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基金管理办法 -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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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协会
慈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XX基金”是在XX的指导下,由XX牵头,成立的一支慈善机构。接受来自社会、会员单位及个人的自愿捐款。协会对所捐款项负有运作与管理责任的基金。
第二章目的
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筹集慈善基金。汇聚爱心,扶危救急。基金使用目的在于帮助社会老、弱、病、残、偏远山区人民等弱势群体,履行协会的社会责任。
第二章现金、实物等捐献来源
1、会员捐赠;
2、接受政府资助,可采取义卖,义工慈善捐助的活动形式筹集基金;
3、协会资助:协会每年从会费收入中提取5-15%注入基金;
4、社会团体和其他爱心人士捐款;
5、员工自愿捐款;
6、不定向募集:(专项募集)以特定救助对象进行救助活动,该活动募集的捐赠在完成指定对象救助任务后,其剩余部分转入基
金,实行定向救助。
7、通过其他形式获得的合法资金来源。
第四章基金管理
1、慈善基金是单独设立的基金,独立核算,民主管理,专款专用;
2、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基金会的资金;
3、协会慈善事业的建设分为定向救助与不定向救助;
3.1 定向救助:定期开展的慈善捐助活动。条件(两者满足其一即可):1、当慈善基金池内累积达到5万元;
2、每年组织一次慈善捐助活动。捐助方案由慈善基金管委会公开征集意见后决定。
3.2 不定向救助:因特定救助起因、特定救助对象而进行发起的救助活动。不定期开展,视需捐助事由与协会发展情况而定。完成救助后的剩余基金转入定向救助。
4、慈善救助活动超出预算部分由慈善基金管委会成员共同承担;
5、本会在接受捐赠后,向捐赠者出具有效的收据或荣誉证书,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对受赠捐赠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5、按照有关规定,设立银行存款账户和专户,一切收支按照财务规定办理。
第五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1、会长:
负责统筹慈善基金管委会工作;
2、秘书长:
负责协调完成慈善基金管委会各项日常工作,筹备召开会议;
3、行政人事部经理:
负责根据慈善基金管委会商议结果落实捐赠活动,做好管理与使用。
4、财务部:
统一管理基金的收支。单独建账立册、实行财务公开、专款专用、坚持会计核算。负责在捐赠活动结束后,编制并公开慈善事业报告书。编制的年度报表,定时向会员公布,接受协会慈善基金管委会的监督。
5、基金管理委员会:
拟定资助对象,资助方案,公示征集意见,无异议批准予以资助。
第六章基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1、救助的实施:求助者(或建议救助者)应向协会慈善基金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管委会核查后按有关权限逐级审批实施资助。
2、慈善基金管委会在每年度初期向理事会报告全年募集资金计划,由理事大会批准实施,每年度末向会员大会或理事会报告收支执行情况。
3、慈善基金的支付权限:资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含5000元)
的,由秘书长审签支付;资助金额在5001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由协会会长审定支付;超过10000元的由会长办公会议审定支付。任何资产使用权限产生的救助资产支出,均需报会长签字方可入账。
第七章本办法于XX年X月X日由第一届理事会第N次会议表决通过后实施。
第八章本办法的修改权、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签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