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当前设施蔬菜生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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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0.06.04•【字号】•【施行日期】2020.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厅党组上半年“双过半”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圆满完成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时高质量完成2019年项目工程扫尾工作。

各市要加强对所辖项目县的督促指导,尤其对建设进度过慢的项目县要加大督导力度,务必抓住麦收前后有利施工期,督促施工单位增派作业机械和人手,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盯紧盯死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完成田间工程扫尾和单项验收,做好资金报账、支出等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2019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并做好验收和上图入库准备工作。

二、统筹做好2020年度项目评审和计划编报工作。

中央二批资金即将下达,各市要及时做好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准备工作,按照“申请一个、评审一个”的原则,依据现行政策严格把关,指导项目县科学合理设计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

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严控田间道路硬化比例。

各市务于6月30日前,上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省厅将采取“随报随批、分批批复”的方式,及时批复,保障进展较快的市县早施工、早见效。

三、突出高效节水,研究推广节水技术措施。

落实《河北省节水实施方案》要求,突出在地下水超采区以及生态环境支撑区,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规模化、集约化,综合推广滴灌、微灌、微喷、管道加软管灌溉等节水技术,完善田间工程和用水计量条件。

增加地下管道密度,合理设置出水口及保护装置,适宜地区配备小白龙、消防带等软管,最大限度减少大水漫灌。

因地制宜探索集雨农业的路子,推行和建设集雨工程,利用天然降水。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17〕27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17〕27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17〕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冀政发〔2016〕35号),促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在确保粮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为核心,坚持市场导向,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做强产业、提高质量,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传统产品向品牌产品、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完善农产品加工产业和政策扶持体系,推动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基本原则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资源要素有效整合、高效利用。

加强政府引导,强化政策扶持,完善公共服务,做强优势产业,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

坚持科技引领、创新发展。

强化科技支撑,加快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大力开发和引进高新技术、设备和工艺,加快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培树优质品牌、地标品牌,打造知名品牌。

坚持绿色加工、持续发展。

坚持绿色生态理念,实施全产业链质量控制,健全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可追溯体系,生产开发安全优质、绿色生态的各类食品及加工品,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石家庄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1月1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场规划建设第三章市场开办第四章经营活动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其他规定石家庄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农贸市场建设,规范市场经营管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开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是指由开办者提供固定商位和相应设施,提供物业服务,实施经营管理,多个经营者进场从事各类农副产品经营,并经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的交易场所,是城市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

第三条市建成区范围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其他县(市)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农贸市场实行属地管理,并遵循统一规划、规范管理、市场运作、政府扶持的原则。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明确农贸市场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协调、督查督办辖区内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商务局是农贸市场行业管理的主管部门,各区市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农贸市场建设的组织落实,协调区直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对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等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协同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保供应 抗疫情 促生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快速反应全面部署积极作为

保供应 抗疫情 促生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快速反应全面部署积极作为

特别策划保供应抗疫情促生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快速反应全面部署积极作为□文/冀农融媒体•河北农业杂志2021年新年伊始,针对我省石家庄、邢台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快速反应全面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稳产保供,自丨月6日以来,连续下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抓好当前蔬菜生 产及保障应急调运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含内部冷库)新冠疫情防控工 作的紧急通知》等多项通知、政策、指导文件,强化蔬菜畜禽等稳产保供、农企农村疫情防控、农产品 质量监管、农资金融政策支持、农村复工复产等管理,广泛动员发动,强化宣传引导,确保疫情防控期 间蔬菜畜禽及农业生产物资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1月10曰,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王国发、副厅长苗冰松先后到石家庄桥西蔬菜中心批发市场、鹿 泉区毛驴车农业园区、鹿泉区铜冶镇南铜冶村等地,调研疫情防控期间民生物资稳产保供、蔬菜等产品 的生产保障、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等情况。

保供应:构筑起民生保障通道1月7日,上午9时,石家庄市高邑县河北双盛农业 科技有限公司双孢菇生产基地内,双孢菇长势正好,T.人们正忙着采摘。

“大家戴好口罩,保持一定距离,采完菇后注意关 好大棚,及时送入冷库,双盛农业公司经理韩昭云一 边叮嘱工人做好疫情防控,一边让大家抓紧采摘双孢 菇韩昭云介绍,目前基地每天采摘双孢菇1500公斤左22冀农融媒体•河北农业特别策划南皮:蔬菜生产保供应南皮县玉田蔬菜种植 专业合作社面对疫情不等 不靠,全力以赴抓紧蔬菜 生产,保障疫情期间蔬菜 的供应。

