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章程(可打印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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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的教育管理工作,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学校环境,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小学依法治校是学校依法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工作方法,包括依法制定学校行为规范、依法行使管理权力、依法惩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等内容。

第三条学校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相应的制度、规章、办法和管理措施,确保依法治校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学校行为规范第四条学校行为规范是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学校师生行为规范、校园秩序管理等内容。

第五条学校师生行为规范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教职员工应该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六条学校在校园内应建立有序、安全、和谐的秩序,杜绝暴力、欺凌、乱扔垃圾等行为,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校园秩序管理办法,确保校园秩序的良好。

第三章管理权力的行使第七条学校管理权力是依法行使的,学校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明确管理权限和责任,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管理的决策和执行。

第八条学校管理权限应当合理分配,确保教职员工依法开展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第四章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第九条学校对违法违纪行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以维护学校的教育秩序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机制和程序,确保处罚公正、严明、合法。

第五章学生合法权益的保障第十一条学校应根据学生的法定权益和实际需要,制定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

第十二条学校应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教育教学权益、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等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顺畅的学生权益保护机制,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及时处理学生的投诉和申诉。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学校应定期检查和评估依法治校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学校和相关管理部门应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处理。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范本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范本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管理,推进教育依法治校,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小学依法治校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依法治校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政策,通过法治手段规范学校管理,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学校依法治校以教育为本,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能力和法治素质,提高学生的法治素养。

第五条学校依法治校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治校、依规治教、依纪治学、依德治师。

第二章学校管理组织第六条学校依法治校的管理组织包括:校长办公会、教育法治委员会、校务委员会等。

第七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校长担任主任,副校长、教研主任、德育主任等组成,负责决策和指导学校的发展方向。

第八条教育法治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教师代表、德育主任、法制教育专家等组成,负责制定和落实学校的法治教育方案,并推动依法治校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校务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包括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的协调与管理。

第三章师资队伍建设第十条学校依法治校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法治素养和法制教育能力。

第十一条学校要组织教师参加法制教育培训,提高教师的法律知识和法制教育水平。

第十二条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法律教育和法规培养,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第十三条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法治引导和评价,鼓励和表彰教师在依法治校方面的优秀表现。

第四章学生教育管理第十四条学校依法治校要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努力营造和谐、法治、民主的教育环境。

第十五条学校要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培养学生的守法意识、法治情操和法律素养。

第十六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加强学生的学科纪律和法律纪律教育。

第十七条学校要建立良好的家校合作机制,与家长密切配合,共同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行为规范。

第五章学校日常管理第十八条学校依法治校要加强学校日常管理,规范各项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

依法治校章程

依法治校章程

依法治校章程第一章总则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条例,制定本章程,以保证依法行政,依法治校。

第二章行政管理依法治校责任制。

学校按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依法治校。

学校规章制度包括基本制度、规范性制度、程序性制度、奖励性制度、考核性制度和评价性制度。

校长主要职责及权利:⑴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和管理科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做好学校各项工作。

⑵决策权。

校长有权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令,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行使最后决策权。

⑶人事权。

校长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有权根据学校实际对教职工进行聘用、解聘、分工与管理。

⑷财务权。

对国家拨给的办公经费及捐资助学款等,校长有权决定使用方案,对校舍和设备,有权合理安排使用,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校长工作准则:1.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不同意见,正确处理,不打击报复。

2.清政廉洁,不以权谋私。

⑴听取校长的工作汇报,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⑵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或处分、免职。

根据市教育局人事部门统一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⑶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罚条例及各种重要规章制度。

⑷讨论决定在学校能力范围内涉及教职工福利方面的原则、措施。

第4条建立健全分层次管理机制,实施扁平化管理,重心下移。

校长拿思路,以及对一级负责,各自职责明确又齐心合力,不断开创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按照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充分发挥学科课程、活动课程及校本课程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2023年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

2023年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

2023年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小学生全面发展,建立健全依法治校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全国各地小学。

第三条依法治校是小学教育管理的基本原则,以保障小学生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和指导,依规办学,严格管理。

