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尘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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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防尘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矿井综合防尘方面的有关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我矿井下综合防尘管理技术方面的各项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006 煤矿安全规程
AQ1028-2006 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
晋煤集生字【2005】637号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晋煤集通字【2008】602号“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3 矿井综合防尘系统
3.1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绘制符合井下实际情况的《综合防尘系统图》,图中要标明管径及支管、阀门、洒水点等的位置、编号,在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填图。
3.1.1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盘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进风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防尘管路(跨巷拐弯及采掘面管路末端50m除外)必须使用铁管并且刷为绿色。
3.1.2胶带机运输巷道每隔50m安设一个三通及阀门,其它巷道每隔100m安设一个三通及阀门,在巷道拐弯、分叉等处必须预留三通阀门。所有阀门必须设在方便人员操作的地点,手轮、手把齐全可靠,便于开启。
3.1.3供水管路的停水报告必须征求通风、机电、安监、生产调度部门的同意后方可实施。矿井消防防尘管路未经通风部门许可不得随意转做它用。
3.2矿井及采掘面防尘供水管路系统中,必须安装过滤装置,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的范围内。
3. 井下煤仓放煤口、熘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以及地面筛分厂、破碎车间、带式输送机走廊、)和其它转载地点,必须有完善的自动(手动)喷雾装置或设置除尘器,保证雾化好,灵敏可靠,正常使用。
井下所有转载点的落差不得大于0.5m,否则应采用溜槽导向板转输。
井下所有转载点必须设防尘罩,喷雾必须雾化良好,罩住落煤点,且供水压力不得小于0.7Mpa。
3.3.1转载点喷雾必须使用支架固定于转载点前上方0.5-1m处,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
3.3.2防尘设施的控制开关必须设置在人行侧,便于操作。
3.3.3各转载点附近应配备20m的软皮管,经常清扫积尘冲洗转载点附近20m内的巷道。
3.4井下巷道中不得有积尘(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或岩尘堆积)。
3.5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新安装的采掘工作面在开工验收时,必须进行综合防尘项目的验收,凡防尘系统设施不完善,不符合防尘有关标准,不予验收,采掘面不准开工或投用。
3.6溜煤眼不得兼做风眼使用。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无法保留存煤时溜煤眼下口必须设置挡风皮带,挡风皮带应能够完全挡住放煤口。
3.7粉尘地点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防尘口罩。
3.8井下巷道及采掘工作面净化水幕必须覆盖全断面,悬挂位置距巷道顶板(梁)及两帮均不得大于300mm。
4 采掘工作面综合防尘
4.1综采工作面防尘
4.1.1进、回风巷
4.1.1.1皮带运输巷内各转载点、破碎机及溜煤眼上、下口处必须安装喷雾防尘装置。
4.1.1.2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距工作面不超过30m必须安装两道净化风流水幕,要求水幕必须覆盖全断面,且喷嘴间距不大于300mm,并确保正常使用。
4.1.1.3进回风巷必须定期清扫或冲洗煤尘,并清除堆积的浮煤。洗巷周期为进回风巷超前支护段每班冲洗一次,进、回风巷每周至少冲洗一次。
4.1.2 煤层注水
采煤工作面要合理利用原工作面顺层抽放钻孔进行煤体注水,若不具备瓦斯抽放钻孔注水条件时要重新进行煤层打孔注水。
采用长钻孔注水的钻孔长度应为工作面长度减去20m左右为宜。
煤层注水钻孔间距一般为15~25m。
注水钻孔封孔深度要求:煤层被湿润的范围未达到合理的湿润直径以前不应从巷道渗水。封孔深度要超过沿巷道边缘煤体的卸压带宽度。注水压力小于2.5Mpa 时,封孔长度应不小于5m;大于2.5Mpa时,封孔长度应为5~15m。
注水孔超前回采工作面的距离应为40~100m,保证注水在正常的地压区段内进行。
实行煤层注水的工作面每个钻孔必须配备完好的压力表和流量表。
每个注水钻孔的孔口必须悬挂钻孔参数说明牌,内容包括:成孔时间、注水开始时间、钻孔直径、钻孔长度、封孔深度、管理负责人等
4.1.3采煤机
4.1.3.1采煤机割煤必须采取喷雾降尘,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8MPa。喷雾系统应与采煤机联动,工作面的高压胶管应有安全防护措施。高压胶管的耐压强度应大于喷雾泵站额定压力的1.5倍。喷雾流量要与机型相匹配,要找出牵引速度与滚筒转速之间的最佳匹配值并写入作业规程。
进入采煤机喷雾及冷却系统的水必须经过过滤器净化,确保水质清洁。
采煤机内外喷雾必须雾化良好,能够覆盖滚筒。
4.1.3.2采煤机截齿必须锋利,对磨损的截齿,在前角减到零之前必须更换新截齿。
4.1.3.4加强喷雾系统的管理和维修,除检修班必须对喷雾系统进行全面维修外,在割煤过程中必须及时更换损坏的喷嘴和疏通被堵塞的喷嘴。
4.1.3.4在静压供水的水压达不到喷雾要求时,必须设置加压泵,其供水压力及流量必须与采煤机或包括液压支架的喷雾参数相匹配。
4.1.3.5泵站必须备两台喷雾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4.1.4液压支架
4.1.4.1支架喷雾配置要求:
放顶煤支架:放煤口处和支架架间每架必须安装一组自动喷雾,放煤口喷雾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