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产品追溯追溯管理平台建设规范》
农产品质量追溯规范
农产品质量追溯规范一、引言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的增加,农产品质量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各层级的政府和农业部门制定了许多规范和标准,其中最重要的是农产品质量追溯规范。
本文将从追溯系统建设、追溯核心技术、追溯标识与检测技术、追溯信息互通等方面,详细介绍农产品质量追溯规范的相关内容。
二、追溯系统建设1. 追溯系统的定义和目标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是指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和管理的系统。
其主要目标是实现农产品全程可追溯,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并便于查找问题源头和追责。
2. 追溯系统建设原则(1)全程覆盖: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农产品供应链均需覆盖。
(2)信息完备:追溯系统应强调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完备信息记录。
(3)快速响应: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系统能够快速查询相关信息。
(4)数据共享:各个环节的追溯数据需与相关部门共享。
三、追溯核心技术1. 条码技术追溯系统采用条码技术,为每个农产品打上唯一且不重复的条码。
可以通过扫描追溯码,迅速获取相关信息,如农产品的种植基地、农药使用情况等。
2. RFID技术RFID(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技术是无线射频识别技术的缩写。
通过将RFID芯片嵌入标签或标识物体,可以实现对物体的唯一辨识和追踪,方便农产品的追溯。
四、追溯标识与检测技术1. 追溯标识(1)包装标识:在农产品的包装上,应标注清楚基本信息,如生产日期、产地、生产商等。
(2)物流标识:在农产品运输过程中,通过物流标识将产品与追溯系统关联起来,便于追踪和管理。
2. 检测技术(1)农药残留检测:通过采集农产品样品,运用现代仪器设备检测含有害农药残留的情况,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农产品质量标准检测:通过对农产品的外观、营养成分和口感等方面进行检测,确保产品质量达标。
五、追溯信息互通1. 数据共享为实现农产品质量追溯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各个环节需共享追溯数据。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可追溯性让消费者更加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信 息,增强消费者对农产品的信任程度,提高农 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 农业产业的综合竞争力,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和 发展。
追溯系统的应用现状
国内外发展情况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在国内外均有不 同程度的应用和发展。一些发达国家和地 区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追溯制度和体系,涵盖了生产、加工、流 通等各个环节。我国也在逐步推广和应用 这一制度,一些地区和行业已经初步建立 了相应的追溯系统和平台。
数据采集的实现:数据采集 是追溯系统的基础环节,需 要采集的数据包括农产品生 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各 个环节的数据,采集方式可 采用传感器、条形码扫描等 方式进行。
数据处理的实现:数据处理 需要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清洗 、分类、整合和校对等操作 ,使数据更加规范化和准确 化,方便应用层的数据查询 和分析。
技术支持组织
技术支持组织应当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协助政府部门和企 业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制度,促进制度的 落实和不断完善。
THANK YOU.
VS
技术支持
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主要采用 的技术包括标识技术、信息采集技术、信 息共享技术和数据分析技术等。这些技术 的应用,可以实现农产品全过程的跟踪、 追溯和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02
追溯制度的技术架构
追溯技术的种类和特点
追溯技术的种类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需要依靠多种技术支持,包括RFID技术、条形码技 术、GPS定位技术、传感器技术等。这些技术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不同的 追溯环节中。
农产品销售企业
农产品销售企业是农产品供应链中的重要环节,应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制度 ,对所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追溯体系建设是采集记录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信息,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的有效措施。
近年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围绕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稀土产品等重要产品,积极推动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在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促进监管方式创新、保障消费安全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是,也存在统筹规划滞后、制度标准不健全、推进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为加快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落实企业追溯管理责任为基础,以推进信息化追溯为方向,加强统筹规划,健全标准规范,创新推进模式,强化互通共享,加快建设覆盖全国、先进适用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促进质量安全综合治理,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与公共安全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加强指导协调,层层落实责任;坚持形式多样与互联互通相结合,促进开放共享,提高运行效率;坚持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相结合,创新治理模式,保障消费安全和公共安全。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追溯体系建设的规划标准体系得到完善,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全国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形成,初步实现有关部门、地区和企业追溯信息互通共享;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意识显著增强,采用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的企业比例大幅提高;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追溯体系建设市场环境明显改善。
