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刑诉冲刺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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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刑诉导学课讲义-郭旭

2016年司法考试刑诉导学课讲义-郭旭

刑事诉讼法导学课程授课提纲郭旭一、刑事诉讼体系结构图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国家安全机关 法定代理人 海关 辩护人监狱 其他诉讼参与人 军队保卫部门 证人 鉴定人翻译人员-----------------------------------华丽丽的分割线------------------------------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公诉案件:公安机关&一审 二审 死刑复核 审判监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公诉和解 没收违法所得 强制医疗二、刑诉考察法条范围与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90 《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40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548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70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新】还有传闻中的。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细则》。

Orz(一)注意相似法条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二)理解把握不同法条的类似信息例·【考点】被取保候审人与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三)司法解释对考点的扩展【真题】2012-2-26.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遇有下列哪一情形依法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1A .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B .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C .犯罪嫌疑人要求会见律师的D .共同犯罪的2013-2-67.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下列哪些情形存在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2A. 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前后反复且与其他证据矛盾B. 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机关当面陈述C. 侦查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36小时以后将其送交看守所羁押D. 犯罪嫌疑人是聋哑人三、刑诉备考策略(一)口诀记忆法 例·【考点】当事人与诉讼参与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当事人 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翻译人员、辩护人、证人【真题】2007-2-76.下列哪些人是承担控诉职能的诉讼参与人?3A .公诉人B .自诉人C .被害人D .控方证人(二)归纳记忆法 例·【考点】延期审理与中止审理1 B 2ABCD 3BC诉讼参与人【真题】2012-2-31.下列哪一选项属于刑事诉讼中适用中止审理的情形?A.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B.需要重新鉴定的C.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长时间无法出庭的D.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整体记忆法例·【考点】减刑假释的管辖法院及处理期限(四)图形推理法(五)对比记忆法三大诉讼法有许多交叉重复的地方,对比记忆能够让知识点掌握得更加牢固。

2016刑诉讲义

2016刑诉讲义

只是提供线索、引起诉讼的人,被告人处于诉讼客体的地位,是被拷问、被
追究的对象;
⑤法定证据制度。
(1)职权主义诉讼将诉讼的主动权委于国家专门机关,适用于实体真实的
诉讼目的。 职权主义诉讼
(2)职权主义审判模式的基本特征:①法官居于中心地位;②控辩双方的
积极性受到抑制;③法官掌握程序控制权。
当事人主义诉 (1)当事人主义诉讼将开始和推动诉讼的主动权委于当事人,控诉、辩护
的原则和程序等规定,都直接体现了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关于公民人
身、住宅、财产不受非法搜查、逮捕、扣押以
③一方面体现为其在维护宪法制度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具体而言:
其一,要通过刑事诉讼法保证刑法的实施来实现;其二,要通过刑事
诉讼法本身的实施来实现。(注意: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事诉讼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2 分);违法所得没收程序(2 分)
0
1
二、刑事诉讼流程图
涉嫌犯罪行为
自首、报案、举报、控告
不予立案
自诉 聘请诉讼代理人
起诉
立案侦查 聘请律师辩护 审查起诉
驳回
和解
撤回自诉
聘请辩护人辩护
程序终结
第一审 判决、裁定
检察院抗诉
上诉
提起公诉
不起诉
程序倒流
被害人 起诉
一、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点(表-11)
概念 特点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反映刑事诉讼理念和目的的要求,贯穿于刑事诉讼的 全过程或者主要诉讼阶段,对刑事诉讼过程具有普遍或者重大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 为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参与刑事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①体现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而且,有着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思想内涵。 ②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刑事诉讼原则可以由法律明文规定,也可以体现于刑事诉讼 法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具体制度和程序之中。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必须由 法律作出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一般原则,另一 类是刑事诉讼所独有的基本原则。 ③一般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具有较普遍的指导意义。 ④具有法律约束力。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讲义 第一章至第三章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讲义 第一章至第三章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讲义第一章至第三章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与渊源1、狭义的刑事诉讼法2、广义的刑事诉讼法3、渊源(宪法;刑事诉讼法典;有关法律,如刑法、检察院组织法、法院组织法律师法;有关解释;有关行政法规、规定,如看守所条例;地方性立法;有关国际条约)4、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二、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与任务三、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1、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二者关系:二者并重保障人权:保障社会大众的人权;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其他诉讼人和参与人的权利。

2、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结果公正与过程公正。

二者孰优孰劣,主要有实体优先论、并重论和程序优先论程序价值:工具价值,保障实体正确实施。

独立价值,控制权力,保障人权。

3、诉讼效率注意:公正与效率的关系三、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目的;价值;主体;结构;职能;阶段)刑事诉讼三个基本职能:审判、控诉、辩护第二章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1、公安机关: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2、检察机关:检察、批准逮捕、自侦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3、法院:审判权具有专属性,三机关分别行使;依法行使。

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1、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没有权力机关)注意:法院独立;检察独立2、依法行使。

3、与党、与人大的关系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五、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1.立案监督。

(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在7天内说明理由,若理由不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要求在15天内立案。

