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输液瓶(袋)处置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废弃输液瓶(袋)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输液瓶(袋)是医疗机构产生的特殊固体废物,大多存有残留药剂,若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均会引发环境污染,甚至导致疾病的传播。
为了保护环境,保障民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进一步规范废弃输液瓶(袋)的处置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医院应与有资质的回收单位签订处置合同,废弃输液瓶(袋)集中收集管理。
2.各科室对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应去除输液管后集中存放,玻璃瓶与塑料瓶分开收集,严禁混入输液管、针头及其他生活垃圾。
3.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
4.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回收。
(1)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废物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专职人员做好废弃输液瓶交接、转运和登记工作,与科室的交接登记内容包括:废弃输液瓶的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交接双方签字。
与集中处置单位做好交接联单登记工作。
6.暂时存放点应有防火、防盗设施,防止发生流失。
7.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转让、买卖废弃输液瓶(袋)。
8.如发生废弃输液瓶流失、泄漏或废弃药物扩散时,立即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