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技术管理及检测能力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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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海易达消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十月
前言
为规范检测业务行为,提高员工技术水平,从公司质量手册和管理程序文件中汇取一些常用的规章制度和程序文件编制成册,以方便员工学习和工作参考。

2013-10-8
目录
一、技术管理
1.1 合同签订 (4)
1.2 任务下达及人员分工 (8)
1.3 检测依据及检测条件 (16)
1.4 检测准备 (17)
1.5 仪器或设备领取及使用 (18)
1.6 抽样方法 (19)
1.7 量值溯源及现场记录 (22)
1.8 现场沟通及协调配合 (23)
1.9 报告编制及审批 (24)
1.10 服务质量 (25)
二、检测能力
2.1 工作程序 (26)
2.2 检测流程 (28)
2.3 检测方法 (32)
2.4 工作原理 (38)
2.5 仪器操作 (43)
2.6 现场记录 (63)
2.7 协调配合 (65)
2.8 安全防范 (66)
1.1合同签订
1、综合办公室业务员负责常规检测业务的评审。

2、公司总经理负责有特殊要求检测业务的评审。

3、重大检测业务合同、标书及与有关的业务由技术负责人召集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评审,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4、公司在受理客户的各种业务时,对客户的要求、标书和合同均进行评审,确保能全面履行,满足客户要求。

5、常规的、例行的简单检测业务(指公司已经具备检测技术能力且一直从事的检测工作,以及非常规业务经签约后的重复、例行业务)。

此类业务由客户填写“检测委托书”,业务员负责对“检测委托书”上的客户要求实施评审,并在“检测委托书”上签名、注明日期即为实施了评审。

6、新的、复杂的、先进的或重大的检测业务(指检测新项目、新标准,委托业务量大,涉及已知有关各方存在业务纠纷而关系复杂,以及采用先进手段的检测业务)。

此类业务由技术负责人负责召集相关部门、人员会议评审,评审结果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7、凡客户对付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才能执行。

8、只有在合同评审通过后,才能与客户签订合同。

9、客户的要求如与合同之间存在差异,应在合同签订前得到解决。

10、综合办公室负责保存所有合同评审记录。

在执行合同期间,就客户的要求或工作结果与客户沟通的有关记录也予以保存。

11、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出现任何对合同的偏离,相关部门、人员应及时报告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与客户沟通。

如发现合同需要修改,相关人员填写《合同更改申请(通知)单》,并重新进行评审。

评审通过后的修改内容应通知所有受到影响的人员,防止工作产生差错。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等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检测工程名称:
二、检测项目:乙方负责下列第项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技术服务。

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2、消火栓给水系统;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泡沫灭火系统;
5、气体灭火系统;
6、防排烟系统;
7、防火分隔设施;
8、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9、其他建筑消防设施:。

三、检测依据:《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验规程》(DB32/186)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核查乙方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现场检测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2、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消防系统安装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工程自检自测记录、系统运行(值班)记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的证明文件和消防设计图纸。

3、乙方到场检测时,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具备消防设施检测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活动,对检测质量负责。

2、根据检测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检测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2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

执业人员检测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检测记录。

3、通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出具真实、规范的检测报告,并由经办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检测机构印章。

4、及时向甲方出具检测报告或问题反馈意见书。

5、不得转包、分包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六、检测费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七、违约责任:
1、对乙方不按规定履行义务,在检测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或转包、分包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项目的,甲方有权解除检测合同。

2、乙方未能依照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导致检测质量问题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
2、向法院起诉。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乙方(盖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1.2任务下达及人员分工
1检测任务单由综合办公室填写完整后经技术负责人审批交由各检测室实施。

苏州海易达消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检测任务单
填表人:审批人:
日期:日期:
总经理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

2、领导编制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审定年以生产经营综合计划,提出各个时期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中心任务及重大方案,使企业不断增强活力,壮大发展。

