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经2019年3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基础,加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控,根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吉林省证监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编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相关培训工作。
第二章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职责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1、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2、指导内审部门工作,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3、审核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4、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5、提议聘请、续聘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7、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经理层之间的沟通,积极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