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06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0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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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06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正文:
---------------------------------------------------------------------------------------------------------------------------------------------------- 教育部、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06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教体艺函[2006]1号)
有关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文化厅(局),有关高等学校,有关艺术团体: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提出的“进一步推进高雅文化进校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艺术修养”的要求,引领高校学生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吸纳人类先进文化的成果,提高艺术修养和文化素质,促进高校学生全面发展,教育部、文化部、财政部决定共同举办2006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06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
二、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以中央文艺团体为演出主体,以高雅的经典剧目为主要演出内容,以歌剧、芭蕾舞、交响乐、民乐、京剧、话剧、民族歌舞等为主要演出形式,把代表人类优秀文化成果的艺术作品送进高校校园,送给高校学生。

三、活动安排和要求
本次活动于2006年9月在北京启动。

9月至12月,分别在北京、辽宁、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地组织演出。

12月中旬在上海闭幕。

本次活动免费为高校学生演出100余场。

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

演出场所原则上安排在学校礼堂或体育馆,确无条件的应本着节约原则在校内搭台演出,也可使用当地剧场。

在保证演出效果的同时须保证观众人数,以扩大覆盖面。

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制订安全工作预案,确保演出活动顺利进行。

四、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由教育部、文化部、财政部有关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艺术处。

五、联络方式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艺术处处长万丽君
联系电话:************
邮箱:*******************.cn
文化部艺术司演出处处长张凯华
联系电话:************
邮箱:**************
教育部
文化部
财政部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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