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质量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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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质量部工作总结

最新质监系统工作总结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质监部门的执法活动将无法正常的运行。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新的时代,政府、社会和企业对质监部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省局党组“服务、发展、和谐、建设”的八字方针和高局长关于八字方针内涵及其辩证关系的讲话,是全省质监系统工作

执法工作的指南,为质监系统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因此,我们只有以“学法用法,依

法行政”为武器,把思想统一到“服务”上来,质监事业才能真正走上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

公务员作为依法行政的主体,其工作特点、社会责任不同于一般社会职业的工作人员或公民。其行为不仅直接关系到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质量、行政效率和行政效果,直接影响国家行政机关的形象、声誉和权威,而且对社会风气和精神文明建设有示范和导向作用。所以,学法用法,在“法”的范围内活动是公务员从事业务活动的基本要求。

一、深入学法,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作为学法用法的带头人,

其言行对全局学习氛围的形成具有风向标的作用。“五五”普法以来,襄城县质监局以学法

竞赛为抓手,不断推动领导干部为重点地学法用法的深入开展,有效地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依法办事能力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20xx年我局被河南省质监局评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我局一直把普法考试考核作为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检验普法成效、推动工作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每年都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规定每年的年度普法考试时间、对象、形式、范围等。每周一上午的集中学习是我局雷打不动的惯例,在相互的学习和讨论总,大家对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20xx年我局先后

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等考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见了市局组织的岗位资格考试,增强了大家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二、规范用法,在实践中检验学法用法效果

实践是检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成果的标准。“五五”普法以来,随着各级领导干部法律

意识和法律素质的逐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已逐步成为广大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我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并根据服务细则和承诺制内容,制定并实施了持“八不准、一主动”等下企业工作制度,不准擅自到企业检查工作,须经值

周领导批准后方可下企业;不准单独到企业检查工作;不准相互串岗、结伙到企业检查工作;不准在企业吃、喝、拿、要;不准在企业申报名优等资格时,设置关卡,搭车收费;

不准超标准收费;不准收受企业礼盒;不准强迫企业签订服务协议。对企业提出的服务要求,要主动办理、认真办理、及时办理。服务要主动热情,认真负责,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对不属于职责范围或无能力解决的事项,要介绍到相关股室或报主管领导,上下同心,协力办好企业的各项请求,力争达到企业的满意。我局还实行“阳光卡”制度,

在工作结束时将意见反馈表交付企业,请企业对质监部门工作人员在检验检测、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廉洁自律、行业风气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此表作为干部廉正考核的依据存入干部廉政档案中。通过企业全方位的监督,使我局全体执法人员的自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灵活执法,寓监督于服务之中

法律是我们执法工作的准绳,面对形势多变的执法化境,如何以不变应万变,创新用法是我们常常思考的一个问题。监督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于经济发展,两者相辅相成。执法查出问题后,处理、处罚只是一种手段,而通过执法工作促进行政相对人规范行为,减少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逐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才是执法的根本目的。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重处罚、轻帮助,很容易和企业产生对立关系。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首先是摸清企业的基本情况,判明企业的基本态度,是故意违法还是非故意违法?是自觉自愿接受处理还是有较大的抵触情绪?是积极接受帮助,主动整改,还是无视质监部门公然抗法,然后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不同处理。这样以来,由于我们从服务着手,在下达行政处罚之前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所以使得每个企业都心服、口服。

在依法行政,打造服务型质监的道路上,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它是需要我局全体职工甚至是我们整个质监系统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的。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发挥质监部门监督的重要作用,深入学法、规范用法、灵活执法,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搞好服务,向着“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质监”的目标迈进!

2016最新质监系统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市局党组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质监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以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市局工作大局,按照年初确立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积极探索执法打假机制,不断创新执法监管方法,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法行政的理念和水平明显提高,出色地完成了各项行政执法工作任务。

一、一年来的工作概况

截止11月20日,全市系统办理各类行政案件4299起。其中立案案件3445起,结案2951起,结案率85.7%,办理万元以上案件238起,比去年同期上升了40%;5万元以

上案件33起,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2%;移送司法机关或其他部门处理的案件32起;现场

处罚案件862起。仅市局稽查分局办理立案案件136起,结案125起,结案率达93.5%;

办理万元以上案件67起,5万元以上案件21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6%;办理百万元案件1起。实现了案件零复议和零诉讼。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监督考核。完成了302名已取证执法人员、435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的年审工作。对不在执法岗位13名持证人员执法证件进行了收缴,对各县市局使用非总局执法证件的情况进行了清理,收缴地方政府颁发的执法证件32份。

另外,我们还先后多次派出人员现场指导执法打假、指导县市局和基层分局办理大要案及疑难案件,以及参与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

二、主要工作成效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是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创新和发展,值得总结和提高。

(一)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有效

执法人员素质偏低,仍然是制约执法行为规范和提升执法质效的“瓶颈”问题。春节刚过,我们按照全市系统春训工作部署,就执法人员整训发专文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整训的时间、内容、目的和效果。

在法制宣传方面,策划组织了“3.15”系列宣传活动,围绕“品质生活共享和谐”的主题,组织开展了今年“3.15”宣传活动,制订了切实可行的“3.15”活动实施方案,“五进五查”和农资“精品、标准、质量”三下乡系列活动有声有色,得到了省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麻城局、蕲春局在抓执法管理的同时,以宣传和服务为先导,实行人性化执法,与电视台签订了年度宣传合同,开辟了专栏,在“3.15”活动期间,定时播出,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在“质量月”活动中,我们依托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整治一线,结合相关案例,扎实开展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产品召回规定》的宣贯,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信息化建设上,完成了黄冈市局局域网执法监管网页的制作和及时更新工作。及时公布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部门发布的典型案例,展示了黄冈质监系统执法的新形象。

(二)法制监督监管机制不断完善

年初,根据全市系统总体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市局监督科及时制定下达了全系统xx年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意见、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及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方案,做到了工作早计划、早部署、早行动。并于4月份召开了全市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会议,总结部署了工作,表彰了先进,交流了经验,明确了年度执法监管工作思路、工作责任和措施。

第一,以制度建设为手段,全面深化案件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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