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对婚丧大操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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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

13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

十二、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为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倡导移风易俗,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廉洁自律、改进作风、制止奢侈浪费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

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

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下同)以外人员参加。

第二条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

第三条禁止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

第四条禁止动用执法执勤等特种车辆,不准违规动用公务用车。

婚礼车队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8辆。

第五条不准给亲戚以外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送礼金及贵重礼品。

第六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级或者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

操办葬礼的,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

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事宜,应向上级纪委报告。

第七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第一条至第六条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违规收受的礼金及贵重礼品,一律收缴。

第八条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问责,并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第九条本规定所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党的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党的工作人员,是指党的各级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关于规范民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方案

关于规范民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方案

关于整治“滥办酒席风”规范民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整治镇域“滥办酒席风”规范民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活动,有效遏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不良风气,规范民间操办婚纱喜庆事宜。

根据《安顺市专项整治“滥办酒席风”规范民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方案》(安群组办发…201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坚决遏制各类巧立名目滥办酒席借机敛财的不良风气,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树立崇尚文明、节俭办事的社会新风,有力推进集成党风、政风、民风的建设,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组织保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XXX整治“滥办酒席风”规范民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组长 :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一)宣传报道组:由镇党政办、科技宣教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宣传教育,示范引领。

在镇域范围充分利用张贴公告、派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发短信、召开村民会议和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将整治滥办酒席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处罚措施等宣传到千家万户。

(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党政办、科技宣教文化服务中心,)(二)规范指导组:由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三创办”,负责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约定除婚丧嫁娶外的酒席一律不办;指导各村成立志愿服务队,帮助本村群众建房、迁坟、立碑等需亲邻帮助的事宜;村民对违规操办的酒席不参与、不送礼;操办酒席时间和规模不宜影响本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对违规操办酒席的处罚措施等内容,根据民俗指定节约、安全的办酒方式;引导各村建立完善操办婚丧事宜报批、备案制度。

婚事酒席实行事前申报办理,丧事酒席实行事后备案管理。

报批、备案内容主要包括婚丧事说明、操办时间、地点、桌数、邀请人员范围等有关情况,受理报批、备案由群众由所在村支两委负责,各村必须严格把关、报批、备案并妥善存档备查;未经报批、备案而操办的婚丧事宜,或不如实报批、备案的,视为违规操办,一律严格处罚。

关于制止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的建议

关于制止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的建议

关于制止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的建议近年来,婚丧喜庆大操大办问题日益突出,给社会带来了许多不良影响。

在制止婚丧喜庆大操大办方面,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

政府应加大对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的监管力度,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并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同时,要加强执法,建立有效的执法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做到有违必罚,才能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其次,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企业单位和个人必须尊重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搞婚丧喜庆大操大办。

同时,要加强道德教育,培养公民的文明素质和社会责任意识。

只有从根本上提高文明素质,才能真正改变部分人对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的盲目追求。

第三,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

婚丧喜庆服务行业是制止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的重要一环。

行业协会应加强自律,建立行业规范,规定婚丧喜庆服务的最低要求,限制超标操办的行为。

同时,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

第四,培养绿色消费观念。

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往往伴随着奢侈浪费和资源浪费。

要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培养绿色消费观念,鼓励节约和合理消费。

同时,政府可以通过一些政策手段,给予环保、节能、绿色产品以优惠政策,引导消费者选择可持续发展的消费方式。

第五,促进社会共治。

制止婚丧喜庆大操大办需要全社会的努力。

政府、社区、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等各方应积极参与,形成合力。

政府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制止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的行动。

同时,社区、企事业单位也要做好引导工作,加强对居民和员工的宣传教育,让制止婚丧喜庆大操大办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最后,建立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监测和预警机制。

通过建立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的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并处置违规行为,可以有效防止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的蔓延。

政府可以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建立实时监测系统,对重点地区和场所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

综上所述,制止婚丧喜庆大操大办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婚丧喜庆事大操大办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婚丧喜庆事大操大办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婚丧喜庆事大操大办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婚丧喜庆事的举办也变得越来越讲究、奢华。

在一些地方,婚丧喜庆事的规模不断扩大,花费也越来越高。

一些人为了炫耀财富或攀比心理,大操大办,过度消费,甚至债台高筑,对家庭财务造成严重的损害。

此外,一些婚丧喜庆事也存在环境污染、交通堵塞、群众不满等问题。

为了加强对婚丧喜庆事的规范和管理,维护家庭财产稳健,保障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方案。

