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人办理著作权登记申请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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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指南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指南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指南简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是保护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指南将介绍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定义、登记申请的条件、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帮助申请人顺利完成著作权登记申请。

什么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对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

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被视为一种作品,包括操作系统、应用软件、游戏、数据库等。

著作权人可以享有对计算机软件的复制、发行、出租、展览、信息网络传播、改编、翻译等权利。

登记申请的条件1.创作完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已完成创作成果,即软件已开发完成并可供使用。

2.版权人合法性:登记申请必须由软件的著作权人或其合法受让人提出。

3.稳定/完整性:申请登记的软件必须是稳定的版本,包含完整的源代码和相关文档。

登记申请流程1.资料准备:准备好如下资料:–申请表:下载并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书》。

–软件著作权证明材料:包括软件源代码、设计说明、用户手册等。

–著作权人身份证明材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文件(如有):如有代理申请,需提供委托代理文件。

2.申请递交: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至国家版权局软件登记处。

3.受理审查:国家版权局软件登记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预审公告:如果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国家版权局软件登记处将进行预审公告。

5.公示期和异议期:在公示期和异议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对申请进行异议。

6.审核颁证:经过预审、公示和异议期后,国家版权局软件登记处将对申请进行最终审查,如符合要求,将颁发软件著作权证书。

注意事项1.填写申请表时要认真填写相关信息,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

2.软件源代码、设计说明、用户手册等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充分证明软件的独创性。

3.准备好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确保著作权人符合法律规定。

4.如有代理申请,应提供委托代理文件,确保代理申请的合法性。

软件著作权管理办法

软件著作权管理办法

软件著作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保护公司的软件著作权,提高公司软件开发水平,鼓励员工创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管理职责第三条知识产权部是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统一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有:1、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软件著作权的管理办法;2、负责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档管理;3、协助收集有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有关政策等。

第四条软件著作权负责人:指负责软件开发、登记备案的人员,主要职责有:1、负责软件的开发或采购;2、负责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技术资料撰写和申请;3、负责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登记;4、负责公司计算机软件的许可使用和转让的备案;第五条法务事务部负责公司软件的法律事务管理、处理著作权协议的审查及软件著作权可能存在的纠纷、侵权案。

第三章权利归属第六条公司及子公司、控股公司员工在下列情况完成的软件著作权,归所属公司所有:1、公司员工为完成工作任务,或进行与其本职工作相关而开发的软件;2、利用公司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软件。

第七条若公司须与外部合作方共同开发软件的,应明确软件著作权为公司所有,如合作方需作为共同的软件著作权人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包括排名顺序。

第四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登记管理第八条公司可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包括:1、公司自主开发的软件;2、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合作开发且约定著作权归属的软件;3、公司委托他人开发并约定著作权属于公司的软件。

第九条公司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程序为:1、软件著作权负责人在OA系统填写《软件登记申请表》进行审批,上传源程序和文档;2、部门负责人需对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对于不符处,联系负责人进行修改;3、审查通过后,由负责人向国家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申请。

第十条对已准予登记的软件,知识产权部应将登记证书原件归档。

第五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许可、转让、质押第十一条公司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依合同约定定享有著作权的软件,有权许可他人使用或进行转让、抵押、质押。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1.所有需要盖章的文件必须加盖公章。

2.申请表中关于软件的功能描述与技术特点应描述的详细。

3.代码超过60页的,提交连续的前30页与连续的后30页文档,每页不少于50行,源代码总量不少于450行。

.说明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的例外),文档总量不少于10页。

5.源代码与说明文档都应标记页码等。

软件的著作权是一个软件的合法身份,是在流通市场产生经济的必要证件。

来证明其唯一性和独特性的证件,但办理时非常麻烦就是为了保护软件的合法性。

但办理的过程中也有一些只注意事项值得大家注意,下面小编就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为大家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所需注意事项:1.所有需要盖章的文件必须加盖公章(个人申请可签字,公章要鲜章不得为打印件)2.申请表中关于软件的功能描述与技术特点应描述的尽可能详细,不少于两句话。

3.代码超过60页的,提交连续的前30页与连续的后30页文档,每页不少于50行,源代码总量不少于450行。

4.说明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的例外),文档总量不少于10页。

5.源代码与说明文档都应标记页码6.著作权人是多人的,在申请表中应同时盖章,并且提交多方签订的合同(委托合同,代理合同,合作开发合同,百度上有模板)并且合同需要盖章。

7.说明文档里如果涉及网址、人名等信息,这些信息一定要删除,因为审查的时候审查员可能会让你提供各种证明,极其麻烦。

8.源代码一定要确定好,程序的源代码一定要是开头和结尾,不可以在程序的中间截取9.其他的问题如申请表的填写,只要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要填错信息就成。

▲二、其他需要注意以下4项:(一)表格内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且未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二)提交的鉴别材料不是《条例》规定的软件程序和文档的;(三)申请文件中出现的软件名称、权利人署名不一致,且未提交证明文件的;(四)申请登记的软件存在权属争议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项目和标准主要注意前三项,提交的材料,需要一定的书式、格式。

软件著作权登记署名权是怎么规定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署名权是怎么规定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署名权是怎么规定的?只有以自然人名义申请的软件著作权,才可能显示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名字,(或者公司+自然人)以公司(单位、集体等)名义申请的软件著作权,著作权属于公司(单位、集体等)根本不会显示实际设计人员的名字。

