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与法规 第八章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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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与法规
主
体
篇
第八章
学校
学 习目标
1. 了解学校法律地位的含义 2. 了解学校内部权力的划分及运行机制 3. 理解现行法对学校法律地位的界定 4. 理解设立学校的条件及其程序 5. 掌握学校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并能运用其具体分析学校法律关系问题
8.1 学校的法律地位
一、学校法律地位的含义
经典案例
大学生实习擦烟囱摔残,校企同担责 北京一高校在组织校外实习活动中,未能尽到安全管理的责任,致使该校一名学
生在某制药公司实习期间,从11米的高楼坠下摔成重伤。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院终审认定学校应承担责任,并判令学校和制药公司向该生支付医疗费、残疾 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27.9万元。
2019年该批学生即将升学或就业,由于校方无法兑现有关承诺,引起学生 和家长不满。
连日来,南京市及江宁区本着关心每名学生学业和成长的原则,与学生和 家长逐一联系、充分沟通,在教育、人社等部门支持下,尽最大努力为他们 创造升学条件。
经典案例
409名学生中已有405名办理有关手续,学生及家长对解决方案表示理解和接 受。对现有在校学生,政府有关部门将严格督促学校履行办学主体责任,切实 维护学生查组通过现场勘查发现,修缮房屋时进行的不当支顶以及屋架下弦杆采用 塑性、韧性、冲击韧性及冷弯性能极差的钢材是造成该建筑瞬间垮塌的直接原因。
同时春蕾幼儿园未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法》要求,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园长郑冬梅安全意识淡薄,缺乏房屋安全常 识。春蕾幼儿园违规办学,私自扩大办园规模,并擅自对后来租赁的三间平房(坍 塌的房屋)进行修缮改造。
(二) 学校取得法人资格是有限制的
学校的设立并不是为了参加民事流转(但参加民事流转是其必要条件,如购买办学 设备等),也不是为了参加一般的社会公益,而是为社会培养人才。
(三) 学校取得法人资格是有程序的
《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 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具备法人资格的 学校,并不当然地取得法人地位,还要依法履行相应的手续。
经调查认定,永清县刘街乡春蕾幼儿园“12·13”校舍坍塌事故是一起死亡3人 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课 堂讨论 结合案例讨论校园设施安全的重要性。
8.3 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一、学校的权利
(一) 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 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 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 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 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 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 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 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004年9月,北京某大学学生杨光(化名)被学校安排到一家制药公司实习,没想 到这家公司派给他的实习任务却是去屋顶清洗烟囱。在工作前,公司没有对杨光进 行任何安全教育,也没有做出任何有危险的提示。杨光在四楼楼顶作业时,踩到了 没有任何警示标志的采光板上,从11米高的屋顶坠落。经医院抢救,杨光虽脱离生 命危险,但是由于伤情过重,在医院一住就是4个月,还留下了六级伤残,至今未 能就业。为此,杨光将学校和制药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学校的义务
(一) 遵守法律、法规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 教育教学质量 (三) 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 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 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 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 依法接受监督
8.2 学校的设立
一、学校设立的基本条件
(一) 必须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 必须有合格的教师 (三) 必须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 必须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二、学校设立的基本程序
(一) 登记注册 (二) 审批
经典案例
春蕾幼儿园“12·13”校舍坍塌事故 2014年12月13日15时59分许,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刘街乡春蕾幼儿园发生校舍坍
课 堂讨论 案例中杨光摔残,是学校没有履行什么义务导致的?
8.4 学校内部权力划分及其运行
一、学校内部权力的划分
学校的法律地位是指学校作为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社会组织机构,在法律上所享 有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以此在具体法律关系中取得的主体资格。
二、学校法律地位的特点
(一) 公共性
(二) 公益性
(三) 多重性
现行法对学校法律地位的界定
(一) 学校取得法人资格是有条件的
学校应符合《教育法》规定的设立学校、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
经典案例
南京一学校招生宣传不实被通报 2019年5月,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的南京应用技术学校(民办技工学校)部分学
生和家长因学籍问题聚集,表达有关诉求。省、市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 南京市及江宁区成立专班开展工作。
目前,相关问题已得到妥善处理,学校教学秩序正常。 经查,2016年,该校在家政服务(护工方向)专业上采取不实宣传、随意承诺 (包括承诺护理专业大专文凭、护士资格证、包分配等)的方式违规招生。
塌事故,造成3名儿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40万元。 2014年12月13日15时59分许,正值春蕾幼儿园放学时间,新租赁的三间教室突然
坍塌,6人被埋。 事故发生后,幼儿园教师、家长及村委会立即展开抢救,同时拨打110、120、
119电话,先后将6名被埋儿童救出,120救护车将伤者送往永清县人民医院抢救, 其中3名儿童经抢救无效后死亡。1名轻微伤及2名受惊吓儿童,经治疗、观察无碍 后出院。
对学校招生和办学中存在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南京市及江宁区正组织专门 力量深入调查,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与此同时,江宁区派出工 作组进驻学校,督促学校迅速整改,规范办学管理,特别是健全党的组织,加 强党的领导,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切实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课 堂讨论 谈谈虚假宣传招生会给学生带来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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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学校