3、全面领导公司的日常工作,向全体员工传达满足顾客及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4、制定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主持管理评审。

5、确定组织机构及各级管理人员职责,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所必要的资源配备。

6、加强生产经营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7、切实做好公司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文明生产。

8、加强员工的文化和技能教育、不断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

9、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从来控制各项费用开支。

10、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正确处理三者利益关系,使员工收入逐年
增长,集体福利条件不断改善。

技术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编制公司技术改造规划,负责公司技改计划的实施工作。

2、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主持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设备和技术管理工作。

3、对检测技术服务实施全过程管理及质量监督,并对检测结论作最终审查确认。

4、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并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全过程得到保持。

5、领导组织的内部审核,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和任何改进的需求。

6、确保在整个组织内满足顾客要求的意识,处理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加强与外部方联络。

7、监督设备管理工作,定期对检测设备组织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8、组织安排公司生产、技术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的学习。

现场负责人职责
1、牢固树立“公正、科学、准确、规范、满意”的服务意识,全面负责现场消防设施检测及安全管理工作。

2、编报现场检测计划,并经报批后贯彻执行。

3、认真做好检测准备,负责现场检测调度控制,确保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检测任务,满足顾客需求和公司下达的指标要求。

4、负责现场检测人员的分工、调配、管理和考核。

5、督促做好现场检测记录表格,及时向公司负责人传递和反馈现场检测的信息。

6、负责检测现场安全,严格执行本公司《质量手册》和《管理程序文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法规、做好宣传执行工作。

检测人员职责
1、熟悉并掌握常用检测设备的性能、操作、保养及一般故障的排除。

2、掌握并严格执行产品检测标准,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及时完成各项
检测任务。

3、认真填写检测原始记录,并按原始记录编制检测报告,做到完整、清晰、表
达正确,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4、及时记录检测设备使用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检测
设备或超过检定周期的检测设备。

5、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注意安全,搞好检测场所内外卫生。

6、努力钻研业务,掌握本专业检测技术、相关规程及检测设备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综合办公室主任职责
1、负责文件的标识、发放、更改、归档和记录管理工作;
2、负责支持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落实、检测资料的搜集和保存;
3、组织人员培训、建档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办公设施和环境的管理;
5、负责设备送检、校准、量值溯源及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检测报告的发放和副本的保管。

设备管理员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全部检测设备,建立检测设备档案。

2、负责制定《检测设备管理台帐》和检测设备检定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检测设备状态标识的管理及检测设备的维护保管工作。

4、负责检测设备的发放归还,并在发放归还过程当中做好检测设备的检查工作。

5、参加新购检测设备验收,负责向技术负责人提出检测设备报废、降级使用建议。

6、指导和监督检测设备的期间核查工作有效开展。

档案室管理员职责
1、负责检测标准(方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文件、信函等的登记、分类归档管理。

2、负责收集公司使用的各种检测标准(方法)及其他技术资料,并确保时效性。

3、对公司所有资料文件应妥善保管,做好保密工作。

4、负责公司受控文件的领用、借阅、发放工作。

5、负责过期、作废技术资料的处理。

1.3 检测依据及检测条件
1、江苏省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依据以下规范标准:
a GA503-2004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b DB32/186-1998 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验规程
c GB/T14107-1993 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验规程
d GB/T4718-1996 火灾报警设备专业术语
e 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f GB15630-1995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 GA95-2007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
h GB50444-2008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i GB25506-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2、现场检测条件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a 委托方的建筑消防设施各系统完全竣工。

b 委托方提供的建筑消防设施各系统的图纸资料和文件报告应齐全。

c 建筑消防设施各系统应具备开通条件。

1.4 检测准备
1、根据工程量的大小配备检测人员,每个单位工程至少配备一名技术负责人和一名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

2、项目负责人根据检测现场条件编制检测方案,检测方案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实施。