)2.侦查监督。

(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中的监督;补充侦查)3.审判监督。

(有权提出纠正意见,事后监督,而不是庭上监督;抗诉权)4.执行监督。

六、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1、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2、公检法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在少数民族人民聚集地,应当用当地的通用文字,诉讼和裁判文书的发布应当用当地通用的文字。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高频考点讲义(二)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高频考点讲义(二)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高频考点讲义(二)八、辩护人的地位、职责与诉讼权利地位是独立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体权利如下:1、独立辩护2、阅卷权和会见通信权3、调查取证权4、提出辩护意见权5、获得通知权6、参加法庭调查、辩护权7、经被告人同意,上诉权8、申请取保候审、解除超期羁押的权利9、代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诉、控告10、拒绝辩护注意:a律师和其他辩护人的区别。

b侦查阶段律师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产生时间、是否必须律师身份、享有的权利)另外注意一下拒绝辩护的问题:(一)被告人拒绝辩护1、强制辩护时(可以拒绝一次,但是最终必须有辩护人参加,此时拒绝指定辩护的,需要理由)2、其他情形时(可以拒绝两次,但是最终是不允许委托辩护人,此时不需要理由)(二)律师拒绝辩护题12、甲(20岁)和乙(17岁)是盗窃案的同案被告人,现在押。

甲聘请某律师为辩护人,乙的父亲(在国家机关任现职)担任乙的辩护人。

乙的父亲有权行使下列哪些诉讼权利?(03、55)A.有权独立进行辩护B.有权依法定程序向证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C.有权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后,不经乙同意,提出上诉D.同甲的辩护人一样,享有独立的同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权【答案】AC【解题思路和依据】A项显然是正确的,无论是律师担任辩护人,还是非律师担任辩护人,其在刑事诉讼中都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

刑事诉讼法第37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后,有权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有权在经人民检察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可以只有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时候,有权依法定程序向证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

而非律师辩护人是没有调查取证权。

所以B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法条串讲班第一章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讲义

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法条串讲班第一章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讲义

第一章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一、专门机关(一)专门机关的性质、组织体系、职权第3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审讯),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相关法条:公安机关职权及上下级关系(领导关系):《公安部规定》第3条、第7条;检察院职权及上下级关系(领导关系):《高检规则》第5条、第6条、第7条;法院职权及上下级关系(监督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第1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第19条、第22条。

(二)其他侦查机关的范围及职权第4条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例如,行使逮捕的执行权)第290条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

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考点提示】1.公安机关:行政机关,组织体系,领导关系。

负责侦查普通刑事案件。

2.人民检察院:司法机关,组织体系(包括专门检察院),领导关系。

负责自侦案件。

3.法院:司法机关,组织体系(包括专门法院),监督关系。

4.国家安全机关: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

5.军队保卫部门: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6.监狱: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

7.社区矫正机构(司法行政机关):执行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

【例题·单选题】关于监狱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2-23)A.监狱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犯罪,由监狱进行侦查B.罪犯在监狱内犯罪并被发现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应由监狱一并侦查C.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暂予监外执行均应当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部门批准D.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应当由监狱提出建议书,并报法院审核裁定『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监狱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

2016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讲义:刑事诉讼职能

2016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讲义:刑事诉讼职能

刑事诉讼职能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在刑事诉讼中所承担的职责、具有的作⽤和功能。

刑事诉讼参与者所承担的职能,与其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和参与诉讼的⽬的密切相关。

为了使诉讼的参与者履⾏或实现法律规定的诉讼职能,法律相应赋予⼀定的权限和诉讼权利。

传统诉讼理论认为,刑事诉讼有三种基本职能,即控诉、辩护和审判。

控诉职能指向法院起诉并出庭⽀持控诉,要求追究被告⼈因犯罪⾏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由代表国家⾏使控诉职能的检察机关和⾃诉⼈⾏使,被害⼈则在公诉案件中承担辅助性的控诉职能;辩护职能相对于控诉职能,指提出对被控诉⼈有利的事实和理由,维护被控诉⼈的合法权益,由犯罪嫌疑⼈、被告⼈⾏使,辩护⼈协助⾏使;审判职能指通过审理确定被告⼈是否犯有被指控的罪⾏和应否处以刑罚以及处以何种刑罚,由法院⾏使。

由于侦查是公诉的必要准备,是追诉活动的组成部分,因⽽从⼴义上可以将侦查视为⾏使控诉职能。

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现实需要的不同,不同国家的法律关于各基本职能承担者的诉讼地位、相互关系及不同诉讼职能的发挥程度的规定会有所差异,从⽽形成了不同模式的诉讼结构。

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复习全书 核心讲义(第五章 辩护与代理)【圣才出品】

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复习全书 核心讲义(第五章 辩护与代理)【圣才出品】

第五章辩护与代理考查小贴士1.本章平均每年考查约2分,主要考查的内容是辩护人的地位、资格、诉讼权利以及辩护的种类、拒绝辩护的处理以及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和诉讼权利等。

考生应重点把握以下内容:(1)辩护人的地位:针对辩护人地位的考查,常常会以选择题的形式考查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法律地位的区别。

(2)辩护人的资格:对辩护人资格的考查,通常会从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两个方面进行考查,尤其需要注意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的范围。

此外,还会结合诉讼代理人的资格考查二者的异同。

(3)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对此考点的考查,往往会涉及辩护律师在不同诉讼阶段享有的不同诉讼权利,还需注意律师与其他非律师辩护人的诉讼权利的异同。

