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操《考场规则》
专业测试考场规则
专业测试考场规则
1.考生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2代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其他任何证件不得入场)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右上角。
2.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1小时候方可交卷、退场。
3、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文具外,考生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
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试卷规定位置上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得做其它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问题,应举手询问。
7、答题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用铅笔作答、未在规定答题区域作答的均按零分处理,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
8、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
9、考试时间到,考生应即刻停止答题。
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严禁将试卷带出考场。
10、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11.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考场规则(考前10分钟内宣读)
考场规则(考前10分钟内宣读)考场规则(考前10分钟内宣读)1、考生必须凭学生证或校园卡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无相关证件者不能参加考试,迟到超过30分钟者不准进入场。
2、考生进入考场,只可携带必要的考试用具,如签字笔、铅笔、橡皮等,其它材料和物品一律集中存放在监考员指定的地方;禁止携带和使用通信工具和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MP3、MP4、电子记事本、手提电脑等),特别要强调的是:手机不能放在身上和座位上,一经发现按作弊论处。
3、考生应按照监考员指引要求就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以便查验。
考生入座后,请再次清场,若发现座位上仍有书籍、笔记、资料、稿纸等材料,必须及时清离。
4、考生在开始考试30分钟内及离考试结束5分钟内不允许交卷,在其他考试时间内,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有特殊原因需离场者按交卷处理。
5、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用品,若有需要,必须请示监考员。
6、根据《中山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考试作弊不授予学士学位。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允许有任何作弊行为,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应独立答题,不做交头接耳、左顾右盼、谈话、抄袭等违规违纪作弊行为,否则按违纪作弊处理。
7、若发现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考生应及时举手示意,要求更换,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题意。
8、考生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卷中的姓名、学号(考号)、班级等信息,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答卷一律无效。
9、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按监考员要求交卷或将考卷反扣桌面等待收取、清点,经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交卷时不得有拖延、对答案、交谈等扰乱交卷秩序的行为;考生离开考场时原发给考生的所有考卷答卷等考试材料必须上交,不得带离考场;考生交卷后要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话,不准再返回考场补写姓名或其它文字。
10、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正常工作。
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模版
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模版1. 考场规则1.1 准时参加考试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到达考场,迟到的学生将无法参加考试。
准时参加考试是学生对自己学习成果的尊重,也是对考试过程的秩序维护。
1.2 携带必要的考试用具学生应携带好自己所需要的考试用具,如铅笔、橡皮擦、直尺等。
在考试过程中,学生只能使用考试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这是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与公正。
1.3 安静入场学生应在监考老师的指引下有序入场,注意保持安静。
进入考场后,学生应立即找到自己的座位并就座。
任何形式的交流和噪音都会干扰他人考试,属违规行为。
1.4 就座有序学生在就座后应按照座位号有序排列,不得调换座位。
坐得离前后左右同学较远,使监考老师能够更好地监督考场秩序。
1.5 查对个人信息学生在答题前应仔细核对试卷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号等。
如发现信息错误,应立即向监考老师提出并更正,以免影响成绩的统计。
1.6 禁止抄袭、查阅资料学生在答题过程中严禁抄袭他人的答案,也不得查阅任何与考试无关的资料。
所有考试答案应当是学生自己的思考和解答,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会面临相应的处罚。
2. 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2.1 考试作弊2.1.1 抄袭他人的答案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果被发现抄袭他人的答案,将会被认定为作弊行为。
一经发现,学生将被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可能会面临进一步处罚,如警告、记过、取消学分等。
2.1.2 使用作弊工具学生在考试过程中使用任何作弊工具,如小抄、手机、通讯设备等,将被视为严重违规行为。
监考老师一经查实,将立即没收相关物品,并将考生的行为报告给校纪校规部门处理。
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将被取消,并可能引发更严重的后果,如停考、开除等。
