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奖管理办法(2011年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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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办法

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办法

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办法‎第一条为鼓励公司‎科技创新,激励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科学技‎术对企业的‎推动作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进步‎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奖‎励经费来源‎:国家财政对‎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由公司成本‎列支的研究‎开发项目费‎用;其它方面筹‎措来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三条为鼓励科技‎创新,公司设立“裕湘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年度评定‎一次,授予为本公‎司科技事业‎发展作出贡‎献的管理人‎员、科技人员、生产一线员‎工。

主要包括:1、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新‎产品研制、工艺开发及‎产业化系统‎工程中作出‎重要技术发‎明或技术改‎进,并创造出明‎显经济效益‎者。

2、在引进新技‎术、新产品到公‎司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或技术再‎开发及其产‎业化过程中‎创造出明显‎经济效益者‎。

3、在生产实际‎过程中,在产品配方‎及品质改进‎、工艺设备改‎善提高、节能降耗、产品质量优‎化、产品包装改‎善等方面,作出重要改‎进提高,经实施应用‎产生出良好‎经济效益者‎。

4、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在重大发展‎战略、重大经营策‎略,以及重大管‎理手段方法‎等方面,通过开展系‎统的管理创‎新及推广应‎用产生出良‎好的经济效‎益者。

第四条技术部负责‎“裕湘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工作‎和评审组织‎工作。

评审结果及‎奖励方案经‎公司高层领‎导审定后公‎布执行。

第五条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单‎个项目,通过国家级‎验收的奖励‎项目组5万‎元。

通过省部级‎验收的奖励‎项目组3万‎元。

通过地市级‎验收的奖励‎项目组2万‎元。

通过区级验‎收的奖励项‎目组1万元‎。

第六条专利奖励:发明专利,每项奖励1‎万元。

实用新型专‎利,每项300‎0元。

第七条发表论文给‎予奖励,在国家一级‎刊物上发表‎的奖励50‎0元。

在二级刊物‎上发表的奖‎励200元‎。

公司创新奖励管理办法

公司创新奖励管理办法

创新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公司管理创新,有效挖掘资源潜力,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创新奖励的定义、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三条"鼓励创新"是公司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每一位员工除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尽力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外,还应积极参与公司工作的创新和改进。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创新奖励评审委员会和初评小组。

(一)评审委员会由公司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担任主任委员、各个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

(二)初评小组小组成员办公室、业绩部、设备管理部和生产技术部派人担任。

第五条办公室、设备管理部和生产技术部是公司创新奖励主管部门。

第六条初评小组职责(一)负责组织各个部门和车间做好创新建议的申报工作;(二)整理申报的创新建议并进行初步评级;第七条评审委员会职责(一)对创新建议和创新项目奖励进行最终评审并分发奖金;(二)根据公司技术创新情况向集团及政府申报科技进步奖。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和车间负责动员职工进行创新建议和组织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第九条公司创新奖设置三个奖项:创新建议奖、年度技术创新个人奖和技术创新项目奖。

第十条创新奖励范围(一)创新奖励范围大致包括以下内容:1、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及安全措施的改进。

2、技术创新、作业方式的改进。

3、工具、设备、仪器的改进。

4、原辅材料、能源节约和三废利用的建议。

5、美化公司环境,提高公司内外部形象的建议。

6、与其他有关降低成本与费用、提高效率和工作合理化等事项。

(二)以下建议不在创新奖励的受理范围:1、公认的事实或正在改善的;2、已被采用过或前已有的重复建议;3、在正常工作渠道被指令执行的(本职岗位职责范围);4、无具体实施方案的建议。

第十一条创新奖评级(一)评级原则:1、正向激励原则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3、注重实效,突出业绩原则4、统一管理、分工协作原则5、评比过程、同类集中原则(二)公司创新奖励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技术水平含量、经济效益进行综合评定,对一般性建议分为五级:1、A级:重要的、创新性的,有科学依据,可行性强,经济效益高。