(4)拒绝辩护:关于拒绝辩护,通常会考查犯罪嫌疑人、被告拒绝律师为其辩护时的处理。

(5)诉讼代理人:针对诉讼代理人的考查,往往会结合辩护人、法定代理人的知识点考查三者的异同。

2.本章近5年的已考考点与已考法条归纳总结:辩护权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专属诉讼权利,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中,居于核心地位。

根据“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宪法原则,刑事诉讼所给予的保障就是,辩护权是一项不附有任何先决条件,没有“但书”限制的权利。

辩护权的行使方式有两种:一是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进行辩护;二是通过辩护人进行辩护,即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在必要时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进行辩护。

刑事辩护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关于辩护权、辩护种类、辩护方式、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的责任、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等一系列规则的总称。

刑事代理制度,是法律关于刑事诉讼中代理权、代理人的范围、代理的种类和方式、代理人的职责、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等一系列规范的总称。

本部分的考查重点有4个:刑事诉讼辩护人的资格、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法律援助辩护的有关内容以及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其中,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是本部分的重点,也是难点,需要重点把握。

2016年刑诉系统强化背诵版讲义-向高甲

2016年刑诉系统强化背诵版讲义-向高甲
5 听完课该怎么消化? 听完课后需要做的就是翻阅讲义消化记忆,配合真题训练找到方向,遇到死角查阅法条查漏补缺,最后水到渠成 必过司考。司法考试要采用车轮战,大家都不可能一遍就记住,一个学科在整个复习周期中最少过了 5 轮。比如 看教材算一轮,看讲义算一轮,听一遍课又算一轮,撸一遍法条又算一轮,再翻一遍讲义又是一轮,做两遍真题 又算两轮,在这一遍遍的重复中,我们才能不断地得到了提高。
2 请问听了刑诉课还需要再去看教材吗? 教材更多的是帮你理解知识点,如果你在理解上没有困难的话,建议直接消化讲义(纯干货)。
3 请问从来没有背过法条能过司考吗? 不背法条你也可以过司考。因为讲义和教材的内容都是归纳了法条内容。法条在备考中有两个功能,一是当字典 使用。另一个功能是作为后期知识点串联的工具。学习了教材,翻看了讲义之后,你可以回到法条中,标记法条 的重点词汇和要点,加强记忆。当然如果你学习能力较弱的,该环节可以放弃,回到讲义。
所以,国家刑事司法权的行使,必须受到刑事程序的规范。
效益
刑事诉讼的效益价值既包括效率,也包括在保证社会生产方面所产生的效益,即刑事诉讼对推动
4
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效益。

(六)刑事诉讼的阶段 公诉案件的阶段: 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一审、二审、复核、再审)—执行
3

五、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一)诉讼主体
公安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海关缉私部门) 专门机关
人民检察院 (3 大 4 小)
人民法院
诉讼主体
公诉案件 :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诉讼参与人 当事人
自诉案件 :自诉人、被告人
(2 种人)
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被告人
刑事诉讼的阶段 自诉案件的阶段: 受理—审判—执行

2016年刑诉与司法制度考前冲刺资料

2016年刑诉与司法制度考前冲刺资料

2016年刑诉考前冲刺资料考点名称:刑事诉讼目的与构造知识精讲:刑事诉讼目的,是指国家制定刑事诉讼法和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结果,即维护社会秩序。

理论分类中的学说犯罪控制模式:刑事诉讼以惩罚犯罪的“效率”为目标与评价标准正当程序模式:更重要的是以公平与合乎正义的程序保护被告人的人权家庭模式:以家庭中父母与子女关系为喻,强调国家与个人间的和谐关系\实体真实主义:(1)积极实体真实主义:凡是出现了犯罪,均应发现认定并加以处罚(2)消极实体真实主义:发现真相和保障无辜结合起来正当程序主义:刑事诉讼是将真实设定为诉讼程序之外的客观实在,通过诉讼程序内的活动接近它刑事诉讼构造是指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进行刑事诉讼的基本方式以及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1BCD。

A选项的错误在于刑事诉讼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

他重大犯罪案件检察院、法院管辖的案件之外,绝大部分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除了军队保卫案件、监狱内部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特殊情况的管辖漏罪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原则上由原审法院管辖;服刑地或犯罪地法院审判更适宜的,可以由服刑地、犯罪地法院管辖新罪服刑期间再犯罪,由服刑地法院管辖脱逃期间犯罪原则上服刑地法院管辖;在犯罪地抓获罪犯并发现其脱逃期间的犯罪的,由犯罪地法院管辖命题点拨:宣告判决等重大程序性决定的,以及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应当依法及时告知辩护律师。

2B.A项错误在于刑事诉讼中管辖权不可下放;C项中,中院受理后,不得交由基层法院,应当依法审判;D项中,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基层法院可以请求移送中级法院,而非应当。

命题点拨:1.辩护权利的考查频率高,考查难度并不高,以考查法条为主2.辩护的权利体现在具体程序中,需要联系后续考点的内容3.15年9月公布《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对律师权利的考查值得关注预测:有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听取辩护律师(辩护人)意见的说法,正确的是:3A.侦查终结前,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B.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C.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D.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辩护律师提出意见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考点名称:拘留和逮捕知识精讲:3BCD。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讲义内容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讲义内容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讲义内容刑事诉讼是司法的常考知识点,那么刑事诉讼有哪些需要考生掌握的要点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的这些内容吧!辩护及其权利制度辩护,是指辩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指控,从实体和程序上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事实和理由,以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刑事处罚,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程序权利受到侵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的诉讼活动。