3、设备管理员负责检测仪器的准备工作。

4、综合办公室负责处理甲乙双方的检测协调,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进行。

5、检测组按照检测方案进行现场检测。

1.5 仪器或设备领取及使用
1、综合办公室应确定测量设备的保管人和放置地点。

保管人发生变化,应由接替人办理相应的领用手续。

测量设备放置地点有变化的,应及时通知综合办公室。

2、检测组必须派专人领取归还仪器设备,并办理相应手续。

3、检测人员在测量设备使用前,首先应检查设备状况标志,未经检定/校准/验证或不合格的测量设备禁止使用。

检测人员还应检查测量设备的正常性。

4、对检测结果有重大影响的测量设备应由检测部编制《测量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者应严格按要求进行操作。

5、测量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过载、误操作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加贴“停用”标识。

将情况记录于“测量设备使用维护记录”中,检测人员应就上述缺陷对以前所进行的检测工作带来的影响进行评估。

该记录每年年底及时交办公室归档。

1.6 抽样方法
1、项目负责人负责确定检测计划,确定检测样品的数量和位置。

2、现场检测人员负责检查检测样品的有效性状态,做好已检样品的标识,对检测样品做好防护。

检测室接受检测任务后,质量负责人应根据规范要求、消防电气、设施的总量、检测项目,确定检测计划,确定检测样品的数量、位置。

4、检测样品的数量一般按如下规定抽取:
4.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区域报警控制器或集中报警控制器:全检。

火灾探测器:小于100只全检;大于等于100只抽检50 %,但不少于100只。

火灾显示盘:全检。

系统布线:每层抽检一处以上。

4.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消火栓给水系统
喷头:抽检不少于50 % 。

水流指示器:全检。

室内消火栓按钮:全检。

室内消火栓箱(包括水带、水枪、水喉)小于10个全检,大于等到于10个抽检50%,但不少于10个。

室内消火栓栓口压力:不少于50%。

室外消火栓:全检。

消防水池:全检。

消防水箱:全检。

气压给水增压装置:全检。

消防水泵:全检。

消防水泵进、出水管处:全检。

水泵挡合器:全检。

阀件:抽检不少于50%。

湿式报警阀:全检。

未端试验装置:全检。

系统联动:全检。

消防电源或自备发电机组:全检。

4.3气体灭火系统
喷头:全检。

管网:全检。

集流管:全检。

止回阀:全检。

瓶头阀:全检。

驱动器:全检。

控制器:全检。

保护区条件:全检。

钢瓶间条件:全检。

瓶组固定:全检。

联动试验:50%。

紧急启闭按钮:全检。

声光报警:全检。

4.4 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喷头:全检。

泡沫产生器:全检。

4.5 防火分隔设施
防火门、防火卷帘:小于等于5樘全检,大于等于5樘抽检不少于50%,但不少于5樘。

4.6防排烟设施
防排烟设备:风机全检;防火阀每层抽检30%,但不少于3只。

防排烟窗(包括正压送风口) :全检。

4.7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梯和消防控制室
电话插孔:按每层抽检,不少于50%。

与设备间通话:全检。

消防广播:按每层抽检,不少于50%。

声光报警器:全检。

4.8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设施
应急灯和疏散指示灯按层抽检,各不少于50%。

5、确定拟检样品时应遵循随机抽样(选择)的原则。

检测样品应合理地分布在不同的位置,检测部主任在确定检测样品的位置时,应充分考虑建筑物的结构位置的重要性、消防隐患的大小、样品所处的环境条件等因素。

6、检测人员应严格按照确定的检测计划实施检测。

7、检测部检测人员必须在样品有效性得到确认并由客户现场确认后方可进行检测。

1.7 量值溯源及现场记录
1、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周期检定计划并组织、监督执行;
2、技术负责人批准周期检定计划;
3、本公司内凡对检测结果和数据有影响的所有设备,其量值溯源应符合国家量值传递系统的要求。

4、设备管理员按照量值溯源关系,每年应定期编制下年度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按计划组织送检。

