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投诉及事故的处理
工程质量申诉投诉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申诉投诉处理制度一、工程质量申诉投诉的定义和范围工程质量申诉投诉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为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争议或者申诉情况。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质量、工程设计质量、工程监理质量、工程材料质量等方面的问题。
二、工程质量申诉投诉的处理程序1.受理申诉投诉: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申诉方可以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出申诉投诉,相关单位或部门应及时受理,并进行初步调查核实;2.立案调查:经初步调查核实后,相关单位或部门应根据申诉投诉的情况决定是否立案调查,并组建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3.调查结论:调查组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查工作,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调查结论;4.处理决定:根据调查结论,相关单位或部门应作出处理决定,并通知申诉方和被申诉方;5.执行处理:对于被申诉方接受处理决定的,应按处理决定的要求进行整改和改进,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检查;6.归集汇总:相关单位或部门应对工程质量申诉投诉的处理情况进行归集汇总,并对处理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三、工程质量申诉投诉的处理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工程质量申诉投诉处理应公开透明,申诉方和被申诉方均应享有公平公正的待遇,相关单位或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处理结果;2. 快捷高效原则:工程质量申诉投诉处理应快捷高效,相关单位或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处理,并尽快解决问题;3. 全面客观原则:工程质量申诉投诉处理应全面客观,调查结果应真实客观,处理决定应合理公正;4. 依法依规原则:工程质量申诉投诉处理应依法依规,相关单位或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四、工程质量申诉投诉的监督机制1.社会监督:社会各界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反映存在的问题,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2.媒体监督:新闻媒体应加强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报道,引导公众参与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3.监督部门监督:相关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足,保障工程质量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筑质量投诉及事故处理方案
建筑质量投诉及事故处理方案一、建筑质量投诉处理。
(一)投诉受理。
1. 设立专门的投诉渠道。
咱们得弄个专门的电话或者邮箱啥的来接收建筑质量投诉。
就像开个小窗口,让有意见的人能轻松找到咱们。
这个电话或者邮箱得广而告之,在建筑项目的公告栏啊、官网啥的都写上。
安排个热情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接听电话或者查看邮箱。
这个工作人员得有点耐心,可不能一听投诉就不耐烦,得像个亲切的客服一样。
2. 记录投诉信息。
一旦接到投诉,就得像做笔记一样把详细情况记下来。
包括投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投诉的建筑项目名称、具体的质量问题描述。
比如说,投诉人说墙上有裂缝,那得问清楚裂缝在哪个房间、有多长、多宽之类的。
还得给每个投诉编个号,这样方便后续查找和跟进。
就像给每个投诉一个专属的小标签。
(二)投诉调查。
1. 组建调查小组。
针对投诉的问题,从咱们的建筑专家、工程师还有相关的质量检查人员里挑几个人组成个小组。
这个小组就像个小侦探团,专门去查这个质量问题的真相。
小组里的人得各有专长,建筑结构的专家看结构问题,水电工程师看水电方面的毛病,这样才能全面地调查。
2. 实地勘察。
小组成员得麻溜儿地跑到投诉的建筑现场去查看。
拿着小本子和测量工具,像探险家寻找宝藏一样仔细。
看看投诉的问题是不是真的存在,如果存在的话,严重程度咋样。
除了看投诉提到的问题,还得顺便检查一下周边有没有类似的潜在问题。
就像拔萝卜的时候顺便看看周围的泥土松不松一样。
(三)投诉处理与反馈。
1. 制定处理方案。
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处理方案。
如果是小问题,像墙上掉了点漆,那就安排工人去补补漆就行。
要是大问题,比如地基沉降,那可就得找个全面的解决方案,可能得重新加固地基之类的。
处理方案得有个明确的时间表,啥时候开始干,啥时候能干完,得给投诉人一个准信儿。
2. 反馈处理结果。
二、建筑质量事故处理。
(一)事故应急处理。
1. 启动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建筑质量事故,就像拉响警报一样,立马启动应急预案。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
五、处理流程
1.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立即上报项目领导,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2.事故现场保护: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防止事故扩大,同时收集相关证据;
3.事故调查:组织相关专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形成调查报告;
4.制定处理方案:根据调查报告,制定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
3.公正公开:处理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各相关方合法权益;
4.整改到位:针对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5.预防为主: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组织机构
成立工程质量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事故处理工作,成员如下:
1.组长:XXXX(项目负责人)
2.副组长:XXXX(项目技术负责人)
4.教育预防:总结事故教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组织架构
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事故处理工作,成员如下:
1.组长:XXXX(项目负责人)
2.副组长:XXXX(技术负责人)
3.成员:XXXX(施工负责人)、XXXX(质量监督员)、XXXX(安全专员)等
五、处理流程
1.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二、事故概述
1.工程名称:XXXX工程
2.事故时间:XXXX年XX月XX日
3.事故地点:XXXX工程XX分区
4.事故性质:结构安全性问题
5.初步原因:材料质量、施工操作等多因素综合考虑
三、处理原则