2.2 交头接耳、传纸条2.2.1 交头接耳学生在考试过程中禁止与其他同学交头接耳。
这不仅会干扰他人考试,也会被视为一种作弊行为。
如被监考老师发现,学生将被警告并视情节轻重受到相应处罚。
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试考场规则
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要按《准考证》所指定的时间、考场、考号参加考试,要服从监考人员安排,尊重监考人员。
2.考生按抽签决定的场次在考前三十分钟进入指定考场集合,凭《准考证》进行登记校验,考生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
3.考生按顺序参加考核,考核前先对工具或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
4.考生要独立完成考试内容,不准互相商量和找人代做。
5.考生不得询问有关考试内容或操作程序方面的问题,如有考卷不清楚或设备有问题,可在自己工位上询问监考人员,不得串
位。
6.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要精力集中,不准吸烟。
7.考生去厕所时,要先经监考人员允许,并有人随同。
8.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要立即停止操作,不得延长时间。
考试完成后连同试卷及记分表放在原工位,请监考人员验收。
设备清
理干净,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喧哗。
9.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发现顶替代做等舞弊行为者,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核办法及评分规则
分级考核办法及评分规则参与初、中、高级营业员及厅经理分级考试人员可参照以下规定考试办法及成绩评定规则,本次分级考核按以下所列内容执行。
⏹报考初级营业员考核方式:笔试+实操考试成绩权重分配:1、应知应会,占总成绩50% ,满分100分2、综合素质,占总成绩50 %,满分100分笔试:应知部分50分,综合素质理论100分操作:应会部分50分✓BOSS操作(20分)✓手机操作(20分)✓打字测试(10分)⏹报考中级营业员考核方式:笔试+实操+口试考试成绩权重分配:1、应知应会,占总成绩50% ,满分100分2、综合素质,占总成绩50 %,满分100分笔试:应知部分50分,综合素质理论50分操作:应会部分50分口试:综合素质50分✓BOSS操作(20分)✓手机操作(20分)✓打字测试(10分)✓口试(50分)回答现场提问2道问题(25分/题)⏹报考高级营业员考核方式:笔试+实操+口试考试成绩权重分配:1、应知应会,占总成绩50% ,满分100分2、综合素质,占总成绩50 %,满分100分笔试:应知部分50分,综合素质理论50分操作:应会部分50分口试:综合素质50分✓BOSS操作(15分)✓手机操作(15分)✓排版及表格制作(10分)✓打字测试(10分)✓现场提问2道问题(10分/题),✓案例分析1道问题(30分/题),⏹报考初级厅经理考核方式:笔试+实操考试成绩权重分配:1、应知应会,占总成绩50% ,满分100分2、综合素质,占总成绩50 %,满分100分笔试:应知部分50分,综合素质理论100分操作:应会部分50分✓BOSS操作(15分)✓手机操作(15分)、✓排版及表格制作(10分)✓打字测试(10分)⏹报考中级厅经理考核方式:笔试+实操+口试考试成绩权重分配:1、应知应会,占总成绩50% ,满分100分2、综合素质,占总成绩50 %,满分100分笔试:应知部分50分,综合素质理论50分操作:应会部分50分口试:综合素质50分✓BOSS操作(15分)✓手机操作(15分)✓排版及表格制作(10分)✓打字测试(10分)✓现场提问(50分)2道问题(25分/题)⏹报考高级厅经理考核方式:笔试+实操+口试考试成绩权重分配:1、应知应会,占总成绩50% ,满分100分2、综合素质,占总成绩50 %,满分100分笔试:应知部分50分,综合素质理论50分操作:应会部分50分口试:综合素质50分✓BOSS操作(15分)✓手机操作(15分)✓排版及表格制作(10分)✓打字测试(10分)✓现场提问20分,2道问题(10分/题)✓案例分析1道问题(30分/题)分级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含《笔试考场规则》、《实操考试规则》及《口试规则》,遵从以下所列内容:第一部分《闭卷笔试考场规则》一、考生应按座位号入座,落座后不得调换座位次序。
实操《考场规则》
实操《考场规则》
煤矿安全培训考试点实操考试考场规则
为了规范考务工作,严肃考场纪律,体现考试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则。
一、本考点考试由教务科统一安排考场。
二、考生必须在开考前15分钟达到候考室准备考试,听到通知后到实操考核室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三、考生不得带入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进入考场后,关闭一切通讯设备,听从考评人员的安排。
未经考评员同意不得随便动用实操设备,设施。
四、考生实操考核前应在《实操考核登记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粘贴照片,《实操考核登记表》不准做任何记号。
凡姓名、准考证号漏填或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后果自负。
五、考生按《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核标准》要求进行实操考核。
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传递夹带,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对作弊者,不论何种情况,均按照《煤矿安全培训考试点管理规定》严格处理。
七、考生在实操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程》、《安全规程》,确保实操安全。
八、实操完毕,考生必须在《实操考核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
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核考场规则
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核考场规则
一、应试人员必须服从考评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非本考场应试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二、应试人员应于考核前15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经监考人员或考评人员核对无误,并进行临场抽签,确定工位后,方可进行操作。
迟到15分钟,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
三、应试人员必须根据本工种的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着装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独立完成操作项目。
不得随意串岗和擅自借用工卡量具、原材料等,不得相互串通和替代。
四、监考人员必须认真搞好对所负责工位应试人员的监督和服务。
不得对应试人员进行指点和评论。
因设备故障、考场安排、停电等意外原因延误的时间,可以由监考人员做好记录并顺延。
