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消光粉MSDS_物质安全资料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产品信息
物品中英文名称: 有机消光剂S5 S6S7 S8 organicmattingagent
用途: 涂料油墨消光
供货商名称:东莞市圣源化工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根据EC指令2006/121/EC 或1999/45/EC及其有效改编版和衍生的国家法规的定义,该产品对健康和环境无害。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改性聚脲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室温下操作该产品参考以下信息。
皮肤接触时,立即用大量的水和肥皂彻底冲洗污染部位。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合适的灭火剂: 水, 泡沫, 化学干粉
燃烧时释放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和痕量的氰化氢。
在着火和/ 或爆炸情况下,不要吸进烟尘。
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自供气式呼吸器。
禁止污染的灭火用水流入土壤,地下水或地表水中。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措施
个人防护措施: 戴防护设备(见第8部分)。
确保充分的通风/排气。
令未经授权人员离开。
环境保护措施: 禁止倒入地表水或生活污水系统。
清除方法: 使用机械操作设备。
防止形成粉尘。
清洗并装入合适的容器以待处理。
其它建议: 其它废弃措施见第13部分。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
加入涂料油墨时逸出粉尘必须通过有效排风除去。
储存
保持容器密闭与干燥。
储存温度: < 40 °C
第八部分暴露控制/个人防护
呼吸系统防护:
产生粉尘时,使用符合EN 143规定的带P1型颗粒过滤器的呼吸防护设备。
手部防护:
防护手套的合适材料;EN 374-3
聚氯乙烯- PVC (>= 0.5 mm)
污染和/或损坏的手套必须更换。
眼睛防护:
戴眼罩/面罩。
身体防护:
穿着适当的防护服。
更多防护措施:
禁止吸入粉尘/蒸气。
涂护肤油脂。
卫生措施:
远离食物,饮料和烟草。
休息前和工作结束后洗手洗脸。
将工作服单独存放。
更换被污染的衣物。
第九部分物理化学性质
颜色: 白色
形态: 粉末
气味: 几乎无味
软化点: 无
密度: 约1,2 g/cm³
堆密度: 500 - 700 kg/m3
饱和蒸气压: 不适用
动力粘度: 不适用
水溶性: 几乎不溶
pH值: 不适用
引燃温度: > 210 °C
自燃温度: 不适用
爆炸极限: 不适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危害反应: 未观察到危害反应。
危险分解产物: 闷烧或不完全燃烧会产生主要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的有毒气体混合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信息
根据我们的经验和产品信息,该产品在正确操作时无有害影响。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信息
禁止倒入排水道,废水或土壤中。
有关生态毒性的其他信息: 本产品几乎不溶于水。
根据它的密度和水中的不溶性,预料该产品在正确使用时无生态问题。
该产品不易生物降解。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必需遵守适用的国际、国家和当地法规进行废弃。
在欧盟领域内废弃,应根据欧洲废弃物分类(EWC)的适当法规。
尽可能将容器倒空(例如经倾倒,刮擦或排干直至“滴干”),可根据化学工业现存的回收方案送往适当的收集点
容器应按照国家法令和环境相关法规进行回收。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非危险货物。
微有味。
保持干燥。
应与食物分开存放。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根据EC指令2006/121/EC 或1999/45/EC及其有效改编版和衍生的国家法规,无需加贴危害标签。
第十六部分其它信息
补充信息
根据我们的知识和信息,此安全技术说明书提供的信息在其发布之日是正确的,所给出的信息仅作为安全操作、使用、处理、储存、运输和废弃等的指导,而不能被认为是担保或质量指标。
此信息仅适用于指定的产品,对于本产品与其它物质的混合或与任何过程的结合不适用,除非特别指明。
世上没有一件工作不辛苦,没有一处人事不复杂。
不要随意发脾气,谁都不欠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