随着近些年社会上有关知识产权概念的不断普及,加之人们对知识产权的不断关注,也更加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近些年来关于知识产权的申请及保护问题,不少人吃了很多亏,随着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的颁布实话,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各项权利都得到了普及和完善。

但是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还比较薄弱,那软件著作权登记署名权是怎么规定的呢?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软件作品署名权▲署名权,即作者表明自己是开发者身份的权利,署名权包括作者有权决定是否在自己所开发的软件上署名,决定署名形式,诸如真名、笔名、匿名、假名等,同时也有禁止非软件开发者在软件上署名的。

未经合作开发的人同意,将合作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单独开发的软件发表仅署了自己的名字,或者将他人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开发的软件署名发表或者涂改他人署名,均侵犯了他人的发表权和署名权。

软件著作权人的署名权不仅体现在权利人在原作中行使也可在软件的演绎作品中行使,例如:某软件原用fortran 语言写成源程序,经该软件著作权同意后他人可将该软件源程序改用pascal语言写成,而原软件著作权人有权要求在新的演绎软件上署名以表示自己是该软件开发者的身份。

如果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对其开发的软件进行修改,则原著作权人有权要求在修改本上标示系根据原软件改编。

▲二、什么是软件作品发表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权利可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1、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2、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表演权、播放权、展览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出租权、出租权、许可使用权和转让权等。