员工创新奖发放管理办法

员工创新奖发放管理办法

员工创新奖发放管理办法1. 引言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员工创新奖的发放程序和条件,激励员工积极创新,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2. 奖励条件员工符合以下条件的,有资格获得创新奖励:- 提出具有创新性的建议或解决方案,能够显著提升企业的效益或改善业务流程;- 参与团队创新项目,为团队提供重要的创新贡献;- 参与企业内外的创新活动,取得突出的成果。

3. 创新奖励的类别根据创新贡献的程度和重要性,创新奖励分为三个类别:3.1 一等奖对于具有重大创新成果的员工,将授予一等奖,奖励金额为公司设定的最高额度。

一等奖是对员工创新能力和贡献的最高肯定。

3.2 二等奖对于在创新项目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员工,将授予二等奖。

二等奖是对员工创新贡献的认可和激励,奖励金额为公司设定的中等额度。

3.3 三等奖对于提出有价值的创新建议或取得显著创新成果的员工,将授予三等奖。

三等奖是对员工个人创新能力和贡献的鼓励,奖励金额为公司设定的基础额度。

4. 创新奖申请和评选程序员工申请创新奖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员工填写创新奖申请表格,详细描述创新内容和成果,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推荐符合条件的申请;3. 创新奖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进行评估和评选;4. 公示期:公示被评选出的获奖员工名单,接受公众投诉和申请复核;5. 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发放奖金。

5. 奖金发放方式创新奖金将通过公司内部财务部门发放至获奖员工的工资账户。

奖金发放须遵守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和相关政策。

6. 奖励使用限制创新奖金作为对员工创新贡献的认可和奖励,不限制员工在使用奖金时的用途。

但应遵守公司内部的相关规定,如需用于特定项目或活动,需经相关部门审批。

7. 审核和监督公司将建立奖励申请的审核和监督机制,确保创新奖的发放程序公正、透明,避免出现舞弊等不正当行为。

8. 保密处理公司将对创新奖申请、评选和发放过程中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处理,确保员工个人隐私和公司商业机密的安全。

研发中心管理规章及考核体系

研发中心管理规章及考核体系
1,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属于基于法律规定和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确定有关保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范畴,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研发有关的技术方案、设计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应用程序等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以及载有上述信息的图纸、模型、样品等载体。
2,不得获取非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商业秘密。
3,不得向任何第三人(包括本公司内部职工)披露在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管理制度
研发中心绩效考核制度
文件编号:Glux-WI-H-PBD-A&H-103
版本/版次:A/1
编制日期:2011-01-12
有效日期:2011-01-12
编制:
审核:
批准:
九、考核时间及方式
实行月分制,月底由部门人员填写《月工作记录表》,由评委会评议填写《研发月绩效考核评分表》。每月7号前由考核评委会给考核对象评分,10号前交行政部,15号前公布。遇节假日相应顺延。详细的考核内容和分值配比参见《研发月绩效考核评分表》。
2,制定研发计划
由主管负责拟定产品开发总体计划,并确定时间安排和项目经费。主管负责向公司提交具体开发计划、项目经费,由公司审核后确认研发计划的有效性。
3,组织研发人员
组织产品开发人员,并任命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督促产品开发,并对产品开发进度负责。
4,实施开发计划
按照开发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由项目经理组织开发人员进行分工合作,并跟进项目进度。在实施开发的初期,通知技术部门参与产品研发,技术部门提供生产工艺方面的相关建议。
产品部,人员编制8人,包括结构工程师、电子工程师。
系统部,人员编制5人,包括电子工程师、FPGA软件工程师。
三,岗位职责
部门主管岗位职责:
(1)负责本部门的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项目的指导、监督、协调和组织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励管理暂行办法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励管理暂行办法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励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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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创造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有效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设立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奖励在安全生产领域取得创新工作成果或者对安全生产发展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实行自愿申报、专家评议、综合评定、择优奖励的原则。

第二章
和好评。

获奖的理论创新成果必须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有创新性、前沿性、效益性和实用性。

