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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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为加强____供电分公司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检查、检测、保养、维修和管理,使其经常保持完整好用,随时处于良好的待用状态,适应扑救火灾的需要,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包括:自动防火报警系统及监控系统、手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及控制系统、消防广播、消防水泵系统、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防烟及排烟设备、防火门及防火卷帘、消火栓、火灾救助器材及防护器材、消防器材及器具、随车灭火器具等。
上述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检查、检测、保养、维修、配备和管理,必须列入分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并由分公司生技科、实业公司维修组认真组织实施。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是分公司和各单位进行火灾报警、初期火灾扑救的设备,各单位及人员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要落实责任制,达到会使用,指定专人保管和管理,并负责定期检查、检测、维护和保养。
三、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一)分公司电力调度办公大楼的消防设施(自动防火报警系统及监控系统、手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及控制系统、消防水泵系统、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防烟及排烟设备、防火门及防火卷帘、消火栓等)、家属楼的消防设施由实业公司维修组负责使用和保管,并建立和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二)分公司直属各单位、实业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办公和营业场所、变电站、供电营业所、调度室、仓库、锅炉房等的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消防水泵系统、消火栓、推车或手提灭火器、防火沙箱、消防锹、钩、桶等,由各单位负责使用和管理。
(三)随车配备的灭火器具,由车辆使用单位负责使用和管理。
四、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一)电力调度办公楼、分公司库房和家属楼的消防设施,由实业公司维修组负责检查、维护和保养。
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1、不定期例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1)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应有专人保管和使用,值班员交接班前后必须进行检查和擦拭保养,要经常保持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清洁,防止丢失损坏。
(2)分公司电力调度办公楼门卫值班室值班人员、电建公司维修组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消防设施的运行知识,熟记心里,熟悉设备和各种操作程序。
熟悉探头和手报的具体位置,会联动操作,遇有报警应准确无误地确定具体位置。
坚守工作岗位,作好本班运行记录,坚持交接班制度,室内不准使用电炉子,闲杂人员禁止入内。
2024年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维修工作,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检查维修工作。
第三条检查维修工作应遵守以下原则:
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规范操作,确保效果;
3. 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4. 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检查维修。
第四条检查维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科学合理,合理利用资源;
2. 依法合规,做到规范管理;
3. 严谨细致,确保操作正确;
4. 不断创新,提高效率。
第二章检查工作
第五条检查工作应由专业消防人员进行,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 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巡检;
2. 消防设施、器材的定期检查;
3. 消防设施、器材的年度维保。
第六条日常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2. 检查消防器材的存放是否规范;
3. 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 检查消防标志和疏散指示是否清晰可见。
第七条定期检查应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正常;
2. 检查消防器材的运行情况;
3. 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 检查消防标志和疏散指示是否清晰可见;
5. 检查灭火器材的有效期。
第八条年度维保应由专业的维保单位进行,主要维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维修消防设施;
2. 更换灭火器材;
3. 校正消防报警系统;
4. 检查消防防护设施的状况。
第三章维修工作
第九条维修工作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 检查消防设施的故障;
2. 维修消防器材;
3. 更换损坏的消防设备。
第十条维修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接到维修任务后,及时到达现场;
2. 检查设施和器材的故障情况;
3. 根据故障情况进行维修,确保设施和器材能够正常运行;
4. 测试维修后的设施和器材是否正常;
5. 填写维修记录,做好相关工作报告。
第四章管理
第十一条使用单位应建立消防设施、器材的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 设施和器材的基本信息;
2. 检查维修记录;
3. 维保合同和维修单位的信息。
第十二条使用单位应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培训学习,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保障自身安全。
第十三条检查维修工作应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定期制定检查维修计划,并确保实施。
第十四条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五条根据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情况和实际需要,及时更新升级设备,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有效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对于不按照规定进行检查维修,导致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