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延性混凝土材料及其加固专利技术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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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延性混凝土材料及其加固专利技术
情况说明
1 研究背景及推广应用
2008年汶川地震以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邓明科教授团队长期致力于高延性混凝土材料与结构方面的研究工作,首创发明了“高延性混凝土加固砌体结构技术及其施工方法”,获得40多项与高延性混凝土相关的国家专利。

经过大量科研试验、现场测试、试点应用和专家论证,形成由材料到结构、由设计到施工、由试验研究到工程应用的一整套完整技术,于2014年4月10通过陕西省科技厅组织的专家鉴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2014年8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发明的“高延性混凝土加固技术”再次通过陕西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鉴定,被列为陕西省建设新技术推广项目。

2016年6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主编的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高延性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BJ61/T112-2016和《高延性混凝土加固砌体结构图集》陕16G12经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后正式颁布。

2017年1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成立“高延性混凝土材料与结构研究所”,专门负责对外转化实施邓明科教授团队在高延性混凝土研究领域取得的各项科研成果。

采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邓明科教授团队研发的“高延性混凝土加固技术”,一般不需要钢筋,仅在砌体墙上压抹10-20毫米就能抵抗9度以上地震,可保证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该项技术节能环保、利国利民,在我国中小学校舍加固、危旧房改造和文物保护与加固等项目中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2017年8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发的“高延性混凝土加固技术”参加全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获得陕西省金奖;2017年9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主编的《高延性混凝土加固砌体结构图集》获得陕西省工程建设优秀标准设计一等奖;同月,该项目获得首届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成果创新奖;2017年11月,邓明科教授获得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2018年03月,该项目获得陕西省土木建筑学会一等奖。

2016年9月,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路甬祥院士莅临西安创新设计中心时对邓明科教授团队所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2018年6月,陕西省省委常委、西安市市委书记王永康同志对“高延性混凝土加固新技术”推广工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给予了充分肯定。

2014年至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发的“高延性混凝土加固技术”已被成功应用于全国20多个省市500多个项目,工程案例涉及中小学校舍加固、危旧房改造、文物保护修缮、政府办公楼和军队营房加固改造等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15年采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邓明科教授研发的“高延性混凝土加固技术”成功解决“国内首例唐墓壁画整体搬迁技术难题”,为我国文物保护做出巨大贡献,央视CCTV-10频道《探索 发现》栏目于2016年2月14-15日对该项目实施过程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

此后,陕西电视台、西安电视台、陕西日报、新华网、腾讯网、新浪网等各大主流媒体,
也先后对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邓明科教授团队在“高延性混凝土新材料、新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方面取得的成果进行了跟踪报道,在我国建筑物加固改造领域和学术界均具有良好的声誉。

2 发现假冒伪劣及违法侵权行为
近期,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延性混凝土新技术推广团队接到国内同行提醒,发现国内个别省市已出现违法团伙,在未取得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权的情况下,假冒生产、销售高延性混凝土,并联合相关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检测机构,形成利益联盟,逃避地方政府的监管,共同欺骗甲方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其行为违法,性质恶劣,构成侵权。

调查发现,个别违法企业对其生产的假冒产品采用“高延性混凝土”以外的名称,但产品及技术均抄袭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主编《高延性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BJ61/T112-2016的性能指标要求,且其产品没有经过试验测试、现场检验、专家鉴定和技术论证,涉嫌逃避行业监管,缺少第三方权威机构的检验报告,也未达到《高延性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的材料性能指标要求,若被应用到加固工程将严重影响结构的安全,后果不堪设想。

经过当地有关人员现场取证,河北省某个单位无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的知识产权,串通当地设计院在图纸设计中故意把“高延性混凝土”改名为“HDMC”,但“HDMC”的相关设计依据和检验标准均完全抄袭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主编的《高延性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BJ61/T112-2016和《高延性混凝土加固砌体结构图集》陕16G12。

据当地有关人员反映,采用“HDMC”假冒产品的设计方案将被应用于河北省某一所学校的教学楼加固。

在尚未经过科研单位开展大量试验研究、现场测试和技术论证,尚未经过专家鉴定和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情况下,设计、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的“HDMC”加固材料,严重违反了建筑行业的相关管理规定。

对承载着教书育人、百年大计的学校建筑加固中,采用假冒伪劣的“HDMC”加固材料,将严重影响到校舍抗震安全和孩子们的生命安全,严重危害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不良影响。

3 研究单位维权和声明
为确保高延性混凝土材料及其加固专利技术在应用过程中安全可靠、保证质量、工序合规,杜绝假冒伪劣,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延性混凝土材料与结构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特此声明:
1. 髙延性混凝土材料及其加固专利技术为2013年5月~2015年4月期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系列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人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相关专利已经独家授权许可给“西安五和土木工程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推广应用。

2. 近日发现有单位将“高延性混凝土”改名为“HDMC”并进行生产销售,但其相关设计依据、检验标准、加固施工工艺均完全抄袭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主编的《高延性
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BJ61/T112-2016和《高延性混凝土加固砌体结构图集》陕16G12,有偷换概念、混淆视听之嫌,责令立即停止侵权和违法行为。

3. 高延性混凝土材料及其加固专利技术在各省市推广应用以前,建议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召开技术论证会,进行新材料、新技术使用备案,防止假冒伪劣、侵权违法行为。

4. 为保证高延性混凝土材料及其加固专利技术在工程应用中做到“设计可靠、技术方案合法、材料合格、工序合规、管理规范”,并达到设计要求,研究所对髙延性混凝土材料及其加固专利技术的工程应用作出以下补充说明:
(1)髙延性混凝土加固技术的设计、使用和施工单位,必须取得专利权人的书面授权,否则视为侵犯知识产权;髙延性混凝土加固材料的生产单位,必须取得专利权利人的书面授权,并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和行业监管的相关规定。

(2)取得授权的生产厂家,必须按照专利权人提供的技术要求合法组织生产,其产品性能指标应满足《髙延性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BJ 61/T 112-2016相应要求,并经过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延性混凝土材料与结构研究所抽样检验合格,留存备案,才能对外公开进行销售。

(3)髙延性混凝土产品在进场使用之前,生产企业应提供权威机构的第三方检测
报告,并按照程序进行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合格之后才能用于加固施工。

作为高延性混凝土材料及其加固专利技术的研发单位,我们严正告知假冒生产企业、不法推广和使用单位,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否则,本单位将诉诸法律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高延性混凝土材料与结构研究所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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