1.合法合规:严格遵循国家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2.客观公正:对事故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与分析;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一、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原则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原则是坚持“事故发生即处理、责任追究严格、加强预防监管、减少损失保障安全”的原则。
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 高度重视:对工程质量事故要高度重视,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彻底的调查和处理。
2. 责任追究: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依法依规追究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
3. 依法依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管和管理。
4. 预防为主: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管和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加强事前预防措施。
5. 救援保障:对事故现场要及时进行救援和保障安全。
二、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一般包括四个阶段:事故发生阶段、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阶段、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认定阶段以及事故处理和整改阶段。
1. 事故发生阶段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确保现场安全,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阶段在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阶段,需要包括以下内容: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和紧急处理,确保现场安全,同时防止事故扩大。
2)确保人员伤亡及时得到救治和保障,减少人员伤亡。
3)对事故现场进行临时封锁、警示标志设置等措施,阻止人员和车辆接近事故现场。
4)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争取政府和社会的支持。
3. 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认定阶段在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认定阶段,需要进行详细的事故原因调查,以及对责任人的严格追究。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组织专家进行事故原因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和责任归属。
2)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认定,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3)对事故发生的企业或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督促整改,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和培训。
4. 事故处理和整改阶段在事故处理和整改阶段,需要对事故进行全面的整改和处理,并加强事后管理。
工程质量不合格及事故处理措施
工程质量不合格及事故处理措施一、质量不合格处理1、对不需要制定专项处置方案的只需经一般返工就可以消除不合格的工程部分,由质检员进行评审并填写《工程质量检查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通知单”中应注明不合格部位、不合格情况等。
2、对严重(需制定专项处置方案的)不合格工程部分,质检员在下达“工程质量检查通知单”时同时抄报上级主管及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3、现场巡查过程要针对图纸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汇报,并由项目技术总负责组织各个质检人员到现场,查看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处理的措施,制定处理的人员,并由技术负责人下发质量整改技术交底,并由整改的人员按照交底要求进行施工整改。
4、过程检查由专业的质检人员现场盯班并过程控制。
5、施工完成之后通知各相关专业的质检人员现场共同进行验收,对整改的质量达到各个要求之后,签署处理意见,整理归档留存。
6、对整改的质量问题存在异议的进行分析,经过分析达到使用要求的签署整改意见。
二、质量事故处理1、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后,应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其有关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时,还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同时,要及时上报项目的管理层。
2、进行质量问题调研,主要目的是要明确问题的范围、问题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为问题的分析处理提供依据。
调查力求全面、准确、客观。
3、在问题调查的基础上进行问题原因分析,正确判断问题原因。
事故原因分析是确定事故处理措施方案的基础。
正确的处理来源于对问题原因的正确判断。
只有对调查提供的充分的调查资料、数据进行详细、深入的分析后,才能由表及里、去伪存真,找出造成事故的真正原因。
4、研究制订事故处理方案。
事故处理方案的制订以事故原因分析为基础。
如果某些事故一时认识不清,而且事故一时不致产生严重的恶化,可以继续进行调查、观测,以便掌握更充分的资料数据,做进一步分析,找出原因,以制订方案。
制定的事故处理方案,应体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工程实际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等原则。
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6.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 )。
多选题: 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 )。 违背建设程序和违反法规行为 地质勘察失真和设计差错 施工管理不到位 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制品和设备 建设监理不力
选择最适用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辅助方法
实验验证
定期观测
专家论证
方案比较
检查验收
01
必要的鉴定
02
验收结论
03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
01
事故已排除,可以继续施工。
02
隐患已清除,结构安全有保证。
03
经修补处理后,完全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04
基本上满足使用要求,但使用时应有附加限制条件
05
对耐久性的结论。