冀农融媒体•河北农民报郭庆峰摄右,可通过冷藏车及时将双孢菇运往石家庄桥西蔬菜批 发市场和一些社区门店,尽快到达消费者手中。

疫情突发,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第一时间下发《关于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抓好当前蔬菜生产及保障应急调运T 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政 治站位,充分考虑疫情防控T.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抓好蔬菜生产,保障蔬菜市场供应,全力以赴满足人 民日常需求: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1月11曰,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 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丁.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 级农业农村部门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加大巡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要针对 当地风险隐患高、容易出现问题的食用农产品,进一步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监管部门 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0.06.09•【文号】农办市〔2020〕8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副产品购销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0〕8号河北、山西、辽宁、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厅: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农市发〔2020〕2号),进一步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规范过程管理,加大政策支持,注重监督管理,优化指导服务,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推进设施建设(一)切实做好实施方案。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准确摸清基层实情,认真编制实施方案,进一步聚焦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贫困地区,鼓励在产业重点县(市、区)整县推进,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需要,要将设施建设与信息自动化采集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项目实施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产业、实施区域、操作程序、进度安排、组织管理等重点内容。

省级实施方案务必于6月30日前,县级实施方案经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审定后于7月15日前,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上传至农业农村部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管理系统和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系统。

(二)积极开展政策宣贯。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宣传途径,灵活运用新媒体、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地宣传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提升政策知晓率,营造积极开展设施建设的社会氛围。

通过举办培训、开展宣讲、编写实用手册和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讲解政策要点,调动参与建设的积极性。

_河北省设施蔬菜重点区域及主要栽培品种

_河北省设施蔬菜重点区域及主要栽培品种

参考文献
陈海涛,王业成,付威.2005.日本蔬菜生产机械化发展现状与 启示 // 中国农业工程学会.农业工程科技创新与建设现代农 业——2005 年中国农业工程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第一分册. 广州:华南农业大学出版社:9-13. 陈永生,胡桧,肖体琼,崔思远,杨雅婷,管春松.2014.我国蔬 菜生产机械化现状及发展对策.中国蔬菜, (10) :1-5. 国 家 统 计 局 农 村 社 会 经 济 调 查 司.2014. 中 国 农 村 统 计 年 鉴 2014.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肖体琼,何春霞,曹光乔,陈永生,崔思远,赵闰.2015a.机械 化生产视角下我国蔬菜产业发展现状及国外模式研究.农业 现代化研究, (5) :857-861.
2 2 2 2 2
2 主要蔬菜栽培品种
2.1 环京津地区 2.1.1 永清胡萝卜栽培品种 永清县设施胡萝卜种 , 以大棚栽培为主。 植面积约 0.3 万 hm2(4.5 万亩) 播种期为 2 月上旬,上市期为 5 月下旬至翌年 6 月 下旬,每 667 m2 产量 4 000 kg 左右。 红盾 806:主栽品种,占永清县设施胡萝卜总 种植面积的 30% 左右,由北京世农种苗有限公司 育成。中早熟一代杂种,生育期 95~100 天,耐抽 薹;根部露土少,根形均匀整齐,收尾漂亮;根长 20~24 cm, 表皮光滑, 三红率高, 裂根少, 商品性好。 春奥 188:主栽品种,占永清县设施胡萝卜总 种植面积的 25% 左右,由北京春奥种苗科技有限 公司育成。 抗病性强, 长势强健, 叶片直立, 叶色深, 产量高,喜肥水,根系吸收养分能力强;耐寒,耐 抽薹,低温条件下收尾及着色良好,根圆柱形,收 尾美观;表皮光滑,须根少,皮、肉、芯均为深红 色, 光泽亮丽, 根长 22~28 cm; 生育期 93~110 天, 单根质量 220~350 g。 SN- 帝冠: 潜力品种,占永清县设施胡萝卜 总种植面积的 15% 左右,由北京世农种苗有限公 司从韩国引进。中熟,生育期 100 天左右,生长势 强,叶色深,抗病性强,产量高;裂根少,商品性 好,根长 20 cm 左右,单根质量 140 g 左右。 2.1.2 定兴茄子栽培品种 定兴县茄子种植面积约 ,以温室、大棚栽培为主。温 473.3 hm2(7 100 亩) 室周年生产播种期为 5 月下旬, 上市期为 10 月中、 下旬;温室冬春茬栽培播种期为 7 月下旬,上市期 为翌年 2 月下旬;大棚秋延后栽培播种期为 6 月中 旬,上市期为 9 月中、下旬。 超亮早茄王 817: 主栽品种,在定兴县栽培 ,由河北惠优特种业 面积约 153.3 hm2(2 300 亩) 有限公司育成。早熟一代杂种,生长势强,坐果率 高;果实紫黑色,近圆形,果面光亮,平均单果质 量 660 g; 果肉浅绿色或白色,肉质细嫩,品质佳, 耐贮运,商品性佳;每 667 m2 定植 2 000 株,产量 6 000 kg 以上,抗病性强,适应性广,露地、保护 地均可栽培。 超九叶圆茄:主栽品种,在定兴县栽培面积约 (3 500 亩) , 由固安县新华种业公司育成。 233.3 hm2