第四条小学应依照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并不断完善学校管理相关制度,确保学校管理工作规范、科学。

第五条小学师生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不得损害学校、师生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学校要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增强学生识法守法用法能力。

第七条学校要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通过举办法制教育活动、撰写法律知识宣传材料等形式,阐明学校依法治校的意义和原则,普及师生守法意识和学法能力。

第二章学校管理与学生权益保障第八条学校管理应依法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学校管理制度,确保其合规性和科学性。

第九条学校管理应公正、公开、透明,尊重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十条学校要建立学生权益保障机制,制定有关规定,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二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学生投诉,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教学管理与教育质量提升第十三条学校教学管理应科学规范,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学校应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德育、智育、体育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学校要加强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推动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六条学校要加强学生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全面、多样化的评价体系,科学评价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第四章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第十七条学校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师资管理政策。

第十八条学校要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九条学校要建立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对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评价,并采取相应措施提供帮助和支持。

XX中学依法治校章程

XX中学依法治校章程

XX中学依法治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生的法治意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依法治校的根本原则是依法办学、依法教育、依法管理、依法约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开、公正、公开、公合的原则,坚持教育主义,推行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学校依法治校的目的是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增强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努力建设法治化校园,推进学校教育科学化、法治化和现代化。

第二章学生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四条学生有学习的权利,有选择课程、参加各项活动的自由,有接受身心健康教育和成长指导的权利。

第五条学生有受教育的义务,要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努力学习。

第六条学生有参加教育活动和社团组织的自由,有表达和发表意见的权利,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和侵犯公共利益。

第三章学校的管理机制第七条学校依法治校,实行民主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广泛推行民主评议、民主协商、民主监督,增强师生员工的共同意识,共同参与学校管理,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第八条学校建立健全的学校管理体制,实行科学管理,坚持教学和管理相结合,推进教育教学,提高教育质量。

第九条学校建立健全的师生管理制度,提高师德师风,激励教师教书育人,关心学生成长;师生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第四章学校的法治教育第十条学校重视法治教育,组织学生学习宪法、法律,增强法治观念,培养法治素养,提高法治意识,使学生成为守法公民。

第十一条学校依法治校,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进行及时纠正和教育,不得采取体罚或其他非法手段对待学生,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学校要加强与公安机关、政府有关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体系,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第五章学校的监督和评估第十三条学校要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开学校的办学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依法治校章程-(1)

依法治校章程-(1)

依法治校章程第一章总则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条例,制定本章程,以保证依法行政,依法治校。

第二章行政管理依法治校责任制。

学校按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依法治校。

学校规章制度包括基本制度、规范性制度、程序性制度、奖励性制度、考核性制度和评价性制度。

校长主要职责及权利:⑴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和管理科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做好学校各项工作。

⑵决策权。

校长有权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令,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行使最后决策权。

⑶人事权。

校长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有权根据学校实际对教职工进行聘用、解聘、分工与管理。

⑷财务权。

对国家拨给的办公经费及捐资助学款等,校长有权决定使用方案,对校舍和设备,有权合理安排使用,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校长工作准则:1.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不同意见,正确处理,不打击报复。

2.清政廉洁,不以权谋私。

⑴听取校长的工作汇报,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⑵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或处分、免职。

根据市教育局人事部门统一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⑶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罚条例及各种重要规章制度。

⑷讨论决定在学校能力范围内涉及教职工福利方面的原则、措施。

第4条建立健全分层次管理机制,实施扁平化管理,重心下移。

校长拿思路,以及对一级负责,各自职责明确又齐心合力,不断开创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按照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充分发挥学科课程、活动课程及校本课程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2024年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

2024年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

2024年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依法治校工作,保障学生权益,推动小学教育改革,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小学依法治校是指依法规定,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保障学生的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工作。

第三条小学依法治校工作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持以人为本、贯彻教育优先发展的方针。