发表权是指将软件公之于众的权利,是软件著作权人最基本和首要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指南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指南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指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指南申请者在申请办理各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手续时,请仔细阅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和国家版权局发布的有关软件登记事项的公告一、申请需知1、版权登记官费:元/件2、所提交的纸介质申请文件和证明文件需复制在A4纸上;提交的各类表格应当使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填写内容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者打印,字迹应当整齐清楚,不得涂改;申请表格内容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并由申请者盖章;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本;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应当为一份二、各类申请的文件交存要求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1 按照要求填写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表2 申请者身份证明(1) 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 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其他组织:台湾省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公证书;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外国公司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 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外国个人需提交护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3) 代理人身份证明软件著作权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3 鉴别材料(1) 源程序按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除外) 右上角标注页号1-60;(2) 文档(如:用户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按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每页不少于30行(结束页除外) 右上角标注页号1-60 [注] 已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其著作权发生继承、受让、承受时,当事人应当出具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无须提交鉴别材料4 其他软件权属证明文件软件权属证明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合同书或协议书;软件委托开发协议或合同书;下达任务开发:下达任务开发软件任务书;利用他人软件开发的软件:许可证明三、软件登记申请表填表说明① 软件名称栏1全称: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软件名称应简短明确、针对性强,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2简称:对登记软件全称进行简化的名称; 3分类号:按照国家标准GB/T和GB/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编号; 4版本号: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版本号[注] 软件作品的版本说明a.高版本软件作为原创软件登记或者使用特定版本号时,需要提交申请登记软件为原创软件的版本说明b.属于非原创软件时,概括说明据此取得著作权的材料和新增部分说明若该软件是在原有软件基础上通过修改、翻译、合成等再创作后形成的修改本、合成软件或翻译本软件应简短明确阐述“该软件新增功能模块”或“程序的第10~行”、“全部翻译文本”等对合成软件应对其取得著作权的材料及所编入的材料进行概括性描述还应说明原有软件名称及版本号若原有软件已经进行登记的,应写明软件登记号未登记的也应注明说明字数限于字之内② 日期栏a.开发完成日期:软件开发者将该软件全部固定在某种物质载体上的日期b.首次发表日期:著作权人首次将该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发表的方式包括:销售和向他人提供复制件,以及网上发布、产品发布、为销售目的的展示等③ 软件开发情况栏a 开发方式:分为独立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和下达任务开发b 开发者情况说明:包括开发者的名称、国籍和详细的地址④ 原始取得权利栏软件著作权人:应写明软件著作权人的名称、国籍和详细地址⑤ 继受取得权利栏a 继受情况:分为继承人、受让人、承受人b 软件著作权人:应写明著作权人的名称、国籍和详细地址c 权利范围:分为全部权利和部分权利选择部分权利时,需要注明具体的权项和地域⑥ 软件用途和技术特点栏a 登记软件的适用行业和用途;b 登记软件的开发和运行的硬件环境、软件环境;c 登记软件的编程语言及版本号,程序量;d 登记软件的创作目的、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e 登记软件的零售价或者报价⑦ 申请者栏a 申请者是单位的,应写出单位全称、地址、营业执照号或者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系人b 申请者是个人的,应写出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所提供的通讯地址应准确,以便于迅速投递⑩ 申请人签章栏:申请人或代理者应认真阅读并承诺权利保证条文申请人为个人时请签名或者加盖人名章;申请人为单位时请加盖公章,影印无效委托代理者的,由代理者签章申请须知1、办理软件登记申请应当以书面的方式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2、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3、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申请所需提交的证明文件应当使用原件或副本,无法提交原件的,应当在提交的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的签章4、申请文件应当使用A4纸张,纵向、单面使用,文字应当从左向右排列申请文件各部分应当分别用数字顺序在右上角标注页码5、申请文件是邮寄的,应当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6、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7、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8、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联系方式:邮寄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西楼三层现场办理地址:雍和大厦西楼一层国际版权交易中心版权登记大厅咨询电话:—查询电话:—邮寄材料查询电话:—9、软件登记申请费和查询费用通过银行汇款的,请务必将费用汇入以下专用帐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帐户名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银行帐户:收款室传真:-办理登记步骤 1、办理流程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申请文件--→取得登记证书 2、填写申请表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 3、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4、缴纳申请费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软件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5、登记机构受理申请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 6、补正程序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补正仍不符合登记办法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7、获得登记证书如到登记受理大厅领取证书,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持受理通知书原件领取证书如需邮递的,请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所需文件通过独立开发软件,对软件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或通过合同约定、受让、继承、承受取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文件应当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应提交在线填写的申请表打印件,签章应为原件 2、软件的鉴别材料•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例外交存:请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注:源程序和文档应在页眉上标注相应的软件名称和版本号,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3、有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权利归属证明文件等①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登记申请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表中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委托期限等内容②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事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事业法人证书的复印件;•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申请的,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明的复印件③权利归属的证明文件•委托开发的应当提交委托开发合同;•合作开发的应当提交合作开发合同;•下达任务开发的应当提交上级部门的下达任务书;•受让取得软件著作权的应当提交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原著作权人的企业被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的其他企业享有著作权的,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注销登记证明、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其他证明;•继承人继承的,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等 4、其他证明文件•修改他人软件应当授权许可的,应当提交授权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本表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著作权人原始取得著作权,以及通过转让、继承或承受取得著作权的软件著作权人登记申请时填写 1、软件基本信息:软件名称a全称: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软件名称应简短明确、针对性强,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可参考软件行业协会发布的:品牌 + 产品用途与功能+“软件”的命名规范;b简称对登记软件全称进行简化的名称如:、、等;c分类号:在表中提供的原国家标准GB/T和国家标准GB/-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编号选择填写;d版本号: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版本号软件作品说明选择申请软件是原创软件还是修改软件申请软件属于在原有软件基础上形成的修改软件的,请填写修改软件作品说明,简短明确阐述“该软件新增功能模块”或“程序的第10~行”、“全部翻译文本”等对翻译或合成软件应对其取得著作权的材料及所编入的材料进行概括性描述说明字数限于字之内若原有软件已经进行登记的,应注明原软件著作权登记号开发完成日期:选择填写软件开发者将该软件全部固定在某种物质载体上的日期发表状态:选择填写著作权人首次将该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发表的方式包括:销售和向他人提供复制件,以及网上发布、产品发布、为销售目的的展示等 a软件已发表的,请选择已发表选项,并填写首次发表日期和首次发表地点所在的国家或城市;b软件未发表的,请选择未发表选项,并选择填写是否允许公众查阅该申请登记软件的鉴别材料开发方式:原始取得著作权的情况,选择填写表中提供的方式之一: a单独开发:指依靠自身的条件自行开发完成的软件;b合作开发:指两人或两人以上依据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完成的软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申请人享有权利合作开发协议; c委托开发:指委托人与被委托人之间依据委托协议开发完成的软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申请人享有著作权的委托协议; d下达任务开发:指根据国家机关下达的项目任务书开发完成的软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申请人享有著作权的项目任务书、2 