产品可追溯及召回规章制度
产品可追溯及召回规章制度
一、可追溯性规章制度
1.确定标准和流程:企业应该建立明确的可追溯性标准和流程,包括如何记录产品信息、如何标识产品、如何追踪产品流向等。
这些标准和流程应该与相关国际标准保持一致,以确保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2.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电子化数据记录、产品溯源系统等。
这些系统应该能够实现产品信息的全面记录和追溯,提高管理效率和准确性。
4.培训和教育:企业应该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可追溯性规章制度的认识和遵守程度。
员工应该了解操作流程和标准,确保正确操作和信息记录。
1.确定召回标准和流程:企业应该建立明确的产品召回标准和流程,包括召回原因、召回范围、召回通知和召回方案等。
这些标准和流程应该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召回有效和及时。
3.信息公告和社会责任:企业应该及时向公众发布召回通知和召回原因,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确保召回过程的公开和透明。
这有助于建立企业的品牌信誉和消费者的信任。
4.召回评估和改进:企业应该对召回过程进行评估和改进,总结经验教训,及时修正问题和改进制度。
这有助于提高召回效率和质量,减少风险和损失。
综上所述,产品可追溯及召回规章制度是企业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措施。
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可追溯性和召回机制,保障产品质
量和安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同时,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强监督和支持,建立制度保障,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只有如此,才能实现产
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的双赢局面。
哈尔滨市商务局、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哈尔滨市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市商务局、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哈尔滨市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19.07.10•【字号】•【施行日期】2019.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哈尔滨市商务局、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哈尔滨市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有关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为确保我市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按照商办流通函〔2017〕337号文件精神和哈商务规〔2018〕2号)、哈商务发〔2018〕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试点工作实际,制定了《哈尔滨市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为做好哈尔滨市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验收范围和申报主体按照哈尔滨市商务局《关于下发哈尔滨市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建设任务书的通知》(哈商务综〔2019〕10号)和《关于下发哈尔滨市供应链体系建设第三批试点项目建设任务书的通知》(哈商务综〔2019〕80号)所确定的物流标准化、供应链平台、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其中国药集团尚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因企业原因已申请退出物流标准化项目试点。
上述项目建设单位是本次试点项目验收申报主体。
二、项目验收内容和时间安排我市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验收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9年7月-8月进行试点项目投资审计和建设内容验收。
第二阶段:2019年10月-11月对投资达标试点项目进行绩效验收。
三、有关要求(一)有关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要按照《哈尔滨市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自身职责,认真组织开展辖区试点项目相应的验收工作。
(二)有关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与同级财政局按照试点验收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好试点企业项目验收初审工作。
指导试点企业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商务局”专栏下载本通知和《哈尔滨市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申请报告范文》等规范格式附件,试点企业按要求形成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验收申请报告材料,装订成册后以纸质(骑缝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十份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进行初审。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63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63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我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重要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在前期开展农产品、食品、药品等追溯体系建设试点的基础上,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建设目标。
