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水协议书合集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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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水协议书合集八篇
关于用水协议书合集八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协议书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协议书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

大家知道协议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用水协议书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用水协议书篇1
供水方: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水利管理服务站(以下简称:甲方)
需水方:X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及有关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水资源现状,为最大限度地实现保护和节约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本地区可持续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期
本协议期限为一年,即从二〇一二年XX月XX日起至二〇一三年XX月XX日止。

第二条、用水地址、用水性质
1、用水地址为XX
2、用水性质为XX
第三条、供水方式和质量
1、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通过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乙方供水。

2、乙方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处理设备。

3、甲方保证供应的生活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甲方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不低于0.3MPa。

第四条、水费缴纳方式和水价
1、用水计量采用磁卡水表预付缴费方式,即乙方先行到镇财务室预付水费,再持票据和磁卡到甲方办理刷卡后方可用水。

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启用磁卡表。

2、供水价格:用水单价采取阶梯式分段计价标准收缴,以乙方全年用水指标XX立方米为基数,基数以内水价为XX元/立方米即基数水价;超过基数20%以内的水价为2倍基数水价即XX元/立方米;超过基数在20-40%范围内的水价为3倍基数水价即XX元/立方米。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XX立方米。

在协议有效期内,遇市政府水价调整时,参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出资安装磁卡表。

2、对乙方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问题,甲方负责复核和校验。

对水表因人为原因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甲方应当更换,校验和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供水管线进行巡察,及时排除隐患。

4、因甲方对供水管线或设备进行维修或抢修需要停止供水时,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采取停水措施。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甲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水压、水质向乙方供水。

2、有权向甲方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3、乙方用水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按照协议约定缴纳水费。

4、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用水地址或用水性质,需按本协议相应标准2倍水价向甲方缴纳水费,其水费按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用水总量计算缴纳。

6、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改装或损坏甲方的供水设施,否则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7、乙方不得擅自启闭接口总阀门,如确实需要应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进行启闭。

8、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

9、协议期间,如遇国家征、占土地或镇、村开发使用土地,本协议无条件终止,
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终止向乙方供水。

10、本协议终止前,乙方如继续需用甲方供水,需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

第七条违约责任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当地法院判决。

第八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XX
住所:XXXX
法定代表人:XX
委托代理人:XX
电话:XXXXXX
乙方(盖章):XX
住所:XXXX
法定代表人:XX
委托代理人:XX
电话:XXXXXX
协议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用水协议书篇2
供水方: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使用方: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需要使用甲方水源,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水源给乙方,使用现有取水设施(水源、水泵等)。

二、由乙方自行安装水表,链接水源设施等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三、取水费用计算方式:由乙方安装水表,甲方根据乙方用水量按每吨水¥:XXXX元钱收取费用。

四、乙方在用水前应一次性缴纳给乙方¥:XXXX元押金。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协助乙方做好引水接入工程。

(2)联合乙方做好水费的抄记工作。

(3)在用水过程中,如遇水泵等取水工具损坏需维修更换时,由双方共同承担费用。

2、乙方责任
(1)引水施工、材料等由乙方自己负责购买和安装。

(2)爱护取水设施,配合甲方做好水费的按期抄记工作。

(3)按期支付取水方面的相关费用。

(4)在用水过程中,如遇水泵等取水工具损坏需维修更换时,由双方共同承担费用。

六、补充
1、如乙方故意拖延相关取水费用,甲方可对乙方进行停水。

2、如遇其他不可抗原因,或乙方取水与甲方公司发展规划相冲突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停水,并终止协议。

3、如乙方公司因某些因素不再需要从甲方公司取水时,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七、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等同于本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XX
乙方(盖章):XX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XX
用水协议书篇3
饮用水使用搭伙协议
甲方(代表):
乙方:
甲方()自行修建的饮用水池,尚有部分充足水源,乙方自愿搭伙使用甲方的生活饮用水,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保证供给乙方充足的生活饮用水,旱、涝、霜冻、地质滑坡等自然灾害除外。