第四条小学依法治校的责任主体是学校,但依法治校需要各方的共同合作和努力。

第二章学校管理体制第五条学校依法治校的管理体制应当是科学、民主、公正、高效的。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长负责制、班主任负责制、教务处负责制等制度,并确保这些制度有效运行。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的评估制度,对违法违纪的教师进行处理,确保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行为的教育和管理,依法处理违法违纪的学生,保障学生的权益。

第三章课程建设第九条学校应当结合国家教育政策,建立健全小学课程体系,确保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条学校应当制定课程计划,明确教学目标,合理安排课程内容,并根据学生特点进行个性化教学。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提供多样化的教学资源,鼓励教师创新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潜能。

第四章学生权益保障第十二条学校应当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和个人权益,对学生的人身权、财产权等进行保护。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权益保障机制,通过家校合作、心理辅导等方式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问题。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荣誉制度,通过评比、奖励等方式激励学生的优秀行为和成绩。

第五章家校合作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家校合作机制,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学生成长。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家长教育,提高家长的文化素质和教育意识,增强家庭对学生的教育支持。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家长会议、家长培训等活动,加强与家长的交流和合作。

第十八条家长有权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决策,学校应当充分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XX中学依法治校章程

XX中学依法治校章程

XX中学依法治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法、中小学教师法、学生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学校教育教学正常有序进行,保障师生权益,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XX中学全体师生。

第三条XX中学依法治校,坚持教育为主,全面开展德育、智育、体育和艺术教育,促进学生成长、发展。

第二章学校组织机构第四条XX中学设立学校党委、行政机构、教研机构和学生组织。

第五条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负责全面领导学校的工作,保障学校的法治建设。

第六条学校行政机构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包括人事管理、教务管理、财务管理等。

第七条学校教研机构负责教师教育、教研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

第八条学校学生组织负责维护学生权益,开展学生自治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第三章教育第九条XX中学坚持以德育为核心,注重学生的人格培养,培养学生的道德意识和道德情操。

第十条XX中学坚持以智育为重点,推行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

第十一条XX中学坚持以体育为基础,注重学生的身心健康,开展体育运动和体育比赛。

第十二条XX中学坚持以艺术教育为特色,注重学生的审美素养和文化修养,开展丰富多样的艺术活动。

第四章师资队伍第十三条XX中学注重教师专业化发展,加强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十四条XX中学注重选拔优秀教师,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五章学生权益保障第十五条XX中学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XX中学加强学生管理,建立健全学生行为规范,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

第六章家校合作第十七条XX中学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第十八条XX中学加强学校和社会的合作,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拓宽学生的视野。

第七章质量监控第十九条XX中学建立健全学校质量监控和评估体系,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十条XX中学不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和外部评估,持续改进和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

第八章法治建设第二十一条XX中学依法治校,加强师生法治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依法治校规章制度

依法治校规章制度

依法治校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依法治校原则:学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教育规律,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学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师生员工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构建和谐校园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教育教学管理第四条学校按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实施人才培养方案,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条教师应当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六条学校加强课程建设,注重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第七条学校建立健全学业考核制度,严格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

三、师资管理第八条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第九条学校严格执行教师招聘、选拔、培训、考核等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第十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激励与约束机制,鼓励教师教育教学创新,对教育教学成果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学生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规范学生入学、转学、休学、退学等手续。

第十三条学校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奖助学金制度,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五、校园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学校加强校园治安管理,严格执行来访接待制度,防止非法侵入校园。

第十七条学校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确保学生住宿安全,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依法治校章程范文

依法治校章程范文

依法治校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法律、教育法规,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规范学校管理行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依法治校是指学校在办学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尊重和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在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师生关系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约束。

第三条依法治校的基本原则是以法律为准绳,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规章制度为保障,以保护学生权益为根本。

第四条学校依法治校的具体目标是营造和谐、积极的教育环境,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促进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依法治校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职责,明确法律责任,定期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

第二章学校规章第七条学校应当依法制定校规校纪,规范学生的行为,促进良好的学风、校风的形成。

第八条学校规章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学校特点和办学方向,依法制定,报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向学生宣布。

