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口办《金山区关于开展“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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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口办《金山区关于开展
“实有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口办《金山区关于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
通知
【法规类别】房屋住宅建设
【发文字号】金府办[2009]40号
【发布部门】80903E002
【发布日期】2009.05.06
【实施日期】2009.05.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口办《金山区关于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
全覆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府办〔2009〕4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人口办制订的《金山区关于开展“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六日
金山区关于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本市人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委发[2009]1号)和市人口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人口综合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人口办发[2009]5号)等文件精神,有序推进实施居住证制度和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以下简称“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
工作,从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区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按照“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的总体要求,继续推进以公安为主管理的“一口管理”,理顺区、镇两级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体制,紧紧抓住居住房屋和信息要素等实有人口管理的重要环节,加快推进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社区综合协管员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工作,着力实现以实际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动态管理,确保实现在2010年世博会召开之前完成“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的工作目标,达到“以房找人,以人找房”和“查房知人、查人知住”的人房信息互通互联要求,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管理提供支撑、为控制治安提供抓手。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房籍”概念,实行实有人口现实“居住地”的落脚点管理。

1、实行居住房屋定位、编码管理。

结合“迎世博600天”门弄(楼)号牌清理专项工作要求,将辖区内所有建筑物编订门弄(楼)号牌,对应到GIS地理信息地图,实现建筑物定位。

组织开展全区房屋集中排摸,全面采集房屋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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