第六条安全生产实践应用创新,是指在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现实问题上有所突破,包括在体制建设、制度设计、管理方法、操作程序等方面有突破性的创新。

获奖的应用创新成果应当产生显着的安全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七条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设一、二、三等奖和特别奖。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年度评选等次及数量,由评审组织依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意见,经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广东白云学院本科生课外创新学分管理办法(修订版,11月22日修改)

广东白云学院本科生课外创新学分管理办法(修订版,11月22日修改)

广东白云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版,2012。

11。

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立创新创业学分。

为了将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培养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学分是广东白云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等同于“公共必修课”学分.我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修读创新创业学分,才能完成学业,获得毕业资格。

第三条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由教务处统筹,团委组织协调,二级学院负责宣传、申报、认定。

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团委、二级学院做好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第二章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及计分原则第四条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包括: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自主创业、职业资格、科技文体竞赛、社团创新、学习创新共八项。

1、学科竞赛:指由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学术团体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主办的与学科专业有关的竞赛。

统计范围包括:“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全国创意绘画大赛、全国ITAT教育工程就业技术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金融投资模拟交易大赛、全国大学生设计“大师奖”、全国大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等。

2、科学研究:指主持或参与学校发布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或者在校内外正式刊物发表的文章或艺术作品(含《广东白云学院学刊》《广东白云学院报》《广东白云学院网站》等校内媒介).3、发明创造: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专利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

4、自主创业:指参加学校组织的创业模拟市场,学校或上级部门批准立项的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和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各级教育部门或政府组织的创业类竞赛等.5、职业资格:由一定主管部门组织的、经职业技能考核后获得属于学校规定的跨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年度创新奖评选办法

年度创新奖评选办法

年度创新奖评选办法为了促进企业发展,增强企业后劲,将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动力,同时,激发全员潜能和创造力,为每位员工实现自我价值,营造全员参与文化。

经集团研究决定,设立“创新奖”。

为做好评选工作,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参与评选对象集团总部及子公司所有员工(集团中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评选)。

二、创新奖励范围本创新奖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经营、管理、制度、创意、服务、企业文化等方面取得的具有创新性和实用价值,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创新成果。

1、根据创新性质设立以下奖励类别:1.1技术创新奖:指为了提高生产技术、降低成本等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创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1.1提高生产效率、改进技术、改造设备等;1.1.2节省用料、降低损耗、降低成本;1.1.3提高品质控制、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

1.2 管理创新奖:指利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手段,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而提出的建议、方案的创新,对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对企业长远发展、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具有明显作用。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2.1 提出工作流程改造、组织结构调整的措施和方案,经过实践获得成功并节约费用;1.2.2 提出符合企业发展的新的管理模式、制度,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增强员工凝聚力;1.2.3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1.3 经营创新奖:指改善经营和提升业绩的方法、措施等方面的创新。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3.1 提出行业领先的措施或手段改进服务,提高公司知名度;1.3.2 提出增强公司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的措施、方案。

1.3.3 通过了解国家金融、税收、社保等相关政策,并因此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或资助的;1.4 其它创新奖:指不属于以上创新类别但具有创新性、实践性的意见、建议、防控措施等并可获得明显成效的创新。

2.以下情形不予评定创新奖:2.1 常规的、日常的、在职责范围内的对工作规范及要求进行整改和完善的;2.2 无具体内容或单纯提出希望的;2.3 众所周知的事实或正在进行改善的事项;2.4 已被采用过或以前已试行过的措施、方案;2.5 具有创新性质,但不具备实践性或未能产生效益的;2.6 非建设性的批评意见;2.7 评定小组一致认定不予评定创新奖的。

管理创新奖励办法

管理创新奖励办法

管理创新奖励办法管理创新奖励办法一、背景介绍本公司致力于鼓励员工在工作中提出创新想法,推动公司的发展和进步。

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创新活动并提供良好的奖励机制,制定本《管理创新奖励办法》。

