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基金管理办法 - 上传
慈善基金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慈善基金会的规范化管理,保障慈善基金会的合法权益,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慈善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办法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慈善基金会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效的原则,积极开展慈善活动,服务社会公众。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慈善基金会应当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慈善基金会的决策机构。
理事会成员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专业性和积极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
第五条慈善基金会应当设立执行机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慈善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执行机构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和理事若干人。
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第六条慈善基金会应当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监事会成员应当具有独立性、公正性和监督能力。
第七条慈善基金会应当设立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负责慈善基金会的某一特定事项。
专门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三章规章制度第八条慈善基金会应当制定章程,明确慈善基金会的宗旨、业务范围、组织机构、资产管理、财务制度等事项。
章程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九条慈善基金会应当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决策程序、执行程序、监督程序、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内部管理制度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条慈善基金会应当制定慈善项目管理制度,明确慈善项目的申报、评审、执行、监督等事项。
慈善项目管理制度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慈善基金会应当制定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时间等事项。
信息披露制度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慈善基金会应当制定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慈善基金会的基本情况、慈善活动开展情况、财务状况、工作人员情况等。
年度报告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慈善基金是指由自愿捐赠、自主管理、用于公益事业的基金。
为了更好地设置和管理慈善基金,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一、慈善基金设置1. 慈善基金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经合法登记注册。
2. 慈善基金可以由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立,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核和备案,并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3. 慈善基金可以代表捐赠人或接受来自公众的捐款,同时也可以自行募集资金。
4. 慈善基金设立时必须明确基金的用途和管理方式,并在其章程中规定。
5. 慈善基金的资产必须经过保护,妥善管理,不得挪用。
6. 慈善基金的运作必须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二、慈善基金管理1. 慈善基金的管理者应该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章程规定管理并传达慈善基金的宗旨,保护捐赠者利益,优化管理效率。
2. 慈善基金的运作需要建立清晰的执行机构和规范的业务流程。
3. 慈善基金在筹集资金时必须遵守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发布募捐计划以及捐赠信息公示。
4. 慈善基金必须保障捐赠人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和不被非法使用,并将捐赠记录及时、真实、准确地记载,接受公众监督。
5. 慈善基金的资产必须通过科学、全面、稳健的投资方式进行管理,确保基金的稳定运行及持续发展。
同时,慈善基金还应该明确资产的任何变化,及时向捐赠人和社会进行披露,并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
6. 慈善基金的管理要建立制度性、规范化的文化,为业务运作建立完整而健全的服务体系,树立诚信、公平、公开、专业的形象。
三、慈善基金评估慈善基金的评估是评估管理者的能力和基金投资收益的水平。
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基金风险等级、慈善基金投资人的信用度和价值。
2. 进行资源评估,评估慈善基金管理者的资源和能力、执行力以及合法性。
3. 进行收益评估,评估基金的收益水平和基金管理者的自我监测、自我反思和自我纠正的能力。
四、慈善基金信息披露慈善基金应该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地发布慈善基金的经营管理、投资状况等重要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和约定向社会和捐赠人提供完整、准确和及时的信息资料。
慈善总会基金管理制度
慈善总会基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慈善总会基金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慈善总会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慈善总会基金的使用效率和公信力,有效履行慈善总会的慈善使命,保障慈善总会基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慈善总会基金管理制度是慈善总会基金管理的基本依据,适用于慈善总会基金的所有管理活动。