辩护与控诉相对应,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防御性的诉讼活动。

辩护权是法律赋予受到刑事追诉的人针对所受到的指控进行反驳、辩解和申辩,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一种诉讼权利。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中最为基本的权利,在各项权利中居于核心地位。

我国宪法第125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因此,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享有的一项宪法性权利。

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追诉的不利地位,需要面对以国家强大的司法资源为后盾的侦控机关,处于一种天然的弱势地位,因此,为了保证及时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准确、合法地惩罚犯罪者,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应当赋予并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

辩护权,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辩护权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不受诉讼阶段的限制;第二,辩护权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罪行轻重的限制;第三,辩护权不受案件调查情况的限制,无论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依法享有辩护权;第四,辩护权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态度的限制,无论他们是否认罪,是否坦白交代,均不能作为限制其辩护权的理由;第五,辩护权的行使不受辩护理由的限制,不管具体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具备充分合理的辩护理由,均不影响他们行使辩护权。

辩护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和公安司法机关等有义务保障他们行使辩护权的一系列规则的总称,包括辩护权、辩护种类、辩护方式、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的责任、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等等。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主观题面授冲刺刑诉讲义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主观题面授冲刺刑诉讲义

主观题案例讲义历年考点提炼年份考点名称考点内容2019年管辖立案管辖、审判管辖、监察委与检察院案件之交叉管辖回避自己的法院是否可以审理自己的法官漏罪之起诉未经立案是否可以直接公诉认罪认罚审判阶段是否可以适用认罪认罚2018年证据结合案件出现的数种证据判断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2017年期间二审生效时间一审生效时间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启动1.申诉人向检察院申诉的基本程序及检察院之抗诉规则2.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之规则再审的判决与裁定的具体情形2016年证据制度一、境外证据的审查与判断(《刑诉解释》第405条)1.对来自境外的证据材料的审查;2.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来自境外的证据材料。

二、庭前会议阶段的非法证据排除二审程序一、补充起诉的内涵及认定(《高检规则》第458条)二、上诉不加刑原则内涵及可加重具体情形的理解1.上诉不加刑原则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2.新的事实是指原起诉书中未指控的犯罪事实。

该犯罪事实触犯的罪名既可以是原指控罪名的同一罪名,也可以是其他罪名三、二审的审理程序1.是否需要开庭审理2.全面审查原则3.上诉不加刑原则4.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只能发1次5.一审量刑有错,应当改判6.二审的基础审限为2个月2015年证据之证明标准一、认定有罪的证明标准1.有罪判决需要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2.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二、具体证据种类的审查与认定1.物证、书证的审查与认定;2.证人证言的审查与认定;3.口供的审查与认定及共犯之间供述之性质认定;(4)口供的审查与认定规则。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冲刺阶段刑法讲义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冲刺阶段刑法讲义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冲刺班试题授课:陈永生老师A卷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1、关于刑法的基本原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和尊重人权主义,因而罪刑法定原则禁止对被告人不利的溯及既往、类推解释和扩大解释,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溯及既往、类推解释和扩大解释B.罪刑法定原则要求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必须是中央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法,行政法规、规章、判例、习惯法不得作为刑法的渊源C.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定罪判刑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以社会舆论作为裁判的基础D.现代的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的轻重不仅应当与犯罪行为的客观社会危害性相适应,而且应当与犯罪行为人的主观人身危险性相适应,从而实现刑罚的个别化2、关于不作为犯,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甲是某工厂消毒员。

该厂新进一批设备,甲应当进行消毒,但玩忽职守,没有进行消毒,直接分发工人们使用。

工人们使用后引起病毒感染,死亡多人,但事后发现这种病毒是一种新出现的病毒,按照消毒程序无法杀死该病毒。

甲的行为不成立不作为犯罪B.父母见自己的女儿(3岁)被他人猥亵而不制止,父母构成猥亵儿童罪C.甲基于伤害的故意将乙砍成重伤,乙晕倒在地,血流不止。

由于地处山间,甲知道如果不将乙送到医院抢救,乙可能死亡,但由于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甲仓惶逃走,乙因失血过多死亡。

甲构成作为的故意伤害罪与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但是只需要以故意杀人罪一罪定罪处罚即可D.甲、乙共同以暴力抢劫丙女,在丙女昏迷后,乙准备对丙实施强奸,甲未予制止,甲不构成强奸罪3、关于单位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单位为了单位利益集体研究决定焚烧厂房以致引起火灾的,不成立犯罪,因为刑法没有规定放火罪可以由单位构成B.单位犯罪一般表现为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或者以单位名义为本单位全体成员谋取非法利益,因而单位犯罪没有过失犯罪C.依法设立的没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企业即使是经单位集体讨论决定逃税,也不得对该企业判处罚金D.人民法院认定,甲公司于2015年12月偷逃税款,构成犯罪。

【刑诉增补讲义】2016刑诉系统强化阶段补充讲义杨雄

【刑诉增补讲义】2016刑诉系统强化阶段补充讲义杨雄

2016年刑事诉讼法授课提纲(补充讲义)杨雄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简称《公安部规定》)公安机关上下级关系在刑事诉讼中,上级公安机关发现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决定或者办理的案件有错误的,有权予以撤销或者变更,也可以指令下级公安机关予以纠正。

