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车间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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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实现八项质量管理原则,成功地采用系统和透明的方式进行管理,持续改进最终实现企业增效。

2、范围

1.1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各部门(车间)绩效考核评价的方式、方法及流程。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阶段性绩效考评。

3、术语

部门绩效:指公司各部门(车间)在考核期内的工作效率、成果、效益以及工作过程中的规范性和对公司整体的影响程度。

4、职责

4.1 总经理

4.1.1 负责对各部门的监督、考核、评价。

4.1.2 负责对各部门(车间)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的批准。

4.2 主管副总经理

4.2.1 负责对分管部门的监督、考核、评价。

4.2.2 负责对分管部门考核、评价的审核、批准。

4.3 综合管理部

4.3.1 负责制定、完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负责绩效考核结果的收集、汇总、分析、平衡、反馈;有权组织调整考核指标。

4.3.2 负责对部门(车间)的监督、考核。

4.4 各部门的职责

4.4.1 负责依据本办法对相关部门进行业务评价、考核;负责相关数据、报表(考核结果)的填报。

4.4.2 制度起草部门有权按照本部门所编制的制度对相关部门进行监督、考核。

4.4.3 所有部门均应严格执行部门职能职责并接受本办法的考核。

4.4.4 各部门内部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建立、健全内部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落实到岗位,并针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整改、落实,避免问题重复发生。

5、考核评价流程图

6、绩效考核内容

6.1 考核原则

6.1.1 实行责、权、利相结合,工资成果与经济效益相联系,使员工的经济利益与公司总体经济利益同步增长的原则。

6.1.2 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专业系统考核、部门间横向考核、分管领导总体评价、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方式,以各相关部门提供的当月考核数据、资料为依据。

6.1.3 实行工作质量考核到部门,每月定期考核评分,记录备案,并以此作为部门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

6.1.4 扣款与扣分相互折算原则。

6.2 考核方式

6.2.1 考核周期为一个月,考核频次为每月一次。

6.2.1.1 实行部门(车间)按照职能职责业务归口进行系统考核,即负有系统管

的职能部门依据系统专业工作要求对所覆盖的相关部门实施系统考核。

6.2.1.2 与此同时各部门间实行横向考核、部门分管领导评价以及公司每月实行内部顾客满意度评价。

6.2.1.3 综合管理部、技术部、质量部、物资部、设备动力部、财务部按照相关制度对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评价.。

6.2.1.4 综合管理部在各部门考核和评价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分析、平衡,得出综合考核结果,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

6.2.2 考核项目与指标的确定:由各考核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职能需要确定并及时调整、修订,报综合管理部统一调整。

6.2.3 对各部门绩效考核按《各部门绩效考核管理项目一览表(试行)》进行考核评价。

6.2.4 对于各部门的责任成本考核按《目标成本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评价。

6.2.5 对于技术部按《项目管理制度》进行考核评价。

6.2.6 内部顾客满意评价按《内部顾客满意调查评分表》进行评分,并于每月7日前上报综合管理部。

6.2.6.1 《内部顾客满意调查评分表》最终得分计算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汇总、平衡,计算方法:内部顾客满意度调查最总得分=配分值(5分)×内部顾客满意度调查平均得分÷100.

6.2.7 分管副总对所分管部门总体评价按《分管领导评分表》打分,评分表每月4日前由综合管理部提供,并负责收回存档。

6.2.8 数据填报:各考核评价部门,必须在考核周期结束7日内(即次月7号前,节假日顺延)依据本办法进行考核评价,经分管副总审阅签批后将所需要提供的数据、资料报综合管理部,同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部门核实。

6.2.9 考核结果的仲裁处理;在对考核评分结果核实时,如有异议请于2日内反馈考核部门,以便协调、平衡,逾期视为默认;若经考核部门主管/分管副总调后还存在异议,则被考核部门填写书面报告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提请绩效考评小组讨论、仲裁,总经理是最后的权威决策人。

6.2.10 各部门考核得分计算说明:

6.2.10.1 各部门(车间)月度绩效得分=月度指标项考核得分+月度内部顾客满意评价得分+分管领导评价得分。

6.2.11 考核评价基准分:生产部、质量部、采购部、物资部、涂装车间、焊装车间、总装车间采取85分为基准分,其它部门采取90分为基准分。

6.2.11.1 当月各车间、部得基准分上下值5分时(如总装得分范围在80—90分之间),得当月的全额工资。

6.2.11.2 较基准分上下值5分,每加(减)1分,按当月工资总额的2.5‰进行奖罚,奖罚款项则直接在当月薪酬总额中兑现。

6.2.11.3 奖罚金额最高为3000元。

6.3 其它事项

6.3.1 总经理对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贡献业绩和重大失误后果的个人或

部门有权进行重奖或重罚。

6.3.2 分管副总对分管系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贡献业绩和重大失误后果的个人或部门有权进行重奖或重罚。

6.3.3 正常情况下每月10日前,综合管理部将各系统考核评价结果汇总、分析后报总经理审阅批准后公布执行。

6.3.4 遇产量大幅增、减或公司出现重大事件等特殊情况由综合管理部根据相关部门意见提议召开绩效考评小组对相关指标进行讨论、调整。

6.3.5 本管理办法从七月份开始试行,试行三个月,对在试行期间出现偏差可进行协商处理。

6.4 绩效考评小组

组长:总经理

成员:管理者代表、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综合管理部。

7 附录

7.1 相关文件

《各部门绩效考核管理项目一览表》

7.2 相关记录

《内部顾客满意度调查评分表》

《分管领导评分表》

《绩效考核评价汇总表》

7.3 相关流程图

《绩效考评工作流程图》

附加说明: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起草。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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