第三条慈善总会基金管理应遵循公开、透明、廉洁、效率原则,加强信息披露,确保慈善总会基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第四条慈善总会应设立专门的基金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负责慈善总会基金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的慈善总会基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慈善总会基金的筹集第五条慈善总会基金的筹集应遵循合法、公正、透明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利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第六条慈善总会可以通过捐赠、赠与、募捐、慈善活动等方式筹集基金,必须保留相应的筹款凭证和记录,并定期进行公开披露。
第七条慈善总会应定期对基金的筹集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确保基金的来源合法、真实。
第三章慈善总会基金的管理第八条慈善总会基金的管理应当遵循稳健、风险可控、收益可持续的原则,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九条慈善总会应根据慈善总会的慈善使命和战略规划,合理确定基金的使用方向和范围。
第十条慈善总会应建立健全的基金管理制度,包括资产配置、风险控制、绩效评估、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一条慈善总会应根据基金规模、投资周期、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基金投资计划,定期进行回顾和调整。
第四章慈善总会基金的使用第十二条慈善总会基金的使用应当符合慈善总会的慈善使命和战略规划,经过充分论证和决策,确保能够产生最大的社会效益。
第十三条慈善总会应制定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基金使用的程序和标准,确保使用的公正合理。
第十四条慈善总会应建立基金使用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估,保障基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
第五章慈善总会基金的监督和评估第十五条慈善总会应设立基金监督和评估委员会,负责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促进基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办法
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办法-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市**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条为做好**市**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策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等工作,确保项目运行的合法、规范、高效,实现项目的预期目标,切实维护基金会、捐款方和受益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市**基金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基金会章程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资助项目的范围是:(一)资助贫困、病残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二)资助和组织青少年儿童科技、教育、文化艺术、卫生健康、体育比赛、展览展示、心理咨询、学术研究、著作出版等活动;(三)资助和组织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公益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的学习、生活中;(四)资助和组织有关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各种公益慈善活动;(五)奖励优秀青少年儿童和从事**工作的优秀工作者。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基金会每一年度的项目计划由基金会理事会审核批准。
第四条基金会根据项目需要设立项目部作为项目的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项目的征集、筛选、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负责编制年度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理事会以及理事长办公会批准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管、验收工作;协助财务部做好项目决算与审计等工作;负责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立项与审批管理第五条项目的类别项目按形式分为以下类别:(一)合作项目:1.省、市基金会、县(区)**公益协会合作项目;2.市内外各类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团体,本市具有**工作职能的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开展的合作项目;3.市、县(区)各级**工作委员会与基金会的合作项目。
(二)申报项目:1.市、县(区)各级**工作委员会、政府有关部门推荐的项目;2.社会公益组织申报的项目;3.捐赠方推荐或指定的项目;4.基金会推荐的项目;5.面向社会定向募集的项目;6.其他有关方面推荐的项目。
慈善基金会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会管理办法1.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规范慈善基金会的管理,确保其有效运作和筹款活动的透明度。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慈善基金会及其相关机构。
2.基金会组织结构慈善基金会应设立以下组织结构:2.1 董事会慈善基金会应设立董事会,由合格的董事组成。
董事会负责决策和监督基金会的运营和投资管理。
2.2 理事会基金会应设立理事会,由各界代表组成。
理事会负责制定慈善项目计划,并监督项目的推行。
2.3 监事会基金会应设立监事会,由监事组成。
监事会负责监督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3.基金会运作3.1 筹款活动基金会应积极开展筹款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捐款、慈善演出、义卖等。
筹款活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捐款的合法性和来源的透明度。
3.2 资金使用基金会应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
资金使用应符合慈善基金会的宗旨和项目计划,并定期公开财务报表,接受社会监督。
3.3 项目管理基金会应制定明确的慈善项目计划,并建立项目管理机制。
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的方法和高效的执行,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成果的实现。
4.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基金会应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发布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表。