第九条学校规章应当明确学生在校内外的行为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的学习行为、生活行为、社交行为等。

第十条学校规章应当明确学生违反规定的处分办法,以及违纪、违法行为的纠正和惩处措施。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通过公告、讲座、宣传等形式,让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学校规章,并定期进行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对于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的学生,应当予以表彰奖励,树立良好榜样。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制定学生管理制度,明确学生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学生的行为。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加强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保障学生在学校的学习、生活和发展权益。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奖助制度,鼓励学生努力学习、锻炼才艺、参加实践活动。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章师生关系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和谐、理性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和权益。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大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

大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

大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的依法治校,建立健全法治校园体系,维护大学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术研究秩序,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大学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的依法治校遵循以下原则:
1. 法律至上:大学的一切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证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公正公平:大学的依法治校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禁任何不公正行为的发生。

3. 保护权益:大学的依法治校要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维护他
们的人身、财产安全。

4. 科学管理:大学的依法治校要遵循科学管理原则,合理规划
和有效运行。

第二章基本制度
第三条大学的法治建设要注重以下基本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1. 法律法规教育:大学要加强对师生的法律法规教育,提高法
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2. 法律咨询与服务:大学要建立法律咨询与服务机构,为师生
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3. 纪律教育:大学要加强纪律教育,培养师生遵守校规校纪的
意识,做到自觉守法。

4. 诚信建设:大学要推动诚信建设,培养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第三章责任与监督
第四条大学的依法治校由校领导负总责,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大学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明确责任人和义务,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附则
第六条大学应及时修订、完善本章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第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失效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范文(4篇)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范文(4篇)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校规、校纪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章程,规范小学依法治校的工作。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小学师生和教职员工,依据《教育法》和学校校规、校纪进行管理。

第三条小学依法治校的原则是: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循公平公正、以德育为中心。

第四条小学将依法治校的目标定位为: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提供安全和有秩序的学习环境。

第五条小学将通过教育、宣传、监督等手段,加强对师生的法制教育和法律意识的培养,使之逐渐形成合法、公正、诚信的行为准则。

第六条小学将建立依法治校的机制,健全法律意识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法律监督等工作机制,确保依法治校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学生享有受到平等、公正、公平对待的权利,有权接受良好的教育和成长环境。

第八条学生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第九条学生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制教育活动,增强法律意识和法规意识。

第十条学生有权与教师、同学、家长等进行友好交往,不得进行违法、违纪的行为。

第三章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教师具有依法教育和管理学生的权力,有权组织和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第十二条教师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职业道德。

第十三条教师有权对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的教育和引导,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

第十四条教师有权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交流,加强与家庭的合作,共同教育学生。

第四章学校管理机制第十五条小学将建立健全法制教育的管理机构,负责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工作,落实依法治校的各项要求。

第十六条小学将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加强师生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学习。

第十七条小学将加强对教职工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第十八条小学将建立法律监督机制,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十九条小学将定期对依法治校工作进行评估,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范文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范文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学校内行为,建设和谐、健康、平等的学习环境,依法治校,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小学的师生,包括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凡在小学校内活动一律遵守本章程。

第三条依法治校,在学校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应坚持法治思维,严守法律底线,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小学依法治校的原则是平等、公正、公开、文明规范,从小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使法律成为学生行为的准绳。

第二章学校行为规范第五条学校作为法治教育的重要场所,应当制定严密的行为规范,以下列行为为禁止:1.违法犯罪行为,包括偷窃、打架斗殴等;2.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包括欺凌、恶作剧等;3.违背学校规定,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包括乱丢垃圾、擅自离校等;4.有损师生声誉和形象的行为,包括造谣诽谤、侮辱他人等;5.违背学校制度,干扰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包括赌博、吸烟等。

第六条学校行为规范的执行由学校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对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应给予相应的惩戒,包括口头警告、书面批评、限制活动等措施,并及时通知学生的家长。

第七条学生有权对学校行为规范提出建议和意见,学校应认真听取并及时反馈。

第三章学生权益保障第八条学生享有受教育权利,学校应按照法定教育目标,为每位学生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九条学生在学校内享有人身、学业和财产安全的保护。