加快建设从生产、加工、流通到消费的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到2020年,通过开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培育一批标准化追溯骨干企业群体;制定、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建立科学的追溯体系运作模式、成熟的追溯体系技术标准;建成完整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链条信息追溯体系与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信息共享机制;提升生产经营主体全过程信息化管理能力和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调动企业使用追溯平台的积极性,推动传统产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社会公众对追溯体系建设的参与度和认同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安全需求;发挥追溯平台在日常消费中的辅助引导作用,市场环境明显改善。
(二)建设原则。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建设运行模式。
坚持追溯体系建设与区域发展规划相结合,加强指导协调,统筹调动资源,层层落实责任,形成省、市、县三级政府联动的组织保障机制。
建立完善追溯体系共治机制,强化政府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协作配合和资源共享,形成追溯体系建设合力。
农产品品质安全追溯平台建设方案
农产品品质安全追溯平台建设方案第1章项目背景与意义 (3)1.1 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分析 (3)1.2 建设追溯平台的必要性 (3)1.3 追溯平台的市场前景 (4)第2章建设目标与原则 (4)2.1 建设目标 (4)2.2 建设原则 (5)2.3 建设范围与规模 (5)第3章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设计 (5)3.1 追溯体系框架 (5)3.1.1 数据采集层 (5)3.1.2 数据传输层 (5)3.1.3 数据处理层 (6)3.1.4 数据查询层 (6)3.1.5 数据应用层 (6)3.2 追溯关键环节 (6)3.2.1 种植/养殖环节 (6)3.2.2 加工环节 (6)3.2.3 包装环节 (6)3.2.4 运输环节 (6)3.2.5 销售环节 (6)3.3 追溯信息内容 (6)3.3.1 基础信息 (6)3.3.2 生产信息 (6)3.3.3 检测信息 (6)3.3.4 执行标准 (7)3.3.5 诚信记录 (7)第4章技术路线与标准体系 (7)4.1 技术路线 (7)4.1.1 平台架构设计 (7)4.1.2 关键技术选择 (7)4.2 标准体系构建 (7)4.2.1 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 (7)4.2.2 企业标准与地方标准 (7)4.2.3 标准实施与监督 (8)4.3 技术创新与集成 (8)4.3.1 技术创新 (8)4.3.2 技术集成 (8)第5章平台架构与功能设计 (8)5.1 总体架构 (8)5.2 数据采集与管理 (8)5.2.2 数据管理 (9)5.3 信息查询与追溯 (9)5.3.1 信息查询 (9)5.3.2 追溯功能 (9)5.4 智能分析与决策支持 (9)第6章关键技术与实施策略 (10)6.1 数据采集与传输技术 (10)6.1.1 数据采集技术 (10)6.1.2 数据传输技术 (10)6.2 大数据分析与挖掘 (10)6.2.1 数据预处理 (10)6.2.2 数据分析方法 (10)6.2.3 数据可视化 (11)6.3 云计算与存储技术 (11)6.3.1 云计算技术 (11)6.3.2 存储技术 (11)6.4 信息安全技术 (11)6.4.1 访问控制技术 (11)6.4.2 数据加密技术 (11)6.4.3 安全审计技术 (11)6.4.4 防火墙与入侵检测技术 (11)第7章信息系统建设与集成 (11)7.1 数据库设计与构建 (11)7.1.1 数据库需求分析 (11)7.1.2 数据库概念结构设计 (12)7.1.3 数据库逻辑结构设计 (12)7.1.4 数据库物理结构设计 (12)7.2 系统开发与实施 (12)7.2.1 系统开发技术选型 (12)7.2.2 系统架构设计 (12)7.2.3 系统功能模块设计与实现 (12)7.2.4 系统实施与部署 (12)7.3 系统集成与测试 (12)7.3.1 系统集成方案设计 (12)7.3.2 系统集成实施 (12)7.3.3 系统测试 (13)7.4 系统维护与升级 (13)7.4.1 系统维护策略 (13)7.4.2 系统升级方案 (13)7.4.3 系统维护与升级实施 (13)第8章追溯平台运营与管理 (13)8.1 运营模式与机制 (13)8.1.1 运营模式 (13)8.2 质量安全监管与风险防控 (13)8.2.1 质量安全监管 (13)8.2.2 风险防控 (14)8.3 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 (14)8.3.1 信息安全 (14)8.3.2 隐私保护 (14)8.4 人员培训与技术服务 (14)8.4.1 人员培训 (14)8.4.2 技术服务 (14)第9章宣传推广与产业应用 (14)9.1 宣传推广策略 (15)9.2 产业应用与示范 (15)9.3 市场拓展与品牌建设 (15)9.4 合作与交流 (15)第10章项目实施保障与效益分析 (16)10.1 组织管理与政策支持 (16)10.2 资金筹措与投资估算 (16)10.3 效益分析 (16)10.4 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 (16)第1章项目背景与意义1.1 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分析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实施意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10.09•【文号】国市监质监规〔2024〕6号•【施行日期】2024.10.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实施意见国市监质监规〔202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实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是落实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促进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
现就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建立健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公平竞争、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到2024年底,对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电动自行车、冷轧带肋钢筋等实施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的重点工业产品(见附件1)开展质量安全追溯。
到2025年底,对所有实施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
到2027年底,对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以外,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重点工业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
二、重点工作(一)构建追溯机制。
以统一的追溯码为载体,构建生产单位“源头赋码”,各销售单位、消费者“识码用码”的“一码贯通”机制。
通过“码”上归集生产销售单位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明、影响产品质量的流向等质量安全关键信息,实现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市场监管总局结合产业实际、市场需求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因素,制定发布质量安全追溯重点工业产品清单,组织开展质量安全追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节选)
