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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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民事案件庭审提纲

[庭前准备]

(注: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做好以下工作:1、检查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将开庭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2、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书记员: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准进入审判区,不准随意走动;

3、不准鼓掌、喧哗和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不准擅自发言、提问,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不准吸烟、吃槟榔、口香糖和随地吐痰;

6、在法庭审理期间,关闭移动通讯工具。

(注: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不得旁听案件审理。)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代理人××,被告××,代理人××, 第三人××,代理人××已全部到庭。[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证人××庭外候传],庭前准备就绪,请开庭。

[开庭审理]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身份)

审判长:原告的身份情况?原告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1、如原告为自然人,问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职务、住址、身份证号码,并要求提供经法庭核对无异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单位,应陈述单位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职务,并要求提供经法庭核对无异的营业执照或证书等的复印件?

2、如自然人原告有法定代理人的,问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职务、住址,与原告的关系?

3、如原告委托代理人系公民的,问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住址,并要求提供经法庭核对无异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由审判长宣读其姓名、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及其代理权限?。

原告:我叫XXX,………..

原告代理人:XXXXXXXXXXXXXX

审判长:被告的身份情况?被告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被告一:XXXXXXXXXXX

被告一代理人:xxxxxxx

被告二:

被告二代理人:

被告三:

被告三代理人:

审判长:第三人的身份情况?第三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第三人:

第三人代理人:

审判长:原告是否在三日前收到开庭传票?

原告:是的。

审判长:原告对今天到庭的被告方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没有

审判长:被告是否在三日前收到开庭传票?

被告:是的

审判长:被告对今天到庭的原告方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告一:没有

被告二:没有

被告三:没有

审判长:第三人对今天到庭的原告方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第三人:没有

审判长:参加今天诉讼的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注:如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没有到庭的,应区别情况,由合议庭决定延期审理或缺席判决。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出现原告相同情形的,参照原告未按时到庭的规定处理。3、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审判长: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今天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服务合同违约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

现在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由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杨添添担任,与人民陪审员陈佩思,人民陪审员汪舒组成合议庭,由书记员纪志鸿,余华露担任法庭记录。

下面向双方当事人告知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以下权利:1、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2、有向法庭提供证据的权利;3、、对双方争议的事实,有相互辩论的权利;4、双方当事人均有请求法院调解的权利。民事诉讼当事人应承担以下义务:1、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举证的责任;2、应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和理由;3、应自觉遵守法庭纪律;4、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必须履行。

审判长:原告,你对以上宣布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及诉讼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被告,你对以上宣布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及诉讼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一: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被告二: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被告三: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被告,你对以上宣布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及诉讼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第三人: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注:1、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合议庭成员、书记员、人民陪审员、勘验人、鉴定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有权申请回避:A是本案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及姻亲关系的;B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C审判人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诉讼代理人的;D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E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2、根据《法官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3、书记员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合议庭成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如院长担任审判长的,由审判委员会决定。4、如当事人口头申请回避,应记录在案。合议庭能够决定的由审判长当庭宣布并记录在案;须请示院长或审判委员会的,合议庭应宣布休庭,向院长或审判委员会口头请示后,恢复庭审,宣布对申请回避所做出的决定,继续开庭或另行组成合议庭再行开庭。并询问当事人是否服从决定,如不服从,应告知有复议的权利,但不影响庭审的继续进行。)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

审判长:原告或委托代理人陈述诉讼请求及案件的简要事实和理由。

原告或委托代理人:

审判长:原告是否收到本院送达的举证通知书?在举证期限内提供了那些证据?

原告或委托代理人:是。证据:

审判长:被告,第三人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及案件的简要事实进行答辩。

被告一:

被告二:

被告三:

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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