理,净化环境,促进我区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现将治理乱埋乱葬和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的有关要求,通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