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自然观下的《诗经》创作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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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文学作品中对“自然”的艺术处理,逐渐由人的自然化向自然的人格化转移,这是观念的巨大飞跃。
《诗经》保有着原始的自然观,遵从感官开放的根本思维,大容量地接受自然物象。
在艺术形式上,诗歌充满草木之气,并弥漫着真挚的情性。
关键词:自然观草木之气情性弥漫
周初到春秋中叶,是一个感官极度开放的时期。
反映在《诗经》中,人们的自然观首先表现在对自然最大程度的接受。
孔子曾说:读诗可以“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统计《诗经》中的动植物,我们可以发现时人对动植物的了解和歌咏要比后代的诗歌中的动植物意象丰富得多,竟然可以像自然科学一样容纳下这么多的动植物:荇菜、葛、灌木、卷耳、木、桃、?苡、蘩、蕨、薇、?、苓、茨、蒹、栲、匏、?、揄、?、苕、?、?、菽、荼、蔓草、藻、甘棠、梅、白茅、蓬、榛、桐、梓、栗、麻、麦、梨、桑、扶苏、荷、松、龙(红草)、芍药、柳、檀、漆、苍栩、棘、黍、禾、葵、枣、稻、瓜、苴、雎鸠、黄鸟、麟、鹊、鸠、草虫、雀、鼠、羔羊、燕、雉、雁、鹑、虫、蟋蟀、豹、蜉蝣、鹈、?鸠、仓庚、蜩、莎鸡、鸱?、躅、伊威、蛸蛸、鹿、狼等等。
今人在晋人陆机的统计下又作了新的统计。
其中涉及的草木鸟兽虫鱼共三百一十多种,其中草木八十多种,鸟兽三十多种,虫鱼三十多种。
而国风中描写得最多。
并且和后代诗歌对自然物的引用相比,《诗经》的特点在于最大限度地从自然界中吸取新的植物,而后来的诗歌尽管也有很多的动植物①,而往往在于发掘他们的新意蕴。
唐朝的诗歌讲意趣,是从自然中开发新情趣。
宋朝讲理性,是从自然物中找出妙理。
在创作诗歌时的着重点不同了。
“已经由人的自然化向自然的人格化转移,这是巨大的观念飞跃”。
②在这种自然观的参照下,《诗经》中对自然景物的描写有两个特征,第一,所吟咏的自然几乎每篇都有不同的新事物。
作者打开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尽量地让自然之色和自然之声在诗篇中永存。
在他们的眼中,没有刻意地将这些动植物当作文学创作的手段。
第二,自然在《诗经》里不像后代一样是情感的对应物,而是以原生态的自然出现的。
《七月》中,描写“五月斯螽动股”、“六月莎鸡振羽”,七月后,这两种动物消声,蟋蟀开始鸣唱,白天在农夫面前跳跃,晚上在农房里吟唱。
农夫看到的就是这种真实的自然。
诗歌中出现的动植物,应该是当时人常见的事物,它的量如此巨大,可见当时人们对动植物的接受程度。
不断扩大的农业生产使他们接触到更广泛的自然,他们笔下流露的是大自然本身内在生命的律动和外在的生机勃勃。
在这种自然观下,《诗经》作为文学作品的艺术特征之一,在于充满草木之气,生灵之气。
因为《诗经》中的自然物是至情至性的。
物就是物本身之性,而不是经过狭隘的人心所陶铸过的自然,不是被移情过的自然。
所以我们能感到清凌凌的草木之气,来自纯天然的气息,在人心人事之外又发现了一片新的天地:“凯风自南,吹彼棘心;棘心夭夭,母氏劬劳。
”“北风其凉,雨雪其?。
惠而好我,携手同行。
”“爰采唐矣,沫之乡矣。
云谁之思?美孟姜兮”……[1]《国风》作品的创作形式大都是先写景然后直抒胸臆。
时人是在纯朴的自然之中来体会自己的状态的。
诗经中没有单独咏物的诗,自然在诗经中是大片大片地展现。
而且都在诗歌的开头,给读者以强烈的视野冲击力。
一片茂盛的?苡,阪漆檄栗,椒聊之实,蕃衍盈菊……又因为这种自然和农事生活和日常生活紧密联系,所以充满了生灵之气。
它不像自然科学那样,把自然物当作认知探索的对象,而是当作官感对象,看作自己生活的一部分。
例如“东门之杨,其叶羊羊,昏以为期,明星煌煌”,一个女子在想象自己嫁到夫家后的情景,写到明星煌煌。
