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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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沧州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整治行动,力争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到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到位,油气增储扩能风险管控到位,安全生产基础得到巩固和提升,重大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高效推进,成立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

成员:企业机关各科室、直属、所属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

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负责协调推进全厂三年整治行动开展。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石油天然气开采特点,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及“双控”机制创建运行。按照《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全面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按照国家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和《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双控”体系建设。推动企业进一步评估各岗位危害因素,辨识安全风险,更新风险清单。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狠抓“双控”体系运行,落实风险管控措施,进一步明确管控部门和管控人员。落实“一表三卡”制度,即:安全检查表、安全生产承诺卡、风险告知卡、应急处置卡,进一步提升员工防控风险、处置风险的能力。2020年年底前完成安标化及“双控”机制创建,2021年底前改进、完善“双控”机制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巩固、提升“双控”机制建设成果,保障“双控”机制正常运行,推动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与“双控”机制建设有机融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3、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确保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加强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抽查力度,促进安全培训规范到位。

4、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开展“科技强安”行动,实施源头把控,禁止和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装备及工艺。

5、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承包商管理严格执行中油集团公司HSE九项原则和承包商安全管理五条禁令。承包商施工前必须按照国家(企业)制定的文本格式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坚决整治转嫁和推卸安全生产责任、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及资质挂靠、违法发包、转包、分项发包等行为;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监管,规范非煤矿山外包工程范围,不得将影响企业安全的重要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进行分项发包;加强外包队伍监管,严格外包单位资质、机构、工程技术人员配备要求,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准进入。

6、大力推进应急能力建设。生产科要牵头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制

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定期演练,定期开展应急预案评估和修订、完善;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或与就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服务协议,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和基地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工作,提高战时应急处置、应急救援能力。

(二)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7、严密管控企业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油气增储扩能安全风险定期会商研判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严格落实井喷失控、火灾爆炸等事故风险防控措施。重点整治是否对场站内储油罐区等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管理,是否对罐区内所有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严防火灾爆炸事故。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8、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井喷和硫化氢中毒事故隐患,严防井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事故。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井控管理各项制度,严查与井控工作相关人员未经过井控培训、未取得井控操作证上岗作业,严查钻井和井下作业施工过程中不按设计要求安装井控装置并未按规定进行安装、试压、使用和管理的行为,严查井控安全措施和硫化氢防护措施执行不到位问题。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9、将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贯穿安

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重点打击整治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履行不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照搬照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管理制度不落实,对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等特种作业行为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不全,作业安全审批制度不落实,从业人员未进行培训教育,作业场所未设置警示标志,通风、检测、防护用品配备等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的;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规范,以包代管;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缺少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7月至12月)一是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本通知要求和内容开展自查自改工作,确保安全风险得到及时有效管控、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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