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团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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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团队管理办法

科研团队建设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整合技术服务资源,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增强技术服务能力,提升服务社会的影响力,决定成立若干科研团队。

第二条科研团队有明确研究方向和技术服务领域,可以

承接较高级别科技计划项目,培育和产生标志性科研成果,

承担社会技术服务项目,培养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在某领域

形成技术服务特色和优势。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团队一般应以省市级或院级技术应用中心为依

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近三年承担过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

或者承担具有较大经济效益的横向科技项目。

第四条团队应该有相对集中、稳定的研究方向,且与学院

相关专业发展方向吻合,研究内容应是能产生较大经济效益

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集成创新。

第五条学院鼓励跨系部、跨专业组建团队。每个团队设负

责人 1 名:负责人应有宽容、开放、公正的胸怀,有较好的组

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

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

每个团队成员人数5-8 名,40 岁以下成员不少于 2 名。团

队专业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等合理,有较

稳定的合作关系,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研究的科

技问题和研究成果,科研合作氛围浓郁、和谐,在学院学科

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第六条团队负责人的科研业绩必须满足以下 3 项中的1项。

(1)主持过市级以上科研项目 1 项,或主持横向课题经费理

工科 5 万元 ( 含) 、文科 3 万元 ( 含) 及以上的项目 1 项;

(2)获得市厅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 1 项 ( 不含市自然科学论文

奖 );

(3)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达到 1 件,或实用新型专利3件。

第七条团队负责人负责团队项目计划的实施、管理和相

关资源的统筹安排,报告建设项目年度完成情况和年度经费

预决算,接受学院对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和验收等。

团队负责人在建设期内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团队依托单位应提交更换团队负责人的书面报告,报院学术委员会审定。对工作不称职的团队负责人,院学术委员会将重

新聘任其他人选。

第三章团队评定

第八条符合基本条件的团队,填写《常州机电职业技术

学院科研团队申报书》(附件 1)。

第九条科研处负责受理团队申报事项,组织专家组评审。科研处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团队建设及资助方案后报学院审

批通过。

第十条对确定的资助团队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学院与团队签订《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团

队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 附件 2,以下简称《任务书》) 。

第四章资助经费及使用

第十一条对团队滚动支持 3 年。团队建设经费主要来源于学院专项资金,每年资助金额理工类团队8 万元,人文社

科类团队为 5 万元。

第十二条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购置科研设备及其相关费用、团队发展建设费用等。使用方案由团队讨论制定,经学

院审批后方可执行。

团队按照不超过资助经费的 10%比例支出业务招待费,不超过资助经费的 40%支出劳务费 ( 包括专家咨询费等 ) 、差旅费、办

公费、车辆维持费( 指在项目研制过程中使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停车费、汽油费、过路过桥费等,但因私用车的各项费用不

得报销 ) 。

其它不少于 50%的资助经费的用于实验设备购置、样机试制费、外加工费、人员培训等项目。

第十三条团队经费报销一般由团队负责人和科研处负责人签字,并按管理权限审批: 5000 元以下的由项目负责人和

科研处负责人签字, 5000 元以上的由项目负责人和科研处负

责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 20000 元以上的必须院长签字。

第十四条团队完成的纵、横向项目,按照《常州机电职业

技术学院纵向项目管理办法》、《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横向项目管理办法》给予配套经费或奖励等。

第五章管理和考核

第十五条团队建设采用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动

态管理方式。团队资助建设期为三年。每年进行一次阶段检

查考核,三年后进行总绩效考核。

每年的阶段检查考核以《任务书》中的分年度建设任务为

依据,由团队填写《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团队任务和

目标完成进展报告》( 附件 3) ,于每年12 月 25 日前报送科研处,科研处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考核。

第十六条第一阶段检查考核不合格的,学院将责令整改。若第二阶段检查考核不合格,学院将取消对该团队的资助。

第十七条项目建设期满后,团队填写《常州机电职业技

术学院科研团队任务和目标完成总结报告》 ( 附件 4)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项目建设成效进行评估、审计和验收。

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类。验收结果优秀的

团队,即圆满完成《任务书》中的目标和任务,并形成明显

的研究特色和优势 ; 验收结果为合格的团队,即基本完成《任务书》中的目标和任务 ;

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团队,即未能完成《任务书》的目标

和任务。对验收结果优秀的团队,学院将加大建设力度,继

续滚动资助建设; 对验收结果为合格的团队,学院允许其参

加新一轮院级科研团队的遴选;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团队,学

院将停止该团队参加新一轮院科研团队的遴选。

第十八条建设期内,科研团队同时完成以下四项基本要

求:

1.各团队要在其重点研究的领域形成一定特色和优势,

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2.建设期内,理工科类团队:每年完成纵、横向科研项目到

账经费总额达 50 万元 ; 文科类团队:每年完成纵、横向科研

项目到账经费总额达 20 万元。

3.建设期内,团队成员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发

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5 篇以上。

4.建设期内,科研团队获得以下成果之一:

(1)科研团队成员获批主持市厅级科研项目 1 项 ( 文科类团队

包括市科技局软课题 ) ,且纵、横向科研到帐经费得到上述要求

的 80%。

(2) 团队成员获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三等奖 1 项或国家发

明专利 3 项,且纵、横向科研到帐经费得到上述要求的80%。

第十九条本管理办法中涉及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

学术论文、国家发明专利等均指第一署名单位为我院、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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