2、甲方应负责甲方蓄水池至乙方水表间的水管线路及常年维修。

二、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乙方应自觉爱护用水设施,发现任何不良现象及时报告甲方。

2、本着一户一表的原则,乙方不得私自以任何理由,私拉乱接水管线路,否则罚款1000.00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在不退还搭伙费的情况,停止乙方使用饮水。

3、乙方应保证(特别是霜冻天)水表的正常转动,发现水表破损、停止转动,应及时报告甲方维修,乙方只负责水表的成本价,不负责水表安装费。

如水表不正常转动,乙方发现不及时、或发现后不及时报告甲方,甲方按200.00元/天收取水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在不退还搭伙费的情况,停止乙方使用饮水。

三、搭伙事宜
1、单价:880.00元/块表(不含水表钱),从主水管破口处开始的接头、弯头等配件以实际数量和单价另算
2、期限:双方约定,甲方水池使用性质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乙方可长期有偿使用甲方水源。

3、大修基金:甲方水池自修建后第一个10年,乙方应付当时搭伙费的1/2作为大修基金,以后每10年付当时搭伙费的2/3作为大修基金。

四、服务协议:
1、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水费单价2.50元/吨(水价以当时市场价为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甲方运转,乙方每月至少保证用水3吨(以水表为准不足3吨按3吨计算),每季度收取一次水费。

3、在服务时限内,乙方如需暂停用水,乙方则应向甲方申请报停(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停后申请开通按50.00元/表收取劳务费。

五、建修用水
如乙方因建修用水,需经甲方根据当时水源情况,本着保证生活用水的前提下,实行建修有偿用水,乙方负责水管、水表、接头、安装劳务费,由甲方安装后,方可使用(枯水季节以保证生活饮用水为原则,建修结束后用水协议自行解除),以实际吨位,按3.00元/吨计算费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20 年月日
用水协议书篇4
供水方: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水利管理服务站(以下简称:甲方)需水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及有关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水资源现状,为最大限度地实现保护和节约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本地区可持续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期
本协议期限为一年,即从二〇一二年月日起至二〇一三年月日止。

第二条、用水地址、用水性质
1、用水地址为
2、用水性质为
第三条供水方式和质量
1、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通过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乙方供水。

2、乙方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处理设备。

3、甲方保证供应的生活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甲方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不低于。

第四条水费缴纳方式和水价
1、用水计量采用磁卡水表预付缴费方式,即乙方先行到镇财务室预付水费,再持票据和磁卡到甲方办理刷卡后方可用水。

20xx年月日起开始启用磁卡表。

2、供水价格:用水单价采取阶梯式分段计价标准收缴,以乙方全年用水指标立方米为基数,基数以内水价为元/立方米即基数水价;超过基数20%以内的水价为2倍基数水价即元/立方米;超过基数在20-40%范围内的水价为3倍基数水价即元/立方米。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立方米。

在协议有效期内,遇市政府水价调整时,参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出资安装磁卡表。

2、对乙方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问题,甲方负责复核和校验。

对水表因人为原因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甲方应当更换,校验和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供水管线进行巡察,及时排除隐患。

4、因甲方对供水管线或设备进行维修或抢修需要停止供水时,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采取停水措施。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甲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水压、水质向乙方供水。

2、有权向甲方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3、乙方用水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按照协议约定缴纳水费。

4、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用水地址或用水性质,需按本协议相应标准2倍水价向甲方缴纳水费,其水费按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用水总量计算缴纳。

6、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改装或损坏甲方的供水设施,否则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7、乙方不得擅自启闭接口总阀门,如确实需要应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进行启闭。

8、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

9、协议期间,如遇国家征、占土地或镇、村开发使用土地,本协议无条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终止向乙方供水。

10、本协议终止前,乙方如继续需用甲方供水,需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

第七条违约责任?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当地法院判决。

第八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电话:电话:
协议签订日期:二〇一二年月日
用水协议书篇5
甲方:XX
乙方:XX
为了支持广巴高速公路建设,同时也为了共建施工单位与当地村民的和谐关系及乙方第二冷拌场施工用水需要。

