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山区动迁安置房建设三年行动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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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山区动迁安置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搬迁拆迁安置
【发文字号】金府发[2013]20号
【发布部门】80903E002
【发布日期】2013.05.30
【实施日期】2013.05.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山区动迁安置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
年)》的通知
(金府发〔2013〕2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金山新城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
《金山区动迁安置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已经第3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5月30日
金山区动迁安置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
随着金山经济和社会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动(搬)迁户在外过渡时间久、安置房建设速度慢等问题日益凸显,在外过渡时间超过两年的动(搬)迁户不断增多。
为妥善解决在外过渡动(搬)迁居民的安置问题,特编制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度关注民生,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宗旨,整合条与块、条与条的管理资源,快速推进全区动迁安置房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一)各镇(金山工业区、金山新城)三年内全面解决已动(搬)迁在外过渡户的安置房源问题。
(二)从2016年起,各镇(金山工业区、金山新城)新增动(搬)迁户在外过渡时间不超过一年。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领导小组,强化推进机制
为进一步加快落实各年度动迁安置房建设目标任务,建立区动迁安置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建设交通委、规划土地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水务局、监察局、土地储备中心、征补中心、金山供电公司、各镇(金山工业区、金山新城)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动迁安置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各项工作。
各镇(金山工业区、金山新城)应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小组,推进落实本区域动迁安置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二)增强责任意识,加快手续办理
为保障动迁安置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根据各自职能建立动迁安置房审批的绿色通道,以主动、热情、快速、优质的服务办理动迁安置房建设各项审批手续,加快全区动迁安置房建设前期工作速度。
(三)加强质量监管,提升建设水平
各镇(金山工业区、金山新城)应优选动迁安置房开发主体,根据沪建交联〔2010〕869号文相关规定,为保障我区动迁安置房建设的质量管理,开发主体应以国有(集体)二级以上(含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为首要选择,项目设计单位应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项目施工企业应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一级资质,项目监理单位应具备房屋建筑专业甲级资质。
区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动迁安置房开发主体的资质审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动迁安置房建设整体质量。
(四)及时对接落实,保障项目落地
动迁安置房建设关乎民生和社会稳定,各镇(金山工业区、金山新城)要以讲政治的高度严肃对待,按照实际需求,主动、及时对接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快落实动迁安置房建设用地。
(五)信息及时沟通,数据定期上报
为保障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各镇(金山工业区、金山新城)应按时上报动迁安置房建设推进过程中的相关数据等信息,及时沟通推进中的问题,对于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重大问题要及时以专报的形式上报区政府。
(六)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方案
各镇(金山工业区、金山新城)要以三年内全面解决已动(搬)迁在外过渡动迁户安置房源为工作重点,组织专门机构,安排专人负责,以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细化工
作方案,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四、职责分工
(一)区发展改革委
负责动迁安置房项目的立项审批及核准,协调解决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对动迁安置房项目融资进行指导。
(二)区财政局
负责三年行动计划政府投入资金的协调保障工作。
(三)区建设交通委
负责三年行动计划涉及项目的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和监督;协调各类市政、公共配套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各类施工问题;负责项目总体设计文件审查,利用绿色通道,加快动迁安置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速度。
要特别关注动迁安置房工程建设的质量,加强全过程监管,使动迁安置房项目成为优质工程、放心工程。
(四)区规划土地局
负责全区动迁安置房整体规划,注重以人为本,确保动迁安置小区规划方案和房型科学、合理。
负责土地供应、规划审批、审核等前期工作;负责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的规划验收及有关竣工手续的办理。
(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负责编制三年行动计划,核准并确定目标任务。
认定动迁安置房项目。
监督各责任主体三年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各类信息的采集和汇总、上报等工作。
牵头对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将每年的考核结果列入各镇(金山工业区、金山新城)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
(六)区水务局
负责三年行动计划涉及项目的给、排水及水域整治工作,保障动迁安置项目的供水和
雨、污水排放符合建设进度要求,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七)区监察局
负责动迁安置房项目建设、管理、供应、分配等环节的监督,以创双优工程为抓手,保障三年行动计划的顺利完成。
(八)区土地储备中心
负责三年行动计划的土地储备,核查新增动迁安置房地块的适用性、匹配性。
(九)区征补中心
负责各动迁安置房地块征收补偿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各镇(金山工业区、金山新城)动迁安置房的使用情况。
(十)各镇(金山工业区、金山新城)
各镇(金山工业区、金山新城)是动迁安置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责任主体,配合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编制动迁安置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按照目标责任书明确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全力推进,确保完成。
(十一)金山供电公司
加强对动迁安置房三年行动计划的用电指导,加快审批速度和供电工程建设速度,指导动迁安置房项目建设主体合理利用资源,节省建设成本。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各镇(金山工业区、金山新城)要高度重视动迁安置房建设,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明确具体责任人、责任单位、联络员,进一步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细化方案,形成合力,确保三年行动计划顺利进行。
(二)资金保障
为全面完成本行动计划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三年内,各镇(金山工业区、金山新
城)应积极开展资金筹措,充分运用保障性住房项目管理的金融支持,通过融资手段解决资金问题,保障建设资金及时落实,同时确保动迁安置房建设的资金安全,专款专用。
(三)建设监管
各镇(金山工业区、金山新城)要运用好第三方进行投资监理,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加强施工监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要积极引导具有一定工程建设专业知识的动迁农民参与动迁安置房建设质量监管,真正把动迁安置房建成民心工程、放心工程,确保按时、安全、高质量完成动迁安置房的施工建设。
(四)廉政建设
切实做好纪检部门全过程监管工作,落实动迁房建设中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把预防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做到教育在前,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可以建立派驻检察官制度,全程跟踪监督动迁安置房的建设、管理、供应和分配各个环节,实现工程质量优良,干部队伍优秀的“双优”目标。
六、实施步骤
根据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提出以下实施步骤、时间阶段: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3年1-4月)。
制订《金山区动迁安置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各镇(金山工业区、金山新城)核准任务指标数字;区政府与各镇(金山工业区、金山新城)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动迁安置房建设审批联动机制;各镇(金山工业区、金山新城)制定详细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建立制度,大力推进和部署三年行动计划。
(二)深入推进阶段(2013年5月起)。
全面推进动迁安置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成重点任务,力争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同时对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过程进行中途督查,
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全面完成阶段(2015年年底)。
三年行动计划中各项指标任务得到全面完成,同时形成我区动迁房建设、管理区域性的经验和特点,科学、合理布局全区动迁安置房建设数量,达到动迁、安置相互适应的目标。
附件:
金山区动迁安置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分解表
三年内计划新增动迁户数 合计户数2013年 2014年 2015年 小
计
1 金山新城
0 0 0 505 505 505 151500 0 30776 187777 0 0 0 0 0 187777 0
2 山
阳镇
193 35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