二、治理目标全面规范婚丧喜庆事的举办,加强管理和监督,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和过度消费,维护社会、家庭和个人的健康发展。

三、治理措施(一)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各级政府要依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婚丧喜庆事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婚丧喜庆事的各项费用标准、节俭办法、环保要求等,将其纳入公共服务体系中。

(二)建立婚丧喜庆服务机构政府可以在乡镇、社区等设立婚丧喜庆服务机构,提供相关婚丧喜庆服务,指导和规范婚丧喜庆事的举办。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级政府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婚丧喜庆事的规范意识和环保意识,鼓励和引导婚丧喜庆事实行节俭办法。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婚丧喜庆事的监督管理,建立婚丧喜庆事的档案系统,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和评估,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置,对严重违规者进行惩罚处理。

(五)建立慈善基金政府可以建立婚丧喜庆慈善基金,用于资助一些户籍较为困难的群众举办婚丧喜庆事,提高群众福利水平。

四、实施效果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建立服务机构、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监督管理和建立慈善基金,能够有效规范婚丧喜庆事的举办,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和过度消费,维护社会、家庭和个人的健康发展,有助于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婚丧嫁娶生日纪念大操大办不良习俗专项整治情况汇报

婚丧嫁娶生日纪念大操大办不良习俗专项整治情况汇报

婚丧嫁娶生日纪念大操大办不良习俗专项整治情况汇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加强我校反腐倡廉工作,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狠刹“大操大办”不正之风,特将婚丧嫁娶生日纪念大操大办不良习俗专项整治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婚丧嫁娶借机敛财的歪风,通力协作、齐抓共管,为创建发展、节约、廉洁、文明、和谐的安广三小而努力。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大操大办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安广三小大操大办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

组长:刘芬华
副组长:张玮玮
董力
成员:魏艳群
高慧武
孙爽
陈如梦
邬庆华
三、专项整治对象和范围
专项整治对象:我校全体教职员工
专项整治范围:
1、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操办其直系亲属的婚丧嫁娶事宜,不准滥发请柬或讣告。

2、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严格执行申报制度。

3、婚丧嫁娶事宜的操办要严格实行一事一办,不得超规模宴请。

严禁讲排场、比阔气。

4、丧事操办提倡从简,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

5、严禁党员干部操办除婚丧嫁娶事宜外诸如上梁、乔迁、生日、满月、上学、祝寿、开业等严格制止,不准操办,不准请客,不准参与,不准送礼。

五、责任追究
1、婚丧事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借机敛财。

2、婚丧事以外宴请,一经发现,没收礼金,追究责任,给予处分,公开曝光。

3、严格执行婚丧嫁娶申报制度。

安广三小学 2014、5、6。

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

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

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篇一:关于婚丧嫁娶有关事宜的补充规定关于婚丧嫁娶有关事宜的补充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府谷县《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规范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我院按照上述文件要求,严明婚丧嫁娶事宜申报、审批和公示等制度,结合我院实际,作如下补充规定:1、科主任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科室每个职工,未传达到,职工不知情违反规定者,免去该科室主任职务;2、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婚丧嫁娶有关规定停薪停职;临时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履行申报审批相关手续违反规定者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3、违规参与婚丧嫁娶者国家工作人员停薪停职,临时聘用人员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篇二:13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十二、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为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倡导移风易俗,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廉洁自律、改进作风、制止奢侈浪费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

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

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下同)以外人员参加。

第二条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

第三条禁止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

第四条禁止动用执法执勤等特种车辆,不准违规动用公务用车。

婚礼车队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8辆。

第五条不准给亲戚以外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送礼金及贵重礼品。

第六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级或者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

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规1

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规1

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直系亲属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通知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各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借子女、直系亲属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是广大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

为有效遏制这种歪风,严肃党纪政纪,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决定对党员干部借子女、直系亲属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问题要求如下:一、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各部委办、科室及基层单位负责人要站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在婚丧嫁娶中不仅要管好自身,还要对班子整体、本部门、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负总责,做到讲政治、讲规矩,不超标准、不超范围。

二、严格坚持婚丧嫁娶报告制度。

各部委办、科室及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在办理此类事宜,必须事先向所在部门及单位负责人报告,主要内容是办事规模、标准、发邀请范围等,各部门及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好第一关。