第四节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 确定及鉴定验收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确定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确定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确定基本要求:
满足设计要求和用户的期望 保证结构安全可靠,不留任何质量隐患 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类型 修补处理 返工处理 不做处理 不影响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 有些质量问题,经过后续工序可以弥补 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 出现的质量问题,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2.分析要领
分析的要领是逻辑推理法,其基本原理是:
确定质量问题的初始点 围绕原点对现场各种现象和特征进行分析,区别导致同类质量问题的不同原因,逐步揭示质量问题萌生、发展和最终形成的过程。 综合考虑原因复杂性,确定诱发质量问题的起源点即真正原因。
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1、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去日常巡视、重点旁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外,可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
(2)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施工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施工单位处理。
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3)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该工序《工程暂停令》,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批复施工单位处理。
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4)对未达到规范标准,明显的质量问题,又无法修正的缺陷或经再三努力不能达到合格的,坚决“推倒重来”,返工后应重新进行验收,直至合格。
(5)质量问题比较严重,在技术规范范围内,无法解决,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调查研究加以处理。
(6)监理工程师应将完整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
2、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同时,要求质量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并于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2)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应积极协助,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若监理方无责任,监理工程师可应邀参加调查组,参与事故调查;若监理方有责任,则应予以回避,相应配合调查组工作。
(3)当监理工程师接到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技术处理意见后,可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并责成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并予以审核签认。
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一般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由其它单位提供的技术处理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签认。
技术处理方案的制订,应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
技术处理方案必须依据充分,应在质量事故的部位、原因全部查清的基础上,必要时,应委托法定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质量鉴定或请专家论证,以确保技术处理方案可靠、可行、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质量问题事故及质量问题投诉处理程序和方法
质量问题事故及质量问题投诉处理程序和方法Ⅰ.质量问题事故的处理“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工程质量,工程质量,人命关天,质量责任,重如泰山,必须终身追究,因为工程质量关系到国家昌盛,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象房屋、道路、桥梁等各类建设工程,与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工作息息相关,工程质量事故,不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影响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还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建设的成就。
我们质量监督机构有一项重要职能就是补救职能,即排除产生质量缺陷的因素和弥补其后果。
因此处理好工程的质量事故,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改进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使工程事故减少到最低的程度,是我们质量监督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和任务。
如何更好地履行我们的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技术性和准确性,确保建设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以适应当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是我们在这里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质量问题、事故的处理程序。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资料和我们工作实践中的一些体会,编写了本文,供大家参考。
由于编写时间较紧,又是初次编写,难免有错误和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工程质量事故的定义与分类(一)工程质量事故的定义根据我国有关质量、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方面的国家标准的定义,凡工程产品质量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称为质量不合格。
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的使用要求或合理的期望(包括与安全性的要求)称为质量缺陷。
在建设工程中,若工程(分部或分项)出现了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称为工程质量缺陷。
工程质量缺陷分为三种:一是致命缺陷,根据判断或经验,对使用、维护产品与此有关的人员可能造成为危害或不安全状况的缺陷,或可能损坏最终产品的基本功能的缺陷;二是严重缺陷,是指尚未达到致命缺陷的程度,但显著地降低工程预期性能的缺陷;三是轻微缺陷,是指砼显著降低工程产品预期性能的缺陷或偏离标准但轻微影响产品的有效使用或操作的缺陷。