二、奖励对象1. 公司全体员工。

2. 员工创新团队。

三、奖励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奖励评定应公正公平,不偏不倚。

2. 激励导向原则:奖励应以激励创新为导向,鼓励员工不断提出新思路和解决方案。

3. 绩效导向原则:奖励与绩效挂钩,优秀的创新成果应得到更高的奖励。

四、奖励类别1. 创新成果奖励:对员工创新思路和解决方案的成果进行奖励。

- 优秀创新奖:对具有显著创新成果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

- 创新进步奖:对在某一领域有突破性进展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

2. 创新能力奖励:对员工在培养和提高创新能力方面的贡献进行奖励。

- 创新能力培养奖:对积极参与培训和学习,提高创新能力的个人进行奖励。

- 创新能力进步奖:对在创新能力方面取得显著进步的个人进行奖励。

3. 创新贡献奖励:对员工在推动创新文化和氛围方面的贡献进行奖励。

- 创新文化奖:对积极推动创新文化建设,营造良好创新氛围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

- 创新团队贡献奖:对在创新团队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奖励。

五、奖励评定1. 奖励评定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和专家组成,定期评审奖励申请。

2. 奖励评定以创新成果、创新能力和创新贡献为评价指标进行评定。

3. 员工提交奖励申请,由奖励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最终决定是否授予奖励。

六、奖励方式1. 奖金奖励:根据奖励评定结果,给予优秀创新成果的个人或团队相应的奖金奖励。

2. 荣誉奖励:对优秀创新成果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荣誉证书和奖牌的颁发。

七、附件1.《管理创新奖励办法申请表格》2. 《创新成果奖励评定标准》3. 《创新能力奖励评定标准》4. 《创新贡献奖励评定标准》八、法律名词及注释1. 奖金奖励:指根据员工在创新方面的贡献给予的额外奖金。

2. 荣誉证书和奖牌:公司为员工颁发的证明其在创新方面取得成果的荣誉证书和奖牌。

学生奖励办法

学生奖励办法

学生奖励办法(2011年修订)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励学生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奖励种类一、综合类奖励(一)个人奖励1.三好学生2.奖学金3.优秀学生干部4.优秀团员5.优秀毕业生(二)集体类1.先进班集体2.文明宿舍二、其他单项奖(一)校园之星(二)优秀宿舍长(三)全勤奖(四)各级各类比赛个人奖第二条奖励条件凡在我校学习,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均可根据本办法予以奖励。

一、综合类奖励条件(一)个人奖项1.三好学生评选(1)思想品德好。

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助人,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学年操行总评均在90分以上。

(2)学习好。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讲究学习方法,较好地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在学习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良,各科总评成绩平均达80分以上,且所有科目均在70分以上。

(3)身体好。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早操出勤好;每学期病假累计不超过10节。

体育考核成绩75分以上(残疾学生获经批准免修体育课的学生不受体育成绩限制);积极参加课外文体、科技活动;心理健康,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环境能力较强;讲究个人卫生,有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搞好公共卫生,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宿舍”活动。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该学年度“三好学生”的评选:①本学年受纪律处分及通报批评者。

②本学年有补考者。

③未经批准,无故拖欠学费者。

三好学生不超过本班人数的10%。

三好学生颁发奖励证书。

三好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

2.奖学金评选⑴、奖学金等级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期2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期15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期100元。

(完整版)创新奖评选办法

(完整版)创新奖评选办法

创新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发展,增强企业后劲,将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动力;同时,激发全员潜能和创造力,为每位员工实现自我价值提供平台。

经集团研究决定,设立“创新奖”(以下简称“本奖项”)。

为做好评选工作,特制定本评选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创新,是指个体或团队在工作过程中通过独立思考,对工作条件、工作手段、工作方法、工作内容等的更新、改变和创造,并以此获得有益效果,是对已有事物进行重新的排列组合。

第三条本奖项适用于集团及各分(子)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及合作单位,奖励在各岗位上用创新为公司创造一定经济效益或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

