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2014年项目谋划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14]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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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2014年项目谋划方案的通知
正文:
----------------------------------------------------------------------------------------------------------------------------------------------------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2014年项目谋划方案的通知
(濮政办〔2014〕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濮阳市2014年项目谋划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6月12日
濮阳市2014年项目谋划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全市项目集中谋划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总体要求
以产业类项目谋划为主,兼顾社会公益类项目的谋划。
其中:工业类项目谋划数量要占项目谋划总量的一半以上。
同时,加快已入库项目的前期推进工作。
(二)重点领域
1.结合“131”发展规划和各个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重点围绕做大传统优势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产业关联度,突出延链、补链、强链,谋划一批能形成产业发展新优势的项目。
2.结合濮阳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在分析未来我市服务业发展重点方向的基础上,谋划提出促进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项目。
3.结合农业生产基础以及农产品深加工,谋划提出我市农林牧渔业、水利、农村环境治理和农副产品
加工等重大项目。
4.结合濮阳资源型城市转型重点领域,谋划提出未来支撑我市转型发展的产业类、基础类、科技创新类项目。
5.结合提升濮阳区位交通优势,完善城乡交通网络,谋划提出我市重大交通类项目。
6.结合濮阳能源优势,增加能源保障能力,谋划提出我市能源类重大项目。
7.结合发展节能和循环经济,加强能源梯级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谋划提出我市节能环保类项目。
8.结合增强城镇化引领作用,谋划一批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的重大项目。
9.结合濮范台扶贫开发综合试验区建设,谋划一批能充分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产业类项目以及推进滩区村庄整合、连片开发的城建类项目。
10.结合国家政策支持方向,谋划一批符合国家支持的产业类项目和民生类项目。
(三)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对已进入市级、县级和部门项目库的项目,在完成包装的基础上,要根据项目的类别和实施计划,加快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报批工作,进一步提高项目实施前期手续的完善程度和谋划效果。
一是尽快制定本县(区)、本部门2014年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计划;二是各级发改、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要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联审联批,特事特办,指导和协助项目单位尽快完成前期工作;三是区别项目不同情况,加快项目前期推进工作:对于产业经营类项目,企业有投资意愿并且已经开展前期工作的,协助企业尽快完成前期手续;配合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力争一批项目尽早实施;对重大基础产业类项目要组成专门力量,力争已申报的尽快拿到上级批复文件;社会公益类项目要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加快已谋划项目的前期报批工作。
二、目标任务
2014年新谋划入市级库的项目争取达到300个以上,市级项目库项目个数动态保持在1000个以上。
各县(区)、市社会经济发展部门项目库项目个数动态保持不低于濮政〔2011〕71号文规定的数量。
三、具体要求
(一)新谋划项目按项目类别完成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建议书)、项目申请报告、商业计划书的编制工作,按程序通过专家论证,达到入库深度。
市直部门组织的项目专家论证会,需有市发改委相对应的项目谋划小组成员参加。
(二)市直部门谋划提出的项目经专家论证后,报主管副市长签字同意,方可向市发改委申请纳入市级项目库储备。
县(区)项目须经主管县(区)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向市发改委申请纳入市级项目库储备。
(三)所有申请纳入市级项目库储备的项目须经市发改委项目谋划专业小组审核通过。
(四)不得以旧充新、弄虚作假,严禁将已纳入市级项目库储备的项目或在建项目按新谋划项目上报。
违者将扣减项目谋划考核测算分值,并与奖励资金挂钩。
(五)前期工作完成标准。
需市级以下办理报批手续的项目按项目类别分别完成项目可研报告审批、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及备案手续。
需省和国家批复的项目,完成市级上报所需手续。
四、主要途径
(一)依托现有企业扩能改造谋划项目。
通过企业扩能、搬迁改造、技术改造、新技术和新产品产业化谋划项目;通过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特色产业谋划项目。
(二)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通过与大型企业研发中心、技术市场的对接,借鉴科研机构的专家智慧力量和现有专利成果转化谋划项目,提升项目谋划的层次和质量。
(三)依托国家发布的产业政策指导目录谋划项目。
主要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最新版谋划项目。
(四)依托国家和省投资方向谋划项目。
紧扣国家和省投资重点领域,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谋划提出可申请上级资金支持的项目。
(五)拓宽项目的谋划渠道。
通过基层调研、对外招商、有奖征集等多种形式,开门谋划项目;敢于无中生有谋划新产业、新项目,但不得谋划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项目。
五、市直有关部门责任分工
(一)工业项目。
牵头单位为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参加。
市工信局要着眼于全市工业项目的谋划推进,并重点负责市本级工业项目的谋划。
市国资委要以现有国有企业扩能改造谋划项目为主。
新谋划全市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不少于160个,其中市本级项目不少于40个。
(二)科技项目。
牵头单位为市科技局。
新谋划5000万元以上高科技项目不少于35个,其中市本级项目不少于15个。
(三)农业项目。
牵头单位为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扶贫办、市农机局参加。
新谋划3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5个。
(四)水利项目。
牵头单位为市水利局。
新谋划3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4个。
(五)交通项目。
牵头单位为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参加。
市交通局要以高速公路、快速通道、农村公路项目为主,市公路局要以国道、省道项目为主。