五、应试人员必须在考场内保持安静,出场后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喧哗和谈论与考核有关的事情。
应试人员完成操作或做完工件后,交由监考人员处理。
六、应试人员不得在工件上留有任何标记,不得到编号现场。
七、应试人员操作完毕,出场必须按文明生产要求处理现场。
考试终止时间一到,一律停止操作,继续操作者,成绩作废。
八、监考人员对应试人员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违纪情况、操作时间等,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对违纪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取消考试资格等处理。
九、严格遵守考场安全规定,坚决杜绝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考场规则规范
考场规则规范
1.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坐,并预先做好准备工作。
2.考生不得迟到或无故缺考,凡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3.考试时,考生应带好必须的文具,持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件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不准携带书籍、稿纸、讲义、资料、作业等入场。
如已带来,应交到监考教师处,考试结束后认领。
考试中间一般不准上厕所。
4.考试开始后应静听监考老师宣读试题和注意事项,如对考卷中的字、图不清楚,待教师讲完后,举手提问。
5.考试完毕后,将试卷反扣在课桌上,立即离开考场,并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或大声喧哗。
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交卷离场。
6.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交头接耳、严禁作弊、严禁扰乱考场秩序。
违者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警告,试卷作废等处理。
对情节严重者,要另给予纪律处分。
7.考生要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与监考人员争吵和无理取闹,否则一经发现立即请出考场。
7.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清理考场,整理试卷,以防缺少遗失,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考试的具体承办部门。
02.职业技能鉴定实操考试考场规则
02.职业技能鉴定实操考试考场规则职业技能鉴定实操考试考场规则一、应考人员应按《准考证》所指定的考点、时间和编号参加考试。
二、考试预备信号发出后,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对号进入操作工位。
入场时,按技能鉴定工程要求,携带所需技能鉴定操作工具,并按职业和劳动保护要求着装,迟到30分钟不准入场。
三、应考人员除带规定的工具和资料外,其它书籍、笔记、复习资料等,或已加工过类似考件和可供作弊的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四、应考人员入场后应认真检查操作工位,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考件分发错误、考件有严重缺陷等,应及时向考评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五、应考人员不准冒名顶替。
操作期间不得向考评员询问技术问题。
六、应考人员要严格遵照工种(专业)操作工艺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有传递、剽窃、舞弊行为,不准交换与考试有关的原料、工夹量具或成品、半成品,不得在工件或成品上作任何记号。
七、应考人员要爱护公物,注意节约,保证安全,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考评员有权制止,停止其操作,取消考试资格。
八、因设备故障或工具损坏不能进行操作时,应考人员可向考评员提出,经首席考评员确认后可暂停进行,由首席考评员与场地负责人协商处理。
九、考场内严禁吸烟、喧哗。
十、除佩戴标志的考评员、巡视员外,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十一、考试时间终止后,应考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将操作台(或工位)清理干净,主动请考评员给予验收。
十二、对违反考场规则、考试纪律的人员,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酌情扣分、考件作废等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妨碍操作正常进行,造成恶劣影响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通知应考人所在单位进行纪律处分。
贵州省第111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培训学校实际操作考试监考守则
培训学校实际操作考试监考守则
1、实际操作考试监考由持有实际考核资格的专业教师或专业人员担任。
2、监考人员在执行考评及考务工作时,必须佩戴考评员胸卡或监考证。
3、监考人员进行实操考核工作前,必须熟悉当前考核的工种、项目、内容、要求及评定标准,并在考前由考务人员配合做好有关设备的准备和检查工作。
4、开考前,监考人员应查验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与应考人、应考工种相符。
5、监考人员监考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监考人员身份无关的工作。
6、监考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秉公办事,严守考评纪律,不弄虛作假,不徇私舞弊,不以权谋私,坚决抵制千扰考评的不正之风。
7、监考人员应严格执行考场纪律,防止考生偷窥、传递答案或代考舞弊行为
8、对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监考人员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或终止考试等处理,并及时向考场负责人报告。
9、监考人员应认真做好考核评分工作,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定成绩,力求做到准确、公正、公平,最后应将考核结果填写在考核记录表上,并签名确认。
10、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对考评小组在评分中不宣公开的内容,必须严守保密要求。
实操室制度
实操考场规则一、安全生产资格实操考场应整洁、卫生、设备设施齐全,符合环保、消防、安全等各方面要求。
二、实操考试所需设备、仪器必须完好,使用工具、备件、材料等必须齐全,符合规定要求。
三、实操考位要根据标准要求,保持一定间距或适当隔离,确保考试人员有一定的操作空间,以免互相影响。
四、考生可视情况提前30分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候考室备考,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入考场,对号进入工位。