第二章奖励范围及标准第四条本奖项奖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制度、管理、技术、服务、创意、企业文化等方面取得的具有创新性和特定实用价值、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影响的创新成果。

第五条根据创新性质分别设立以下奖励类别:(一)技术创新奖:指为了提升各专项技术能力、技术水平、缩短工期、节约了成本、降低施工难度等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的创新。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针对工程设计、施工方案、设备改造、工艺改进、材料替代等,提出优化措施或办法获得采纳;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模式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创造了新的经济效益;3.依据对专业的熟悉,提出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可以达成目的的方式,通过技术处理化解工作难题,获得良好的效益;4.推广利用科技成果或实用技术,对已有设施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解决技术难题或工作难题,以此节约费用或获得效益;5.为企业申请专利提供构思、技术方案或完成设计,具有实用价值和获得效益等。

(二)管理创新奖:指利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手段,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而提出的建议、方案的创新,对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对企业长远发展、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具有明显作用。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流程再造、人事重组”:提出组织结构调整或工作流程改造的措施和办法,经过实践获得成功并节约费用;2.“管理升级,制度改进”:提出新的管理模式或方法,完善符合企业发展的制度和体系,具有创新性或独创性;3.“改进服务或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提出行业领先的措施或手段改进服务,或是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等。

工作创新奖评选管理的办法

工作创新奖评选管理的办法
二、参评对象
各直属局、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队、萃园分局,直属事业单位,协会、学会。
三、参评条件
参评单位和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四管一争”理念,围绕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在体制机制、工作理念、工作制度、方式方法、工作作风等方面积极创新的项目,均可申报参评。
参评项目必须是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在监管、执法、维权、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所做出的积极探索,要符合科学性、创造性、典型性、实效性的标准。科学性是指创新工作要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方向和总体趋势,符合工商工作实际;创造性是指创新工作同以往工作相比,在内容、方式和方法上体现独创性、先进性,具有鲜明的特点;典型性是指创新工作要在全市工商系统具有较强的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在全省乃至全国工商系统有一定的影响力,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实效性是指创新工作要贴近工商工作实际,已经试行或推行实施,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并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立项项目要注重从大处入手,跳出动工商事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力争在省局和市政府创新工作评选中取得新成果。
3、初评。分直属局、分局申报、市局机关处室申报和联合申报三类进行评选。采取处室评选直属局、分局申报项目,直属局、分局评选处室申报项目,联合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以外的直属局、分局和机关处室评选的方法。评选时由创新工作的主创人员进行现场解说或演示,介绍创新工作的背景意图、实施过程、实际效果、社会影响等,每个项目陈述时间为5分钟,再由评委按各类别的名额要求记名投票(具体分类名额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情况按比例决定,选票未署名视为废票),在候选项目中产生20个项目进入复评,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复评。
工作创新奖评选管理的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四管一争”理念为指导,通过工作创新奖的评选表彰,进一步牢固树立创新意识,着力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勤于思考问题、善于发现问题、长于解决问题的习惯与能力,努力在创新管理上取得新突破,在工作成效上取得新跨越。

全国电力行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办法(2011年修订版)

全国电力行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办法(2011年修订版)

附件:全国电力行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办法(2011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鼓励和引导电力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断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完善经营机制,探索企业体制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实现管理现代化,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指导全国电力行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以下简称:成果)的审查、鉴定、推荐、推广应用工作,做到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成果的评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管理创新成果是指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在企业管理制度、管理理念、管理机制、管理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提出的具有改进、创新因素,有明显作用和效果,具有可操作性的办法和措施。

第二章评审范围第三条成果的创造单位,主要是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的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电力辅业集团及其它电力集团公司所属的企业,省级电力行协及中电联分会的会员单位;其它电力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等。