、著作权人1)姓名或名称:选择填写著作权人的类别、证件类型和号码、国籍、所属省份城市和园区;2)类别:其中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a著作权人是自然人的,应填写真实姓名,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b著作权人是法人的,应填写名称、类别、国籍、省份、城市和园区;企业法人,指获得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交的文件为工商营业执照;机关法人,指获得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需提交的文件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指获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需提交的文件为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指获得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需提交的文件为社团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c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法人的分支机构需提交的文件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以及法人不主张著作权的证明 3)证件类型 4)证件号码5)国籍省份/城市园区 3、权利说明权利取得方式:选择著作权人取得权利的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软件著作权是通过继受取得的,从下列方式之一中选择填写:a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为著作权转让合同;b继承,指根据继承法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著作权中财产权利,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c承受:是指享有原著作权的企业被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其他企业享有著作权情况,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是企业变更证明及其他证明;该申请软件已作过著作权登记的,填写原登记号;原登记事项作过变更或补充登记的,填写变更或补充证明编号权利范围:选择著作权人享有权利的范围包括下述情况之一:a全部权利:指《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规定的所有权利,且没有任何限制; b部分权利:指《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规定的一项或者多项权利,并需要注明具体的权项 4、软件鉴别材料提供以下选择一般交存:源程序的连续的前30页和连续的后30页例外交存的选择下列方式之一:a提交源程序的前、后30页使用黑色宽斜线覆盖百分之五十;b提交源程序的前10页和任选连续的50页;c提交目标程序的前、后30页和源程序任选连续的20页;注:源程序和文档应在页眉上标注相应的软件名称和版本号,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也30行5、软件功能和技术特点只供软件首次登记填写a硬件环境:指开发和运行登记软件的计算机硬件和专用设备;b软件环境:指开发和运行登记软件的操作系统、支持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c编程工具及版本号:指编写登记软件的编程工具,如:VC ,VB ; d 源程序量:指登记软件的源程序的总行数或者总条数; e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简短明确阐述软件的创作目的、主要功能、用途和技术特点说明字数限于字之内 6、申请人信息a申请方式:选择著作权人或代理人; b申请人详细信息:申请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填写单位全称、地址、营业执照号或者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系人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写出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 7、代理人信息a授权委托:申请人委托代理的,在此栏填写委托代理范围和权限,以及代理授权期限;b代理人详细信息:应填写代理人的单位全称、地址、营业执照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代理机构应指定一名专人作为联系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中名称或姓名应当与授权委托的单位全称一致8、申请人签章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承诺所保证条文;申请人为个人的签名或者加盖人名章;申请人为单位的请加盖公章,签章影印无效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对本表格填写说明具有最终的解释权和修改权软件著作权登记审批流程图依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规定,申请审批流程分为受理、审查、登记三个阶段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西楼三层现场办理地址:雍和大厦西楼一层国际版权交易中心版权登记大厅咨询电话:—乘车路线:乘坐44路、、13、路、特2路等公交车,雍和宫桥东下车;乘坐地铁2号线、5号线雍和宫站下车往东即到办理时限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申请费用申请费可以直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财务处面交,或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通过邮局或银行缴纳费用时,应当在汇单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流水号、缴纳费用名称及发票收据上的单位名称,有受理号或登记号的,应当注明受理号或登记号1、缴费时间收到缴纳申请费通知书起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缴费 2、缴费标准详见下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标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标准收入项目收费标准元/件次该项目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登记费例外交存手续费元/件次软件著作权合同登每次元记费软件著作权登记证50/件书费变更或补充登记费元/件次请求延期处理费第一次元/件次,第二次元/件次软件源程序封存保页为元,超过页的,每增加1页增收2元管费查询费题录库查询,近五年信息:每题50元,超过条,每条加收元,追溯查询,每题75元,超过条,每条加收元;文摘库查询,近五年信息,每题10元,计算机信息库查询超过3页,每页加收元,追溯查询,每题费15元,超过3页,每条加收元;著作权概况查询,近五年信息,每题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元,追溯查询,每题元,超过3页,每条加收元;对指定登记号的档案进行查阅,每件次收费2元,如需复印纸介质查询费加收复印费3、缴费方式费用可汇入专用帐号,即:单位名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帐户名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银行帐户:费用也可通过邮局汇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西楼三层特别提示:由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现已实行中央财政集中收取,汇入帐号的费用若出现差错不易返还另:软件登记申请人与汇款人名称不符的,须特别注明软件著作权登记常见问题问答 1.什么是计算机软件?答: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能实现一定功能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文档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2.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长?答: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XX年;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XX年的x月x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软件首次发表之后XX年,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XX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3.哪些人可以成为软件著作权人?答:独立开发完成软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通过合同约定、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著作权人 4.软件著作权可以保护软件的思想、算法和技术方案吗?答: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是程序及其技术文档的表达,即保护语句序列或指令序列的表达以及有关软件的文字说明表达,而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5.什么是软件开发者?答:是指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6.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怎么归属?答: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 7.委托开发的软件著作权怎么归属?答: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8.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的软件著作权怎么归属?答: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9.职务开发软件和非职务开发软件怎样界定?答:自然人利用业余时间及个人的物质技术条件开发完成的,并且与本人的本职工作内容无直接联系的软件为非职务开发软件自然人在单位任职期间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或者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或者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自然人的开发行为属于职务开发,软件为职务开发软件,该软件著作权由单位享有 10.软件相似是不是就视为侵权?答: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而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不构成对已经存在的软件的著作权的侵犯 11.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什么作用?答: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著作权人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对已登记的软件给予重点保护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对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可以帮助持有者在诉讼中起到减轻举证责任的作用根据国务院颁发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有关规定,证书可以作为软件企业申请减免税收的证明12.只有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后才有版权吗?答:软件开发完成后著作权自动产生,不论是否登记,都享有著作权 13.申请登记的软件名称是不是不能与已登记的软件名称重名?答:只要是独立开发享有著作权的软件都可以申请登记,软件名称可以相同或相似14.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吗?答:只有著作权人才可以申请登记;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登记 15.个人申请登记要提交什么身份证明文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申请条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申请条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申请条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软件作品必须满足著作权保护的原创性要求,即具有较高的独创性、创造性和独特性;
2. 软件作品必须是以明确的表达方式呈现的创作结果,具有一定的知识性、独创性和适用性;
3. 软件作品必须具有一定的完整性和独立性,能够独立地进行使用和应用;
4. 软件作品必须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道德标准;
5. 软件作品的开发者必须能够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软件的源代码、文档资料、著作权声明、申请表格等。