12《轻工标准与质量》2019年第3期捍卫生活品质 推动产业升级政 策法 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节选)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中华民族未来。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
这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
现就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统筹谋划部署,在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产业规划、监督管理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
但是,我国食品安全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微生物和重金属污染、农药兽药残留超标、添加剂使用不规范、制假售假等问题时有发生,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影响逐渐显现;食品安全标准与最严谨标准要求尚有一定差距,风险监测评估预警等基础工作薄弱。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安全底线,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安全。
——坚持问题导向。
以维护和促进公众健康为目标,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坚持预防为主。
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风险监(2019年5月9日)测、风险评估和供应链管理,提高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6.21•【文号】农质发〔2016〕8号•【施行日期】2016.06.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农质发〔201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水产)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增强食用农产品消费信心,现就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要求,全面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应用,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健全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加快构建统一权威、职责明确、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农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保障公众消费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引导相结合,明确政府、生产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机构的职责定位,调动各方积极性;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做好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先行开展试点,分步推广应用;坚持农业部门主导与部门协作相结合,建立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保障追溯体系全程可控、运转高效。
(三)主要目标。
建立全国统一的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选择苹果、茶叶、猪肉、生鲜乳、大菱鲆等几类农产品统一开展追溯试点,逐步扩大追溯范围,力争“十三五”末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有条件的“菜篮子”产品及“三品一标”规模生产主体率先实现可追溯,品牌影响力逐步扩大,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国家药监局关于做好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111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做好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公告正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111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做好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现就做好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药品追溯的部署要求,积极推动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提高药品监管工作水平和效率,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落实全过程药品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信息化追溯系统,收集全过程追溯信息,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基本实现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等重点品种可追溯。
二、任务安排(一)国家药监局负责制定统一的药品追溯标准和规范。
目前,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8个标准已全部发布实施,包括《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导则》《药品追溯码编码要求》《药品追溯系统基本技术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药品经营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药品使用单位追溯基本数据集》《药品追溯消费者查询基本数据集》《药品追溯数据交换基本技术要求》。
国家药监局建设药品追溯协同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协同平台),不断完善药品追溯数据交换、共享机制。
协同平台提供药品追溯码编码规则备案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信息化追溯系统(以下简称追溯系统)地址解析服务,辅助实现不同追溯系统互通互享,实现药品全过程可追溯。
关于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情况的汇报
关于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情况的汇报尊敬的领导:本次汇报是关于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以下是具体内容:一、背景为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利益,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重要产品质量和安全监管,追溯体系建设已成为国家重要部署。