迟到30分钟以上的不准进入考场。
五、考生应按照劳动保护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防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凡因考生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任何事故和损失,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独立完成考核作业项目,不准串岗、互相指导、提示或替他人操作。
七、考试中,考生如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考场。
八、因停电、设备故障或其他非本人造成的原因使考试中断时,考生应立即通知实操考评员进行处理。
九、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项目,不得拖延时间。
操作完毕,通知实操考评员评判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以免影响他人考试。
实操考评员工作职责一、实操考评员应严格执行考评员工作守则和考场规则。
按照特种作业实操考试有关标准和要求,对考核场地、设备、材料、工具和检测仪器等进行核查和检验。
对不符合实操考试要求的,应通知考试点予以调整或更换场地。
考试点不予采纳的,实操考评员有权拒绝执行考评任务,并在考评报告中予以记录。
二、实操考评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方式、方法和评分标准,完成评分任务,填写考评记录。
三、实操考评员在执行考评任务时,实行回避制度。
实操考评员与考生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向考试点申请回避,或由考生及其他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四、实操考评员执行考评任务,必须佩戴市考试中心核发的资格证,并接受考生、考试点、区县安全监管局和市考试中心的监督。
五、实操考评员应积极参加实操考评技术方法的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考评工种安全生产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考场规则 考生守则整理
《考场规则》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三、除铅笔(一至三年级用)、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无字迹的垫板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有电子显示屏幕的手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入场后,对号入座,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学校、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号及座位号,并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考生答题“注意事项”,待监考员在答题卡上粘贴完条形码后,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与自己的准考证上的信息是否一致。
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答题“注意事项”中的要求,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答题卡(纸)上做任何标记。
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不得将答题卡折叠、弄破、弄皱;不得在答题卡的条形码和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做任何涂写。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普通高中招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考生须知
普通高中招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
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警戒区除中性笔、铅笔、直尺、橡皮外,不得携带课本、复习资料等与考试有关的任何材料。
二、考生在考前十五分钟抽签入场,考试开始后不得入场,无特殊原因不得提前离场。
三、考生要听从监考员、监考组长和考务人员的指挥。
宣布考试后方可动手操作,考试终止时间一到,立即停止考试,等候统一退场。
完成考试后,不得向监考员打听分数,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与未测考生接触。
四、考生要爱护公物,保持考场卫生,不得故意损坏实验仪器。
因为学生操作不规范导致仪器损坏的,可以由监考老师从本考场的备用仪器中进行更换,但是不得补偿考试时间。
五、考生在考场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考生要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干扰和影响考务人员工作。
违纪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 1 -。
全省消防执业资格实操考试考场规定
全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技能操作考场规定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实操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应在开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驾驶证、军人身份证件)进入备考区,等候考务人员通知。
四、考生在候考区必须遵守考场规定,服从考务人员安排。
考生进入考试工位考试须向考评员报告姓名、准考证号、地区和单位。
考试器材准备妥当,应举手示意喊“准备完毕!”,听到发令开始操作。
五、考生在考务人员通知三次后未到,被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考区参加考试。
考生考试完毕,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以免影响正常的考场秩序。
六、技能操作考试最多允许操作2次,取最好成绩,两次操作失败不得再此操作。
七、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湖北省消防总队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
考场规则(理论,实..
IPA理论考试考场规则
注:请进入教室后出示身份证及准考证和监考老师签到,务必在签到表上签名,否则视为弃考
1.把考试的相关资料装到包里,将包放到讲台前的椅子上,保证不要留任何资料在身边;
2.参加考试的学员按座位号入座
3.手机关机或静音放入包内,否则以作弊论处;
4.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
5.每人会拿到一张试卷和一张草稿纸,请在试卷上填写姓名等相关信息,并在草稿纸的右上角写上自己的姓名;
6.考试中不能作弊,被巡考老师查到作弊,一律判为零分。
IPA实践考试考场规则
1.手机请调成飞行模式或者关机,(不要静音或震动,会影响摄像机的拍摄,扣分);考场内的桌椅都已布置好,请勿移动!