这里的明星不是自然科学观上的天体,也不是有所隐喻的象征物。
它是女子眼中的景物,是她大喜日子的一部分。
把它写出来,我们可以从中勾起无数的联想来,无数隐含的意义来。
诗经能在不经意中就创造了自然美。
它的隐含意是通过读者自己赋予的。
和后来的诗歌“但得枝头抱香死,不教吹坠晚风中”的隐含意相比更富有生命的灵气。
诗经是走进自
然,融入自然,而后来的诗歌一方面继承了比兴的手法,开拓了新的文艺境界,如“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另一方面则是寻找自然,把这种充满生灵之气的自然美提升为一种美学追求。
对于时人来说,生命的觉悟就是耳目的觉悟。
而感官的享受和人相连的是性情,而不是理智。
因此《诗经》在艺术特征上的另一个表现是情性弥漫。
从诗作的模式来说,诗经开头几句是自己眼中的自然。
在观感之下,情意盎然,直抒胸臆。
“中心劳之”、“中心悼之”、“实劳我心”。
时人注重的是感官的开张,他们的情性,是在自然的冲击之下,一下子从心里说出的话,来不及去推敲,就像我们自己站立在大海边,能有什么词汇立刻将他的美丽和壮观形容出来呢?最直抒胸臆的话表达的恰是情性。
诗经的直抒胸臆所产生的美感,就在于满足了感官的享受后,自然地抒发了自己的内心的情感,这种情感是油然而生的,所以才更感人。
当人与自然处在平等的地位上,当人作为自然的一分子重新投入自然的怀抱时,才能对大自然尽情倾吐自己的情感,并从大自然中得到抚慰。
因此《诗经》中弥漫的是来自观感的情性之趣。
《诗经》中也有表达理致的诗作。
“渔网设之,鸿则离之”是说,如果自己设置了渔网,就只能收获鱼虾,不会得到在天空中的飞鸿。
这种理致之作,竟然也是通过自然物而自然地表达出来的。
他们描写这些动植物,就像是现代作家通过一个人来描写一类人一样,他们通过描写和自己平等的动植物,来刻画整个生灵界。
原始的农业社会下,人和自然的联系不但可以随时随刻地感受到,而且这些自然界往往是他们的生活的一部分。
工业社会下是把自然作为认识的对象,所以从自然中感到的一个是实在的科学利益,农业社会下那种浓郁的有自然气息的生活情趣充满了无限的吸引力。
《诗经》要么是情性之作,要么能以自然广心地、懂道理。
真景在前,生意流露。
自然对于时人来说,带给他们的是人生意义而不是人生价值,流露的是浓郁的情性而不是丰富的知识。
《诗经》之所以能保持这种草木生灵之气和情性弥漫的艺术风格,推其原因在于他们认为人和自然是浑融的这种原始的自然观。
在很大程度上,他们的观念还未发展到把自然当作生产力的对象物。
他们认为自己就是自然的一部分,当风吹动植物摇摆的时候,同样能吹动人心的振动。
人心和那些植物没有什么区别,都是自然中的一部份,他们说不出“人是万物的灵长”这样的话。
心灵的寂静还是波动,也要有自然的引发。
就像那些植物一样,风吹则动,风止则静。
这是当时人原始朴素的体会。
《晨风》中:“?彼晨风,?彼北林。
未见君子,忧心钦钦。
如何如何?忘我实多!”自然界是他们心灵世界的一部份。
他们对自然的态度,不是去认识,而是自己心情的一个诱发物。
“阪有漆,隰有栗。
既见君子,并坐鼓瑟。
今者不乐,逝者其耋。
”在这首诗里透露出一个女子认为什么是最美好的事物,她认为是音乐、夫君和自然。
这三者使女子产生了“乐”的心理。
在她心中,能使她快乐的是:阪有漆,我有君子,一起欣赏音乐。
这是在这种浑融的自然观下对这首诗的解读。
如果按文学理论来解读,就无法把自然看作是美好事物的因素之一了,就只剩下君子和鼓乐了,自然退到了起兴的次要位置,成为一种文学创作手段,或者至多作为一个自然的背景。
而《诗经》的艺术美,就是这种人事之外的美和人事与自然的融合美。
如果只用“兴”或背景来解读这首诗,就不能充分感受那份诗意和艺术美。
时人认为只有在自然之下,才能将人的美更好地显示出来,在《月出》中:“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巧兮。
”人的美丽在自然的照射下焕发了最美丽的光辉。
“彼泽之陂,有蒲与荷,有美一人,伤如之何!寤寐无为,涕泗滂沱。
”把所怀念的丽人看作是自然的蒲与荷。
人美自然也美,互不争艳而相得益彰,融和是真正的美。