5、周期检定计划内容包括:
a.计量器具名称、型号、器号、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
b.原检定证书编号、有效期;
c.使用部门;
d.定点检定机构名称;
e.检定时间。

6、送外检定一般采用集中送取形式,送检前应加强同检定单位的联系,力争一次性完成送、取任务。

7、新购置的设备必须在到货(安装完毕)半个月内送检或自检。

8、按照《期间核查程序》制定设备期间核查方案并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监督其实施,以确保对其校准状态的掌握。

9、经检定不符合开展检测工作要求的设备由检测人员提出停用、降级、更换申请,报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10、设备管理员统一保存检定证书(报告)、标准物质合格证书、比对结果报告等原件记录,备份复印件给检测人员使用。

主要仪器和大型设备的检定/校准证书原件与设备同步保存,其他的证书原件一般保存三个周期。

11、现场记录表格由档案室统一保管至少一年以上,表格销毁必须报技术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实施。

1.8 现场沟通及协调配合
1、现场检测任务由综合办公室受理,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下达检测任务。

检测室安排人员进行检测。

2、现场检测应由二名以上持证人员进行。

3、检测人员在检测前应对现场检测环境条件进行必要的监控和记录,确保符合标准要求。

4、检测人员应检查测量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5、现场检测必须按有关标准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并认真填写检测原始记录,检验中若发生异常现象,可按《检测工作程序》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6、现场检测必须保证检测和样品的保密性,应对检测现场作必要的隔离。

7、检测人员所携带的检测仪器,应配置检测设备运输箱,运输中做好防震、防尘、防潮工作,对于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应倍加小心。

8、在进入现场检测时,检测人员应根据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检测方案,对检测时的现场工作环境(如安全现状、电源等)设施进行预先核查,对偏离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应立即报告质量负责人或按预案进行,直到条件确认符合后,才能再进入现场检测,并将环境条件记录在检测原始记录上。

9、在现场环境符合的情况下,检测人员还应对带到现场的仪器设备状态进行检查,确认工作状态良好后,才能进行工作,检测工作结束后也应对设备进行检查,装入储运箱,回单位后及时送回原存放位置。

10、现场检测结束后,应按检测要求填写有关内容,必要时由委托客户有关人员签署意见,确定取报告方式和交费形式。

1.9 报告编制及审批
1、检测人员负责检测报告的编制,项目负责人负责检测报告的审核。

2、技术负责人负责报告的批准。

3、公司总经理负责报告更改要求的审批。

4、综合办公室负责检测报告的签章、发放、登记以及检测报告副本的存档管理。

5、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报告质量的监督抽查。

6、检测报告封面使用统一版本。

通过计量认证项目的检测报告上方应加盖相应的CMA章。

7、检测报告应使用规范化汉字,报告中计量单位符号及代号应按GB3100~GB3102《量和单位》的规定表述。

8、所有检测报告应由计算机打印,报告页面应清晰、整洁、不允许修改。

9、检测报告采用江苏省统一固定格式。

1.10 服务质量
1、本公司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省、地方有关检验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检测活动采取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其检测结果具有良好的代表性、准确性和可比性。

2、本公司是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独立从事各项业务活动的能力。

保证检测工作不受任何不当的行政领导部门、个人意见和任何外来因素的干预,为所有客户提供科学、公正、准确、满意的服务。

3、本公司检测工作严格遵守公正、准确、科学、严谨的原则,保证检测结果和检测报告不受任何可能影响其技术判断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它方面的影响。

4、本公司承担为客户技术和检测结果保守机密信息的义务,尊重客户的知识产权,对客户提供的各类原料、技术条件和图纸等各种资料严格保密,决不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监督性检测,除告知监督检测的委托部门外,不对外泄露。

5、本公司全体人员恪尽职守,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不对任何一方采取歧视措施,并接受各界人士和单位对本公司公正性的监督和检查。