需要注意的是,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具体要求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适当的申请。

以上仅为一般情况下的申请条件。

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著作权人必须是软件的作者或合法权利人。

2. 被申请登记的软件必须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要件,即具有独创性和表达性。

3. 软件必须已经完成制作,可以正常运行。

4. 软件必须具有一定的创作或技术性含量,不能是简单的机械复制、简单的数据收集和整理等。

5. 软件的名称、功能、特点等已经确定并明确描述。

6. 已经支付相应的登记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条件仅为一般情况下的要求,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申请登记前,最好参阅相关的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机构以了解具体要求。

软件行业软件著作权保护规定

软件行业软件著作权保护规定

软件行业软件著作权保护规定一、引言软件著作权保护规定是指针对软件行业,为保护软件著作权而制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对于软件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能够鼓励创新、维护软件产业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就软件著作权的定义、申请和保护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罚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软件著作权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程序以及具有创作性的计算机程序相关文档的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包括软件的源代码、目标代码、架构设计、界面设计、用户手册等,这些作品均属于软件著作权的范畴。

三、软件著作权的申请1. 条件要求软件著作权的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软件必须满足原创性的要求,即具备独立、独创的创作成果;(2)软件必须具备实用性,能够实际应用于计算机系统。

2. 申请流程软件著作权的申请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填写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软件的源代码等资料;(2)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至国家版权局软件著作权登记处;(3)版权局进行审查,并对申请进行资格审核和技术审查;(4)审核通过后,颁发软件著作权证书。

四、软件著作权的保护1. 权利内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权利:(1)复制权:对软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复制的权利;(2)发行权:将软件以实体载体或者网络等方式进行发行的权利;(3)修改权:对软件进行修改、改编或者其他衍生性创作的权利;(4)表演权:在公共场所或者通过通信网络等向公众表演的权利;(5)放映权:通过录像、放映等方式向公众放映的权利。

2. 保护期限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作品创作完成后的50年。

五、软件著作权的违法行为及处罚1. 盗用他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盗用他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将受到侵权的处罚,包括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等。

