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创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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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

活动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更好地发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在推进公司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方案》。

第二条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公司法》、《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精神,深入总结和推广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大力推进公司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切实提高工作实效,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推动公司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公司成立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领导小组,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办公室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公司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落实铁道部、集团公司关于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负责创建方案和推进计划的制定,研究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负责公司创建活动评比考核方案的审定。

第五条公司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部署安排,做好日常性工作。

第三章创建标准

第六条创建目标。在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集体合同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内容丰富、程序规范、形式多样、运行良好、成效显著”。

1.组织健全。有健全的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监督和工作机构,党政有关领导和机构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党委充分发挥领导作用,领导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行政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与经营管理相结合,有部署、有要求、有落实;纪委负责厂务公开民主

管理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监督检查考核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并进行考核;工会承担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责任,做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2.制度完善。有完善的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合同及工资专项协商等工作制度,有工程招投标、物资设备采购、干部选拔任用、大额资金使用等制度,有机关部门公开制度并明确公开事项的内容、范围、形式、时限、程序、责任部门。各项制度有明确具体的工作规范、操作流程和考评办法及标准,并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学习型领导班子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先”选模、经营业绩考核与模范职工之家的考核评审。考核结果同评先评优挂钩,形成目标明确、制度健全、责任落实、措施得力、监督到位的长效工作机制,并将其有机地融入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

3.内容丰富。依法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问题、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事项及时向全体职工群众公开,充分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卫生安全、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经职代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集体合同草案及工资专项协议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开;职工工资调整、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奖惩办法等重要规章制度经职代会审议通过;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听取意见建议,职工安置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确保改制重组顺利进行。坚持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制度,领导班子人员向职代会述职述廉,领导班子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情况向职代会报告。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奖惩、任免领导人员的重要依

据。

4.程序规范。坚持职代会会前预审制度和大会各项工作程序,坚持厂务公开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各项程序;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撤换符合规定,一线职工代表比例和出席职工代表大会人数符合规定,主席团成员中的工人、管理和技术人员代表超过半数。职代会选举和表决重要事项,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应经职代会审议、通过与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执行。厂务公开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反馈结果等主要环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做到公正透明、阳光操作。

5.形式多样。坚持把职代会作为厂务公开的基本形式,通过职工民主管理委员会、民主议事会、民主协商会、民主恳谈会以及厂务公开栏、局域网及意见箱、接待日、举报电话等形式,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坚持职工代表述职制度,按职工代表总数5%左右的比例选聘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员,组织其每半年参与职代会决议决定落实、集体合同履行、劳动安全卫生检查,监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

6.运行良好。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合同及工资专项协商等制度运行良好。职代会按期换届,定期召开。职代会依法行使职权,形成的决议得到有效落实;职代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应公开的事项通过各种形式真实及时向全体职工群众公开,职工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畅通。涉及保障性住房配售(配租)的方案和执行情况在公司范围内公开,分公司、代理站的收入分配(一体化考核,二次分配)结果在分公司通过公开栏等向职工公开;集体合同每年签订,且得到有效履行。

7.成效显著。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

业科学发展,完善公司权力运行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扩大职工民主权利,发展基层民主政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产生良好效果。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和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有效落实,公司改革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和谐,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明显作用,职工群众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满意率达90%以上。

第四章创建实施

第七条创建活动按照“整体规划、分级实施、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结合单位实际,采取有力措施,逐级开展创建活动。

第八条创建活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优中选优,培育和选树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有力、工作扎实、群众认可、成效显著的分公司作为创建活动的典型和标杆。实行动态管理,对示范单位不搞“轮换制”和“终身制”,使创建活动常抓常新、充满活力、深入持久。加强培育和选树典型,整体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第九条创建活动坚持以点带面,全面推进。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强创建活动的宣传,为持续开展创建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要及时总结和推广示范单位的创新经验和成功做法,充分发挥其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以点带面,把开展创建活动变成各单位强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自觉行动,使创建活动成为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有效抓手和工作过程,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深化发展。

第十条创建活动按照以下步骤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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