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诊负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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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度
所有到医院门、急诊就诊的患者均应得到有效的就医指导,患者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
首诊医师应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耐心解答患者所提出的问题。
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门诊组长或上级医师诊治;不是本科的疾病应认真、及时转诊或请会诊,并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楚,不得推诿患者。
对于急诊转诊,医护人员应负责护送,以免发生危险。
所有收入各病区的患者均应得到及时的检查、治疗。
若发现本科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有关科室会诊,必要时转入相应科室进行治疗,并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楚。
若有本科相关的疾病应负责随诊,继续协助治疗。
―、门、急诊医师
1、凡来我院就诊的患者,各科医护人员不得推诿,做到“谁首诊,谁负责”。
2、首诊医师应仔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认真进行诊治,并做好病历记录。
3、首诊医师若发现患者所患疾病不属本专业范畴、患者所患疾病具有多科情况或病情较为复杂需要多科会诊时,首诊医师要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提出初步诊断、处理意见,建议患者转相关科室诊治并做好病历记录。
4、患者病情复杂,三次门诊诊治仍未能明确诊断,由诊治医师建议患者就诊上一级医师或住院治疗,并做好有关病历记录。
若门诊患者需急诊留观,接诊医师书写病历,并与急诊室联系、做好患者病情交接工作。
5、急、危、重或疑难首诊患者,应立即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入病房;危重患者如非本科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患者进行抢救以维持基本生命体征,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前来协助;对需立即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手术,首诊医师应向病房主管医师或手术医师交班并书写好有关记录。
无陪人的患者也先做必要抢救以维持基本生命体征,及时报告医务科,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6、遇重大灾难事件或涉及法律纠纷的首诊患者,首诊医师在积极抢救患者的同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和医务部。
7、对需要转院的首诊患者,应向患者及监护人(家属)解释清楚,待病情稳定后与接收医院联系好才可办理转院手续。
二、病房医师
1、对于新入院患者,医师应及时进行诊治;急、危、重患者,应立即接诊,并报告上级医师。
2、上班时间入院的患者,由管床的经治医师接诊、采集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提出初步诊断意见及诊治措施;下班后入院的患者,上述工作由值班医师进行,并及时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双休日、节假日入院的急诊患者,接诊、首次病程记录及入院记录的书写工作由值班医师完成。
3、在院患者病情出现变化或检查结果出现异常急需处理时,由首先发现或接到报告的医师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主管医师或上级医师,任何情况下均要做好危重患者的交接班工作(包括有关病程记录)。
三、如因推诿患者或不按规定进行交接班而延误患者的诊断治疗,或导致对传染病误诊、漏诊者,要追究首诊医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