2. 软件侵权行为(1)复制他人软件的行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对他人软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复制;(2)向他人出售盗版软件的行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盗版软件以出售的方式进行交易;(3)篡改他人软件的行为:对他人软件进行未经授权的修改或者改编。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申请着作权登记的软件应当是条例发布以后发表的、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软件.条件发布以前发表的、并未进入公有领域的软件的着作权登记,可在本办法实施以后的一年内办理.第三条条例及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发表:将软件公之于众的行为,包括用出售或其他提供复制件的办法向公众发行软件,或者为了进一步发行复制品的目的而公开展示软件.二修改本:对原有软件进行修改后所形成的在功能或性能方面得到重要改进的新软件.三合成软件:根据特定要求选择若干软件或若干软件的部分模块汇集编排而组成的体现了合成者创造性劳动的新软件.第四条软件着作权登记申请者以下简称申请者应当是该软件的着作权人或其继承者、受让者.申请者可直接或通过邮寄办理登记.第五条软件着作权人或软件着作权人之一为外国人的软件登记,依照其所属国向中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缔结的双边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处理.若有关规定不要求履行手续,可不为办理登记,但自愿申请登记,则适用本办法.第六条经国务院授权,机械电子工业部以下简称机电部主管全国软件着作权登记管理工作.机电部委托中国软件登记中心以下简称软件登记中心具体承担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工作.第二章申请第七条一项软件着作权的登记申请应当限于一个独立发表的、能够独立运行的软件.第八条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着作权登记时,可以由各着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着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各着作权人协商不一致时,各着作权人在不损害其他着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登记时应当列出其他着作权人.第九条申请软件着作权登记时,申请者应当向软件登记中心提交软件着作权登记申请表、该软件的鉴别材料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两份.第十条申请软件着作权登记时,应当提交的主要证明文件为:一个人申请登记时,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法人单位证明.二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及第十三条所指的软件,如有着作权归属的书面协议,申请登记时,提交该书面协议.三利用他人的软件产生的修改本、合成软件,若应当经原软件着作权人同意或授权的,申请登记时,提交原软件着作权人的同意书或授权书.四权利继承者、受让者申请登记时,提交权利继承、受让的证明文件.第十一条软件的鉴别材料是指能够体现软件为独立开发的、人可读的、含有软件的识别部分的材料,包括程序的鉴别材料和文档的鉴别材料两部分.第十二条本办法第十一条所指程序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的前、中、后各连续的20页组成.若整个程序不到60页时,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清单.但在下述情况下可申请作例外交存:一程序中含有申请者的营业秘密;二程序中含有申请者不愿披露的其他机密.申请作例外交存时,申请者应当在申请书中阐明理由.经软件登记中心审定后,认为申请理由成立,允许作如下之一的交存:1源程序的前、中、后各连续的2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能超过交存源程序的30%.2源程序的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3目标程序的前、中、后各连续的2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第十三条本办法第十一条所指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至少为一种软件文档.所提交的每种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该文档的前、中、后各连续的20页组成.若文档不到60页时,应当提交整个文档.文档中涉及机密的部分,申请者可根据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作类似的例外交存.第十四条在登记申请批准后,申请者为了以后取证的方便,可申请交存全部或主要部分的源程序清单.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请表,阐明交存源程序的数量及要求保存的年限.软件登记中心应当将交存的源程序清单加以封存,未经申请者的同意或法庭的决定任何人都不能启封.第十五条软件的鉴别材料应当复制在国际标准A4型297mm×210mm 长×宽纸上提交.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第十六条在软件权利发生转移时,下述当事人应当向软件登记中心备案,否则不能对抗第三者的侵权活动:一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指的权利继承者;二条件第二十七条所指的权利受让者;三条例第二十八条所指的权利的许可人或转让方.第十七条申请软件权利转移备案时,申请者应当提交软件权利转移备案申请表、有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两份.第十八条申请备案应当提交的证明文件分别为:一权利继承备案时,提交有关继承方面的证明文件及原登记证书.二权利转让备案时,提交依法签定的转让合同书及原登记证书.向外国人转让的,需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三权利许可备案时,提交依法签定的许可合同书、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和原登记证书影印件.第十九条申请软件着作权续展登记时,申请者应当于该软件保护期的最后一年之内提出书面申请,交回原登记证书.申请文件一式两份.第二十条申请者在登记申请批准之前,可以随时请求撤回申请.第二十一条登记申请应当使用软件登记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并由申请者盖章签名.申请文件除表格、框图等不易打印的内容外应当打字或印刷.字迹应当整齐清晰,不得涂改.纸张只限使用正面.第二十二条申请表格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技术术语,应当遵照国家规定;外国人名、地名、软件名称和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技术术语,应当注明原文.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本.第二十三条申请文件可以直接投送也可挂号邮寄.申请者提交有关申请文件时,应当注明申请者、软件的名称,有受理号或登记号的,应当注明受理号或登记号.第三章审查和批准第二十四条对于本办法第九条、第十六条或第十九条所指的申请,以收齐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材料之日为受理日,给予受理号,并书面通知申请者.第二十五条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其申请将暂不受理:一提出的各类申请未使用软件登记中心统一制定的表格;二申请软件着作权登记时,未提交鉴别材料;三申请备案时,未提交权利转移证明文件;四申请软件着作权续展时,未交回原着作权登记证书;五未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其申请将不予受理:一申请登记的软件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二申请时间不符合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七条及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十四条等规定期限.软件登记中心作出暂不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后,应当书面通知申请者.第二十六条软件登记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120日内审查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准予登记,由机电部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予以公布;申请不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予以驳回.第二十七条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申请者应当在软件登记中心指定期内补正:一申请表填写不当;二鉴别材料不符合规定:三证明文件不齐备;四其他应当予以补正的事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补正的,其申请视为撤回,经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第二十八条对已经登记并予以公布的软件,若登记中的主要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任何人均可向软件登记中心提出异议.提出异议者应当提交异议请求书及有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两份.第二十九条对不符合要求的异议请求,异议者应当在软件登记中心指定期限内补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补正的,其请求视为撤回.第三十条软件登记中心应当将异议请求书影印件转给软件登记者.软件登记者应当在收到异议请求书影印件之日起12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书面答复的,其登记视为无效,予以公布.第三十一条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机电部将撤销登记,书面通知异议者和软件登记者,并予以公布;异议不能成立的,予以驳回.第三十二条凡符合条例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者,机电部将根据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文件撤销登记,予以公布,并通知软件登记者交回原登记证书.第三十三条机电部设立软件登记复审委员会,负责软件登记的复审事宜.软件登记复审委员会由法律及软件技术等方面的人员组成.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登记申请或因异议成立撤销登记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有关通知后60日内向软件登记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请求复审时,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及有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两份.第三十五条软件登记复审委员会受理复审请求,作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复审请求者.第三十六条在软件登记申请批准之后,软件着作权有效期限内,申请者可以随时要求变更或补充登记文件中的允许变更或补充的事项.申请变更或补充登记时,申请者应当提交申请表及有关变更或补充的材料各一式两份.软件登记中心应当及时审查,将变更或补充结论书面通知申请者.第三十七条登记证书遗失或损坏的,可申请补发或换发.第四章软件登记机构第三十八条软件登记中心的职能如下:一贯彻执行条例中有关登记的规定和本办法,研究并提出有关改进或完善登记工作的建议;二受理、审查软件登记申请;三负责软件登记公告的出版发行工作;四负责软件登记案卷、登记簿的建立,软件登记案卷的分类存放,对外提供阅览查询服务.五承办由机电部委托的其他与登记工作有关的事宜.第三十九条机电部将根据需要,通过协商指定适当的机构协助软件登记中心办理软件登记工作,其权限范围将由机电部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并予以公布.第五章软件登记簿和登记公告第四十条软件登记簿应当记录下述事宜:一软件着作权的登记受理、批准事项;二软件权利转移备案事项;三软件着作权续展登记事项;四变更与补充登记事项;五登记的撤销及无效宣告事项;六软件着作权的终止.第四十一条软件登记公告应当公布下述内容:一软件着作权的登记;二软件权利转移的备案;三软件着作权的续展;四软件登记的撤销及无效宣告;五其他需要公布的事宜.第四十二条任何人经软件登记中心同意后,均可查阅软件登记公告,已公布软件的着作权登记申请表、鉴别材料以及软件登记簿.需要查阅时,应当提交查阅申请和查阅费用.第六章费用第四十三条申请软件登记或办理其他有关事宜时,应当按情况缴纳下列费用:一软件着作权登记费;二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费;三软件着作权续展费;四变更或补充登记费;五异议及复审费;六登记证书费;七源程序封存保管费;八例外交存费;九请求延期处理费;十其他需缴纳的费用.应当补缴费用的,软件登记中心将通知申请者在指定的期间内补缴;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缴的,其申请视为撤回.具体收费标准由机电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第四十四条凡申请撤回或被驳回的,所缴费用不予退回.凡异议成立的,异议费退回.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第四十三条所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也可以直接向钦件登记中心缴纳.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的,应当在汇单上写明申请者、软件名称、费用名称,有受理号或登记号的,应当注明受理号或登记号.费用汇出日为缴纳日.第七章附则第四十六条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软件登记中心指定的各种期限,第一日不计算在内.期限以年或月计算的,以最后一个月的相应日为界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的最后一日为界满日.界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界满日.第四十七条申请者向软件登记中心邮寄的各种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日为递交日.如信封上寄出的邮戳日不清晰,除申请者提出证明外,以收到日为递交日.软件登记中心邮寄的各种文件,送达地是省会、自治区首府及直辖市的,自文件发出之日满15日,其他地区满21日,推定为收件人收到文件之日.第四十八条申请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或软件登记中心指定的期限,在障碍消除后30日内,可以请求顺延期限.在软件登记中心指定的期限界满前,申请者有正当理由提出延长期限的,应当提交书面请求及有关的证明文件.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由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解释和补充修订.第五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017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条例