就乙方第二冷拌场施工用水问题,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将该村靠近高速公路冷拌场处自来水供给乙方冷拌场作施工用水。

2、甲方承诺甲方供水量应满足乙方施工需要,如在自来水供给不足的情况下,甲方应从附近鱼池供水以确保乙方任何时候施工时不断水。

3、从自来水管处架设水管或鱼池放出的水流到冷拌场旁边的水坑后的抽水设施由乙方负责。

4、在用水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与当地村民的`纠纷和阻水现象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确保乙方施工用水需要。

5、乙方共应支付甲方水费三万元(大写叁万元整、包括协调等费用),该费用分三次付清。

该协议签定后甲方供水管道或抽水设施架设完毕支付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之后三个月支付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最后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待乙方水稳层施工完毕,冷拌楼撤场之前全部支付给甲方。

6、以上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乙方付清完水费后自动失效。

7、以上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若任何一方违约,需支付另一方违约金及造成损失费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XX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XX
联系电话:XXXXXX
乙方单位(盖章):XX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XX
联系电话:XXXXXX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签约地点:
用水协议书篇6
甲方:
乙方:
为确保项目部用电的正常进行,确保安全用电,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该工程施工用电用水拟定协议如下:
1、用电位置:;
用电时间:月
2、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核后,迅速组织落实,按时供电,除供电供水部
门检修线路、设备或停电停水外,不得无故停电听谁,以确保工程的正常进行。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操作程序,严禁违章操作,严禁带故障、超负荷运行。

4、乙方须配备专职电工,持证上岗,并将电工上岗证原件交甲方验证,报甲方一份复印件备案。

5、乙方保证用电设备规范,配置漏电过载保护装置。

乙方所有用电器、配电柜、临时接表及线路接线,须符合安全规范的要求。

6、每月抄表一次。

抄表时,须甲、乙双方到场,乙方按规定在以甲方名义按时将水电费缴纳财务科,逾期缴
纳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电费单价按1.00元/度结算,水费按市场价结算。

7、甲方对乙方施工用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乙方在用电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整改,否则甲方将采取停电、经济处罚等措施,由此造成的延误工期及其它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8、用电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

9程用电结束后,在乙方无用电责任事故且结清电费的情况下,甲方给予无息退还。

10、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11、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电表初始读数:水表初始读数: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联系人:联系人: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用水协议书篇7
碧流河乡农民用户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奇台县碧流河乡农民用水户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碧流河乡全体用水户通过民主方式组织起来的从事农业供水管理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是地方性、非利益性的互助合作用水组织,具有法人资格。

实行工程自我管理、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独立核算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以用水户为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全心全意提供有效的农业供水服务,促进农业稳产高产和节水高效。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碧流河乡人民政府和奇台县水利局及碧流河水管站的具体指导和帮助,接受奇台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业务工作。

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碧流河乡政府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业务范围。

1、全面负责协会辖区内灌溉工程的建设、维护、运行、管理和供水调度。

2、负责供水到户工作,向用水户供水并公开水费、水价、用水方量。

3、为用水户提供与水利及灌溉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以斗渠渠系水文边界为基础组建,在此范围内的受益农户户主经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成为协会会员,协会成立时申请入会的农户,今后在申请入会时,必须按规定补交前段工程部分建设和管理费。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本渠系范围内用水户;
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3、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1、用水户提出申请;
2、协会执行委员会或筹委会审查通过;
3、协会执行委员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用水权;
2、选举和被选举为会员代表的权利;
3、向协会反映意见与要求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按用水量交纳水费;
2、执行协会各项决议,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3、节约用水。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向执行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并交回会员证,退会农户不再享受协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犯本章程的行为,经执行委员会讨论予以除名,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相应终止。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协会设七个用水组,为:东戈壁用水组;永丰渠村用水组;洞子沟村用水组;塘坊门村用水组;南沟村用水组;皇宫村用水组。