三、严格控制范围。

1、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在婚丧嫁娶中要缩小宴请范围,不搞攀比。

2、只准在子女结婚、直系亲属去逝办理喜宴、丧宴,严格禁止借子女、亲属订婚、老人过寿等名义,邀请领导、同事赴宴等行为。

3、邀请赴宴人范围只限于亲属,不充许通知上下属单位。

四、严肃党纪政纪。

对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事先不报告、不请示,超标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顶风违纪,在群众中造成影响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1、所收礼金全部没收。

2、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等处分,有行政职务的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记大过、直至开除公职等处分。

3、对于用公款出礼的,其所用公款作为违纪资金,没收上缴林业局财务科。

并由承办人自已退赔给单位作为补偿。

同时视要礼金、礼品数量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党纪处分。

五、本规定适用于各部委办、科室及基层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

有处置权的关键部门、岗位党员干部参照执行。

六、本规定由林业局纪委、监察科负责解释。

遏制农村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之风的调研报告(精选2篇)

遏制农村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之风的调研报告(精选2篇)

遏制农村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之风的调研报告(精选2篇)遏制农村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之风的调研报告「篇一」遏制农村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之风的调研报告一、引言农村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的现象,指的是农村地区在举办婚礼、葬礼以及其他喜庆活动时,过分追求奢华、铺张,甚至举债筹资,给农民家庭带来了沉重负担。

为了深入了解这种现象背后的原因,并寻找有效的对策,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调研。

二、调研目的与方法我们的调研目的是为了分析农村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的主要原因,了解农民的需求和心理,并探索有效的遏制措施。

为此,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访谈和实地观察等多种研究方法。

三、调研结果1. 社会心理因素调查显示,农村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社会心理因素的作用。

由于与邻里关系的矛盾、面子和地位的压力,农民往往在举办婚丧喜庆活动时选择铺张奢华,以显示出自身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

2. 传统习俗和观念另一个导致农村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的原因是人们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和习俗。

在一些地区,人们认为举办盛大的婚礼和葬礼可以取得祖先的保佑和福报,因此他们不惜花费巨资来满足这些传统要求。

3. 群体心理和示好调查还发现,农村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现象中存在一种群体心理。

那些参与操办的亲友、乡邻,希望通过提供物质帮助,彰显自己的情义,从而在日后自己有需要时得到回报。

四、调研中的收获1. 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农民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较低,很少有农民意识到自己举办婚丧喜庆活动时需要遵守法律规定的条文。

因此,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教育是遏制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之风的重要途径。

2. 建立志愿服务体系为了解决农村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的问题,我们认为建立志愿服务体系是一种可行的解决方案。

志愿者可以通过提供各类服务,如照料孩子、帮助收拾婚庆场地等,减轻农民的操劳和经济负担。

3. 引导农民发展其它形式的社交活动在农村地区,婚丧喜庆活动是社交的重要形式之一。

针对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的问题,我们建议政府引导农民发展其他形式的社交活动,如开展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从而减少农民对婚丧喜庆活动的过度依赖。

关于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通知

关于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通知

关于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通知篇一: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规1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直系亲属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通知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各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借子女、直系亲属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是广大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

为有效遏制这种歪风,严肃党纪政纪,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决定对党员干部借子女、直系亲属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问题要求如下:一、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各部委办、科室及基层单位负责人要站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在婚丧嫁娶中不仅要管好自身,还要对班子整体、本部门、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负总责,做到讲政治、讲规矩,不超标准、不超范围。

二、严格坚持婚丧嫁娶报告制度。

各部委办、科室及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在办理此类事宜,必须事先向所在部门及单位负责人报告,主要内容是办事规模、标准、发邀请范围等,各部门及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好第一关。

三、严格控制范围。

1、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在婚丧嫁娶中要缩小宴请范围,不搞攀比。

2、只准在子女结婚、直系亲属去逝办理喜宴、丧宴,严格禁止借子女、亲属订婚、老人过寿等名义,邀请领导、同事赴宴等行为。

3、邀请赴宴人范围只限于亲属,不充许通知上下属单位。

四、严肃党纪政纪。

对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事先不报告、不请示,超标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顶风违纪,在群众中造成影响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1、所收礼金全部没收。

2、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等处分,有行政职务的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记大过、直至开除公职等处分。

