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创新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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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创新奖管理办法

“梦想、创新、分享、共赢”是XX的文化核心。为鼓励XX全体员工发挥聪明才智、积极创新、实现梦想,特设立员工创新奖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专利奖

鼓励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明创造、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凡XX员工不论岗位、部门均可以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专利,包括发明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等。各部门各岗位凡有发明创造或技术创新项目的,公司将出资以公司名义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各类专利,申报成功后该专利权归属公司,员工个人则作为专利发明人,将获得公司颁发的专利发明人荣誉证书及一次性特别奖金,奖金金额根据技术难易、创新程度进行确定。

二、创新奖

XX的发展离不开每位员工的智慧和创造力,XX的每一位员工都可随时向公司提出促进绩效改善、提高客户满意度、降低成本、避免管理漏洞或提升公司形象等方面的建议,公司将根据各项建议对公司的价值大小、采用程度和是否独到等情况奖给提案人相应金额的改善建议奖。

奖项标准分为二种:可量化类和不可量化类。

1、可量化类是指提案经实施后,确有成效,且可计算其获益金额的合理化建议,以实施一年间节约成本或创造价值的多少的获益金额乘以奖金分配比例(由财务核准)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获益净额的20%

2、不可量化类是指不能直接估算其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但确实有效地推动工作的开展,提升了企业内外形象。不可量化类在跟踪考评的基础上给予奖励,并结合合理化建议的性质分为四个等级,奖励标准为:

3、有新点子、新项目,如切实可行,公司可支持成立项目小组,投资独立运行,个人或项目小组分享可衡量的提升利润部分20%。

4、争取到非公司例行补贴之内项目或公司主导补贴项目的政府补贴或扶持项目支持,可分享净额补贴的20%。(公司主导项目指由公司组织使用公司资源争取的政府补贴)。

三、鼓励奖

为保护员工提出建议的积极性,对同一年度内按程序向公司提出创新建议项1次,未被采纳或保留的,视情况适当给予礼品或物质奖励。

四、执行流程

1、填写《创新建议提案表》,投递至人资行政经理邮箱,并于需要时附图等,以利于评审;

2、人资行政部对提案进行登记、编号。员工建议可以是匿名或联名的,同一内容以先提者为准,同一日提案视为联名,经初步分类整理后送相关部门负责人初审,并于3个工作日内回复审查意见(提案建议如涉及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则由提案列出的第一顺序部门负责协调;提案建议如针对公司整体,则由人资行政部和公司运营负责人协同审查直至提出审查意见),初审同意后报董事会复审,复审意见应于5个工作日内回复。不予受理或暂时保留的,由人资行政部及时反馈至提案人;

3、复审合格的建议,人资行政部落实提案具体执行部门和主办人,执行部门和主办人应拟定执行期计划进度表,报公司运营负责人及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相关人员做好办理记录;

4、提案建议执行后,所涉及的执行部门和主办人根据进度表定期出具提案实施成果报告,报及董事会审查,人资行政部跟进,对提案执行情况进行效果

评估和效益测算,对提案划分等级,由提案人确认后存档,并对提案人进行通报表彰奖励,奖励直接计入员工工资。

五、附则

1、在以下范围的建议不予受理也不计入鼓励奖范围:无实质内容的;为完成合理化建议的任务而无新意的;公认的事实或正在改善的;已被采用过或前已有的重复建议;在正常工作渠道被指令执行的;针对个人及私生活的;

2、当经营管理中遇有难题时,公司可以公开以招标的形式向全体员工征集解决方案;

3、提案人有权对提案的受理及落实情况向参与审查的部门提出质询,审查小组必须及时作出答复;

4、保留的提议如后续得到采纳,按实际结果给建议人追认奖励;

5、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人资行政部,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希望全体XX人能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积极参与到把创造性思维转化为职业生涯中的各项成果的活动中,成为名冢的创新之星!

附件1:《创新建议提案表》

附件2:《创新建议评审表》

XX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创新建议提案表

创新建议提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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