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卖淫嫖娼案(绍柯公(柯桥)行罚决字[2022]01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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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卖淫嫖娼案(绍柯公(柯桥)行罚决字[2022]01216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绍柯公(柯桥)行罚决字[2022]01216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66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
正)188539660100
【处罚日期】2022.05.18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柯桥派出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柯桥区(原绍兴县)
【处罚对象】张**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49:50
处罚名
称
张**卖淫嫖娼案
行政处
罚决定
书文号
绍柯公(柯桥)行罚决字[2022]01216号
被处罚
对象
张**
处罚结
果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2月底至今,违法行为人张**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他人介绍,多次在绍兴市柯桥区万达广场3号楼单身公寓实施卖淫。
现查证,2022年4月2日下
午,违法行为人张**以300元的价格与蒋某某(已另案处理)在柯桥万达广场3号楼单身公寓内发生一次性关系(嫖资通过微信扫码支付);2022年4月10日下午,违法行为人张**以350元的价格与蒋某某在柯桥万达广场3号楼单身公寓内发生一次性关系(嫖资通过微信转账支付)。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张**行政拘留十三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绍兴市柯桥区拘留所执行。
处罚决
2022-05-18
定日期
处罚机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柯桥派出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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