河北省塑料大棚蔬菜生产现状及建议

河北省塑料大棚蔬菜生产现状及建议

中国瓜菜2020,33(6):63-66河北省塑料大棚蔬菜生产现状及建议郄东翔1,狄政敏1,张建峰1,康振宇2,靳昌霖3,史明静4(1.河北省农业特色产业技术指导总站石家庄050011;2.河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石家庄050011;3.河北省植保植检总站石家庄050011;4.河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石家庄050011)摘要:蔬菜产业是河北省农业主导产业,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河北省蔬菜产业坚持扩规模上设施、壮龙头活机制、创品牌拓市场、提质量增效益、抓示范强带动,步入了绿色、快速发展的轨道。

大棚蔬菜是河北省设施蔬菜的主要类型,通过对全省塑料大棚蔬菜生产进行全面调研,摸清了生产现状、结构类型和种植模式等情况,分析了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发展建议,为大棚蔬菜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关键词:蔬菜;塑料大棚;生产;河北中图分类号:S626.4文献标志码:C文章编号:1673-2871(2020)06-063-04河北省是全国蔬菜产销大省,为确保京津蔬菜供应,丰富全国“菜篮子”市场作出了重要贡献。

2018年全省瓜菜播种面积86.14万hm 2,居全国第8位,产量5545.46万t ,居全国第4位[1](表1)。

蔬菜产业是近几年推进全省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抓手和突破口。

设施蔬菜是蔬菜产业发展的关键,塑料大棚是蔬菜设施的重要类型。

通过对全省塑料大棚蔬菜生产进行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发展建议,为农业部门决策提供了参考。

收稿日期:2019-12-03;修回日期:2020-03-05基金项目:河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蔬菜产业创新团队日光温室结构优化与集成技术创新建设项目(HBCT2018030201)作者简介:郄东翔,男,推广研究员,从事蔬菜技术推广工作。

E-mail :jszsck@ 通信作者:狄政敏,女,推广研究员,从事蔬菜技术推广工作。

E-mail :392176501@[注]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官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农业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农业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农业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8.21•【字号】石政办发〔2017〕41号•【施行日期】2017.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农业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石政办发〔2017〕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石家庄市农业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8月21日石家庄市农业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石家庄市农业畜牧局和设立石家庄市投资促进局的通知》(冀机编〔2017〕11号)精神,设立石家庄市农业畜牧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1 将原市农业局的职责、原市畜牧水产局的职责划入市农业畜牧局。

2 除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外,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划入市行政审批局。

二、主要职责(一)拟订全市农业(含畜牧业、渔业、农机管理等,下同)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参与研究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政策,起草农业方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指导种植业、养殖业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改善,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和发展节水农业相关工作;参与拟订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项目和资金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三)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农村土地(含耕地、滩涂)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调处合同纠纷,协同市国土资源局调处权属纠纷;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建设与发展。

蔬菜生产管理紧急通知

蔬菜生产管理紧急通知

蔬菜生产管理紧急通知各县(市、区)农业局蔬菜局(办):今年以来我市出现了持续阴雨、低温、寡照天气对蔬菜生产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根据气象监测预计近期低温阴雨天气还将持续。