3、对于用公款出礼的,其所用公款作为违纪资金,没收上缴林业局财务科。

并由承办人自已退赔给单位作为补偿。

同时视要礼金、礼品数量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党纪处分。

五、本规定适用于各部委办、科室及基层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

《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

《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

《关于党和国家⼯作⼈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规定》湘纪发[2013]17号关于党和国家⼯作⼈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规定为严格规范党和国家⼯作⼈员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倡导移风易俗,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廉洁⾃律、改进作风、制⽌奢侈浪费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条不准⼤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

婚礼宴请⼈数⼀般不得超过200⼈(20桌),婚嫁双⽅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数不得超过300⼈(30桌)。

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以任何⽅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下同)以外⼈员参加。

第⼆条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员的礼⾦及贵重礼品。

第三条禁⽌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付应由本⼈承担的操办费⽤。

第四条禁⽌动⽤执法执勤等特种车辆,不准违规动⽤公务⽤车。

婚礼车队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8辆。

第五条不准给亲戚以外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的党和国家⼯作⼈员送礼⾦及贵重礼品。

第六条党和国家⼯作⼈员应当在操办婚礼10个⼯作⽇前向本级或者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个⼯作⽇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

操办葬礼的,应于事后10个⼯作⽇内报告实际情况。

各级党委、⼈⼤、政府、政协主要负责⼈操办婚丧事宜,应向上级纪委报告。

第七条党和国家⼯作⼈员违反第⼀条⾄第六条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违规收受的礼⾦及贵重礼品,⼀律收缴。

第⼋条对党和国家⼯作⼈员违反本规定的⾏为不制⽌、不查处,或者制⽌、查处不⼒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问责,并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第九条本规定所称党和国家⼯作⼈员,包括党的⼯作⼈员和国家⼯作⼈员。

党的⼯作⼈员,是指党的各级机关中除⼯勤⼈员以外的⼯作⼈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员。

关于制止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的建议

关于制止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的建议

制止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的建议一、前言我国自古就有“婚事不办,不成人”的说法,可见婚礼在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性。

而在现代社会,婚礼不仅代表着两个人的幸福,更是家庭欢聚、亲朋好友共同共享的时刻。

然而,随着经济条件的提高和社会风气的变迁,一些婚丧喜庆活动却变得“大操大办”,甚至存在“攀比”之风。

我们有必要探讨如何适度制止这种现象,以避免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社会的不良风气。

二、现状分析1. 社会“攀比”现象日益严重在一些地区和家庭中,一场婚礼甚至可以超出个人承受能力的范围。

婚宴上的奢华、礼金的数额、乃至场地布置和摄影摄像的费用,都存在不小的压力。

一些家庭为了“面子”和“攀比”,甚至不惜举债办理婚礼,导致家庭财务出现问题。

2. 社会资源浪费严重婚礼上的铺张浪费不仅仅表现在金钱上,还体现在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浪费。

比如一次性餐具的使用、鲜花的大量浪费和庆典活动的大规模排练,都对环境和资源造成不小的负担。

3. 社会风气不良攀比的风气不仅仅存在于婚礼,也出现在其他喜庆场合和丧事上。

这种攀比导致了社会关系的紧张,使得人们在喜庆场合和丧事上活动不再放松和快乐,而是处处留意着他人的眼光和评价。

三、建议措施1. 倡导理性消费观念婚礼不是攀比的舞台,应该主张理性消费观念,避免因攀比而导致财务压力和资源浪费。

可以通过举办节俭婚礼的案例和经验共享,在社会上倡导简约、真诚的婚礼风格,并鼓励家庭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决定婚礼的规模和档次。

2. 引导媒体宣传正能量媒体在社会风气的引导作用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需要引导媒体宣传简约的婚礼理念和节约资源的生活方式。

可以邀请一些知名婚庆专家和家庭代表,就理性婚礼和节俭生活进行宣传和倡导,教育和引导人们理性消费。

3. 政府加强监管政府部门可以出台一些政策和法规,加强对婚庆行业的管理和监督。

例如限制婚礼奢侈浪费的行为,加大对婚庆企业的监管力度,规范婚庆行业的发展,引导企业和家庭理性、节俭地办理婚礼。

农村婚丧嫁娶有关宣传标语

农村婚丧嫁娶有关宣传标语

关于农村婚丧嫁娶,我们可以设计一些具有正向引导作用的宣传标语。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例子:
1.婚事新办都点赞,奢华浪费难避免。

