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5
作用。
(三)保证环境执法和环境司法的严肃性、权威性
在环境法实施过程中,如何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 严,这是关系环境法能否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的大问题。 而环境法律责任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有助于实施法律过程 中严格划分守法与违法的界限,这对违法者追究相应的法 律责任,真正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 用。
2020/12/2
3
一、环境法律责任的概念及其形成
指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对其造成或可能
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环境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环境法律责任与环境违法行为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
的两个方面,一般只有实施环境违法行为(前提)的单位或
个人,才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必然结果)。
第五章 环境法律责任
2020/12/2
1
❖ 第一节 环境法律责任概述 ❖ 第二节 违反环境法的行政责任 ❖ 第三节 环境侵权及其民事责任 ❖ 第四节 环境犯罪及其刑事责任 ❖ 第五节 环境纠纷及其解决机制
2020/12/2
2
第一节 环境法律责任概述
❖ 一、环境法律责任的概念及其形成 ❖ 二、环境法律责任的特点及其构成要件 ❖ 三、环境法律责任的作用及其意义
其主要功能在于体现环境法的强制性特征,反映环境法律
规范的强制效力,保障环境法的有效实施。
环境法除了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环境
保护意识,鼓励人们自觉遵守环境法以外,还必须对违法
者要严加制裁,通过追究法律责任惩治违法者,以环境法
的尊严,维护民众的公共利益。总的来说,环境法律责任
2020/12/2
(1)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如果违反环境法,从事法律禁止的行为(作为)或不 履行法定的职责或义务(不作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环境违法行为,同一般违法行为如民事、刑事相比较
有一个重要特点,即一般违法行为多为一次性的,屡犯是
少数情况,因而惩罚也是一次性的。环境违法行为则往往
具有持续性和反复性的特点,惩罚有的也实行连续性的惩
2020/12/2
18
环境行政责任具有如下特征: 1、是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责任,包括环境行政管
理主体和环境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责任。
2、任何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履行法律义务都应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3、是环境违法行为的必然法律后果。环境行政法律责任
必须以环境违法行为为前提,没有违法行为也就无所谓责
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被检查时弄虚作假
的;拒绝或者谎报有关污染物申报事项的;不按国家规定
缴纳排污费的;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
2020和/12设/2 备的等。
24
原《环保法》
修订后的《环保法》
第五章 法律 责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
第四十五条 境保护监督 理人员滥用
环 管 职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 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 应当引咎辞职: (一)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的;
权 、 玩 忽 职 守 、 (二)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
2020/12/2
17
一、环境行政责任概述
(一)概念和特征 环境行政责任是指由于违反了环境法规,造成环境破
坏或环境污染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行政方面的法 律责任。
包括造成环境污染单位或个人的行政责任以及承担环 境管理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或部门的违法失职责任。
主要是针对那些犯有较轻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构不 成追究刑事责任,因而只能从行政上追究违法者的责任。
2020/12/2
20
二是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惩罚(惩罚性行政责任)指的 是环境行政违法行为必须导致的在法律上对违法主体进行 惩罚的法律后果。
通报批评:适用于2类主体 行政处分适用于2类主体内部 行政处罚只适用于环境管理相对人。
2020/12/2
21
(三)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⒈ 行为的违法性——必要条件 行为人实施了违反环境法律规定的行为。这是承担环
13
的作用在于保障环境法的有效实施。
(一)完善各项环境法律制度
早期用一般法律责任制度运用于破坏和污染环境的违 法行为。在已有法律法规基础上补充了有关追究污染和破 坏环境的法律责任规范,并逐步形成了专门的环境保护法 律制度。
环境法律责任逐渐从其他法律责任形式中分离出来并 得到发展,形成特殊而完整的环境法律责任制度体系。这 一责任制度体系是与环境法的各项制度和多种行为规范相 一致。
2020/1活2/2动。从事违法行为的人通常被称为违法行为者。
7
(二)环境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1.法律责任主体 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在其实施加害或违法行为时,应承担一定法律责任者。
具有广泛性的特点。凡是对环境和资源进行开发利用
者,或对环境保护负有监督、管理职责者,都可能成为法
(五)违反本法规定,查封、扣押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 营者的设施、设备的;
(六)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七)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而未公开的;
(八)将征收的排污费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的;
6
二、环境法律责任的特点及其构成要件 (一)环境法律责任的特点
环境法律责任与一般的法律责任相比较,有一定的特 殊性。
第一,综合性:环境法律具有综合性
第二,严厉性: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第三,独特性:民事责任表现突出 ,即使合法的行 为、主观无过错
从一般的法律责任来看,违法行为通常是指一切不符
合现行法律所要求的、超出现行法律所允许的范围以外的
民事责任是指从事环境民事违法行为者应承担的各种 法律责任,其中主要是环境民事侵权责任。各国环境法普 遍采用。
刑事责任是指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者所必须承受的 刑罚。环境法中的刑事责任主要适用于严重污染和破坏环 境,造成社会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行为,用刑法保护环 境也是重要的必不可少的法律手段。
2020/12/2
2020/12/2
23
危害后果不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一般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也要承担行政责任。
例如《环境保护法》第35条第1至第5项的行为,并不要求
产生危害后果。《海洋环境保护法》要求有危害后果
在这种场合,危害后果的大小,会影响承担行政责任