为切实加强生产管理努力确保春季蔬菜生产和市场有效供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关键措施抓好田间生产管理1、加强清沟排水。

各地要及时摸排菜田积水情况指导菜农做好清沟理渠以降低地下水位促进植株根系生长。

露地蔬菜田间要做到沟渠相通及时清理田间积水做到雨停无积水;设施蔬菜要开深大棚围沟做到沟沟相通雨停水干尤其要防止雨水倒灌进大棚造成积水和死苗。

2、加强秧苗管理。

各地要重点针对规模育苗基地做好苗床补光增温工作必要时指导菜农安装白炽灯以增加光照时数和提高棚内温度防止秧苗徒长形成高脚苗。

低温阴雨期间要适当推迟播种育苗和移栽待天气转好后利用中午气温较高时进行以提高成活率和壮苗率。

对死亡的幼苗要及时补播、补种确保生产用苗和春夏蔬菜茬口安排。

3、加强设施管理。

各地要指导菜农及时检修已定植秧苗大棚确保棚膜覆盖严实。

要采取多层覆盖形式增加棚内温度以防秧苗萎根。

要采取科学通风等方式尽可能保持棚内相对干燥降低棚内湿度和减少有害气体的危害。

天气转晴后要视蔬菜长势适当喷施叶面肥特别要增施磷钾肥促进植株恢复生长。

4、加强病虫害防治。

各地要指导菜农重点防治猝倒病、灰霉病、疫病、根腐病等病害和蚜虫等虫害。

阴雨天气应尽量避免直接喷洒农药可采用“烟熏灵”等烟熏剂防治但幼苗上要慎用以防药害。

晴天药剂喷防时要注意用药浓度防治发生药害。

此外要指导基地及时清除枯枝黄叶、病株、病果并移出棚外集中销毁。

二、加强指导服务确保市场供应稳定1、加强动态调查。

各地要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及时掌握灾情动态。

要加强当地蔬菜产销动态调查摸清当地果菜类播种育苗、秧苗供应、移栽进度等生产信息并视情况尽早部署秧苗培育管理工作及时采取秧苗调剂措施确保夏菜生产的稳定。

2、加强技术指导。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当地蔬菜生产的技术服务工作。

石家庄市农业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石农[2007]40号

石家庄市农业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石农[2007]40号

石家庄市农业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正文:---------------------------------------------------------------------------------------------------------------------------------------------------- 石家庄市农业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石农〔2007〕40号)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办,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有效应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保障人类身体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我局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农办发[2005]8号)和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冀农科发[2006]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制定了《石家庄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有效期自2007年6月1日起至2012年6月1日止。

附件:《石家庄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六日附件:石家庄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工作原则1.3 编制依据1.4 概念界定1.5 突发事件分级1.6 适用范围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决策机构2.2 组织机构2.3 咨询机构2.4 执行机构和职责分工2.4.1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2.4.2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4.3 发展与改革行政主管部门2.4.4 财政行政主管部门2.4.5 科技行政主管部门2.4.6 环保行政管理部门2.4.7 商务行政管理部门2.5 应急联动机制3、预防和预警机制3.1 预防3.1.1 研究、试验阶段的安全控制措施3.1.2 进口、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控制措施3.2 重点监测地区和监测对象3.3 事件报告3.4 预警3.4.1 事件级别确认3.4.2 事件公布3.4.3 情况通报4、应急响应与行动4.1 分级响应4.1.1 一级响应4.1.2 二级响应4.2 应急处理措施4.3 应急结束5、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理5.2 恢复重建5.3 调查总结6、应急保障6.1 通信与信息保障6.2 应急队伍保障6.3 经费保障6.4 技术保障6.5 监督检查6.6 责任与奖惩7、附则7.1 名词术语7.2 预案管理8、附录8.1 信息呈报格式8.2 信息发布格式8.3 安全控制措施8.3.1 实验室控制措施8.3.2 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控制措施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出口活动的管理,构建预防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有效应对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保障人类身体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业生物技术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支持全市产业发展的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支持全市产业发展的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支持全市产业发展的意见【法规类别】土地管理机构【发文字号】石政规[2018]6号【发布部门】石家庄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4.20【实施日期】2018.04.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支持全市产业发展的意见(石政规〔2018〕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强土地管理服务和保障全市“4+4”产业发展,创新计划指标管理,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管理1、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据县域规模、产业项目用地需求、供地率、补充耕地完成情况、砖瓦窑复垦增减挂钩项目进展情况、闲置用地情况及卫片执法检查整改情况,切块下达各县(市、区),优先保障“4+4”产业发展项目,以及重大民生、环保、基础设施及落实补充耕地的项目,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