2.喜结良缘文明办,大操大办不可取。

3.彩礼嫁妆少而精,喜烟喜酒不攀比。

4.勤俭节约是美德,移风易俗树新风。

5.厚养薄葬传美德,文明新风创和谐。

6.丧事简办不铺张,勤俭节约办丧事。

7.封建迷信要抵制,崇尚科学树新风。

8.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债让自己苦不堪言。

9.陈规陋习要摒弃,文明新风共创建。

10.婚育新风进万家,文明幸福你我他。

这些标语旨在提倡节俭、文明和新的社会风尚,反对奢华浪费和封建迷信。

民政部关于严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婚丧嫁娶等事务中大操大办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严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婚丧嫁娶等事务中大操大办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严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婚丧嫁娶等事务中
大操大办的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布部门】民政部
【发布日期】1994.09.24
【实施日期】1994.09.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民政部关于严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在婚丧嫁娶等事务中大操大办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现将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东省监察厅、民政厅《关于严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婚丧嫁娶等事务中大操大办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供参考。

各市(地)、县(区)党委、政府(行署),各大企业党委,各高等院校党委,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党组(党委):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反腐败工作部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现对我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婚丧嫁娶等事务中廉洁自律,严禁大操大办的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领导干部在婚丧嫁娶等事务中廉洁自律的目标是:积极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
坚决杜绝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

为实现上述目标,全省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干部必须做到:
1.模范执行婚姻法,不准包办、买卖婚姻和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教育子女、亲属自觉实行晚婚。

2.本人及家庭成员结婚,不准。

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

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

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湘纪发[2005]12号(2005年9月2日)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条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是指省委、省政府各部门,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其各部门,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办事处党政组织的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上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以委任、派遣等形式任命的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上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的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上人员。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是指领导干部以本人及配偶、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子女配偶结婚、去世、升迁、调动、升学、乔迁等为由大操大办,从中收钱敛财的行为。

第三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只能限于亲属范围,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向亲属以外的人员发请柬、通知,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以及在“礼尚往来”名义下收受钱物。

第四条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严禁到管理和服务对象所属单位报销操办费用和要求其承办有关事项。

第五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带头移风易俗。

禁止在社会上不顾影响大操大办,讲排场、摆阔气;禁止动用军警等特种车辆为迎亲、送葬队伍开道;特殊情况下需使用公务用车的,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并按规定缴费;禁止进行封建迷信活动。

第六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须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中办发[1997]3号)文件要求,作为个人重大事项的内容向党组织报告。

市州、省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情况,应及时直接向省纪委报告,其他省管干部向单位党委(党组)报告,报告时间均为办理事宜后一个月内。

机关单位有无职工在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厚葬薄养,封建迷信

机关单位有无职工在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厚葬薄养,封建迷信

机关单位有无职工在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厚葬薄养,封
建迷信
(一)严禁党员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全省所有党员和公职人员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

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以外人员参与。

婚礼宴请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不得超过300人(30桌),葬礼一律从简操办、控制规模,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

违反规定的,一律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

(二)倡导城乡居民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1、婚事新办。

反对借机敛财,不滥发请柬邀请宾客、不收或少收彩礼(聘礼)、不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贺礼,提倡举办集体婚礼、家庭婚礼、旅行婚礼等有纪念意义的婚礼;反对奢修浪费,提倡控制迎亲车辆、宴席桌数和标准,抵制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反对低俗闹洞房等行为,提倡文明健康的娱庆活动。

2、丧事简办。

落实《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反对厚葬薄养,革除丧葬陋习。

反对在公共场所(除有关部门指定的专用场所)乱搭灵堂灵棚、乱放哀乐鞭炮、搞封建迷信等扰民行为,提倡简化仪式、限制规模、文明节俭的治丧方式;反对乱埋乱葬、修活人墓、超标准建墓立碑,提倡遗体火化、节地生态安葬。

3、其他喜庆事宜不办。

除婚丧以外的其他喜庆事宜,提倡不办酒席。

确需办酒席庆贺的,提倡仅邀请亲戚俭办聚会,不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贺礼,也不参加他人举办的其他喜庆事宜或赠送贺礼。

反对把人情与金钱画等号,提倡健康文明的人际交往方式。

反对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简报

反对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简报

反对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简报
日前,水口寺街道办事处围绕“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主题,着力开展杜绝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天价彩礼、铺张浪费、薄养厚葬、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和陋习宣传,努力营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的社会新风尚。