2.考试时间不得小于25分钟,或大于35分钟,否则扣分
3.不得用手擦黑板,否则扣分;
4.不得走出拍摄范围,搭档不要出现在拍摄范围内,否则扣分;
5.考试时,由搭档提醒考试时间;
6.以擦净黑板内容为考试结束(由搭档出门叫监考老师关机,监考老师未到,不得自行离开考场,否则扣分)。
考场规则模板
考场规则模板考场规则一、学生应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二、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或准考证)。
主动接受监考教师对身份的核验。
三、考生应在考前5分钟凭有效证件进入考场,按学号顺序依次就座,并将有效证件放在书桌右上角。
凡未携带有效证件或不按规定就座且不服从监考人员指挥的考生,一律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四、闭卷考试除必要考试用品外,不得将与考试科目相关的书、笔记本、手机等各种电子通讯工具等物品带人考场。
若将上述物品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按考试违纪处理。
五、学生拿到试卷后,应先填写姓名、科目、专业和年级。
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答题要求字迹清楚,卷面整洁,凡书写在草纸上及装订线内的答案,一律无效。
卷面上除试卷规定填写的项目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
六、考生迟到20分钟以上不准参加考试并按旷考处理,开考30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学生交卷出场后不得进场续考。
七、考试时考生应将已经答完的试卷扣放在桌上。
考生如遇试题分发错误、漏印、缺页、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生在听到考试结束铃声后,应停止答卷。
由监考教师逐一收取。
经监考教师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考生不得在考场内逗留、说话或妨碍监考教师收卷;未按规定时间停止答卷者,监考教师有权拒绝收卷,并按违纪处理。
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学校考试考场规则
学校考试考场规则一、考场准备1. 考场的布置考场应该宽敞明亮,桌椅整齐排列。
每个考生的座位上应该放置一张考试桌,上面放置着考试所需的文具和考试纸。
考场内应该有充足的空气流通,确保考生的舒适度。
2. 考场监考人员每个考场都会有一名主监考人员和一至两名副监考人员。
主监考人员负责考场的整体管理和考试的进行,副监考人员负责协助主监考人员,确保考试的公平和秩序。
3. 考试材料准备考试材料包括试卷、答题卡、考试纸等。
这些材料在考试前由监考人员准备好,并按照考生的座位顺序放置在考试桌上。
考生在考试开始前需要自行准备好的文具包括铅笔、橡皮擦、直尺等。
二、考试规则1.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由监考人员在考试开始前宣布,并在考试过程中进行提醒。
考生必须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提前交卷或继续答题。
在考试结束前5分钟,监考人员会进行倒计时提醒。
2. 考试纪律考试期间,考生必须保持安静,不得交谈或传递任何形式的信息。
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电子设备,包括手机、电脑等。
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电子设备,需要提前向监考人员申请,并在监考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3. 作弊行为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都是严格禁止的。
一旦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监考人员将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取消该考生的考试成绩和进行违纪处理。
作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抄袭、传递答案、使用作弊工具等。
4. 答题规则考生在答题时应按照试卷上的要求进行作答。
答案必须清晰可辨,不得使用涂改液或擦拭答案。
选择题的答案应使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主观题的答案应书写在考试纸上。
5. 离开考场在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包括上厕所。
如果确实需要离开考场,需要向监考人员提出申请,并在监考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离开考场期间,监考人员将会对考生进行监视,以防止作弊行为的发生。
三、考试结束1. 考试交卷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会宣布考试结束,并指导考生将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考生需要确保试卷和答题卡的完整性,并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进行交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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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培训考试点实操考试考场规则
为了规范考务工作,严肃考场纪律,体现考试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则。
一、本考点考试由教务科统一安排考场。
二、考生必须在开考前15分钟达到候考室准备考试,听到通知后到实操考核室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三、考生不得带入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进入考场后,关闭一切通讯设备,听从考评人员的安排。
未经考评员同意不得随便动用实操设备,设施。
四、考生实操考核前应在《实操考核登记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粘贴照片,《实操考核登记表》不准做任何记号。
凡姓名、准考证号漏填或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后果自负。
五、考生按《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核标准》要求进行实操考核。
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传递夹带,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对作弊者,不论何种情况,均按照《煤矿安全培训考试点管理规定》严格处理。
七、考生在实操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程》、《安全规程》,确保实操安全。
八、实操完毕,考生必须在《实操考核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