2、中心城区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3月10日前提前预分切块下达各县(市、区),6月底前应执行完毕。

逾期未执行的指标,6月底收回50%,8月底全部收回调整使用。

指标已执行完毕的县(市、区)确有重大项目急需用地指标的,可在征地组卷报批材料除无计划指标外其他材料(如社保、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等)全部落实后,申请使用市级预留指标。

3、中心城区内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中心城区用地计划经国务院批准后,依据各区产业项目用地、征地率和供地率情况切块下达,原则上当年下达用地计划当年使用,最迟延期至下一年度1月底,逾期未执行计划全部收回统筹使用。

高新区(含托管区)、循环化工园区、鹿泉区和藁城区安排产业项目不低于60%。

4、计划指标要做到当年计划当年执行。

对计划执行完毕的县(市、区)给予适当奖励,对计划执行情况较差的,扣减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5、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实行项目备案跟踪问效+对冲机制。

各县(市、区)要将拟用地项目基本情况向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发改、工信、财政等部门备案(备案内容见附表),并要在征地组卷报批时将备案表报送市国土局。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意见-农办经〔2017〕19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意见-农办经〔2017〕19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意见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意见农办经〔2017〕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近些年来,各地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积极探索推进服务规模经营、带动普通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新途径,形成了农业生产托管等直接服务农户和农业生产的有效形式,对解决一些地区存在的“种不了地”和“种不好地”等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日,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7〕6号),对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重要意义农业生产托管是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

发展农业生产托管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引领普通农户参与农业现代化进程。

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农业劳动力呈现出老龄化、兼业化趋势,有的地区出现了农业劳动力短缺。

发展农业生产托管,可以通过服务组织的专业化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等要素导入农业生产,切实解决小农经济经营方式粗放、生产效率低下等问题。

二是有利于促进服务规模经营发展。

开展农业生产托管,通过服务组织提供专业化、规模化服务,形成了既不流转土地经营权,又能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新路径,满足了一些农户继续从事家庭经营的愿望,同时让农户分享到规模经营的收益。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管理指南(施行)》的通知-农市发[2004]10号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管理指南(施行)》的通知-农市发[2004]10号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管理指南(施行)》的通知正文:----------------------------------------------------------------------------------------------------------------------------------------------------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农市发[2004]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林、畜牧、渔业)厅(委、办、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为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现代化进程,我部研究制定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管理指南》(简称《指南》)。

现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二00四年六月十四日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引导批发市场加强建设和管理,保证公开、公平、公正交易,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特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适用于专门经营农产品的批发市场和包含农产品批发经营业务的其他市场。

第三条本指南用辞定义如下:(一)农产品:指粮油、蔬菜、瓜果、畜产品、水产品、调味品、花卉、茶叶、种子、饲料等农、牧、渔业产品及其加工品。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指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主要进行前款所指农产品现货集中批量交易的场所。

(三)农民:指直接从事本指南所称农产品生产的自然人。

(四)农民团体:指依法成立的各类农民合作组织。

(五)农业企业:指从事本指南所称农产品生产的农业经济组织。

(六)交易商:指具有商品批发交易能力,可进入批发市场进行交易的个人或组织。

交易商包括供货者、经销商、贩运商、零售商和经纪人等,是批发市场上开展买卖交易活动的主体。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终止第四条设立农产品批发市场应从当地的农产品商品货源及其流向、居民消费需要、经济发展和区位交通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发挥优势、讲求实效的原则,防止盲目、重复建设市场。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3.11•【字号】石政发[2014]9号•【施行日期】2014.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石政发〔2014〕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14年3月11日关于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市农业经营体制创新,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农户集约化经营水平和农业生产效率,推进家庭农场快速、规范、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重要意义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发展家庭农场,有利于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加快城镇化建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有利于科技应用和推广,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有利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树立农产品品牌意识。

