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相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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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
相关事项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枣庄市
•【公布日期】2020.02.02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2.02
•【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综合规定
正文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关于
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相关事项的通告根据上级法院的部署,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台儿庄区人民法院有关诉讼事项告知如下:
一、台儿庄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泥沟法庭诉讼服务大厅、涧头集法庭诉讼服务大厅暂时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拟到法院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申诉信访、查询等事项的,请优先通过山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方式进行;不便于开展线上诉讼活动的,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确需线下办理相关事宜的,可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直接联系案件承办法官提前预约。
二、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案件延期开庭。
当事人或代理人因疫情防控需要,也可主动向我院申请延期开庭。
三、台儿庄区人民法院对申请执行案件将依托网上查控平台、不动产登记中心
加大网络查控力度。
执行案件立案等事项可通过邮寄方式进行。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的,以及其他执行事项,均可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向执行法官反映。
被执行人系涉疾控生产企业或个人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暂缓采取执行查控措施。
疫情期间,线下财产查控、保全等措施将受到一定影响,敬请谅解。
四、请当事人和社会公众配合支持有关疫情防控工作。
请所有到法院的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及有关人员,来回途中及办事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询问身体状况、信息登记等事项。
如有发热等症状,请第一时间告知工作人员,按工作人员提醒到医疗机构就诊。
五、疫情防控期间,台儿庄区人民法院档案室停止调阅、借阅卷宗服务,具体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六、人民群众如有任何诉讼服务需求,均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我们将全力做好接听解答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