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VM法和TCM法在森林游憩价值评估中的异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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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VM法和TCM法在森林游憩价值评估中的异同比较
CVM法和TCM法在森林游憩价值评估中的异同比较
摘要CVM(条件价值法)和TCM(旅行费用法)是两种针对于森林游憩景观价值评估的的主要方法。

国内外关于这两种方法的单独阐述较多,但很少将二者进行异同方面的比较。

本文旨在通过对这两种在原理、方法和实践应用等方面的异同比较来对这两种方法在森林游憩价值评估方面的作用作进一步的理论探索及应用研究。

关键词CVM;TCM;森林游憩价值评估
走进森林,回归大自然,是每一个生活在大都市人的共同梦想。

秀美的森林景观资源可以使我们放松心情,愉悦身心,它正以一种独具特色的姿态引导着大众旅游休憩方式的改变,并进而演变成一个全新的旅游产业。

人们在注重提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同时,也越来越多地对由森林资源衍生出的旅游服务产生更多更高的需求,森林游憩价值的评价和利用成为了旅游业研究的热点问题。

森林游憩价值指的是人们离开常住地到林区访问、休憩的旅行和暂留所引起的费用价值。

森林游憩是一种社会经济活动,同时也是一种消费活动,是人们满足自己精神文化需要的一种方式。

森林游憩价值不同与其它一些实体性商品价值,因此其评估方法在借鉴一般评估方法的同时要考虑到被评估资源的自身特点、评估的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存在。

1 TCM法和CVM法的理论概述
1.1旅行费用法
它是唯一一种用来评价无价格商品的方法。

利用旅行费用来计算环境质量发生变化后给旅游资源所带来的效益上的变化,从而估算除环境质量变化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收益。

一般地说,旅游者的直接费用主要指的是交通费、与旅游活动相关的直接费用或时间费用等。

旅游者剩余则体现为旅游者的意愿支付与实际支付之间的差异。

旅行费用法究其根本是一种费用—效益的分析方法,它考量的是
对“消费者剩余”的创造性应用[2]。

把“消费者剩余”这一概念引入到对公共商品价值的评估,并计算出数值是旅行费用法的首创。

但是由于这种方法本身的一些局限性,因此这种方法只适用于评估那些收费较低或免费的景区游憩价值。

计算所有旅游者剩余之和,就要求出对评估地点的旅游需求曲线,这是旅行费用法最重要的一步。

包括以下几步:
1)定义和划分旅游者的出始地,把评价对象作为中心,把评价对象附近的地域按一定的顺序(通常是从远至近)分成若干个区间;
2)在评价对象内部对旅游者进行问卷调查,以此来确认旅游者的出发地点、旅行费用和被调查者的社会经济特征等;
3)估算实际旅游需求曲线;
4)计算每个区域的消费者剩余。

1.2条件价值法(CVM)
条件价值法是当今最主要的一种对公共物品(如空气、土地、环境等)进行价值评估的方法,主要是通过问卷调查法直接向问卷者调查的方法,获得旅游者的实际支付意愿来对商品或服务的价值进行计算的一种方法。

它属于直接性经济评估方法。

一些西方经济学家提出:对于没有市场参考价值的某些环境商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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