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质疑,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与沟通。
5.违规行为处理对于慈善基金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伦理道德的行为,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并可能面临相关法律的追究。
6.章程修订本管理办法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公示和生效。
该慈善基金会管理办法于制定之日起生效,并具有追溯力。
该文档由智能助手提供草案,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修改。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请按照法律法规和实际需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员工慈善事业基金管理办法(最全)
员工慈善事业基金管理办法(最全)
1. 概述
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员工慈善事业基金的设立、管理和使用,提高员工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和影响力。
2. 基金设立与管理
2.1 基金设立
公司应设立员工慈善事业基金,并明确基金的名称、性质和目的。
2.2 基金管理
基金应由专门的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包括公司管理层和员工代表,并设立主席和秘书,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3 基金资金来源
基金的资金来源可以包括公司捐赠、员工自愿捐款、公益活动筹款等。
2.4 基金账户
基金应设立专用账户,将基金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监督。
3. 基金使用
3.1 使用范围
基金可用于支持慈善公益项目、社会救助、灾害救援等慈善事业。
3.2 使用原则
基金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的有效实施。
3.3 使用程序
基金使用应按照事先制定的审批程序进行,经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使用。
4. 基金公示与监督
4.1 公示内容
公司应定期公示基金的收支情况、使用效果等相关信息,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
4.2 监督机制
公司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接受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基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5. 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公司应予以相应的处理和追究法律责任。
6. 附则
6.1 本办法由公司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6.2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员工慈善事业基金管理办法(最全)》的主要内容,详细规定了基金的设立、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事项,旨在促进员工参与慈善事业,实现社会责任和发展的良性互动。
慈善基金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管理办法一、概述慈善基金是指由自愿捐赠者向社会公益事业捐赠的资金,用以支持扶助贫困群体、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目的的一种特殊资金,其管理对于有效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慈善基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其合法、透明、有效地发挥作用,特制定本慈善基金管理办法。
二、慈善基金的设立和管理2.1 设立程序1. 由慈善基金的发起人提出设立慈善基金的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材料2. 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查3. 经批准后,由慈善基金的发起人将资金存入指定的账户。
2.2 慈善基金的管理机构1. 制定慈善基金的管理规章制度,并定期修订2. 监督和审计慈善基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3. 定期向社会公开慈善基金的收入、支出和使用情况4. 协调、管理慈善项目的执行5. 组织慈善基金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2.3 慈善基金的使用原则1. 公平原则在扶助贫困群体和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过程中,保证慈善基金的使用公平合理,不偏袒任何一方2. 效益原则慈善基金的使用应追求最大的社会效益,确保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3. 透明原则慈善基金的使用情况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4. 高效原则慈善基金的使用应高效灵活,及时满足需要5. 可持续发展原则慈善基金的使用应注重项目的长期持续性,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慈善基金的监督和评估3.1 监督机制慈善基金的使用应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监督机制包括1. 监督部门设立独立的监督部门,负责对慈善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2. 经济社会组织加强与经济社会组织的合作,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3. 公众参与倡导公众参与慈善基金的监督,通过公众投票、咨询等方式收集和反馈意见。
3.2 评估机制1. 资金使用情况评估慈善基金的使用效果和资金流向2. 社会效益评估评估慈善基金的使用对扶助贫困群体和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贡献3. 绩效评估评估慈善基金管理机构的绩效和运作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集团公司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集团公司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一、慈善基金的设立目的集团公司为了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提升企业社会形象,特设立慈善基金。
慈善基金旨在支持教育、环境保护、扶贫济困等公益事业,助力社会繁荣和进步。
二、慈善基金的来源1. 集团公司每年将利润的一定比例用于慈善基金。
2. 集团公司员工自愿捐款,作为慈善基金的一部分。