二、把握家庭农场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界定条件(一)总体要求。

以国家农业农村改革精神为指导,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目标,坚持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强化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坚持发展现代农业导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坚持适度规模取向,优化资源要素配置运用;坚持统筹扶持推进,加强引导支持与服务保障。

努力形成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和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多种农业经营主体协同配合、互促共进的局面,推动现代农业稳定健康发展。

石家庄蔬菜种植

石家庄蔬菜种植

全市蔬菜种植面积196.14万亩,总产量吨,其中日光温室12.3万亩,大中棚室24.5万亩。

蔬菜产业已发展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正定县西咬村无公害蔬菜基地西咬村无公害蔬菜基地位于新城铺镇西咬村,面积180亩,共有日光温室120栋,总投资297万元,已投资24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84万元;省投资31万元;市投资22.5万元;县投资26万元;自筹84.5万元;贷款49万元未到位。

主要技术依托:省农科院蔬菜所。

主要进园项目:绿色无公害蔬菜,以西红柿为主,有豆角、黄瓜、西葫芦等。

园区管理机制:“协会+农户”的形式。

以农户为主体,由园区内菜农组成的协会,负责技术服务和销售服务,经营机制归个人产权,是比较成功的形式,由专家推荐、指导种植品种及茬口安排,效益比较好,投入少,标准不太高,值得推广。

目前已获效益第一茬6000元/亩,第二茬3000元/棚(0.5亩)。

藁城市万亩中棚甜椒生产基地藁城市万亩中棚甜椒生产基地以岗上镇双庙村为中心,涉及岗上镇庄合、故城和廉州镇陈一等村。

双庙村1993年引进中棚甜椒生产技术,1995年种植面积就达到2000亩。

在这种情况下,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将中棚甜椒生产作为一项特色产业来抓,规划建设了中棚甜椒生产基地,2000年基地面积15000亩,2001年种植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亩收入在3000元以上。

甜椒收获后,下茬种植白菜、萝卜等蔬菜,亩收入千元左右,两茬亩收入达到4000元,亩纯收入3000元。

在甜椒生产基地建设上,我市主要采取了四项关键措施:一是突出科技。

实行无公害化、标准化生产,大力示范推广中棚甜椒无公害栽培技术。

在聘请省、市专家搞好技术培训的同时,市农业局技术人员常期蹲点进行示范指导。

二是强化服务。

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市镇村先后投资170多万元用于新上变压器、打井和修路;在甜椒生产上,实行了”种苗培育、田间管理、物资供应、技术指导”四项统一服务。

三是搞好销售。

在产品销售上,建设了甜椒批发市场,并组织了专门销售队伍,利用多种渠道开展购销业务。

河北省设施蔬菜重点区域及主要栽培品种

河北省设施蔬菜重点区域及主要栽培品种

河北省设施蔬菜重点区域及主要栽培品种康振宇;宋建新;范凤翠;张忠义;蒋晓茹;许宁;单芳;王淼;郄东翔【期刊名称】《中国蔬菜》【年(卷),期】2016(000)002【总页数】6页(P5-10)【作者】康振宇;宋建新;范凤翠;张忠义;蒋晓茹;许宁;单芳;王淼;郄东翔【作者单位】河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河北石家庄050011;河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河北石家庄050011;河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河北石家庄050011;河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河北石家庄050011;河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河北石家庄050011;河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河北石家庄050011;河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河北石家庄050011;河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河北石家庄050011;河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河北石家庄050011【正文语种】中文“十三五”河北省将加大蔬菜产业发展步伐,对设施蔬菜重点区域进行了重新调整划分,预计到2020年5个重点区域的设施蔬菜种植面积将达到蔬菜总种植面积的70%以上;对蔬菜种植大县的主要栽培品种进行了摸底调查,将对全省蔬菜品种类型进行合理布局。

康振宇,助理农艺师,专业方向:蔬菜技术推广,E-mail:***************河北省是全国重要的蔬菜产销大省,2014年全省蔬菜播种面积137万hm2(2 054万亩),居全国第五位(农业部,2016)。

经过多年发展,各类蔬菜生产设施齐全,花色品种日益丰富,四季生产更加稳定,周年供应更加均衡,蔬菜产业已成为河北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

