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四川定额措施项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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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措施项目

册说明

一、措施项目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二、本措施项目定额综合单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并结合四川省目前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三、措施项目费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所需的非工程实体项目费用。各专业通用项目内容包括:

1.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保护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包括: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保护环境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除本定额另有规定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计价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2.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3. 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4. 冬雨季施工费: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采取防寒保温或防雨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5.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6. 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7.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的费用。

8.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9. 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四、措施项目费计算:

1. 本定额各专业通用的安全文明施工、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费用按规定费率计列,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施工降水、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用按措施项目定额计列。专业工程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等按定额说明、项目计列。

2. 措施项目定额中没有的项目,分别按A、B、C、D册的定额项目计列,A、B、C、D册定额中没有的项目,根据工程特点计算或按投标施工方案报价。

3.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其中,环境保护费按规定费率计取,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1)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投标报价时应足额计取,即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

文明施工费费率=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2

安全施工费费率=安全施工基本费费率×2

临时设施费费率=临时设施基本费费率×2

(2)在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时,对按规定应进行现场评价的工程,承包人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测定的费率办理竣

工结算,未经现场评价或承包人不能出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的,承包人不得收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

出现本条1款未列的项目,编制人可做补充。

五、措施项目所包括的内容及费用计算方法见措施项目(一)、措施项目(二)。

措施项目(一)

措施项目(二)

T.A 通用项目

说明

一、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一)塔式起重机基础及施工电梯基础。

1.塔式起重机轨道式基础包括铺设和拆除的费用,轨道铺设以直线为准,如铺设为弧线时,弧线部分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2.固定式基础如需打桩时,其打桩费用按“A.建筑工程”桩基分部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3.本定额不包括轨道和枕木之间增加其他型钢或钢板的轨道、自升塔式起重机行走轨道和混凝土搅拌站的基础、不带配重的自升式起重机、固定式基础、施工电梯基础等。

(二)大型机械一次安拆费。

大型机械一次安拆费定额中已包括机械安装完毕后的试运转费用。

(三)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1.大型机械进场费定额是按≤25km编制的,进场或返回全程≤25km者,按“大型机械进场费”的相应定额执行,全程超过25km者,大型机械进出场的台班数量按实计算,台班单价按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

2.大型机械在施工完毕后,无后续工程使用,必须返回施工单位机械停放场(库)者,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可,可计算大型机械回程费;但在施工中途,施工机械需回库(场、站)修理者,不得计算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3.进场费定额内未包括回程费用,实际发生时按相应进场费项目执行。

4.进场费未包括架线费、过路费、过桥费、过渡费等,发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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