一是党员带头签订承诺书。

组织辖区单位在职党员干部、离退休党员干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签订《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330余份,要求党员干部带头坚持廉洁自律、勤俭节约原则,不摆不必要宴席,婚丧事宜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带头树立廉洁文明的新风尚。

二是张贴发放倡议书。

在辖区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张贴移风易俗倡议书,同时还向居民群众进行发放。

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倡导居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争做移风易俗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引导。

水口寺街道办事处组成志愿者宣传队伍,通过沿街、入户等形式向群众发放《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宣传手册》,并向其传达天价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铺张浪费等行为的不良影响,引导群众摈弃上述婚丧陈规陋习。

倡导减轻广大群众的人情消费、人情负担。

通过多措并举开展移风易俗宣传,进一步引导居民群众树立文明婚丧
观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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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对婚丧大操大办
树立社会文明新风的倡议书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和团员青年们:崇尚礼仪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热情好客是滕州人民的优秀品德。

然而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条件逐渐改善的同时,在婚丧喜庆事宜操办中,也滋生了一些不和谐的现象,少数党员干部借婚丧喜庆活动,广收礼金、大讲排场、大摆筵席、铺张浪费,部分群众盲目跟风。

这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加重了干部群众家庭经济负担,而且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造成了腐败现象的滋生和封建迷信的蔓延。

为积极响应中央提出的“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号召,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大力弘扬勤俭节约、新事新办的良好风尚,有效遏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滕州市纪委转发枣庄市纪委《关于全市党员干部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民政局联合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镇街村居的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和团员青年提出以下倡议:
一、节俭操办,反对铺张浪费。

举办婚丧喜庆等个人活动,要注重精神人文内涵,注重情感的表达,不能将其物质化、形式化。

要坚决反对相互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婚丧喜庆之事应厉行节俭,尽量控制宴请的桌数、规模和档次,减少邀请对象和范围,减少使用车辆,不搞隆重仪式,不设豪华宴席,不用豪华车队,不讲排场,不比阔气。

办理婚宴喜宴要节省时间,不浪费他人精力。

婚宴开始时间:中午一般不超过12时30分、晚宴一般不超过19时。

不以儿女婚嫁、提拔、乔迁、生子(女)、升学、参军、祝寿及父母或配偶丧事等其他任何名义发放请柬和收受礼金。

不要让人情成为一种债务,请客成为一种负担,不要因虚荣和攀比使自己苦不堪言,又给家庭和亲友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

二、破旧立新,大兴文明之风。

要自觉破除陋习,用崇德守法、健康文明、勤俭节约的新方式替代大操大办。

提倡婚事新办,广大青年朋友要做移风易俗的带头人,倡导举行集体婚礼、纪念式婚礼、家庭婚礼等新式婚姻宣告仪式,采取旅游结婚、夫妻共植纪念树等富有纪念意义的婚姻纪念方式。

提倡丧事俭办,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倡导文明简朴的丧葬礼俗和文明科学的丧葬活动,用环保、生态、洁净的葬礼方式,表达对逝者的追思,不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不在沿街大道乱搭灵堂灵棚,不在公共场所焚烧纸钱和鸣放烟花爆竹,不在出殡沿线散撒纸钱污染环境。

倡议在举办喜庆事宜时,自觉抵制盲从攀比,做到不跟风宴请,不乱
摆宴席,不随意请客,用积极健康文明的方式代替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三、干部带头,争做新风表率。

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团员青年和基层村居干部要带头树立健康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做到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以任何方式向管理和服务对象职权范围内的单位、工作人员和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发请柬、通知和收受礼金,不参加违规操办的婚丧喜庆活动,自觉以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为己任,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现在做起,动员朋友、同事、亲属率先垂范,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争做移风易俗、勤俭节约的模范。

四、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

在婚丧喜庆事宜办理前,党员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前向所在单位党组织书面
报告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时间、地点、规模、方式等事项。

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个人操办喜庆筵席一律不得使用公款、公车和办公用品,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期盼,是建设“文明滕州”“幸福滕州”的必然要求。

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和团员青年朋友们,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文明节俭为荣、大操大办为耻,以艰苦朴素为荣、爱慕虚荣为耻,抵制大操大办,崇尚勤俭节约,争做文明新风的积极倡导者、主动传播者和自觉实践者,为
促进滕州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共滕州市委宣传部
滕州市文明办
滕州市总工会
共青团滕州市委员会
滕州市妇联
滕州市民政局
二○一四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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