下级公安机关对上级公安机关的决定必须执行,如果认为有错误,可以在执行的同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公安部规定》第7条第2、3款)管辖①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

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公安部规定》第15条第2、3款)②行驶中的交通工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交通工具最初停靠地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交通工具始发地、途经地、到达地公安机关也可以管辖。

(《公安部规定》第17条)③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重大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涉外犯罪、经济犯罪、集团犯罪案件的侦查。

(《公安部规定》第21条第2款)④铁路公安机关管辖铁路系统的机关、厂、段、院、校、所、队、工区等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车站工作区域内、列车内发生的刑事案件,铁路沿线发生的盗窃或者破坏铁路、通信、电力线路和其他重要设施的刑事案件,以及内部职工在铁路线上工作时发生的刑事案件。

铁路系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延伸到地方涉及铁路业务的网点,其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的刑事案件由铁路公安机关管辖。

对倒卖、伪造、变造火车票的案件,由最初受理案件的铁路公安机关或者地方公安机关管辖。

必要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铁路公安机关或者地方公安机关管辖。

铁路建设施工工地发生的刑事案件由地方公安机关管辖。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刑诉冲刺阶段讲义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刑诉冲刺阶段讲义

冲刺讲义1.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A、刑讯逼供所得供述应当排除,不可以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B、当刑法规范的语意抽象而模糊时,刑事诉讼担负特别的“解说”功能C、法院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人民法院只能就起诉指控的内容进行审理D、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案件已过追诉时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2.关于刑事诉讼的目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大陆法系的职权主义诉讼构造适用于保障人权的目的B、正当程序模式要求发现真实应当与保障无辜并重C、立法者是基于一定的刑诉目的设计的刑诉构造D、刑诉目的的提出与实现也必须以刑诉构造本身所具有的功能为前提3.关于刑事诉讼构造说法错误的是?A、大陆法系职权主义的诉讼构造中检察院移送的案件材料为卷宗B、日本的混合式诉讼构造中当事人享有沉默权C、日本实行陪审团裁决事实D、现代诉讼构造的基本要求之一为控辩双方平等对抗,此平等对抗主要是形式上形成平等对抗的格局,并不要求也无法达到实质意义上的平等E、我国从1979年的刑事诉讼开始实行的是中国特色的控辩式诉讼构造4.下列说法表述不正确的是?A、人民法院独立行使职权指的是合议庭在审理案件时独立进行B、上级检察院的决定下级检察院应当执行,如果认为有错误可以在执行之后向上级报告C、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人民法院制作的诉讼文书应为汉文本D、申请解除强制措施属于救济性的权利5.张某涉嫌刑讯逼供王某一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本案应当由检察院立案管辖B、本案可以由监察委立案调查C、如果张某还涉及行贿,则行贿案应当由监察委立案D、如果此案由A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则经检察长批准可以直接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E、如果此案由A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中张某死亡,则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6.关于管辖权的交叉下列说法符合刑事诉讼相关规定的有?A、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但是没有立案的情形,可以报经省检批准立案侦查B、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李某绑架案中发现李某还实施了重婚可以并案侦查C、人民法院在审理侵占案时发现被告人还涉嫌诈骗,可以并案审理D、监狱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都应当由监狱立案侦查7.杜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由A区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关于本案下列表述符合法定程序的有?A、本案如果由A区人民法院审理,符合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则可以适用B、如果A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可能判处死刑,则应当经院长批准将案件退回A区检察院C、本案在侦查的过程中如果没有同步录音录像则所得供述应当排除D、如果本案由中院一审,二审高院发回重审,市检撤回起诉后指令A区检察院将案件公诉至A区法院,则A区法院应层报二审高院,二审高院应当指令其他中院管辖此案8.李某组织特定网络诈骗案,在甲、乙、丙三个省份实施诈骗,造成157人共计损失三千余万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符合规定的有?A、本案可以由公安部指定甲省公安机关立案B、本案可以由公安部协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三个省以外的其他公安机关管辖C、本案由甲省高院审理时其发现李某还有其他犯罪被丁省某区公安机关侦查,可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检察院认为需要补侦应当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可对其他犯罪并案侦查D、本案立案后,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9.中国公民甲在中国的海域外与外国人乙实施犯罪,关于本案的管辖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的登陆地B、甲离境前居住地C、乙入境地D、乙入境后居住地10.关于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证人无须遵守回避规则,但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证人所作证言都需要其他证据相印证才可以采信B、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都需要另组合议庭C、审理阶段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申请侦查人员回避被驳回时申请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D、因为行为违规申请法官回避,法官无异议则可以不用提供证据加以证明11.关于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不正确的是?A、二者都可以在侦查阶段介入B、辩护人既可以通过委托产生又可以通过法律援助产生,诉讼代理人只能通过委托产生C、二者在开庭中都可以不到庭D、辩护人都承担了辩护职能,诉讼代理人都承担了控诉职能12.中国人杜某与美国人柏某在甲市A区实施抢劫,被A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中杜某被报请批准逮捕,柏某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其聘请了律师温某为其辩护,柏某聘请了非律师蔡某为其辩护,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如果蔡某正在被实施取保候审则其不可以为柏某辩护B、A区公安机关可以自行决定对于柏某实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C、蔡某会见柏某时无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且可以携带翻译人员进入D、如果杜某书面解除和温某的委托关系,温某有权再会见杜某一次13.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无关联性的证据一定不具有可采性B、勘验时无法找到适格的见证人则所得证据不得作为定案根据C、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D、有诉讼主张才可能有举证责任14.杜某因为家庭纠纷趁妻子熟睡时将妻子曹某残忍的杀害并碎尸,分散抛弃于垃圾桶、地下排水沟、化粪池等地,并到处宣扬。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刑诉教材精讲讲义第五章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刑诉教材精讲讲义第五章