第三章评审标准第四条成果应具有:(一)创新性,即符合管理科学原理,能反映一定管理领域的客观规律,达到或超过国内先进水平。

应用国内外已有的成果,在实践中确有改进和发展的创新因素。

引进国外最新先进管理技术在国内首次应用获得成功。

(二)实践性,即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法规,体现国家指导企业工作的客观需要,并经实践检验,且具有导向性、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

(三)效益性,即工作效率高,经济效益显著,对社会发展贡献大,社会效益明显(经济效益计算参照执行中企联《申报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经济效益计算方法》)。

第四章评审机构和职责第五条中电联是成果评审的组织领导机构。

第六条中电联成立全国电力行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具体负责成果的评审工作。

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电联行业与企业文化部。

第七条评委会设专家组和审定组。

专家组由电力行业有关专家组成,负责成果的评审,并提出专家组意见;审定组由中电联和有关企业的领导组成,根据专家组意见,负责成果的终审。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3〕85号为激发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其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金类别1.校设奖学金,即学校出资设立的奖学金。

校设奖学金包括竺可桢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研究与创新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特别奖学金等。

2.外设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

二、奖学金评选对象和基本条件(一)各类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5.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三)当学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学生,取消其各类奖学金评选资格。

三、各类奖学金评选具体条件(一)校设奖学金1.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比较优秀且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的学生,分学业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4种。

每人所获单项奖学金不超过2项。

思想品德评价依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09年1月修订)》(浙大发本〔2009〕4号)的相关规定。

(1)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用于奖励学习努力、成绩优秀的学生。

学业评价依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08年9月修订)》(浙大发本〔200 8〕1号)的相关规定。

一等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3%,奖励金额为2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8%,奖励金额为15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15%,奖励金额为1000元。

(2)文体活动奖学金用于奖励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

评定比例为2%,奖励金额为1000元。

(3)社会实践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教学计划外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

怎样进一步开展好创新考核工作

怎样进一步开展好创新考核工作
各部门创新 计划汇总、 初审

部门级、公 司级创新项 目审定
项目启动
创新计划 组织实施

项目实施中的 沟通、协调 专业跟踪、 监控
创新计划公 示、下发
①季度创新计划提报; ②分管领导审批创新计 划; ③季度创新计划提报; ④汇总、审定、下发各部 门创新计划; ⑤审定部门级、公司创新 项目; ⑥创新项目的组织实施; ⑦部门自评; ⑧系统分管领导评价; ⑨专业部门评价; ⑩汇总、评价,产生评价 结果。

各部门创新 计划汇总、 初审

部门级、公 司级创新项 目审定
创新计划 组织实施

项目实施中的 沟通、协调 专业跟踪、 监控
创新计划公 示、下发
①季度创新计划提报; ②分管领导审批创新计 划; ③季度创新计划提报; ④汇总、审定、下发各部 门创新计划; ⑤审定部门级、公司创新 项目; ⑥创新项目的组织实施; ⑦部门自评; ⑧系统分管领导评价; ⑨专业部门评价; ⑩汇总、评价,产生评价 结果。
个维度。
难度 (H) 部级 领导 主持 科级 领导 主持 一般 人员 主持 创新性 (I) 企业未 做过 本部门 未做过
3 2 1
部门 内部
4 3 2
2个部 门协 作
5 4 3
3个以 上部 门协 作
跨部门 (C)
3 2 1
部门内 部
4 3 2
本系统
5 4 3
全公司 影响力 (E)
本部门 问题改 进
时间(T) 3个月 及以上 时间 1—2个 月完成 1个月 以内完 成
运营管理部
创新绩效评价 小组
流程传递描述
4、创新工作业绩的评价产生 N
审批意
创新计划 提报审定

国有企业创新奖励实施办法

国有企业创新奖励实施办法

国有企业创新奖励实施办法(草案)(2008年月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奖励在企业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员工,营造创新氛围,激发和调动广大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引领和激励员工为企业的战略转型建功立业。

根据国务院《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国有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设立贵州国有企业创新奖(以下简称企业创新奖),分为三类:(一)技术创新奖;(二)业务创新奖;(三)管理创新奖。