三、慈善基金的管理机构1. 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慈善基金的管理和项目审批。
2. 慈善基金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慈善基金的日常运作和项目执行。
四、慈善基金的使用范围1. 支持教育事业:资助贫困地区学校建设、助学金发放等。
2. 环境保护项目:支持环保组织开展环保活动,推动可持续发展。
3. 扶贫济困项目:资助贫困家庭、残疾人士等群体,改善其生活条件。
五、慈善基金的项目申报和评审1. 项目申报:各部门或员工可提出慈善项目申请,包括项目名称、预算、实施方案等。
2. 项目评审: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社会效益。
六、慈善基金的监督和公示1. 慈善基金使用情况需定期向集团公司领导和员工公示,接受监督。
2. 集团公司内部设立监督机构,对慈善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七、慈善基金的宣传和效果评估1. 集团公司将慈善基金项目和慈善活动进行宣传,提升企业形象。
2. 定期对慈善基金的效果进行评估,调整策略,确保慈善基金的有效使用和社会效果。
八、慈善基金的年度报告集团公司每年将慈善基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整理成年度报告,向社会公众和员工公开。
以上为集团公司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希望能够有效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回馈社会。
慈善捐赠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慈善捐赠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1.1 本办法旨在规范慈善捐赠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合法、合规、高效使用,切实保障捐赠人和受益人的权益。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慈善组织及接受慈善捐赠的企事业单位。
二、资金接收2.1 慈善组织应设立专门账户,用于接收和管理捐赠资金。
2.2 慈善组织在接收捐赠资金时,应与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资金用途、金额、捐赠时间等事项。
2.3 慈善组织应向捐赠人开具捐赠收据,并在收到捐赠资金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三、资金使用3.1 慈善捐赠资金必须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用途使用。
3.2 慈善组织应制定详细的项目预算,明确资金使用计划,并报经上级管理部门批准。
3.3 慈善组织在使用捐赠资金时,应遵循公开、透明、节约、高效的原则。
3.4 慈善组织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捐赠资金的监管,防止滥用、挪用等行为。
四、资金监管4.1 慈善组织应定期对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4.2 上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慈善组织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3 慈善组织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布捐赠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五、法律责任5.1 慈善组织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挪用捐赠资金的,由上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5.2 慈善组织未按规定使用捐赠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管理部门依法撤销登记,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6.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2 本办法解释权归上级管理部门。
6.3 各级慈善组织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上级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七、项目管理7.1 慈善组织应针对每个捐赠项目建立独立的项目管理档案,详细记录项目实施过程及资金使用情况。
7.2 项目管理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预算执行、受益人筛选、资金拨付、项目效果评估等内容。
7.3 慈善组织应定期对项目进度和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
慈善基金投资及资产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投资及资产管理办法引言一、投资标的–国家法律允许的金融工具,如股票、债券、基金等;–房地产项目;–其他经批准的符合慈善基金投资政策的项目。
–风险可控:基金管理人应评估投资标的的风险状况,确保风险可控;–合法合规:投资标的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长期稳健:投资应有较长的投资周期,确保慈善基金的长期稳定运作。
二、投资管理–专业管理:慈善基金应聘请专业的基金管理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投资管理,确保专业化和专注度;–风险控制:基金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对投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信息披露:基金管理机构应及时向慈善基金委员会或监管机关披露投资情况,确保透明度和监督;–遵循投资策略:基金管理机构应按照慈善基金的投资策略进行投资,不得擅自调整投资组合。
–资产配置:基金管理机构应根据慈善基金的风险偏好和收益目标,进行合理的资产配置;–资产监管:基金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慈善基金资产的监管,定期审计和评估资产状况;–费用控制:基金管理机构应合理控制慈善基金的运营费用,防止不必要的浪费。
三、风险管理和应急预案–风险评估:对投资标的的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制定相应的投资决策;–风险控制: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和应对措施;–风险分散:合理分散投资标的,降低投资风险。
–危机管理:制定危机处理机制,应对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市场调整: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资产配置和投资策略;–资产安全:保障慈善基金的资产安全,防止损失和侵占。
四、监督与管理1.慈善基金委员会应加强对基金管理机构的监督,确保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履行好职责;2.监管机关应加强对慈善基金的监管,及时了解慈善基金的投资情况和资产运行状况,确保慈善基金的合规运作;3.公众和社会各界应加强对慈善基金的监督,及时举报投资违规行为和滥用慈善资金的行为。