的轻重程度。如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依法行
法律责任的客观方面是指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
任何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通常都是法律禁止的、具有 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之间又往 往是有必然性的联系,因而又常常把社会危害性作为判断违 法性的标准。
在环境法中,多数情况下,造成社会危害的行为,往往
也是违法行为。在特定情况下,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能
律责任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
组织、公职人员和公民。通常情况下,从事建设、开发、
生产活动的工矿企业,以法人的形式成为最多的法律责任
主体;国家公职人员,可以是一般违法行为的主体,也可
以是职务上违法行为的主体。
2020/12/2
8
2.法律责任的客体
指环境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亦即在实 施违法活动时所指向的对象。环境法律责任的客体一般包 括行为和物两种。
环境法在追究某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时,行为人 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被视为必备条件。
追究其民事责任时,在民法中也需要具备故意或过失
要件,但在环境损害引起的民事责任中,则不要求具备故
意或过失要件,只要实施了危害环境的行为并造成危害后
202果0/1时2/2 ,即可追究其民事责任。
11
4.法律责任的客观方面
2020/12/2
22
判断行为人有无过错或过失,对于行为人 是否承担环境行政责任以及应按照何种法律责 任进行处理有着密切的关系。只要违法就视为 有过错
破坏环境的行为多表现为故意
污染环境的行为多表现为过失或间接故意。 3.行为的危害结果。
指实施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对社会危害的后果。
危害结果主要是指造成环境污染、自然资源 或生态破坏以及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结果。
任。 2020/12/2
19
(二)环境行政责任的形式 一是对环境行政违法行为进行补救(补救性行政责任)
是指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主体补救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或 补救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的法律责任。
既适用于环境行政主体,又适用于环境行政相对人, 其具体的责任形式包括:承认错误、赔礼道歉、排除 危害、支付费用、停业治理等。
一概视为违法行为。例如符合排放标准违法
2020/12/2
12
行为因而不承担行政责任,但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和治理责任。
三、环境法律责任的作用及其意义
环境法律责任是《环境保护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
制裁性法律规范而言,环境责任是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
防和控制违法行为的发生,以保证环境法立法目的实现。
环境法律责任制度又特别注意对违法行为的制裁与环
境质量的恢复和改善相结合,要求违法者不仅要负责赔偿
他人的经济损失,而且还要及时排除危害、恢复和治理被
污染和破坏了的环境,以消除不良后果。环境法律责任制
度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在实施环境法中保证协调发展方面的
2020/12/2
罚。
2020/12/2
9
(2)物 是指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对象,可能成
为违法行为指向的各种物。这里包括一切人们可 以控制、支配和具有环境功能的自然物和劳动创 造的物质财富。
环境违法行为指向的物,通常表现为自然物 的各种环境要素和社会财富。
2020/12/2
10
3.环境责任的主观方面
法律责任的主观方面是指法律责任的主体在实施违法 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一般分为故意或过失(民法中称 为过错)。刑法中注重对加害人主观恶性的惩罚,又把故 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民法中则注重对受害人损失 的补救,一般不再分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
没有这些特殊的环境法律制度,就没有真正的环境法。 因此,环境法律责任制度既是对多项环境法律制度的 完善,又是各项环境制度有效实施的保障。
2020/12/2
14
(二)保证环境法立法目的的实现
环境法律责任作为国家强制力的具体体现,通过对违
法者实施制裁,保障环境法立法的目的的实现。
必须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加以制裁,达到预
境行政法律责任的前提。
⒉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必要条件 故意和过失。 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污染或破坏环
境的结果,还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直接故意、间 接故意。
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危害 环境结果的发生,却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虽已预见但轻 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污染或破坏环境的危害结果。
追究环境法律责任的基本原则:重在教育,个人负
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
2020/12/2
4
在环境法中,即使行为人的行为合法,但只要造成污
染和破坏环境、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就要对其行为
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追究其行为人的民事法律责
任,而不能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环境法律责任追究中的“个人负责”原则。环境法上
徇 私 舞 弊 的 , (三)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
由 其 所 在 单 位 (四)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
或 者 上 级 主 管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发现
机 关 给 予 行 政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
处分;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采取了一些特殊的责任制度,如两罚及乃至多罚制度、共
同危险责任制度等,这些制度均不与“个人负责”原则相
违背,两罚及其多罚的对象仍然是从事环境违法行为的个
人或单位,但扩大了民事责任承担者的范围。
2020/12/2
5
违法行为多样,法律责任也是多种形式的:
行政责任是指依照法律法规或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规 章制度,对犯有行政违法失职行为尚不够刑事处分或违反 内部行政纪律的人员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按照处分机 关与被处分人员的关系,可将行政责任分为行政处分和行 政处罚两种。
首先,保证环境法的有效实施。 其次,保护人们所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 第三,保护公民的环境权。 第四,保护我国环境权益不受侵害。
2020/12/2
16
第二节 违反环境法的行政责任
❖ 一、环境行政责任概述
❖ 二、环境行政主体违法的行政责任
❖ 三、环境行政相对人违法的行政责任
❖ 四、违反环境法的行政责任形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