第五章回避基本要求:了解或者理解:回避的种类、回避的适用人员、回避的理由、回避的决定机关或人员。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回避的规定。

第一节概述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在同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时,不得参与办理该案件或者参与该案的其他诉讼活动的制度。

法律关于回避的概念、回避的人员范围、回避的理由、回避的种类、回避的申请与决定等具体程序的规定,构成了完整的回避制度。

实行回避制度在刑事诉讼的发展史中始终存在,当代世界各国都普遍采用。

诉讼理论中的自然公正法则要求任何人不得担任自己作为当事人的案件的裁判者,否则由他主持进行的诉讼活动不具备法律效力。

回避制度的基本出发点在于保障诉讼的公正性,确保法官、陪审员在诉讼中保持中立的地位,使当事人受到公正对待,获得公正审判。

如果没有对回避制度的贯彻或者贯彻不彻底,刑事诉讼的公正性从诉讼的开始就可能走向歧途。

我国的回避制度不仅适用于审判人员,而且也适用于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等。

上述人员在审判、起诉、侦查等各个诉讼阶段如果存在妨碍诉讼公正进行的法定情形,均不得主持或者参与诉讼。

实行回避制度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防止有关人员因同案件具有特定的关系而先入为主,偏听偏信,徇私舞弊,甚至贪赃枉法,从而保障客观公正地处理案件。

第二、增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对有关办案人员和某些诉讼参与人的信任感,消除疑虑,进而防止或者减少不必要的上诉、申诉,提高诉讼效率和效益,维护司法机关和有关人员的威信。

第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对有关办案人员和某些诉讼参与人有条件地进行选择,可以增加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加强群众对有关人员尤其是办案人员的监督,体现刑事诉讼制度的民主性。

第四、回避制度的实施,对与案件或者案件当事人等存在法定关系的司法人员也是一种必要的保护,可以解除他们不必要的思想顾虑,集中精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2016年刑法考前冲刺资料