结论。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慈善基金的设置和管理办法,以确保慈善基金的合法、公正、透明及高效运作。
慈善基金的设立是为了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满足社会各界对慈善事业的需求。
2. 慈善基金的设立程序2.1 设立慈善基金的目的和原则慈善基金的设立需要明确其目的和原则,目的通常是为了促进社会福利和可持续发展,原则涉及基金的公益性、非营利性、合法性等方面。
2.2 设立慈善基金的主体设立慈善基金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应当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社会信誉,同时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2.3 设立慈善基金的程序设立慈善基金需要按照法律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中包括提交设立申请、审核评估、登记备案等步骤,必要时还需公示并邀请社会各界参与审核。
2.4 慈善基金的命名和标识慈善基金的命名应当符合相关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含有违法、不道德或误导性的词语。
慈善基金可以设计专属的标识,但需要注明其公益性质,以充分展示其慈善属性。
3. 慈善基金的管理办法3.1 慈善基金的财产管理慈善基金的财产来源主要包括捐赠、遗赠、赋予等,管理办法应当规定合法有效的捐赠方式和程序。
慈善基金应当设立专门的财务账户,确保慈善资金和财产的安全及透明运作。
3.2 慈善基金的资金运用管理慈善基金的资金运用应当符合相关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必须用于符合公益性质的项目和活动。
慈善基金的资金运用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和决策程序,避免滥用和浪费。
3.3 慈善项目的申报和评审慈善基金应当设立慈善项目申报和评审机制,接收社会各界的慈善项目申报,并按照一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确保优质项目得到资助和支持。
3.4 慈善项目的跟踪与监督慈善基金在资助慈善项目后,应当建立跟踪与监督机制,定期评估项目进展和效果,并接受相关监督机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5 慈善基金的年度报告和公示慈善基金应当每年向社会公示其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基金的资产状况、收支情况、资助项目情况等,以保证基金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慈善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慈善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总则1.1 为规范慈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慈善资金的安全、合规、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以及参与慈善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
二、慈善资金的筹集2.1 慈善组织应通过合法途径筹集慈善资金,禁止以任何形式强迫、诱骗、摊派捐赠。
2.2 慈善组织应定期对慈善资金的来源进行审查,确保资金来源合法、透明。
2.3 慈善组织应建立健全捐赠者信息管理制度,对捐赠者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慈善资金的使用3.1 慈善资金应严格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和慈善组织的宗旨,用于资助公益项目。
3.2 慈善组织使用慈善资金时,应遵循公开、透明、节约、高效的原则。
3.3 慈善资金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循以下规定:(1)不得用于支付慈善组织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奖金等费用;(2)不得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投资理财等非公益用途;(3)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慈善资金的监管4.1 慈善组织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管制度,对慈善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进行严格监督。
4.2 慈善组织应定期向社会公开慈善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4.3 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应依法对慈善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慈善资金的安全、合规、高效。
五、慈善资金的投资管理5.1 慈善组织在确保慈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依法进行投资管理,提高慈善资金的使用效益。
5.2 慈善组织进行投资管理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风险可控,确保慈善资金的本金不受损失;(2)收益稳定,实现慈善资金的保值增值;(3)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六、慈善资金的安全保障6.1 慈善组织应建立健全慈善资金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慈善资金的安全。
6.2 慈善组织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慈善资金被挪用、侵占、欺诈等风险。
6.3 慈善组织应与金融机构签订慈善资金存放合同,明确资金存放的期限、利率等事项,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收益。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慈善是社会的一种公益行为,为了更好地发展慈善事业并确保慈善基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本文将就慈善基金的设置及管理办法进行探讨。
一、慈善基金的设置慈善基金是用于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特定资金池。
为了确保慈善基金的合法性和透明度,以下是慈善基金设置的相关规定:1. 定义:慈善基金是指由个人、团体或组织捐赠的资金,在特定的慈善机构下设立的用于进行公益事业的资金。
2. 设置程序:(1)设立机构:设立慈善基金的主体机构需具备合法的资格和资质,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公益组织、慈善基金会等。
(2)慈善宗旨:慈善基金的设置应明确宗旨,明确资金用于何项公益事业,确保旨在帮助弱势群体、改善社会问题等。
(3)筹款方式:慈善基金可通过个人、企业捐赠、募捐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确保筹款程序合法合规。