第三条企业创新奖的申报、推荐、评审和授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宁缺勿滥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创新奖所授予的集体,是指在国有所辖的所有单位。

第五条企业创新奖授予在各类创新、技术改进和促进企业发展进步等方面做出创造性突出贡献的集体。

在各类创新、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企业创新奖的候选人。

第二章创新内容第六条企业创新的内容是:(一)业务收入和利润的增长,有效的利用和节约能源、原材料及生产成本的降低。

(二)对工程建设中或运行维护中的网络设备、项目管控、计算机软硬件系统进行创新改造、升级开发,解决技术上的重大难题,能直接为企业创造价值,实施后效果显著的。

(三)电器设备维护、业务操作方式方法、支撑系统的改进;设备、仪器、装置性能的提高和改进。

(四)国有产品结构、性能的改进,国有新产品、企业转型业务的开发和创新。

(五)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安保设施等方面的技术、管理创新。

(六)在节能减排方面,如何推广和应用包括隔离换热、直接通风、温度调控和空调节能添加剂四种技术在内的基站综合节能项目的创新;如何利用室外冷源实现核心机房节能降耗的创新;网络资源节能的创新;如何引导客户改变传统的消费方式,减少传统消费方式对各种资源的无效消耗的创新。

第三章申报条件及要求第七条申报条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凡推荐上一年度企业创新奖的候选项目,必须符合《国有企业创新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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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创新奖管理办法
(2011年修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调动中心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降低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中心的发展实力,鼓励全体员工开展工作创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项目创新奖分为技术创新类、管理创新类、软课题创新类共三类,创新奖分类只作为项目分类依据,各类别项目创新奖不再设奖项级别。

第三条创新奖每年评选一次,于每年年底进行申报评选。

第二章申报范围与条件
第四条中心创新奖申报范围包括,在中心业务管理、技术开发应用和软课题研究等方面的项目(以下统称“项目”)。

第五条申报创新奖的项目必须是项目的主要工作或主体工程已经完工,且应用效果或影响力已经显现。

具体条件如下:(一)技术创新类项目:在网络建设维护与管理、资源开发、技术应用、质量提高等方面,为推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新技术和新方法。

(二)管理创新类项目:在管理工作中改进管理水平、增加经济效益、解决实际问题、改善中心发展环境和提高中心影响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新模式、新策略和新方法。

(三)软课题创新奖项目:以促进经济、科技、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为宗旨,以提高科学管理和决策水平为目标,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针对管理和决策实践中的系统性、复杂性
问题,综合运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定量和定性方法进行的具有前瞻性、实用性的专题研究,研究成果应用效果明显。

第六条申报创新奖项目必须以信息中心所属部门或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上报,项目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牵头部门组织材料上报。

第三章申报评选程序与方法
第七条根据创新奖项目申报条件,创新奖申报程序(详见附件1)如下:
(一)创新奖项目立项。

每年年初,各部门按照创新奖项目立项要求,策划部门创新奖项目并填报《*******中心创新奖项目立项申请表》(见附件2)等立项材料,需要资金支持的提出资金申请,创新奖管理部门对各部门报送的创新奖材料进行初审后报中心领导班子审核。

(二)创新奖项目实施。

由创新奖项目申报部门牵头,协作部门配合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创新奖管理部门按照中心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创新奖项目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申请资金支持的创新奖项目资金的使用按照中心项目经费支付程序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三)创新奖评选申请。

每年年底,各部门可根据已立项创新奖项目的进展情况,填报《*******中心部门申请创新奖汇总表》(见附件3)、《*******中心创新奖申请表》(见附件4),申请参加创新奖项目评选。

申报部门对本部门申报的创新奖项目应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分,创新奖申请表后须附评分表(见附件5)和自评分依据材料。

对未在年初立项但拟申报创新奖的项目,可
纳入中心年度创新奖评选范围进行统一申报和评选。

第八条成立中心创新奖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负责项目的验收和评选工作,评审小组由中心总工程师担任组长,成员由主要技术人员及有关人员组成。