2016年刑法考前冲刺资料
1
万国教育
研发中心司法考试资料精华
打手认定为“其他”协助组织卖淫的行为,是当然解释;将醉酒驾驶飞机解释为危险 驾驶罪,属于类推解释。 命题点拨:刑法的解释几乎每年都会涉及,除了掌握对具体法条的解释属于哪种解释 方法,还要注意掌握刑法解释在理论上的一些结论。 考点名称:罪刑法定原则★★★ 知识精讲: 具体内容:(1)成文的罪刑法定;(2)事前的罪刑法定:禁止溯及既往;允许有利于 被告人的溯及既往;(3)严格的罪刑法定:禁止类推;(4)确定的罪刑法定 命题点拨:掌握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注意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解释结合来考查。 预测: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以下说法错误的有:1() A.在遇到法律疑问时,应当坚持被告人的解释的原则,据此,同一刑法条文存在不同的 解释时,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 B.某地发生交通肇事致多人死亡,警察查到车主后,无法证明肇事者是车主,但能查明车主 擦掉了车上的血迹、修补了车上的痕迹。即使不能认定车主构成交通肇事罪,但能认定车主 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C.确定的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具有明确性,禁止绝对确定刑,但刑法中出现“其他严重情节”、 “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等不确定表述不等于不具有明确性,没有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D.习惯、法判例、国际条约与国际公约不属于刑法的渊源,但行政法规可成为刑法的渊源 考点名称:刑法适用效力★★ 知识精讲: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 1.属地管辖原则:(1)我国领域包括石油钻井平台,不包括国际列车和国际长途汽车; (2)该原则不适用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 2.不论犯罪前还是犯罪后,取得我国国籍,均适用我国刑法。 3.同一案件按属地、属人、保护管辖与普遍管辖的顺序判断,前者适用优先。 二、刑法的时间效力:只针对未决案件 1.对于跨法连续犯、跨法继续犯法律适用,则一律按照新法处理。如医院的护士从 2015 年 6 月开始至 2016 年 6 月案发时一直虐待其看护的重症病患者,应当依照《刑法修正 案(九)》的规定,认定为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 2.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时,适用行为时法律。 3.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的效力,及于被解释的刑法条款生效时。如甲在 2014 年期间收 受贿赂,法院于 2016.7 审理,可适用 2106.4.18 起施行的《最高院、最高检察关于办 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与追诉时效结合的情形:如:2000 年甲为强迫乙女卖淫强奸了乙,2016 年 5 月司法 机关发现该案并进行审理。如果按照当时刑法,应定为强迫卖淫罪一罪,其法定最高 刑为死刑,追诉时效为 20 年;如果按照审理时刑法,认定为强迫卖淫罪与强奸罪两罪 并罚,强迫卖淫罪情节严重最高刑为无期,追诉时效为 20 年,强奸罪普通情形法定最 高刑为 10 年,追诉时效为 20 年。根据从旧兼从轻,应当以强迫卖淫罪与强奸罪两罪 并罚,对强迫卖淫罪可以追诉。 命题点拨:由于《刑法修正案(九)》对一些罪名进行了修改以及新增或者删除一些罪 名,今年司法考试中很可能会考到刑法的时间效力。 考点名称:犯罪构成要件要素★★ 知识精讲: 1.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法官规范的、评价的价值判断才能认定:如“国家工作人员”、 不作为犯罪中的作为义务、“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猥亵”、“特别残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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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冲刺60金题(不定项)左宁1、在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方面,下列哪些表述体现了刑事诉讼法的工具性价值:A 规定了收集证据的方法和运用证据的规则,既为获取证据、明确案件事实提供了手段,又为收集证据、运用证据提供了证据规范B 有关程序系统的设计,可以在相当程度上避免、减少案件实体上的误差C 当刑事实体法的语意抽象而模糊时,刑事诉讼担负特别的“解说”功能D 当刑事实体法规范之间出现不协调时,刑事诉讼法可以为解决这种不协调提供程序机制2、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下列体现程序公正的表述有:A 按照罪行相适应的原则,依法适度判定刑罚B 对于错误处理的案件,采取救济方法及时纠正、及时赔偿或者补偿C 按法定期限办案、结案D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3、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活动中,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该规定的主要含义包括:A 办理刑事案件的职权具有专属性和排他性B 各专门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有明确的职权分工C 专门机关必须依法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D 侦查权、检察权应当最终接受审判权的监督4、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这说明:A 在我国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而不是某个审判员或检察员个人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B 独立行使检察权实质上是指整个检察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独立行使检察权C 独立行使审判权实质上是指整个法院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独立行使审判权D 我国的司法权,相对于国家立法权、行政权是分离、独立的,法院作为司法机关独立于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5、在我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是刑事诉讼中唯一有权审理和判决有罪的专门机关,下列关于人民法院的表述,正确的有:A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不用陪审员,可以不开庭审理B 我国目前审理刑事案件的专门法院包括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和海事法院C 人民法院可以对被告人决定逮捕、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D 定罪权是我国法院刑事审判权的核心6、下列属于自诉人权利的有:A 申诉权B 委托辩护人C 申请二审抗诉权D 撤回起诉7、下列关于立案管辖的表述,正确的有:A 甲涉嫌特别重大的职务侵占案,该案有可能由检察院立案侦查B 乙涉嫌侵占案,该案有可能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C 丙涉嫌重婚案,该案只能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D 丁涉嫌盗窃案和贪污案,可由法院并案审理8、甲市乙县的张三因涉嫌重大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立案侦查,张三聘请了律师李四,经过侦查,发现张三可能被判处死刑,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 张三所涉案件应当由甲市公安局立案侦查B 张三所涉案件应当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C 侦查机关对张三应当通知法律援助D 张三被羁押于看守所后,李四在会见张三前应当经过侦查机关的批准9、甲涉嫌贪污犯罪被立案侦查,下列关于回避的表述,不正确的有:A 在侦查过程中,甲认为法警张三曾与自己有过节,随申请张三回避,张三适用回避制度B 在侦查过程中,侦查机关询问甲的妻子时发现其言语闪烁其词,处处包庇甲,甲的妻子应当回避C 在审判过程中,甲的父亲大甲认为审判长在本案中担任过证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D 在审判过程中,甲申请公诉人回避的,法庭应当审查申请回避的理由,理由成立的,应当宣布休庭10、下列关于辩护的表述,正确的有:A 在侦查阶段,法律援助辩护只能由律师提供,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法律援助可以由其他辩护人提供B 甲涉嫌盗窃罪被审判,其委托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朋友乙(刚被假释)作为辩护人,法院可以准许C 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辩护律师行使阅卷权,无需办案机关的批准D 对于合议庭评议笔录、检察委员会讨论记录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案卷材料,不供律师查阅11、甲涉嫌特别重大的贿赂犯罪被立案侦查并被羁押于某市看守所,甲聘请了律师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 乙会见甲前应当向某市看守所提出申请B 在侦查终结前,乙应当被许可至少会见甲一次C 乙有权与甲通信,但要事先经过侦查机关的许可D 乙与甲的通信,侦查机关可以对信件进行必要的检查12、甲涉嫌故意伤害乙被立案侦查,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甲聘请了律师丙,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A 为了证明甲没有作案时间,丙可以找甲的好友丁调查取证,如果丁正在某监狱服刑,丙向某监狱提出申请的,某监狱应当同意B 丙可以向乙调查取证,但要事先经过检察院的许可C 在B中,检察院不许可律师向乙调查取证的,只能书面回复并说明理由D 丙申请检察院调取一份案发地监控录像的,检察院认为有调取必要的,应当向丙签发准许调查决定书13、公安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当听取辩护人意见的情形有:A 对未成年人审查批捕时B 对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时C 死刑复核时D 召开庭前会议时14、下列关于证据应用的表述,不正确的有:A 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的测谎结论,属于鉴定意见B 由侦查人员指挥警犬对藏有毒品的皮箱进行辨认并制作的笔录,属于辨认笔录C 由有专门知识的人对鉴定意见提出的书面意见,属于书证D 由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背景、一贯表现制作的社会调查报告,属于书证15、甲乙共同盗窃丙的财物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 甲对侦查人员说:“偷完东西,我什么都没有得到,全让乙拿走了”,这既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又属于证人证言B 乙对侦查人员说:“甲在去年还盗窃过一家便利店”,这属于证人证言C 甲的亲属称甲系精神病人并向侦查机关提交了一份精神病医院出具的精神病诊断结论,这属于鉴定意见D 某县公安局为了证明甲乙盗窃时的行进路线,组织了一次驾车侦查实验并制作了笔录,这属于实物证据16、下列关于刑事证据规则的表述,不正确的有:A 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对于非法获取的实物证据,只要其非法性经依法确认即应一律排除B 关于传闻证据规则,在我国,如果证人的证言被确认属于传闻,将会被依法排除C 关于补强证据规则,在我国,补强证据必须独立于主证据,可以由一项物证补强一项证人证言,也可以由一项鉴定意见补强一项书证D 关于自白任意性规则,在我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的供述、陈述必须基于其自由意志作出,才具有可采性17、下列关于刑事诉讼证明的表述,正确的有:A 刑事诉讼证明的主体是国家公诉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不是证明的主体B 严格意义上的刑事证明只存在于审判阶段,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在审前阶段对证据的收集审查活动属于“查明”,而非“证明”C 对证据材料的审查与判断被称为验证“证据事实”的过程,证据事实不是证明对象,而是证明手段D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将收集证据程序的合法性纳入了需要证明的程序法事实18、下列关于刑事诉讼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的表述,正确的有:A 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证明责任的承担主体为公诉机关,被告人、自诉人、被害人等当事人一般不承担证明责任B 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检察院和被告人都负有证明责任C 我国的刑事证明标准为证据确实、充分,要求与案件相关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D 认定被告人有罪,需要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