3. 条款约定:(1)基金用途:明确慈善基金的使用范围和目的,确保资金用于公益项目的开展。
(2)资金监管:设立相应的监管机构或委员会,对慈善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透明。
二、慈善基金的管理办法为了保证慈善基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以下是慈善基金的管理办法:1. 资金管理:(1)筹款管理:设立专门的筹款账户,确保资金能够专款专用,切实落实捐款人的意愿。
(2)资金运作:建立专业的资金管理团队,进行科学的投资运作,确保资金保值增值,以更好地支持公益事业的发展。
2. 项目管理:(1)项目申报:建立公开、透明的项目申报机制,确保所有项目具备合规性和社会效益,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滥用。
(2)项目评估:设立专门的评估团队,对项目进行评估和监察,确保项目的有效执行和成果的实现。
3. 审计监督:(1)内部审计: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委员会,对慈善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相应措施。
(2)外部监督: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独立机构的监督和审计,确保慈善基金的管理合规合法。
4. 公开透明:(1)定期报告:制定规范的报告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捐款情况、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等相关信息,确保公众对慈善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有所了解。
慈善基金会慈善公益项目管理制度
慈善基金会慈善公益项目管理制度1. 引言慈善基金会作为一种特殊的机构,旨在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为了对慈善公益项目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制定并执行一套规范的慈善公益项目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明确慈善基金会的慈善公益项目管理规则,确保项目执行的透明度、高效性和遵循性。
2. 背景慈善基金会作为一个慈善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通过筹集和管理捐款资金,向需要帮助的人群提供援助和支持。
然而,慈善项目的管理涉及到资金使用的透明性、项目执行的效率、成果评估的准确性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制定明确的慈善公益项目管理制度对于确保慈善基金会的正常运营和有效发挥其慈善使命至关重要。
3. 项目管理目标和原则3.1 目标慈善基金会慈善公益项目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项目的高效执行,以及项目成果的可持续性。
3.2 原则•透明原则: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决策和操作要公开透明,确保捐款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高效原则:合理规划和组织项目,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完成,最大程度地发挥慈善基金会的影响力。
•风险控制原则:对项目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管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最大程度地避免捐款资金的浪费和项目的失败。
•长效公益原则:着眼于项目成果的可持续性和社会的长期影响,鼓励和支持可持续发展的慈善公益项目。
4. 项目管理流程4.1 项目策划阶段•确定项目的目标和愿景,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和时间表。
•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的风险和机会。
•制定项目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资金来源和使用规则。
•成立项目管理团队,明确团队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4.2 项目实施阶段•确定项目执行的具体步骤和时间节点。
•监督和管理项目进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推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合作与沟通,确保项目各方的利益得到充分考虑。
•进行项目过程控制和质量控制,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4.3 项目评估阶段•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
•根据项目的目标和指标,对项目的成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基金会资助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办法
基金会资助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工作的效率及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与《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基金会为公募基金会,秉承“关注弱势群体、促进机会平等、推进社会和谐”的宗旨,遵照捐赠人的意愿及基金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确定基金会的项目资助范围如下:(一)开展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助学、助医和助困多种慈善救助活动及扶贫救济活动;(二)参与防灾、减灾、备灾,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协助灾区进行灾后重建;(三)扶植和培育优秀非营利组织和公益人才,资助和奖励对慈善事业有突出贡献的组织、机构、项目和个人。
第三条基金会根据项目资助范围开展资助工作,全年接收项目申报。
基金会所有资助性项目,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四条基金会理事会设项目管理委员会,并可考虑聘请具有公益项目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士及社会知名人士参与项目评审。
秘书处设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项目管理部提议年度项目资助计划、拟定项目管理流程,对受助项目进行调研、初步筛选、执行监督与评估,与财务部门共同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进行财务支出管理。
第二章项目申报第五条申报主体应是经民政部门等核准并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包括基金会、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团体可以通过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进行项目申报。
