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业展览馆参展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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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展览馆参展手册
尊敬的各位展商:
欢迎您来辽宁工业展览馆组办和参加展会,为了确保进馆后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请您在展会期间遵守展馆的各项管理规定,以确保展会期间的展品及人身安全。

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
一、开馆时间
开馆时间为每日的8:30——16:30。

二、参展单位展出的产品范围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及展会组委会的规定,严禁展出与本届展会无关的产品。

三、参展单位展出生产企业的产品,凡涉及商标、专利、版权、质量认证的展品,必须取得合法权利或使用许可证。

四、展位管理
1、标准展位配备一张展桌,两把折叠椅,两盏射灯。

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2、各参展单位不得转让和转租展位、空地。

3、各参展商不得私自拆搭展位。

4、现场禁止堆放包装物,为确保包装物不乱放及丢失,组委会统一安排存放包装物。

5、未经承办单位特殊批准,展商不得对已确认好的标准展位及楣板字进行改动。

任何改动要求都必须得到组办单位的书面批准,展商必须将改动的具体要求通知展馆场地服务部,改动费用应由参展商支付给场
馆。

6、参展人员应自觉维护展馆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垃圾。

7、严禁在本展位以外区域发放、粘贴或摆放任何宣传资料。

8、展馆内一律不允许私自进车,车辆的进出、停放必须听从展馆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和指挥,如有特殊要求的应提前与展馆协商安排。

五、展馆施工管理
1、特装区域布展前十五天,参展单位或施工方需向展馆申报特装方案;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格证明复印件;施工电工“电工证”复印件;效果图、施工图、电路图,确定接电使用材料、位置和用电量,经展馆核定后方可给予接电,如未按时提交将不给予供电。

2、参展商代表及施工人员须领取组委会签发的参展证、布展证等相关证件和手续后方可布展施工。

3、参展单位使用的电器及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

灯具的安装必须与展品及装饰物保持30cm以上距离,并应加装接线盒及漏电保护。

禁止使用胶质线、碘钨灯及霓虹灯等。

4、任何参展单位不得在建筑物的任何部位使用钉子、图钉、螺丝、油漆、粘胶和其他类似材料,如发生以上现象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参展单位承担责任。

5、禁止向排水管中倾倒油类、化学物质和其他有毒物质,所有排水应接入地漏,禁止将污水排放在地面。

6、参展商布展时严禁污染展板,严禁在展板、展具上使用各类钉子、双面胶、海绵胶、黄胶带、带字胶带粘贴广告。

严禁在展板上用各种笔墨乱写乱画,违者按有关规定罚款。

7、仅允许用非残留性的单面胶或双面胶,用于地毯的地面固定,不允许在展馆使用背面有粘性的示意图或宣传品,不允许在地面、柱子或墙面上使用粘胶物或粘胶剂。

8、展馆内严禁吸烟、饮酒。

9、搭建商进馆前须在服务台办理下列相关手续后方可进馆施工。

签定特装施工单位责任书
特装押金:100元/㎡
施工管理费:10元/㎡
特装施工用电接驳费:200元/处(布、撤展期间且材料自备)
10、展位搭建不得超过展馆规定的限高
中央大厅限高5米
二号展厅限高5米
一号展厅及三号展厅限高4米
11、展馆内布置的展品不得超过展馆规定的地面荷载
二号展馆15吨/㎡;
中央大厅、一号展厅、三号展厅5吨/㎡。

12、展馆所有展位及装修不得以任何形式封顶,确保消防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功能正常发挥。

13、所有特装展位进场馆后,只允许现场组装,不允许现场加工。

六、延时加班费
展馆正常使用时间:8:30—16:30,如果展会期间参展企业需要加班,须向展馆交纳延时加班费,收费标准:500元/小时〃展位、如组委会统一加班收费标准:2000元/小时〃每个展厅。

七、消防安全规定
1、所有参展展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馆内严禁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品、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和其他危险品带入馆内。

2、布展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展馆的消防规定
(1)、严禁对通道、安全门、应急灯、灭火器、消防喷淋装置、火警报警等安全装置、设施进行改造、改装、遮挡或移动。

(2)、严禁在消防卷帘门下摆放任何物品,消防卷帘门滑道两边不准包装任何装饰物。

(3)、严禁在消防栓范围一米内放置任何展品,消防门前应预留一米宽通道。

(4)、严禁在展馆内使用电锯、电刨作业。

禁止任何参展单位及个人在展馆内烧煮、点火、明火操作。

不得在展馆内调漆或用汽油、酒精等易燃物进行清洗作业。

(5)、展馆有权要求任何参展单位将影响和阻塞通道、安全门及各种紧急通道和出口的宣传品、展品、物品包括阻碍灭火器、消防栓、安全装置等消防设施的各类物品,以及不安全或对安全构成威胁的各类物品及时移动。

(6)、在展览开幕前,所有自行组织展台施工的参展单位应积极配合由公安、消防等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立即解决,存在安全隐患经劝阻无效的,展馆有权按规定给予处罚停止供电,后果严重的直至清除出馆。

3、参展单位的装修必须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使用防火材料或使用防火涂料进行防火阻燃处理。

封闭式广告牌、灯箱必须留有对流散热口。

4、参展单位应如实向展馆提出用电负荷,不得擅自拆改电线路、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使用电水壶、电饭锅、电熨斗等大功率用电器,出现问题由参展商自行负责。

如遇特殊商品,须与场地服务部联系后方可办理用电手续。

八、其它规定
1、不得拆改、污损展馆建筑物和馆内各项设备,不得在墙面、展板上打钉、钻孔。

2、不得在展位外随意张贴悬挂广告、标语。

3、损毁展馆建筑物、设备、设施者,按展馆规定照价赔偿。

九、保安措施
1、展览现场由大会保安人员负责安全,确保展品及包装物等不丢失。

2、参展人员要随身佩戴好展会证件,证件不得转让他人。

在进入展馆门时请主动出示证件,入馆时请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避免拥挤。

3、展览期间参展人员每天应按时到馆、离馆,避免因迟到或提前离馆造成物品丢失。

4、每天开馆、闭馆时参展单位要清点商品,出现问题应立即与组委会保卫人员联系。

5、展览期间所有展品展具,未经组办单位批准,请不要携带出场馆。

十、大型展品或展具经组委会和展馆同意,可从展馆一号展厅物流门和三号展厅物流门进入场馆,按指定地点临时停放,卸货(装货)后立即驶离场馆。

货车严禁在场馆内过夜。

所有车辆应服从交通部门及展馆管理人员的指挥、疏导。

十一、开幕式庆典、广告要求。

1、为了确保展会开幕式、庆典的顺利进行,确保展会期间庆典设施以及观众的安全,组委会应使用展览馆提供的专业庆典及礼仪服务。

2、对于个别项目组委会委托其他公司运作,需征得我方同意,展会期间的安全责任由组委会负责,同时向我方提供外包公司的资质证明、外包项目的有关部门的审批手续等。

对于外包的项目,需按我们所提供的现行价格的35%支付服务管理费。

广告位使用按现行价格支付展馆广告发布费。

3、室外广告牌搭建及用电应具有抵抗风雨冲击的能力,搭建单位和使用单位应签订《安全责任书》。

4、相关收费明细表及展厅设施数据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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