追溯体系能够追溯重要产品的生产、流通、销售过程,形成一套完整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了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建设情况我单位在追溯体系建设方面,采取了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措施。
目前,针对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等重要产品,已经建立了对应的追溯体系。
下面是具体情况:1. 药品追溯体系:制定了《药品追溯体系操作规范》,明确了药品追溯数据存储、传递、查询等方面的标准。
在全国范围内,共有30多家药企接入追溯平台,每年追溯量达1亿条以上。
2. 医疗器械追溯体系:制定了《医疗器械追溯体系操作规范》,建立了医疗器械标识追溯服务平台。
该平台已经完成了对1万多种医疗器械标识码的录入工作,并且接入了多家医疗机构和医疗器械企业。
3. 食品追溯体系:制定了《食品追溯体系操作规范》,建立了“全程追溯、一物一码”体系,全面铺开了“菜篮子”等食品追溯试点,实现了对31个省(市、区)172个县(市、区)的327个农产品物流信息平台的数据汇总。
三、成效追溯体系的建设是保障国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基础,也是全面提升重要产品质量的核心目标。
经过一段时间的推动,我单位的追溯体系建设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了消费者安全感:消费者能通过扫码查看产品信息,了解产品质量和安全信息,进一步提高了消费者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2. 加强了企业监管:追溯体系的建设使企业生产过程透明化,监管部门可按照规定查看生产情况,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监管。
3. 提高了行业整体水平:追溯体系建设是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不仅提高了产品质量,还能够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
四、展望我单位将继续加强追溯体系建设,完善相关规范,提高追溯技术的可信度和有效性,并根据不同产品的特点和需求,推动追溯体系向数字化、网络化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国重要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重要产品追溯追溯术语》国家标准
《重要产品追溯追溯术语》国家标准编制说明一、项目来源《重要产品追溯追溯术语》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是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管理,于2018年1月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立项,计划号为-T-424。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交通大学、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等。
二、标准编写的目的、意义产品追溯制度的建立为消费者了解产品原材料、来源、节点信息、安全性提供了便利,当产品出现问题时企业可以通过追溯系统迅速查到相关批次,及时召回问题产品,对于加强企业管理,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意义重大。
特别是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危险品等重要产品通过追溯制度可以加强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追溯体系发展过程中,追溯术语在各个行业都有所涉及,但有些术语有多种说法,很不统一,例如“追溯”这一术语就有多版本定义,且出现在不同的标准中。
本标准制定的目的就是统一重要产品追溯过程中的各类术语,形成一致的活动和信息交流表达方式,保障重要产品追溯互通性,提高追溯效率,更好的维护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国内贸易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主要工作过程《重要产品追溯追溯术语》标准在正式立项前,北京交通大学就成立了术语标准起草小组,搜集了大量资料,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调查研究。
首先,搜集了与追溯、冷链物流、供应链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际标准,查找了标准中追溯术语的相关内容;第二,整理了近年来国务院、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部委发布的相关政策法规,提取追溯相关术语及释义;第三,通过对近五年中国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中的论文资源进行分析,获取了追溯的科研热点和相关资料。
第四,通过调研重要产品追溯相关企业,了解到了企业在具体追溯中对术语的理解说明。
《重要产品追溯追溯术语》标准在正式立项后,经研讨,基本确定了三套术语分类方案:第一、追溯基础术语、追溯信息术语、追溯技术术语、追溯管理术语和追溯服务术语。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正式版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正式版一、背景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战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构建健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是当前的迫切需求。
因此,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正式版》旨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产品的可追溯性和可信度。
二、制度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农产品的产地、种植过程、加工流程等环节真实、可追溯,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提高消费者的购买信心,推动农产品质量水平的提升,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三、制度内容1.食品安全追溯平台的建设:政府应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的目标。
该平台应具备信息登记、溯源查询、信息公示等功能,并且要与有关部门和企业的系统通过接口进行互联互通。
3.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追溯:政府和相关部门应通过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进行追溯,提供可信的证据。
追溯的内容包括农产品的产地、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加工过程、销售渠道等。
5.食品安全抽检:政府应加强对农产品的抽样检测工作,对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
抽检结果应及时公布在食品安全追溯平台上,供消费者查询。