第六条申报的项目应符合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明确的基金会使命、资助领域与方向,综合考虑项目的公益性、可行性、实效性、可持续性与创新性。
申报的内容应实事求是,能产生良好的项目效果,有利于基金会公益目标的实现。
以下项目原则上不予资助:(一)不符合章程规定范围的;(二)项目所涉及的领域,政府已出台相关政策或开展相关救助且覆盖面较广,投资较大的;(三)同一申报主体,在三年内,以添置物品或房屋、设施改建为主要内容接受过本会慈善公益项目资助的,仍以添置物品或房屋、设施改建为主要内容进行项目申请的;(四)同一申报主体,接受过本基金会慈善公益项目资助,获助项目未通过审计或未结项而再次进行申请的。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慈善基金的定义和作用慈善基金是指由自愿捐赠者或其他团体为慈善事业创立的基金,用于帮助弱势群体、推动社会进步和促进公共福利的基金。
慈善基金的作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群,例如贫困人口、残疾人士、流浪儿童等。
2.支持创新型慈善项目的发展,例如环保、健康等领域的慈善活动。
3.推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促进公众意识的提高。
慈善基金的设置条件和流程一般来说,慈善基金的设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基金创立者需要有公益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能够担任基金主管单位的责任。
2.基金的目的、用途、运作方式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慈善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定。
3.基金募集的捐赠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公益事业,并按照规定进行报告。
慈善基金的设置流程如下:1.完成基金申请书,提供基金设立的理由、目的、用途、规模等详细信息。
2.在指定的市、县人民政府慈善事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3.在财政部门办理开户手续,设立专用账户,并按照规定存放基金的募集资金。
4.领取慈善证书,并在基金设立的领域内开展慈善活动。
慈善基金的管理办法慈善基金的管理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慈善管理部门的要求,保证基金募集和使用的合法性、透明性和公开性。
下面是一些具体的管理办法:募集管理1.依据《慈善法》相关要求,进行基金募集,募集方式包括线上、线下、游戏募捐等多种形式。
2.募集资金必须依据法定渠道进入专用账户,并按规定用途使用。
3.募集资金必须进行透明公开,公布募集情况、使用情况等信息。
使用管理1.基金使用必须符合《慈善法》相关规定和基金设立时的约定,不得夹杂其他目的。
2.基金使用需要严格审批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法、有效和合理。
3.基金使用需要透明公开,公布使用情况和效果评估等信息。
监督管理1.慈善基金需要接受慈善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接受公众监督。
2.慈善基金需要定期向慈善管理部门报告基金募集、使用等情况。
3.慈善基金需要接受独立第三方机构等的审计和评估。
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办法
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办法(总7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市**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条为做好**市**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策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等工作,确保项目运行的合法、规范、高效,实现项目的预期目标,切实维护基金会、捐款方和受益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市**基金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基金会章程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资助项目的范围是:(一)资助贫困、病残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二)资助和组织青少年儿童科技、教育、文化艺术、卫生健康、体育比赛、展览展示、心理咨询、学术研究、着作出版等活动;(三)资助和组织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公益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的学习、生活中;(四)资助和组织有关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各种公益慈善活动;(五)奖励优秀青少年儿童和从事**工作的优秀工作者。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基金会每一年度的项目计划由基金会理事会审核批准。
第四条基金会根据项目需要设立项目部作为项目的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项目的征集、筛选、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负责编制年度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理事会以及理事长办公会批准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管、验收工作;协助财务部做好项目决算与审计等工作;负责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立项与审批管理第五条项目的类别项目按形式分为以下类别:(一)合作项目:1.省、市基金会、县(区)**公益协会合作项目;2.市内外各类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团体,本市具有**工作职能的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开展的合作项目;3.市、县(区)各级**工作委员会与基金会的合作项目。
(二)申报项目:1.市、县(区)各级**工作委员会、政府有关部门推荐的项目;2.社会公益组织申报的项目;3.捐赠方推荐或指定的项目;4.基金会推荐的项目;5.面向社会定向募集的项目;6.其他有关方面推荐的项目。
公司员工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慈善基金设置及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为促进社会互助风尚,并激发员工仁爱精神,使社会上亟待济援的同胞能获得精神慰藉与物质救助,特设置慈善基金,并订定办法。
第二条基金的来源;按月由本公司营业总额中提取。
第三条基金的保管;每月××日前由财务部依上月份营业总额规定比例将款提交人事部,以总经理名义在银行开一活期存户,专案列账,汇存保管,并每月××日由人事部公布截至日收入、支出明细及余额。
第四条基金的运用。
1.济授对象及其条件。