综合部是创新奖组织实施的管理部门,负责受理项目申报,组织项目评选、公示等工作。

第九条创新奖项目评选程序如下:
(一)项目验收。

由创新奖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小组成员参加,对各部门申报创新奖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主要核实创新奖项目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充分性和自评分数的客观性,并对有资金支持的创新奖项目按照有关财务规定进行项目财务审查,验收成果为核实后的评分表。

(二)小组评议。

由中心总工程师牵头组成5名以上单数的评审小组,依据评分表的最终得分情况推荐各奖项名单。

(三)中心领导班子办公会议审定。

中心领导班子办公会议对评审小组推荐的结果进行审定,确定最后评审结果。

(四)内部公示。

在中心范围内,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

有异议的,由评审小组重新调查和评审,报中心领导班子办公会议审定,再补充公示。

第十条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选,评审小组依照评分标准和对申报单位自评分数的核实情况独立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分,评审小组所有成员评分的平均分为该申报项目得分(评审结果),并按照分数高低和各奖项标准确定奖项级别,评审结果未达到奖项数量要求的,按空缺处理。

(评分标准见附件5)。

第四章奖励与表彰
第十一条中心设立创新基金,对获奖项目进行表彰和奖励。

各类创新奖奖项设置及标准如下:
(一)一等奖。

分数达到80分(含)以上,奖金为5000元。

若超过3项,则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前三名进入一等奖候选名单,其他进入二等奖候选名单。

(二)二等奖。

分数达到70(含)~80分,奖金为4000元。

若超过5项,则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前五名进入二等奖候选名单,其他进入三等奖候选名单。

(三)三等奖。

分数达到60(含)~70分的,奖金为3000元。

若超过7项,则按得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前七名进入三等奖候选名单。

第十二条根据创新奖项目主要完成人员情况,中心项目创新奖授予参与项目创新工作的部门或个人。

获得中心创新奖的项目,由中心进行奖励和表彰,并作为个人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第十三条特别奖励。

对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按照本条(一)、(二)款规定直接给予奖励,不再列入本办法第十一条的奖励范围。

(一)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或同级别奖项。

一等奖,奖金10万元;二等奖,奖金7万元;三等奖,奖金5万元。

(二)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同级别奖项。

一等奖,奖金5万元;二等奖,奖金3万元;三等奖,奖金2万元。

(三)获得厅局级颁布奖项。

对于获得该类奖项的项目,在申报创新奖时,参考创新奖评分标准评审,根据获奖等级的不同,
可给予特殊加分。

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

第十四条获得*******中心创新奖,并符合国家或自治区有关部门成果申报条件的项目,中心鼓励和推荐申报项目成果,并对获得奖项的项目,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五章评选纪律
第十五条评审实行回避制度,评审小组成员不得为所属部门所申报项目进行评分。

第十六条剽窃、侵夺他人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创新奖的,由评审小组撤消奖励。

推荐的部门或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创新奖的,由中心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中心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中心创新奖申报评选流程图
附件2:
*******中心创新奖项目立项申请表
注:此表用于年初创新奖项目立项用,申请项目经费的需附项目经费预算。

附件3:
*******中心部(室)创新奖申报汇总表
附件4:
*******中心创新奖申报表
附件5:*******中心创新奖评分标准(评分表)附件5-1:技术类评分表
10
附件5-2:管理类评分表
评选小组组长(签名):评选小组成员(签名):
附件5-3:软课题类评分表
评选小组组长(签名):评选小组成员(签名):
附件5-1~3备注:
1、分值用区间表示的,如5-15分,即该指标最低得分为5分,最高得分为15分;
2、“自评分”、“依据材料”栏由创新奖申报部门在申报时填写,“验收情况”、“得分”栏由创新奖评选小组在验收评选时填写;
3、依据材料(包括正式文件、期刊、证书、领导签字、盖章后的各类报表等)要有目录,随依据材料一起作为附件附评分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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