我们可以看到《诗经》中,由于人们把自己看作是自然的一部分,以平等的眼光来看待自然,把自己人性的东西,和其他的动植物联系起来,由斯螽的繁衍想到人类的子孙众多,从桃花的明艳想到女子的美丽。
自然中的万事万物都有相通的地方,正是建立在平等的自然观之上的。
在当时人的心中,人的体魄和性灵,实在是与自然在同一个脉搏里跳动,在同一个音波里起伏。
自然之美和人之美同是天地间的大美。
《诗经》时代的人有着这样的自然观,来自人和自然的初步接触。
来自农业社会下和自然亲密融合为现实生活的生活方式。
不同于现在工业社会下人和自然的隔膜。
他们的思维方式受到了这种朴素的自然观点的影响,把自然中的规律看作是不可改易的,看作是一样能用于人类生活之中,从而也为正在形成的社会观念寻找建立的根基和理由。
比如:“岂其食鱼,必河之鲂?岂其娶妻,必齐之姜。
”人们对各种鱼的肉质是了解的,发现鲂的肉质鲜美,但其他的鱼也不错;在娶妻上,除了姜氏外,还有可以让人合心的女子。
这两句话看起来似乎并没有什么大的联系,但却反映了当时人的观念。
人们要想说明社会上的事情,总要找到一个理由去支持,在他们眼中,自然界的规律是最值得依靠的。
尽管现在看来并不一定全部成立。
例如:“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何?匪媒不得。
”如果从字面上来看,认为事情就是这样的。
现在辩论的语言也采用这种语言形式。
而历史告诉我们现在的娶妻和婚嫁完全可以自由作主。
但现在伐柯,还得用斧头或其他的工具。
这之间虽然没有很大的联系,除了可以从中看到在文学创作手段上的比兴手法外,还可以看到时人的思维方式,理解事物的方式。
理解了这种自然观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诗经》文本。
后代的文学理论家在解释这种思维方式时,有很多提法。
主要的有西方的“移情说”和从朱熹“感物道情”说发展来的各种理论。
但这两者都不能概括诗经中的自然观,“移情说”在解释人和自然的这种关系时,认为“令人产生这种快乐的力量不在自然当中,而在人的身上”,[2]这种解释一定要规定出一个主体来,“移”将自然和人的界限清晰地分开了,没有《诗经》文本中的那种自然人事的浑融性。
然而无论以自然为本还是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必然走向统一。
而朱熹的“感物道情”说,是对《诗经》这种思维表达方式的总结,加入了太多的历史因素和后代的文学创作观念。
朱熹的目的不是理顺《诗经》文本,而是通过《诗经》创作的这个特点去倡导适合当时文学发展的一种文学理论观点,其中有《诗经》的元素,但已经另换新颜了:“‘感物’思想历史悠久,但‘感物道情’则是朱熹‘综合创新’的理论结晶,同时将此成功地用于诠释《诗经》,更是朱熹的首创。
”[3]《诗经》描写自然只是描写自己生活的一部分,所以在艺术手法上显得自然,描写自然和自己生活的相似性,是以平等的自然观看待万物,所以能看到事物的精微处,能发掘到宇宙中万物相通的那一点,在无形中孕育了“兴”法。
又因为自然和生活太紧密了,所以能把植物的每一个生长阶段都写出来,能将自然事物的全部“精、神、气”传达出来。
他传达那份意蕴和理致的时候,是在无意识下不经意传达出来的,同后来在“兴”文艺观的指导下的诗句“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南西北风”,有着不同的艺术感受。
这种思维方式来自农业社会下独特的生活方式,来自时人独有的自然观。
《诗经》对待自然的态度,就像是自家的东西一样,也许他们不懂“关系”这个词,更分不出主体客体来,只是生活在大自然之中,体“道”而不知“道”。
面对自然,从眼睛直贯到心灵深处,浩歌起舞,成就了《诗经》的艺术美。
注释:
①《唐诗植物图鉴》中记载共有118首诗出现植物,种类有68种之多。
②《中国山水文学研究》:山水自然审美意识由比德、悟道、怡情,进化到文艺创作,这意味着审美由主观的、抽象的、道德的向客观的、具体的、唯美的层次转移,由人的自然化向自然的人格化转移,这是巨大的观念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