第十条学生有权依照学校规定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决策,发表自己的见解和意见。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权益保障机制,对学生的投诉和申诉要及时回应并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章教育行政管理第十二条学校教育管理部门应依法行使教育行政管理职责,加强对小学依法治校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开展有关法治教育的宣传活动,提高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第十四条学校教职员工应接受法律知识和法治教育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能力。

第五章家校合作第十五条家长是学生的第一任教育者,学校应与家长建立良好的互动机制,共同关注学生的法治教育。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范文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范文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法律和教育法规,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学教育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小学依法治校制度是指小学依法管理,依法保障学生权益,建立健全法治教育机制的制度。

第三条小学依法治校必须坚持以国家法律为根本,依法治校的原则。

第四条小学依法治校应当建立全体师生共同参与,相互约束,相互监督,共同维护法律权益的机制。

第五条小学依法治校应当加强师生法律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第二章学生权益第六条学生享有受教育的平等权利,小学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歧视。

第七条学生享有受教育的自由,小学不得限制学生的自由选择学科、选修课程等。

第八条学生享有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小学应当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九条学生享有合理的作业负担,小学应当合理安排作业量,不得过分加重学生的负担。

第十条学生享有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的权利,小学应当建立学生自治组织,提供学生参与决策的机会。

第三章教育治理第十一条小学教育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确保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

第十二条小学应当依法制定教育教学计划,保证按照标准和要求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三条小学应当建立科学的评价制度,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素质发展。

第十四条小学应当组织教师进行教育教学专业培训,并提供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的支持。

第十五条小学应当加强家校合作,促进家长与学校的良好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学生教育发展。

第四章师生行为第十六条小学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益,保护学生的隐私。

第十七条学生应当遵守校规校纪,尊重师长,遵守班级纪律,爱护校园设施。

第十八条小学教师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需求,采取适当的教育教学方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九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积极参与课堂活动,遵守学校规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小学教师和学生之间应当建立师生互信、互动、互助的良好关系,促进教育教学的有效开展。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法律和章程规定,损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小学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纠正。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小学的依法治校,建立良好的教育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的依法治校原则
第一条小学依法治校的原则是以法律为根据,以规章制度为依据,以学生为中心,以教育为主导,以团结合作为基础,以公正公平为原则。

第二条学校依法治校应当坚持科学立校,优质服务,和谐校园,全面发展的原则。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第四条学校应当积极推行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第五条学校应当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

第四章学生管理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

第七条学校应当重视学生的发展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章家长参与
第八条学校应当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回应家长的关切。

第九条学校应当鼓励家长参与学校活动,促进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第六章违反行为处理
第十条学校应当依法处理学生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采取适当的教育措施,帮助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学校及其教职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学生依法接受教育。

第十二条学校及其教职工应当承担违法教育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由学校制定,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代替之前的任何有关章程。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三篇)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三篇)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教育法律法规,保障小学师生的合法权益,提高学校治理水平,建立健全的依法治校制度,促进小学教育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依法治校是指遵循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以法律为基础和准绳,保障和维护小学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校的良性发展。

第三条依法治校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办学、公平公正、科学民主、教育为本、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校依法治校的任务是建立健全的法规制度,完善学校治理结构,促进学校安全稳定,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依法崇尚第五条学校要坚持以宪法为基础,依法管理、依法办学,尊重和保障学生、教师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学校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国家课程标准和教育教学大纲,科学安排各类课程。

第七条学校要遵循行政法规和教育法规,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办理教育行政准则。

第三章公平公正第八条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保障每个学生的平等受教育权利,不偏袒任何一个学生。

第九条学校要制定公平的招生规则和教育评价标准,确保招生录取和评价工作公正透明。

第十条学校要建立公正的纪律管理制度,对违纪行为进行公正处理,保障学生和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科学民主第十一条学校要依据现代教育理论和科学研究成果,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方案。