孤寡老幼、身世怜悯、无以维生者。
遭受天灾人祸,短期内无法维生者。
社会舆论呼吁毅助者。
其他需要济援者。
2.原则。
为贯彻默默行善的美德,施济时,不得以公司名义,应以无名氏或“同仁”名义。
为避免受施者对本基金的长期依赖:故救济对象应逐月更换。
来函、来电或登门来募者,当面或推荐者一律不予考虑。
3.方式。
凡本公司同仁皆可就各人接触环境范围内合于条件的救济对象,将事实签请单位主管审核后发动募捐(以自由捐献为原则)。
各单位将捐献人员造成名册,并注明捐献金额寄送人事部,转呈总经理核准后,由愿善基金内拨付与“捐缺总额”相等的金额,一并
捐助。
除平日外,并定每月第二个星期六(遇假日顺延一周)为“行善日”,各单位均于此日为救济对象发动募捐,分公司由经理、总公司由人事部经理召集。
慈善会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慈善会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初稿)第一条总则为加强本会慈善基金的管理,充分发挥基金的效益和作用,在保障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合法、有效的投资方式,使慈善基金实现增值保值,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大良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金来源及性质本慈善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和政府资助,用于开展安老、扶孤、助学、助医、助残、济困、救灾等救助工作及促进大良慈善福利事业发展的社会公益基金。
第三条基金投资的范围(一)本慈善基金必须在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下进行投资,以保证慈善基金的保值增值。
(二)采取分散投资方式,可以在商业银行定期储存生息,可以购买国债生息,可以进行其他无风险性或低风险性的投资.(三)不能用于股票、期货、外汇等高风险的金融市场投资或经营性、生产性领域投资.(四)单项投资金额不能超出万元.第四条投资项目的审批(一)委托外部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投资项目分析,对各种投资方式进行研究认证、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等,并形成投资建议报告。
- 1 -(二)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讨论基金管理投资的相关事宜,并初步审议通过投资项目;??万元以下的投资项目可由常务理事会会议直接审议决定。
(三)经常务理事会初步通过的投资项目,提交理事会审议通过,采取投票表决方式,决定投资项目的实施。
(四)经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项目的投资运营采用两种管理模式,本会内部管理层负责管理或委托专业投资机构投资运营管理。
本会基金的投资实施,需经常务理事会批准.第五条投资收益的管理和监督(一)投资增值收益的用途:1。
资助慈善救助项目;2。
本会的办公费和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等经费;3. 经理事会批准的其它慈善项目.(二)慈善会专项核算基金投资盈亏,投资管理及运作严格遵循本办法,并每年定期将基金的投资情况、收益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大良慈善会监事会、审计部门以及社会监督、稽核。
第六条本办法经二O一一年月日第二届理事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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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协会
慈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XX基金”是在XX的指导下,由XX牵头,成立的一支慈善机构。
接受来自社会、会员单位及个人的自愿捐款。
协会对所捐款项负有运作与管理责任的基金。
第二章目的
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筹集慈善基金。
汇聚爱心,扶危救急。
基金使用目的在于帮助社会老、弱、病、残、偏远山区人民等弱势群体,履行协会的社会责任。
第二章现金、实物等捐献来源
1、会员捐赠;
2、接受政府资助,可采取义卖,义工慈善捐助的活动形式筹集基金;
3、协会资助:协会每年从会费收入中提取5-15%注入基金;
4、社会团体和其他爱心人士捐款;
5、员工自愿捐款;
6、不定向募集:(专项募集)以特定救助对象进行救助活动,该活动募集的捐赠在完成指定对象救助任务后,其剩余部分转入基
金,实行定向救助。
7、通过其他形式获得的合法资金来源。
第四章基金管理
1、慈善基金是单独设立的基金,独立核算,民主管理,专款专用;
2、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基金会的资金;
3、协会慈善事业的建设分为定向救助与不定向救助;
3.1 定向救助:定期开展的慈善捐助活动。
条件(两者满足其一即可):1、当慈善基金池内累积达到5万元;
2、每年组织一次慈善捐助活动。
捐助方案由慈善基金管委会公开征集意见后决定。
3.2 不定向救助:因特定救助起因、特定救助对象而进行发起的救助活动。
不定期开展,视需捐助事由与协会发展情况而定。
完成救助后的剩余基金转入定向救助。
4、慈善救助活动超出预算部分由慈善基金管委会成员共同承担;
5、本会在接受捐赠后,向捐赠者出具有效的收据或荣誉证书,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对受赠捐赠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5、按照有关规定,设立银行存款账户和专户,一切收支按照财务规定办理。
第五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1、会长:
负责统筹慈善基金管委会工作;
2、秘书长:
负责协调完成慈善基金管委会各项日常工作,筹备召开会议;
3、行政人事部经理:
负责根据慈善基金管委会商议结果落实捐赠活动,做好管理与使用。
4、财务部:
统一管理基金的收支。
单独建账立册、实行财务公开、专款专用、坚持会计核算。
负责在捐赠活动结束后,编制并公开慈善事业报告书。
编制的年度报表,定时向会员公布,接受协会慈善基金管委会的监督。
5、基金管理委员会:
拟定资助对象,资助方案,公示征集意见,无异议批准予以资助。
第六章基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1、救助的实施:求助者(或建议救助者)应向协会慈善基金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管委会核查后按有关权限逐级审批实施资助。
2、慈善基金管委会在每年度初期向理事会报告全年募集资金计划,由理事大会批准实施,每年度末向会员大会或理事会报告收支执行情况。
3、慈善基金的支付权限:资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含5000元)
的,由秘书长审签支付;资助金额在5001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由协会会长审定支付;超过10000元的由会长办公会议审定支付。
任何资产使用权限产生的救助资产支出,均需报会长签字方可入账。
第七章本办法于XX年X月X日由第一届理事会第N次会议表决通过后实施。
第八章本办法的修改权、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签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