认定被告人无罪,无需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19、甲涉嫌盗窃罪被某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被拘留于某县看守所,下列关于强制措施的表述,不正确的有:A 对于被羁押的甲,某县公安局可以拘传甲至看守所审讯室进行讯问B 如果发现甲有悔罪表现、社会危险性降低,某县公安局认为甲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将甲变更为监视居住措施C 在B中,如果某县公安局发现甲没有遵守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可以责令甲交纳一定的保证金D 如果某县公安局对甲变更为取保候审并责令其缴纳了保证金,如果甲严重违反了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义务,某县公安局决定对甲变更为逮捕的,原取保候审不再办理解除法律手续20、张三涉嫌诈骗罪被某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A 如果对张三适用保证金保证,保证金的数额为1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交纳B 如果对张三适用保证人保证,保证人应当遵守监督责任,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某县公安局可以决定没收保证人交纳的保证金C 张三在被取保候审期间,应当在传讯时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未经许可不得会见特定的人员D 某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将张三移送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某县检察院认为需要对张三继续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时间应当累计计算21、甲因贩卖海洛因500余克被某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下列关于强制措施的表述正确的有:A 某县公安局认为甲符合逮捕条件,但发现甲正在怀孕,某县公安局可以对甲监视居住B 如果决定对甲适用监视居住措施,认为在甲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经过某市公安局的批准,可以在指定居所对甲监视居住C 如果决定对甲适用监视居住措施,如果甲有固定住处,对甲不应当在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D如果决定对甲适用监视居住措施,在监视居住期间,甲应将护照、身份证等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22、张三因抢劫罪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拘留措施,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 某县公安机关在拘留张三时,如果发现其身带枪支,可以无证搜查张三的身体B 某县公安机关认为对张三需要逮捕,应当在拘留后3日以内,报请某县检察院审查批捕。

在特殊情况下,经某县公安局长批准,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7日C 在A中,如果发现张三还有故意杀人的重大嫌疑的,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D 如果经过某县检察院批准,某县公安机关逮捕张三后,认为通知张三家属会发生有碍侦查的情况,可以暂不通知张三家属23、下列关于逮捕的表述,不正确的有:A 逮捕只能由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公安机关执行B 公安机关逮捕和撤销案件前,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C 检察院审判批捕时,如果犯罪嫌疑人是聋哑人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D 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应当签发逮捕证,交公安机关执行24、下列有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表述,正确的有:A 检察院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是依职权进行的,不以有关诉讼参与人提出的审查申请为前提B 在侦查阶段,由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在起诉阶段,由检察院公诉部门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C 检察院经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如果发现案件事实发生变化,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D 检察院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办案机关应当在10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检察院,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5日25、下列属于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有:A 未成年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B 人民检察院C 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D 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26、甲涉嫌诈骗乙的财物某县检察院起诉至某县法院,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 甲诈骗了乙的汽车,在开车途中发生交通肇事将丙撞成重伤,丙可以向某县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民事赔偿B 在A中,乙的汽车在交通肇事中报废,乙可以向某县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民事赔偿C 在B中,乙向某县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乙申请法院保全甲的财产,某县法院应当要求乙提供担保D 某县法院在审理该案附带民事诉讼过程中,除民事法律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27、下列关于期间的表述,不正确的有:A 期间是公安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共同进行某项刑事诉讼活动的时间B 期间原则上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变更C 被告人张三对一审刑事判决不服打算上诉,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情人节,则应当以情人节后的第一日为上诉的期间届满日D 未成年自诉人李四对一审刑事判决不服打算上诉,由于台风,李四在上诉期内没有提起上诉,在台风过后的五日内,李四及李四父亲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上诉期间28、下列关于立案的表述,不正确的有:A 报案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举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B 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对于报案、控告都应当立案,经过审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C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毒品犯罪案件,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应当保障控告人、报案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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