6.对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追究:一旦发现企业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政府应追究企业的责任,并依法进行处罚。
对于恶意违法者,应限制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撤销其生产许可证。
四、实施办法为了确保该制度的顺利实施,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2.建设专业队伍,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培训和指导。
3.加大投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4.建立起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
5.积极引导企业和农民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推动制度的有效实施。
五、预期效果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增加食品安全稳定供应和市场信心,构建和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10.31•【文号】国药监药管〔2018〕35号•【施行日期】2018.10.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药监药管〔2018〕35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进一步提高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完善追溯体系的意见》(食药监科〔2016〕122号)和商务部等部门《关于推进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秩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建立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为目标,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基础,以实现“一物一码,物码同追”为方向,加快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强化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实现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促进药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及时准确记录、保存药品追溯数据,形成互联互通药品追溯数据链,实现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有效防范非法药品进入合法渠道;确保发生质量安全风险的药品可召回、责任可追究。
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共同建成覆盖全过程的药品追溯系统,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信息化水平和监管效率逐步提高,行业协会积极发挥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桥梁纽带和引领示范作用,实现药品信息化追溯数据社会公众可自主查验,提升全社会对药品信息化追溯的认知度。
三、基本原则(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各负其责。
38157-2019《重要产品追溯追溯管理平台建设规范》实施
国家标准GB/T 38157-2019《重要产品追溯追溯管理平台建设规范》实施效果分析调查问卷【说明】根据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工作安排,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承担国家标准《重要产品追溯追溯管理平台建设规范》GB/T 38157-2019(以下简称《重要产品追溯追溯管理平台建设规范》)宣贯实施情况评估研究。
为了全面了解《重要产品追溯追溯管理平台建设规范》实施情况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特制定本调查问卷。
感谢您对评估工作的支持!请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调查问卷。
本问卷仅用于《重要产品追溯追溯管理平台建设规范》宣贯实施情况评估研究,不作为对各单位实施《重要产品追溯追溯管理平台建设规范》情况的评判依据。
对于您填写的内容,本课题组将严格保密。
单位及联系人基本信息部分标准宣传培训部分1.您或您单位技术管理人员是否了解《重要产品追溯追溯管理平台建设规范》?A.是B.否若是,对《重要产品追溯追溯管理平台建设规范》了解程度如何?(单选)A.相当了解B.一般C.了解较少D.不了解、不清楚2.你单位是通过何种途径知悉本国家标准的(多选)A.自主关注B.他人推介C.标准宣贯3.您单位是否组织过《重要产品追溯追溯管理平台建设规范》的培训?(单选)A.是 B. 否4.你单位相关部门是否组织参加过《重要产品追溯追溯管理平台建设规范》的培训吗?(单选)A.是 B.否若否,原因是:(多选)A.没有相关机构和单位组织培训B.单位没有针对标准的培训管理制度C.聘请不到授课教师D.没有必要,技术人员全掌握E.其他,可简要说明5.是否有必要加强对该国家标准的宣贯与解读?(单选)A.非常有必要B.比较有必要C.无所谓D.完全没必要标准实施部分6.你单位是否将《重要产品追溯追溯管理平台建设规范》纳入工程设计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公司使用文件汇编或作业指导书,纳入到质量管理体系中?(单选)A. 是B. 否7.你单位给相关技术人员配备了哪些《重要产品追溯追溯管理平台建设规范》实施配套材料?(多选)A.图集B.手册C.指南D.企业标准E.未配套相关资料8.相关单位是否组织开展过针对《重要产品追溯追溯管理平台建设规范》实施的专项监督检查?(单选)A.是,定期开展B.是,不定期开展。
2018年中国产品追溯标准年
2018年中国产品追溯标准年张铎/文近年来,国家对产品追溯给予高度关注,相继出台政策,建设追溯平台,建立国家追溯标准体系,保证追溯信息互联互通,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跟踪”,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2015年,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提出:统一标准,互联互通,健全标准规范,到2020年,实现追溯体系建设的规划标准体系得到完善。
2016年,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和商务部办公厅联合提出《国家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方案》,围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现状和发展需要,加强标准化工作统筹和顶层设计,统一规划标准体系构建,明确各级标准定位和各类标准功能,结合行业需求,分类制定追溯标准,强化标准化支撑追溯体系建设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
根据《国家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方案》,成立了追溯标准化工作推进组和追溯标准化专家组。