2017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条例
(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九)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第九条 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
第十一条 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第十二条 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四)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
(五)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
(六)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条例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软件,依照其开发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依照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条例保护。
第六条 本条例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应当是《条例》发布以后发表的、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软件。

《条件》发布以前发表的、并未进入公有领域的软件的著作权登记,可在本办法实施以后的一年内办理。

第三条《条例》及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发表:将软件公之于众的行为,包括用出售或其他提供复制件的办法向公众发行软件,或者为了进一步发行复制品的目的而公开展示软件。

(二)修改本:对原有软件进行修改后所形成的在功能或性能方面得到重要改进的新软件。

(三)合成软件:根据特定要求选择若干软件或若干软件的部分模块汇集编排而组成的体现了合成者创造性劳动的新软件。

第四条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者(以下简称申请者)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或其继承者、受让者。

申请者可直接或通过邮寄办理登记。

第五条软件著作权人或软件著作权人之一为外国人的软件登记,依照其所属国向中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缔结的双边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若有关规定不要求履行手续,可不为办理登记,但自愿申请登记,则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经国务院授权,机械电子工业部(以下简称机电部)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

机电部委托中国软件登记中心(以下简称软件登记中心)具体承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工作。

第二章申请第七条一项软件著作权的登记申请应当限于一个独立发表的、能够独立运行的软件。

第八条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时,可以由各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

各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时,各著作权人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登记时应当列出其他著作权人。

第九条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者应当向软件登记中心提交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该软件的鉴别材料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两份。

第十条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应当提交的主要证明文件为:(一)个人申请登记时,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法人单位证明。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一、登记办法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根据《著作权法》(以下简称“本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的,旨在保护计算机
软件著作权的登记办法。

2、本办法所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前款规定的《著作权法》
第四十三条所规定的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以及前款解释所规定的其他计
算机软件著作权。

3、本办法适用于任何具有独立知识产权性质的计算机软件,包括操
作系统、应用软件、数据库以及软件工具和其他软件,以及其他与计算机
软件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事项。

4、登记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专门机构提出计算机软件
著作权登记申请,准予登记的,发给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作
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证明文件。

5、登记申请应附上如下材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申请书;
(2)著作权人的证明文件;
(3)计算机软件的登记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代码、软件文档、软件特征及其介绍;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被许可的及其他法定权利的书面证明;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6、著作权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上述材料后,根据已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2002)-国家版权局令第1号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2002)-国家版权局令第1号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2002)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令第1号现发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石宗源二OO二年二月二十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

第四条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的当事人。

第五条申请人或者申请人之一为外国人、无国籍人的,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

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

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

第二章登记申请第七条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

第八条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

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第九条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二)软件的鉴别材料;(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高新企业软件著作权申请条件

高新企业软件著作权申请条件

高新企业软件著作权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或者通过继承、受让、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在申请软件著作权时,申请人需要能够证明自己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

如果软件是由多人合作开发的,申请人必须是全体著作权人中的一位。

如果软件是通过继承、受让或承受方式获得的,申请人必须是获得软件著作权的人或组织。

二、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性能方面有重要改
进的软件。

在申请软件著作权时,需要提交能够证明软件是自己独立开发的或者经过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进行修改的
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要对别人的软件进行修改,必须得到原著作权人的许可,并在申请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办理。

如果软件是由多人合作开发的,在申请软件著作权时,需要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代表来办理申请手续。

如果协商不一致,任何著作权人都可以办理申请手续。

四、软件著作权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相比于实用新型专利更方便、快捷。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软件著作权相对于实用新型专利更加方便和快捷。

实用新型专利需要经过申请、审核、授权等多个程序,而软件著作权只需要进行申请和审核即可。

此外,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而软件著作权的有效期为50年。

因此,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说,申请软件著作权比实用新型专利更加实用和高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相关办法(全文)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相关办法(全文)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相关办法(全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为此,制定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2002年2月20日国家版权局令第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

第四条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的当事人。

第五条申请人或者申请人之一为外国人、无国籍人的,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

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

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

第二章登记申请第七条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

第八条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

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第九条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二)软件的鉴别材料;(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十条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

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全文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全文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全文《计算机软件保护》分总则、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和转让、法律责任、附则5章33条,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1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1月3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调整计算机软件在开发、传播和使用中发生的利益关系,鼓励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应用,促进软件产业和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第三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一)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

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二)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三)软件开发者,是指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四)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照本条例的,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受本条例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第五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软件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软件,依照其开发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依照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条例保护。

