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关于不当得利规定是什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Don't let the future you hate your present self and perplex everyone, but success is only worthy of brave action.
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
民法总则关于不当得利规定是什么?
如今我们每个人都对于法律有一定的了解,也清楚个人的利益受到法律的保护,现在提倡的是自由平等,但是有时候有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损害他人的利益,这是在法律中不允许的,因为自己的利益不能建立在别人损失利益上,那民法总则关于不当得利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如今我们每个人都对于法律有一定的了解,也清楚个人的利益受到法律的保护,现在提倡的是自由平等,但是有时候有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损害他人的利益,这是在法律中不允许的,因为自己的利益不能建立在别人损失利益上,那民法总则关于不当得利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不当得利的民法总则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民事立法关于不当得利只有两个条文,《民法通则》第92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
息。

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二、不当得利的特征
具体特征根据有三:
①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

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
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三、不当得利的返还方式
①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②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

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不当得利的民法总则规定,取得不当利益的当事人应将财物返还给受害人。

实践中,许多人在取得不当利益时自身对该财物是否为不当利益并不了解,无论是否知晓该财物是否为不当利益,当事人都应将其返还受损失者。

如果不当利益已不存在,应将原物作价偿还。

利益的趋势让很多无视法律的存在,在谋取利益的同时损害到他人的利益,这种行为我们称之为不当得利,在民法总则中有明确的说明,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提醒大家要遵纪守法不损害他人的利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