2017年,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关于推进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中基本任务包括完善追溯标准体系,分析提炼追溯的核心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明确不同层级、不同类别标准的定位和功物联网事I NTERNET OF THINGS能,建成国家、行业、地方、团体和企业标准相衔接,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重要产品追溯标准体系。
目标到2020年,初步建成全国上下一体、协同运作的重要产品追溯管理体制、统一协调的追溯标准体系和追溯信息服务体系。
2017年,原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的重点任务,提出加紧研制追溯基础共性标准,为试点示范提供指导。
明确提出:自主可控,急用先行。
以需求为导向,统一追溯信息,抓紧制定追溯术语、追溯编码、系统构建、评估评价等基础共性标准和数据互联、数据采集等关键技术标准。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6.12•【字号】粤府办〔2016〕60号•【施行日期】2016.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6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商务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6月12日广东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争创国家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落实企业追溯管理责任为基础,以信息化追溯为支撑,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加强统筹规划,强化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新老系统融合共建和各平台互联互通,加快建设覆盖全省、先进适用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推进产品供给侧改革,促进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保障消费安全和公共安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主要目标。
到2018年,初步建成在全国领先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追溯系统与社会管理系统、企业服务系统、民生服务系统逐步对接。
到2020年,全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基本建立,追溯管理机制和管理平台不断完善,追溯网络不断扩大,追溯体系社会影响力逐步提升,初步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环节的全过程追溯信息互联互通,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重要产品追溯水平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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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产品追溯追溯管理平台建设规范》国家标准编制说明标准编制起草组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工作简况任务来源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下达年月第三批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编号为:,项目名称为《重要产品追溯追溯管理平台建设规范》。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等。
标准制定的背景、目的和意义标准研制背景国务院办公厅于年月日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号)中明确提出要“统一标准,互联互通,完善标准规范”。
年月,国家标准委、商务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号),明确了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的重点任务,提出加紧研制追溯基础共性标准,为试点示范提供指导。
本标准即为重要产品追溯首批立项共性基础标准之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号)要求,“有关部门和地区可根据需要,依托已有设施建设行业或地区追溯管理信息平台。
开通统一的公共服务窗口,创新查询方式,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
”《关于推进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秩发〔〕号)要求,“按照统一规划、科学管理原则,采用大数据、云计算、对象标识与标识解析等信息技术,逐步建设中央、省、市级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
”《关于开展年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年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示范工作的通知》(商办秩函〔〕号)要求示范地区建成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
当前,各省级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各省市及有关行业组织、大中型生产经营企业普遍反映,需要出台统一的平台建设规范,对平台建设工作加以指导,以实现平台互联、数据互通。
标准编制目的与意义建设各省市政府部门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是落实各层级追溯业务管理责任的有效手段。
追溯平台也是支持各地统一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推进各类追溯信息互通共享的有效工具。
主要工作过程预研阶段年月月,成立标准预研编制组,进行了内部研讨,初步确立了标准的范围,并依据范围开展相关书籍、研究论文、标准规范等资料的收集工作。
编制组着手编制调研提纲,调研相关部门和地方商务部门、行业组织及相关生产经营主体的平台建设需求。
年月,编制组根据实地调研情况,组织专家召开专题研讨会,广泛听取专家、企业及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依托调研报告内容,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及文献,起草《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基本要求(草案)》,形成初稿。
年月,编制组就初稿征求了山东、宁夏、上海、厦门、宁波、青岛个省市的意见,并针对修订意见进行分析总结、合理采纳;年月,在修订稿基础上,全面征求并合理采纳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商协会的修改意见;年月,又征求了河北、吉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四川、云南、青海、宁夏、北京、上海、厦门市商务主管部门的意见,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立项阶段年月,提出本标准制定及立项需求,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共同承担本标准主要起草任务,并成立标准起草组开始标准起草工作,开展标准调研、资料收集、标准草案稿编写。