为进一步加快河北省设施蔬菜产业发展,近期河北省制定了“十三五”设施蔬菜发展规划,对设施蔬菜重点区域进行了重新调整划分,主要包括5个重点区域;同时,为了实现全省蔬菜品种的合理布局,河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对蔬菜种植大县的主要栽培品种进行了摸底调查。

现将这两方面的情况介绍如下。

1.1 环京津地区包括三河、大厂、香河、安次、广阳、永清、固安、霸州、文安、大城、兴隆、滦平、丰宁、承德、怀来、涿鹿、赤城、遵化、玉田、曹妃甸、丰南、丰润、涞水、涿州、高碑店、青县、黄骅27个县,蔬菜种植面积增加到37.3万hm2(560万亩),重点发展日光温室,适度发展塑料大中棚和网棚栽培。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拟推荐名单公示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拟推荐名单公示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拟推
荐名单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公布日期】2024.03.27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3.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拟推荐名单
公示
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县级初审、市级复审、省级评审,确定了2024年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拟推荐名单,现予公示。

最终入选名单以京津冀三地认定通知为准。

公示期2024年3月27日-2023年4月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实名方式向省农业农村厅特色产业处反映。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8号特色产业处
邮编:050021
电话:*************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3月27日拟推荐的43家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名单。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5.11•【字号】冀发改农经〔2022〕612号•【施行日期】2022.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正文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省委农办、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乡村振兴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以工代赈工作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工作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按照通知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2年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点:一、高度重视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以工代赈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多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参与帮扶项目实施,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

李克强总理强调,加大以工代赈投入,扩大以工代赈投资建设领域和实施范围。

为大力推动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印发了《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发改振兴〔2020〕1675号),我省也出台了《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冀发改农经〔2021〕319号)。

请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2022年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推动脱贫人口、因疫因灾无法外出务工劳动力等群体实现就近就地就业。

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制定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工作细则,提出2022年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清单,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项目实施,加强督导调度,推动以工代赈方式在更大范围实施。

石家庄市商务局关于对2021-2022年度石家庄市省市级冬春蔬菜储备公检资质进行询价的公告

石家庄市商务局关于对2021-2022年度石家庄市省市级冬春蔬菜储备公检资质进行询价的公告

石家庄市商务局关于对2021-2022年度石家庄市省市级冬春蔬菜储备公检资质进行询价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21.11.16•【字号】•【施行日期】2021.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石家庄市商务局关于对2021-2022年度石家庄市省市级冬春蔬菜储备公检资质进行询价的公告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我市省、市两级冬春蔬菜承储企业规范管理,确保储备的蔬菜数量和质量达到有关要求,提升储备安全,石家庄市商务局拟组织开展我市省、市级冬春蔬菜储备数量检查验收和质量公检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储备蔬菜公检资质进行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工作任务1.经询价,确定1家蔬菜储备公检单位。

2.签订蔬菜储备公检协议,制定蔬菜储备现场检查、抽样检验、储备验收等计划。

3.按照时限要求完成现场检查、抽样检验、验收任务,及时出具报告和公检证书。

4.储备期内(4个月),对承担省、市级蔬菜储备任务的14家企业储备蔬菜的质量抽检两次(轮换检测),储备数量、储备管理和储备安全检查四次。

二、申报主体条件1.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以下申报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查询的结果为准)。

4.取得中国计量认证(CMA)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f)资质,且资质认定范围须覆盖《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和《NYT 761-2008 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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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当前设施蔬菜生产管理工作的紧急
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布部门】石家庄市农业局
【发布日期】2012.01.19
【实施日期】2012.01.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石家庄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当前设施蔬菜生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牧)局、农办:
进入1月份以来,我市阴雾(霾)天气较多,据日光温室内小气候监测,目前,温室内气温、地温全天维持在10℃左右,明显低于果菜类蔬菜适宜生长所需要的温度,蔬菜生长缓慢或停止生长,已形成明显的低温寡照灾害。

据气象部门预测:1月19~21日我市天气以阴为主,并将有一次明显降雪天气过程,温室内气温偏低状况仍将持续,低温寡照灾害对冬季设施蔬菜生长发育的影响将进一步加重。

为确保节日蔬菜正常生产和供应,切实加强设施蔬菜生产指导,特做以下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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