第十二条学校要重视家长的参与,建立家校合作机制,共同关心和教育孩子。

第十三条学校要建立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机制,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和参与能力。

第五章教育为本第十四条学校要坚持以教育为本,注重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十五条学校要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第十六条学校要结合学生的个别特点,开展个性化教育,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

第六章全面发展第十七条学校要关注学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发展,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

第十八条学校要鼓励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特长。

依法治校章程

依法治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加特长的人材,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关于“学校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之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地级重点高级中学,名称为阳耒市第一中学。

第三条本校的办学宗旨是:面向社会发展对人材规格的客观需要,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新生,为社会建设培养优秀后备军,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成功的经验。

由此确定以“公、勇、勤、朴”为校训,以“团结、勤勉、进取、文明”为校风,以“严谨、求实、奉献、创新”为教风,以“立志、博学、勤思、自主”为学风。

第四条本校以九月二十五为校庆记念日。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本校在阳耒市教育局主管下,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本校校长是本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本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六条校长有如下权力:(一)决策权。

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问题有最后的决定权。

(二)人事权。

校长有权提名任免副校长及其它行政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使用(包括招聘、解聘、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

(三)财经权。

本校财经实行“统一管理,民主理财”制度,在校长领导下,财务和校产由总务部门依法管理,校长有权确定学校经费预、决算,审批基建、维修和设备的添置或者更新方案。

(四)招生权。

本校招生由市教育局下达计划,在市教育局的监督下,校长有权决定招生考试,有权自主择优招生。

第七条校长应履行下列义务:(一)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

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团结一班人,共同为学校建设奋斗。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重视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在职教职工的素质,并积极引进人材,逐步提高教师队伍的层次。

(四)坚持“德育为首,育人为本”的方针,加强教学管理,重视教育教学改革,确保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力争创造教育教学改革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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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依法治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全校师生依法治校的意识,规范办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

第三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对教育教学、行政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

第五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接受学校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

校长应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对于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教职工应服从校长的领导,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学校设立由校长主持的、由学校干部与教职工代表组成的、有威信的校务委员会,作为审议机构。

第二章依法保障师生的合法权利第六条:认真建立科学的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注册学籍,并及时组织注册信息的核对、勘误工作。

学生入学、转学、修学,以及义务教育阶段的免学、缓学等,须严格按法律法规程序进行。

第七条:义务教育阶段对因户口变更申请转学,并经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符合条件者,应予妥善安排;不得无故拒收。

对因故在非户口所在地申请就学的学生,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准其借读,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

第八条:学校和教师对学生应坚持正面教育,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不得讽刺挖苦学生、粗暴压制学生、歧视品行有缺陷和学习有困难的学生。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九条:须严格避免未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

发现学生辍学,学校须积极采取措施,要求监护人送学生回校上课。

经多方教育仍未回校上课的,应于学生辍学之日起一周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动员其复学;辍学十天以上的,除配合有关部门在依法实施《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予以行政处罚的同时,应做好学生复学等工作。

要加强后进学生的辅导、教育工作,不得歧视、放弃、排斥,不得将他们单独编班,更不得强迫他们退学、转学、提前结业。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开除学生。

第十条:在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开展招生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一律实行划片招生,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

第十一条:健全学生管理和学生自治组织,健全学生管理制度。

以《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

积极支持学生开展有意义的社团活动,加强对社团活动的指导和管理。

第十二条:建立学生奖惩制度,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按规定处理和帮助犯错误的学生。

对犯错误的学生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努力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

义务教育阶段不开除学生学籍。

建立处分学生的相关听证、申诉和复议等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认真执行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家庭生活困难学生救助制度,帮助家庭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建立健全家庭生活困难学生救助档案。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参政议政作用,依法保证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建立职工救助制度和运行机制,保障教师的工资报酬、医疗保健、福利待遇以及人身安全。

对违反有关规定拖欠教师工资、侵犯教师的合法权益应依法制止。

第十五条:依法保障教师权益,不安排教师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上课,不安排教师辅导学生晚自习。