同时,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向国家标准委提出立项申请,参加了年第五次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评估会。
年月,国家标准委批准本标准的立项申请,正式列入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项目计划编号为。
调研阶段年月月,本标准已经在预研阶段进行了充分调研,进行了内部研讨,初步确立了标准的范围,并依据范围开展相关书籍、研究论文、标准规范等资料的收集工作。
书面调研方面,标准起草编制组广泛搜集资料,研究了《饲料和食品链的可追溯性体系设计与实施的通用原则和基本要求》、《农产品追溯要求果蔬》、《农产品追溯要求水产品》等系列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编制组对重要产品追溯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及相关协会进行了专题调研,进一步明确了《重要产品追溯追溯管理平台建设规范》的编制内容、技术要求及相关规定。
年月,编制组进一步对山东、上海、宁夏、厦门四地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针对四地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的功能、性能、特色,以及针对商务部发布的《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应用成效等方面进行了总结评估。
起草阶段年月,标准起草编制单位在预研基础上完成了《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指南(试行)》,报送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并于年月以商务部办公厅名义印发。
年月,标准起草编制组将《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指南(试行)》转化为《重要产品追溯追溯管理平台建设规范(草稿)》,并基于各地补充调研,吸取了各地平台建设经验,进一步修订完善,形成标准讨论稿。
年月,编制组组织召开了标准专家研讨会。
会后,根据专家意见增加了相关规范性引用文件及术语定义,调整了平台体系架构,并修订了平台功能性能等内容;修订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国家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编制原则本标准严格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和规定编写编制。
标准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利益相关方的目标和诉求,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标准化工作指南第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和《标准编写规则》等进行,使标准更严谨、更规范。
本标准主要内容本标准规定了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的术语和定义、设计原则、总体架构、功能要求、数据接口要求、性能要求、部署环境要求、安全性要求、可靠性及稳定性要求、平台运行维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重要产品的追溯管理平台的建设。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本标准为首次自主制定,不涉及国际国外标准采标情况。
主要技术内容的依据与确定过程本标准制定过程中,全面参考国内外法规、标准和有关文献资料,广泛听取行业管理部门意见、结合现场企业调研、专家座谈研讨,科学地确定平台框架及具体内容,确保追溯管理平台设计、开发过程简单、便捷及实用。
本标准从全国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整体要求出发,确保全国追溯信息链条的完整性,在技术层面保障追溯体系建设全国“一盘棋”。
本标准已经在全国部分省、市和行业协会、第三方追溯技术服务机构以及试点示范地区进行了实验,并经各地反馈不断优化改进。
范围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对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文件条款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汇总。
术语和定义给出了本标准中用到的术语和定义。
平台框架体系结构说明了国家级、省级和地市级追溯管理平台间的层级关系,明确了各级平台的定位,并指出县级可根据实际需要,结合追溯扶贫等工作建设县级追溯平台。
平台总体架构及设计要求遵循大数据云服务的理念,规定了平台的总体架构,主要由基础设施层、数据资源层、应用支撑层、业务应用层、表现层组成,此外还包括运行维护保障体系、标准规范体系、数据互联互通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
此外,针对平台架构设计提出了应遵循的相关要求。
功能要求详细界定了省级或地市级追溯管理平台的具体功能,是本文件的重点。
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应分品类设置子平台。
各子平台应具备追溯主体管理、数据质量管理、追溯应急管理、追溯数据分析等必要功能;可根据管理需求,各子平台灵活配置体系建设管理、追溯设备管理、运行考核管理等功能。
地方可结合门户网站建设实际,单独或融合实现公共服务管理功能。
地方可根据管理需求,自行细化、增删改相关功能;开展追溯体系精准扶贫工作的地区,可增加追溯体系精准扶贫等主题管理功能。
数据接口要求说明了与国家平台、横向相关部门、第三方平台、重点企业的数据接口设计要求,数据传输技术要求另行规定。
性能要求规定了保证平台安全稳定运行的最低性能要求。
部署环境要求说明了网络、机房、服务器、数据库等运行环境要求。
安全性要求说明了平台应用系统安全性、运行环境安全性、数据安全性相关要求。
可靠性及稳定性要求明确平台应具备较高可靠性,关键设备和程序应备份,数据应异地备份,并具备应急和灾难恢复措施。
平台运行维护要求明确了平台运行日常维护、程序代码可维护及运行故障应急处理、数据对接相关维护要求。
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本标准与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保持一致,与国家重要产品追溯其他相关标准保持协调一致,有助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未出现重大分歧意见。
国家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本标准为首次制定,建议作为推荐性标准发布实施。
贯彻国家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内容)本标准为首次制定针对重要追溯管理平台的国家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已经在全国部分省、市和行业协会、第三方追溯技术服务机构以及试点示范地区进行了试验性实施。
编制组将及时跟踪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改进建议,以便后期对本标准进行修改完善。
编制组将在国家各级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标准研究、制定、宣贯、实施的全过程工作。
标准发布后,编制组将及时开展标准的宣传贯彻、进行标准实施的培训,促进标准的推广应用,推进标准的有效实施。
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本标准不涉及对现行标准的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