用水组灌溉区域的划分一般以斗农渠水文边界及行政村管辖区域为基础。

第十五条各用水组通过灌溉区域内所有会员参加的用水组会议选举产生若干名代表。

根据用水量、灌溉面积的大小,兼顾地理位置,每个用水组由一名用水组首席代表(组长)、2名副组长(其中一名副组长由水管站下派配水员担任)、财务人员及若干名委员组成的用水组委员会。

委员由代表通过协商或选举产生,委员会领导本用水组的其他代表进行工作。

第十六条用水者代表同时也是用水组的管水员,其主要职责是:
1、参加用水者代表大会,执行用水者代表大会的决议。

2、制定和上报本用水组的用水计划,负责本用水组的灌溉调度,平衡用水户之间的利益,协调解决用水组内的水事纠纷。

3、根据协会的工程维修计划和要求,组织本用水组用水户做好内部灌溉工程的维修和管理工作。

4、负责或协助协会做好本用水组水费的收交工作。

5、及时反映用水户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用水组的会员大会是用水组的决策机构,其职责为:
1、选举本用水组的用水者代表(管水员)。

2、审查和通过本用水组的用水计划。

3、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审查和决定本用水组工程维修和集资兴建灌溉设施的方案。

第十八条用水组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例会,如果用水组内有2/3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用水组会员特别会议,特别会议的职权与例会相同。

第十九条用水者代表(含首席代表)辞职,需事先写出书面申请。

首席代表辞职由执委员批准,用水者代表辞职由用水组会员会议批准,在未得到批准之前,必须继续履行其职责。

如果用水者代表缺员,应及时召开用水组会议补选。

第二十条由各用水组的代表组成本协会的用水者代表大会,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11名代表组成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

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委员8名,主席是本协会的法人代表,负责全面工作;副主席及委员实行分工负责。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最高权利机构是委员(用水者)代表大会。

其权利是:
1、选举和罢免执委会成员;
2、决定执委会成员的报酬;
3、审查、通过执行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计划、用水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审查执行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决算;
5、审议通过或修订协会章程;
6、划分协会用水组;
7、负责制定用水组的运行规则。

第二十二条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1—2次,执行委员会有权决定临时召开代表大会或者2/3以上的正式会员代表向执行委员会提出召开代表大会时也可临时召开。

代表大会必须有2/3以上的正式代表出席,协会代表大会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正式会员代表表决,获得半数以上赞同方可有效。

第二十三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经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的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四条执行委员会是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五条执行委员的职责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其汇报工作;
2、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3、聘用协会工作人员;
4、制定与执行协会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用水管理制度,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5、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工程维护,财务收支计划及其他工作计划,提交委员代表大会审批后执行。

6、全面负责本协会管理范围的灌溉管理工作,并承担资产的保值责任。

7、负责协调本协会内外部关系。

8、负责调解和处理灌溉中的水事纠纷。

9、任免用水组代表及首席代表;
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六条执委会成员必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的社会经验及组织领导能力,具备一定的农业灌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热爱灌溉事业,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勤奋敬业,群众威信高,全心全意为用水者服务。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具有完成民事行为的能力。

第二十七条执行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执委会委员候选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

执委会成员辞职,需先提出申请,经用水者代表大会批准,在批准前应继续履行其职责。

如果执委会成员缺员,应及时召开用水者代表大会补选。

第二十八条为保证协会高效、有序地运转,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协会在乡政府农民用水者协会领导小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支持、监督、保证用水者协会按章办事,协调各方关系,调节处理用水者协会报告的水
事纠纷,领导小组成员不在用水者协会领取报酬和报销费用。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水费。

2、政府资助。

3、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本协会按国家政策规定及本协会《水费收缴办法》收取水费。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管理的渠系及其附属建筑物工程为本协会使用的固定资产,依国家有关法规及本协会制定的《工程管理规定》予以管护。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合格财务人员,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换届或法定代表人离任之前必须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单位财务审计。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由执行委员会负责提出修改意见,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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