2.1 工作程序
1、委托单位的检验申请由检测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受理。

2、申请检验单位首先要填写《建筑工程自动消防系统检测申请表》。

申请检测单位必须保证填写的各项内容真实、完整;字迹要端正、清楚。

对内容填写不完整、申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综合办公室将不予受理该申请。

3、申请例行检验、委托检验、监督检验及仲裁检验的单位须提供下列文件资料:(1)公安消防机关出具的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设计审核)意见书;
(2)设计图纸及消防设施一览表;
(3)竣工验收检验报告;
(4)系统运行(施工)记录;
(5)维护管理(调试)记录;
(6)系统主要设备、材料的检验报告与合格证,以及有关资料。

4、申请竣工验收检验的单位须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系统设计图、平面设计图、施工图、设计变更单;
(2)系统竣工表;
(3)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设计备案凭证);
(4)系统施工、联动试验记录,系统调试报告;
(5)系统主要设备、材料的检验报告、合格证及有关资料。

5、申报材料经评审合格后,双方签定《委托检验合同》。

受检单位或检测单位提出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修改时,由双方协商,合同修订须双方签字确认。

6、检验人员进入受检项目现场,经现场查看,对具备相关条件的受检项目实施检验;如受检项目不具备检验条件或与合同不符不予检验。

7、系统检验合格,本公司出具合格检验报告。

系统检验不合格,受检单位应在30个日历日内整改完毕,并提交整改报告,复检仍不合格,出具不合格检验报告。

在限期内未整改、未完成整改或未提交延期复检申请的出具不合格检验报
告。

合格检验报告与不合格检验报告的检验费用相同。

8、申请检验单位要求加急检验,需提前申请并须支付加急检验费(加急检验费的标准为正常收费的20%)。

9、受检单位凭交纳检验费取得的发票(或收据)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委托检验回执单》,作为领取检验报告凭证。

请受检单位妥善保管《委托检验回执单》。

10、检验报告领取的时间为检验工作结束后5-15个工作日内。

2.2 检测流程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本系统的检测原则为先消防控制室后报警部件,由上而下,先报警组件后线路敷设然后测试与报警有关的部件,最后统一测试联动的原则。

a. 在控制室内进行报警主机安装、功能、接地线等检测并进行在控制室内安装的其他相关报警联动控制设备检测。

b. 依据系统竣工图,对于多楼层的建筑一般按照从上向下的顺序进行部件的测试。

c. 在检测探测器的时,要对同一个楼层或区域内的布线与穿管情况、消防电话功能、消防广播功能、区域报警显示器的安装与报警显示功能、火灾警报装置、总线隔离器的设置与安装情况进行检测。

d. 系统的联动实验时,主要查看电梯、非消防电源的切断、广播与火灾警报装置的控制联动控制功能与电梯、非消防电源切断的反馈信号。

2. 消防给水灭火系统
本系统的检测原则为先给水后用水,先室内后室外,由高点到低点的原则。

a. 首先到水泵房内检测水泵及水泵控制柜的安装,主要包括水泵的规格型号、吸水管与出水管布置、各种阀门与压力表的安装、水泵吸水方式等。

b. 分别从控制柜上手动启动各水泵,查看水泵能否正常启动,能否正常吸水,消防联动控制装置上是否有水泵启动的反馈信号,手动停止水泵运行;在消防控制室内远程控制启动消防水泵,查看水泵能否能正常启动,是否有反馈信号,测试水泵主、备泵互投转换情况,然后在控制室停止水泵。

c. (报警阀安装在水泵房或水泵房附近时)检测报警阀安装及相关功能。

首先检测报警阀安装,然后打开系统的试验阀门,检测系统的响应时间、水力警铃、压力开关报警情况,查看压力开关动作后消防联动控制装置能否反馈其动作信号并且能否连锁启动供水水泵;关闭试水装置查看报警阀排水时间及阀的复位功能。

d. 在最低层测试消火栓最低点的静压和动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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