第三章依法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第十六条:学校的主要工作是教育教学,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其他各项工作均应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十七条:建立校长兼课、听课制度。

校长应担负一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积极参加听课、评课和教学研究活动,了解教师的教育教学情况,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

第十八条:学校须按国家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开展教学活动,开齐课程,上足课时,不随意增减课程。

开展好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四个领域的教育教学工作。

因地制宜开发学校课程,形成学校特色。

第十九条:选用国家和省颁布的教学用书目录规定的教材。

学校开发课程不编写和使用教材。

不向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推销的省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书刊、学习资料、各种学具和音像制品等。

严禁违反规定向学生兜售各种食品、饮料、医药品。

学校有权抵制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向学生推销的各种物品。

第二十条:学校组织的捐助性活动要遵循自愿、量力的原则,避免学生形成攀比捐助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严格控制班额。

初中不超过50人;教学班参照日常班班额和教师、教学场所情况合理安排。

不得设立重点班。

第二十二条: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和在校活动总量。

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7小时。

晚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

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睡眠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少于9小时,义务教育阶段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10。

第二十三条:积极开展学生自主实践性学习。

学生自习时间不分配到学科。

按照规定安排寒暑假期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不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

第二十四条: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

初中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

学生的课外作业内容要精选,难易要适度,数量要适当,要严格执行国家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有关规定,保证学生课业负担是量。

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

严禁用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第二十五条: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要求,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引导、鼓励和支持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

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20天。

第二十六条: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运用科学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教科研成果。

实行校本教研制度,研究课程建设、课程实施和教育教学重点、难点问题,提高课程计划实施质量和单位时间内教学效率。

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建立各种业务档案,充分发挥业务档案材料在教育教学、教研科研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十七条:学校教学应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

各科教学应落实在教学常规,优化教学过程,改进课堂教学方法,积极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

第二十八条:将德育工作作为素质教育的首要任务,按照《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的要求,深入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引导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学校应依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学生进行养成教育第二十九条:健全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改进德育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校内外德育资源,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加强学校德育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联系,讲究实效,克服形式主义。

教师实行一岗双责,既教书又育人,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把德育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

第三十条:大力加强校园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环境,力求净化、绿化、美化、秩序化、人文化、教育化,营造平安、文明、和谐校园氛围,使中小学成为弘扬正气、团结友爱、生动活泼、秩序井然的精神文明建设基地。

第三十一条:应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教学工作。

不得随意停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一天以内的由校长决定,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应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参加校外社会活动,应当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等活动;(二)组织学生到营业性歌舞厅、酒店参加节日庆祝、演出等活动;(三)因参加无关的社会活动而影响教学秩序和学校正常工作;(四)未经批准擅自调动或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不断改革考试办法,运用科学方法测评教学质量。

.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全面推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其中,初中学生实行以学业考试和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档案,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

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一般为A、B、C、D四个等级)。

初中实行学业考试制度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制度,学业考试成绩和基础发展目标评价等级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主要依据。

严格考试管理,不组织、不参加未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

建立诚信制度、监督举报制度、评价结果公示和复议制度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质量保障制度,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不负责任的行为。

严密组织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不断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认真处理违纪、舞弊、作弊工作人员和考生。

第三十三条:要建立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评估教育质量的科学标准,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按考试成绩给班级排序、给学生排名次。

不得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

建立有利于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的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不单纯以教学成绩评价教师。

坚持内容全面、主体多元原则,综合考虑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发展、工作量、工作难度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科学评价教师工作。

第三十四条:在客观分析学生情况下,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查学生完成课程标准要求的程度和所用时间两个基本因素,不以考试成绩给教师排名次。

实行结构工资制度,不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高低作为评价和奖惩教师的主要标准。

第三十五条:学校积极推广普通话,严格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制定本校推普要求,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普通话真正成为校园语言。

第三十六条:严格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规定,通过体育课和活动增强学生的体质。

学校应当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第三十七条:根据国家《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的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三十八条:将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作为卫生工作重点,全面推行学校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提高学校饮食卫生自身管理水平,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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