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2011年营造林生产计划安排意见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2011年营造林生产计划安排意见的
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1.03.31
施行日期2011.03.31
文号朔政办发[2011]16号
主题类别森林资源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正文: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2011年营造林生产计划安排意见的通知
(朔政办发〔201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全市2011年营造林生产计划安排意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态立市的战略部署,全面推进城乡生态化,努力建设绿色朔州,掀起林业生态建设新高潮。

各县、区要按照全市营造林生产计划安排,积极筹措资金,认真落实任务,精心组织施工,加强工程管理,确保任务的圆满完成。

林业部门要科学规划设计,加强技术指导,强化督促检查,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煤炭管理部门要切实把矿区绿化任务协调好,并落实到有关企业,确保矿区造林绿化任务完成。

财政部门要落实好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资金,按时足额到位,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快“绿色朔州”建设步伐。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全市2011年营造林生产计划安排意见
根据市委“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的“坚持生态优先发展,每年投资10个亿,完成营造林33万亩”的要求, 2011年全市营造林生产计划为33万亩。

其中,省林业厅预安排我市国家、省级投资的任务为21.27
万亩,市级安排11.8万亩。

具体安排如下:
一、国家工程16.96万亩
人工造林11.56万亩,封山育林5.4万亩。

主要工程有五项: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任务5万亩,退耕还林及巩固还林成果任务3.16万亩,“三北”防护林工程任务5.3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任务0.9万亩,国家造林补贴项目2.6万亩。

二、省级工程4.31万亩
通道沿线荒山绿化工程1.8万亩,环城绿化工程(桑干河上游生态综合治理工程)1.3万亩,干果富民工程1.21万亩。

三、矿区绿化工程4.8万亩
由市煤炭局牵头,分解到有煤炭企业的五个县区。

其中,朔城区0.8万亩,平鲁区1.1万亩,山阴县1.5万亩,怀仁县1万亩,右玉县0.4万亩,全部落实到煤炭企业完成。

矿区绿化投资标准和技术标准参照市级示范工程。

要大力推广“一矿一企治理一山一沟”、“挖一吨煤栽一棵树”以煤补林的经验,协调落实好煤炭企业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中的20-30%用于造林绿化工作,保证矿区绿化资金足额到位。

四、市县重点林业工程7万亩
市级工程1万亩,投资6000万元,由市级全额投资,朔城区负责实施。

建设地点仍在市区西部,是以前年度工程的延伸和拓展,为市区环城绿化五期工程。

造林密度为乔木110株/亩、灌木167株/亩。

采取针阔混交、乔灌混交的方式,进行带状或块状混交。

主要栽植树种以苗高1.5米以上油松、樟子松,胸径4公分以上的新疆杨、柳树、国槐,5个头以上、高80公分以上的丁香、榆叶梅等灌木和山桃、山杏等为主。

县区造林工程6万亩,每个县区1万亩。

工程建设标准与市级工程相同,投资标准为6000元/亩,由市、县区分别投资,市级补助2000元/亩,需1.2亿元;县区自筹4000元/亩,需2.4亿元。

要坚持统筹考虑、科学规划、集中连片、规模治理,提高工程效益。

新工程要与原有工程紧密结合,国家工程、省级工程、市县工程、矿区绿化工程统筹安排,同步实施。

特别是市县工程和矿区绿化工程一定要按照标准,大苗栽植,精细施工,发挥好身边增绿的效果和示范样本作用,带动整个生态工程再上一个新水平。

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十大规模造林工程:
1、朔城区西山环城绿化五期工程3万亩;
2、朔城区城西以大苗定植为主的苗木良种基地建设2万亩;
3、平鲁区卧龙山绿化工程5万亩;
4、平鲁区太平山绿化工程2 万亩;
5、山阴县广武绿化东扩工程1万亩;
6、山阴县西山绿化北扩工程2万亩;
7、怀仁县西山坡绿化二期工程5.6万亩;
8、应县荣乌高速公路及县城连接线通道绿化工程53公里;
9、右玉县大呼高速通道绿化42公里及交通沿线绿化工程0.55万亩;
10、右玉县109国道、通市路沿线绿化工程3万亩。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工程的管理。

国家、省级工程要严格按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市级、县区造林绿化项目要按照确定的计划任务和标准要求,进行立项审批和造林作业设计。

作业设计须经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复后方可施工。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按照国家规定提取不超过5%的管理费,用于招投标、规划设计、监理、检查验收、档案管理等工作。

造林绿化工程资金按4:4:2比例拨付,即:工程启动时拨付40%,工程当年完成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再拨付40%,剩余的20%在次年验收达标后拨付。

同时,要加强资金管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资金稽查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全市2011年营造林生产计划表(预安排)(略)
——结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