学 习目标
1. 了解学校法律地位的含义 2. 了解学校内部权力的划分及运行机制 3. 理解现行法对学校法律地位的界定 4. 理解设立学校的条件及其程序 5. 掌握学校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并能运用其具体分析学校法律关系问题
8.1 学校的法律地位
一、学校法律地位的含义
经典案例
大学生实习擦烟囱摔残,校企同担责 北京一高校在组织校外实习活动中,未能尽到安全管理的责任,致使该校一名学
生在某制药公司实习期间,从11米的高楼坠下摔成重伤。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院终审认定学校应承担责任,并判令学校和制药公司向该生支付医疗费、残疾 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27.9万元。
2019年该批学生即将升学或就业,由于校方无法兑现有关承诺,引起学生 和家长不满。
连日来,南京市及江宁区本着关心每名学生学业和成长的原则,与学生和 家长逐一联系、充分沟通,在教育、人社等部门支持下,尽最大努力为他们 创造升学条件。
经典案例
409名学生中已有405名办理有关手续,学生及家长对解决方案表示理解和接 受。对现有在校学生,政府有关部门将严格督促学校履行办学主体责任,切实 维护学生查组通过现场勘查发现,修缮房屋时进行的不当支顶以及屋架下弦杆采用 塑性、韧性、冲击韧性及冷弯性能极差的钢材是造成该建筑瞬间垮塌的直接原因。
同时春蕾幼儿园未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法》要求,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园长郑冬梅安全意识淡薄,缺乏房屋安全常 识。春蕾幼儿园违规办学,私自扩大办园规模,并擅自对后来租赁的三间平房(坍 塌的房屋)进行修缮改造。
(二) 学校取得法人资格是有限制的
学校的设立并不是为了参加民事流转(但参加民事流转是其必要条件,如购买办学 设备等),也不是为了参加一般的社会公益,而是为社会培养人才。
(三) 学校取得法人资格是有程序的
《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 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具备法人资格的 学校,并不当然地取得法人地位,还要依法履行相应的手续。
经调查认定,永清县刘街乡春蕾幼儿园“12·13”校舍坍塌事故是一起死亡3人 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课 堂讨论 结合案例讨论校园设施安全的重要性。
8.3 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一、学校的权利
(一) 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 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 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 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 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 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 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 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004年9月,北京某大学学生杨光(化名)被学校安排到一家制药公司实习,没想 到这家公司派给他的实习任务却是去屋顶清洗烟囱。在工作前,公司没有对杨光进 行任何安全教育,也没有做出任何有危险的提示。杨光在四楼楼顶作业时,踩到了 没有任何警示标志的采光板上,从11米高的屋顶坠落。经医院抢救,杨光虽脱离生 命危险,但是由于伤情过重,在医院一住就是4个月,还留下了六级伤残,至今未 能就业。为此,杨光将学校和制药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学校的义务
(一) 遵守法律、法规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 教育教学质量 (三) 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 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 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 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 依法接受监督
8.2 学校的设立
一、学校设立的基本条件
(一) 必须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 必须有合格的教师 (三) 必须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 必须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二、学校设立的基本程序
(一) 登记注册 (二) 审批
经典案例
春蕾幼儿园“12·13”校舍坍塌事故 2014年12月13日15时59分许,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刘街乡春蕾幼儿园发生校舍坍
课 堂讨论 案例中杨光摔残,是学校没有履行什么义务导致的?
8.4 学校内部权力划分及其运行
一、学校内部权力的划分
学校的法律地位是指学校作为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社会组织机构,在法律上所享 有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以此在具体法律关系中取得的主体资格。
二、学校法律地位的特点
(一) 公共性
(二) 公益性
(三) 多重性
现行法对学校法律地位的界定
(一) 学校取得法人资格是有条件的
学校应符合《教育法》规定的设立学校、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
经典案例
南京一学校招生宣传不实被通报 2019年5月,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的南京应用技术学校(民办技工学校)部分学
生和家长因学籍问题聚集,表达有关诉求。省、市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 南京市及江宁区成立专班开展工作。
目前,相关问题已得到妥善处理,学校教学秩序正常。 经查,2016年,该校在家政服务(护工方向)专业上采取不实宣传、随意承诺 (包括承诺护理专业大专文凭、护士资格证、包分配等)的方式违规招生。
塌事故,造成3名儿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40万元。 2014年12月13日15时59分许,正值春蕾幼儿园放学时间,新租赁的三间教室突然
坍塌,6人被埋。 事故发生后,幼儿园教师、家长及村委会立即展开抢救,同时拨打110、120、
119电话,先后将6名被埋儿童救出,120救护车将伤者送往永清县人民医院抢救, 其中3名儿童经抢救无效后死亡。1名轻微伤及2名受惊吓儿童,经治疗、观察无碍 后出院。
对学校招生和办学中存在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南京市及江宁区正组织专门 力量深入调查,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与此同时,江宁区派出工 作组进驻学校,督促学校迅速整改,规范办学管理,特别是健全党的组织,加 强党的领导,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切实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课 堂讨论 谈谈虚假宣传招生会给学生带来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