软件著作权申请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软件著作权申请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软件著作权申请的流程及注意事项(一)申请流程1、填写软件基本信息采集表;2、提供部分源程序(电子版):您提供该软件的word电子版部分源程序(前2000行和后2000行,共计4000行,最后一页为软件退出部分代码);3、提供手册(电子版):根据软件的不同类型,需要您提供word版软件使用操作手册或者软件设计说明书;4、报送审查;5、版权中心复审:初审通过受理后审查31-35个工作日,约45-50天左右出审查结果并公告;7、公告发证;(二)注意事项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方通知,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要注意: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3、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

4、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5、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

6、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7、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

(下载《非职务开发证明》《非职务开发保证书》)。

8、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

二、软件著作权申请材料有哪些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应提交在线填写的申请表打印件,请勿复制、下载和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签章应为原件。

2、软件(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例外交存:请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条例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条例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软件著作权指的是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计算机软件及其相关文档的权利。

软件著作权包括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和汇编权等权利。

第三条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应当依据《著作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著作权局审查同意,申报著作权登记。

第四条申报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著作权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经审查批准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书》;
(二)软件著作权所有者或其代理人的有效证件;
(三)计算机软件的全套资料,包括软件著作权材料、软件说明书、源程序、可执行程序以及说明书等资料。

(四)软件著作权所有者的声明书;
(五)其他有利于登记的相关资料,如技术分析报告等。

第五条申报者应当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书》,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者应当签署有效证件。

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和所需要的材料

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和所需要的材料

一、引言在当今信息时代,软件产业发展迅速,软件著作权申请成为了越来越多软件开发者关注的话题。

对于自己的软件作品,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并获得著作权保护,是每个开发者都需要了解的问题。

本文将深入探讨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一领域的知识。

二、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1.准备阶段在正式进行软件著作权申请之前,开发者需要完成以下几个准备工作:- 确认软件作品的原创性和独创性,即软件是否具有一定的创作性和独创性,这是软件著作权获得的基本前提。

- 梳理软件的开发过程和技术资料,包括开发计划、设计图纸、源代码等,以便在后续申请中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2.申请提交阶段一旦准备工作完成,开发者就可以正式启动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

申请流程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填写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申请人需要填写并提交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包括软件作品的基本信息、作者信息等。

- 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将软件作品的实物或电子材料提交给著作权登记机构,作为申请的证明材料。

- 审查和登记:著作权登记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软件作品的创作性和独创性,并对符合条件的作品进行登记,颁发著作权证书。

3.著作权登记后一旦软件著作权登记成功,开发者就成为了合法的著作权人,享有法律上的权利和利益保护。

著作权登记也为软件作品的转让、许可等后续操作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三、所需材料1.软件作品的基本信息在软件著作权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供软件作品的基本信息,包括作品名称、版本号、发布日期等,以便著作权登记机构进行审核和登记。

2.软件作品的源代码软件作品的源代码是软件著作权申请过程中的关键材料之一,也是最直接证明软件独创性和创作性的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完整的软件源代码,并在提交申请材料时进行保密和备份。

3.软件开发文档和设计图纸软件开发文档和设计图纸是软件开发过程中的重要参考资料,也是证明软件创作性和独创性的重要依据。

申请人需要提供软件的详细开发文档和设计图纸,以便著作权登记机构进行综合评估。

软件著作权审查内容

软件著作权审查内容

软件著作权审查内容
软件著作权(以下简称“软著”)是指在劳动者实施智力创造过程中,所产生的独创性作品,包括计算机程序以及其他与计算机程序有关的文学、艺术作品,如操作手册、教程、图标等等。

软著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登记申请人资格审查: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具有法定资格、是否是软件的合法著作权人等。

2. 软件著作权是否存在:审查软件著作权是否存在,包括软件是否具有原创性、是否达到著作权法对软件作品保护的要求等。

3. 登记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审查登记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规定,如是否提供软件著作权的作品名称、作者、完成日期、国别、版权人等信息,是否提供了软件著作权证明材料等。

4. 登记申请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审查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如授权书、合同、证明等。

5. 其他相关内容:审查其他与软件著作权登记相关内容,如是否存在涉嫌侵犯他人权益等情况。

在软著审查过程中,原创性和可行性是两个重要的标准。

原创性主要指软件作品是否属于创作者的原创,即在整个领域内是否具有独创性。

在著作权审
查过程中,审查专员会对同类软件进行比较,检查申请人的软件是否和别人的软件有区别,是否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

为了顺利通过软著审查,申请人需要严格按照规定填写申请表格和说明书,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

具体申请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国家或地区而异,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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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人办理著作权登记申请的有关规定
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

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

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一、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具体而言,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

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

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2、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3、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4、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二、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一)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二)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三)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上述规定处理。

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可以申请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进行封存。

除申请人或者司法机关外,任何人不得启封。

三、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或者专有许可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合同登记。

申请合同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合同登记表;
(二)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

四、申请人在登记申请批准之前,可以随时请求撤回申请。

五、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或者合同登记人可以对已经登记的事项作变更或者补充。

申请登记变更或者补充时,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照要求填写的变更或者补充申请表;
(二)登记证书或者证明的复印件;
(三)有关变更或者补充的材料。

六、登记申请应当使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并由申请人盖章(签名)。

申请表格应当使用中文填写。

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

申请登记的文件应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297mm×210mm(长×宽)纸张。

七、申请文件可以直接递交或者挂号邮寄。

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文件时,应当注明申请人、软件的名称,有受理号或登记号的,应当注明受理号或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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