新谋划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个。
(六)能源项目。
牵头单位为市能源办,濮阳供电公司参加。
新谋划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5个。
(七)商贸物流项目。
牵头单位为市商务局,市邮政局、市粮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参加。
新谋划5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0个,其中市本级项目不少于5个。
(八)文化项目。
牵头单位为市文广新局。
新谋划2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0个,其中市本级项目不少于3个。
(九)旅游项目。
牵头单位为市旅游局。
新谋划3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4个。
(十)城建项目。
牵头单位为市住建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参加。
新谋划3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0个,其中市本级项目不少于10个。
(十一)卫生项目。
牵头单位为市卫生局。
新谋划1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2个,其中市本级项目不少于4个。
(十二)教育项目。
牵头单位为市教育局,油田教培中心参加。
新谋划1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6个,其中市本级项目不少于2个。
(十三)民政项目。
牵头单位为市民政局。
新谋划1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6个,其中市本级项目不少于2个。
未有具体项目谋划任务的单位亦可结合濮阳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直接向市发改委报送项目谋划的意见和建议。
六、县(区)责任分工
各县(区)可参照市直参与项目谋划的有关部门责任分工,分解本县(区)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推进任务。
濮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以现代服务业项目谋划为主,其他县(区)工业项目谋划个数须占到项目谋划总数的一半以上。
其中:濮阳县新谋划5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50个;工业园区、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华龙区、开发区新谋划5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30个;濮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谋划5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0个。
县(区)谋划项目总量中,亿元以上项目应占总数的60%以上,其中:工业园区要重点谋划3亿元以上项目。
七、时间节点
(一)项目初步筛选上报时间
市直各部门及各县(区)谋划提出的项目分两次集中上报,第一次为7月30日前,第二次为8月2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项目反馈时间
市发改委项目协调组分别于8月11日前、8月31日前分两次向有关部门和县(区)进行筛选结果反馈。
(三)项目筛选论证阶段
9月10日前,各县(区)、市直各牵头部门要对谋划的项目完成专家论证。
市直项目的论证由各牵头部门组织,市发改委有关科室和项目谋划小组成员参加;县(区)项目的论证由各县(区)自行组织。
(四)项目包装阶段
9月20日前,经专家论证通过的市直项目,经主管副市长签字同意后开始项目包装,各牵头部门要将项目名单、项目简介电子档报送市发改委项目谋划推进协调小组备案。
各县(区)按时间节点,自行组织筛选、论证和包装,论证通过的项目经县(区)政府盖章报送市发改委项目谋划推进协调小组备案。
同时,要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年度目标任务,推进部分项目的前期工作。
9月20日-9月30日,市发改委对新谋划的项目汇总入库。
各牵头部门应明确项目推进时序,分清实施年限。
根据项目轻重缓急确定项目包装深度和前期工作,做到梯次有序开展。
项目库录入工作,市直项目由市发改委负责录入,县(区)项目由县(区)发改部门负责录入。
八、协调运作机制
(一)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谋划推进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市发改委负责综合协调推进,组成项目谋划协调指导工作组及项目谋划专业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和服务项目谋划工作。
市发改委投资科负责总牵头协调,各业务科室负责联系相关市直部门。
具体分工为:工业科联系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农经科联系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基础产业科联系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社会科联系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城市科联系市住建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公用事业局、市房地产管理中心;服务业办联系市商务局、市旅游局;高技术科联系市科技局;市能源办负责能源类项目的谋划工作。
(二)市直各牵头单位、各县(区)都要建立项目谋划包装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和具体联系人。
市直单位领导小组名单及县(区)领导小组名单务于6月27日前上报市发改委。
市直单位领导小组名单报市发改委对应联系科室,县(区)领导小组名单报发改委投资科。
(地址:市政府办公楼314室;联系人:冯宁、王鹏;联系电话:8916290、8916295;邮箱:**************)。
(三)市直有关单位要负责县(区)对口单位的项目谋划工作,安排布署本系统内项目谋划工作,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工作联系人。
市直各牵头单位务于6月25日前将县(区)对口单位谋划工作联系人名单抄报市发改委联系科室。
各县(区)发改委向市发改委报送谋划项目进度的同时,各县(区)有关单位也应将项目谋划进展情况上报市直对口单位。
涉及跨县(区)的线性项目由市直部门负责谋划。
(四)严格实行报送制度。
请市直各单位、各县(区)按项目谋划上报的具体安排,认真填报谋划项目的相关资料,按时间要求上报市发改委。
市直单位上报市发改委对应科室,县(区)项目上报市发改委投资科。
(五)加强项目谋划推进的协调配合。
工程咨询、行业设计及规划等部门要优先接受各牵头部门委托的项目谋划、包装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咨询、设计工作。
需要争取上级资金的项目,应聘请符合国家、省资质要求的设计、编制单位。
土地、环保等要素保证部门要最大限度的满足各行业项目谋划、包装的要素需求。
发改、住建、规划、国土等行政许可部门要尽可能简化审批程序,提供审批手续。
市、县两级要统筹考虑项目谋划推进的经费保障。
(六)奖励机制。
对年内完成项目前期工作较好及谋划质量较高的部门、县(区),市发改委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部门和县(区)进行考核,并结合考核结果报请市政府同意,安排一定的项目谋划经费进行奖励。
对项目谋划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有: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情况,工作是否积极主动,谋划的具体效果,上报项目内容是否真实等。
对入库项目较多的市直部门、县(区)在申请上级资金支持时优先申报。
(七)项目库建设。
市发改委负责市级项目库建设,县(区)发改部门要主动承担本级项目库的建设更新任务,市直有关单位都要建立完善本部门的项目库,并明确专人负责。
各牵头单位、县(区)要将谋划和包装后的成熟项目及时报送市发改委,纳入市级项目库储备。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