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程序
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程序工程质量是保障建筑安全和使用寿命的关键要素,但在实际施工中,难免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
为了及时解决投诉,提高工程质量,制定了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程序。
本文将介绍该程序的各个阶段和相关注意事项。
一、接受投诉1. 投诉受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能够正确理解和分析质量问题。
2. 投诉受理人员应在接到投诉后的24小时内与投诉人取得联系,了解问题的具体情况。
3. 接受投诉的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应在相关单位官方网站和工程现场公示板上进行公布,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二、调查核实1. 尽快派遣专业人员到工程现场进行实地考察,核实投诉问题的真实性和严重程度。
2. 调查人员应充分收集证据,包括施工记录、相关合同和协议、工程验收报告等。
3. 调查人员要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了解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看法,确保调查的客观性和全面性。
三、问题分析与评估1. 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投诉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问题的根本原因和责任方。
2. 分析可能存在的工程质量隐患和风险,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以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处理决策1. 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和影响范围,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和措施。
2. 处理方案应包括整改要求、责任人、时限和监督措施等,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整改。
3. 处理方案的制定应充分考虑投诉人的合理诉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正公平。
五、处理结果反馈1. 处理结果应及时向投诉人通报,明确解决方案和处理结果。
2. 对于复杂的问题,可以通过书面报告或召开协商会议的形式向投诉人进行详细解释和说明。
六、监督评估1. 监督人员应定期对投诉处理结果进行评估,确保处理方案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2. 监督人员要与投诉人保持定期沟通,了解问题的解决情况和满意度,及时调整处理方案。
七、改进措施1. 根据投诉处理的经验教训,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2. 加强对工程质量投诉处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15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制度
1、受理范围
1、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以下简称投诉)是指公民、法人、投诉热线和其他组织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活动。
2、受理程序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设投诉受理部门,对照受理范围受理投诉。
投诉人应向投诉处理监督机构告知下列情况,并填写《质量投诉登记、处理表》:
(1)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和投诉时间;
(2)被投诉工程名称、地址、幢号和室号以及建设单位。
(3)投诉的工程质量问题部位、情况简述及举证材料;
(4)投诉人的具体意见。
3、施工质量问题的分类
(1)一般质量问题(含施工不合格):难以避免的轻微不符合规定的质量问题;
(2)较大质量问题:可以避免但已出现的局部或小批量或造成一定损失的质量问题。
(3)质量事故: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影响整体工程质量、或严重延误工期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质量问题、或批量严重不符合规定,或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伤事故
4、处理程序
(1)项目部在受理投诉后,根据投诉的性质,书面指定责任责任人承办,并将《质量投诉登记、处理表》连同有关材料转交承办人。
(2)一般质量问题,由质量检查员会同相关方到现场核实情况,作好标识,经评定后责成责任人员进行整改(返工或返修等),并于“施工日志”作好记录。
(3)涉及存在严重结构安全缺陷的或质量问题,由项目经理召集技术、质检、施工队人员进行评审(必要时工程技术部参与评审),评审后由质检人员向责任岗位(人员)发出整改通知,由责任岗位(人员)制订处理措施,报质检、技术人员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质检人员对实施结果进行验证。
(4)投诉处理结束后,承办人应将《质量投诉登记、处理表》和投诉处理归档。
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规定
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规定1. 引言工程质量问题事故是指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或失误,可能给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带来危害的事件。
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制定了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规定。
2. 事故报告和调查2.1 事故报告的提交任何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事故情况。
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质量缺陷描述等详细信息。
2.2 事故调查的程序一旦接到事故报告,所在单位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调查组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
调查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2.1 调查组应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收集证据和目击者的陈述。
• 2.2.2 调查组应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了解施工进度和质量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
• 2.2.3 调查组应与涉事单位和个人进行访谈,了解他们对事故的看法和责任认定。
2.3 事故调查报告的编写和提交事故调查组应将调查结果整理成调查报告,并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
调查报告应包括事故原因的分析、责任的认定以及相关的改进措施建议。
3. 事故责任和追究3.1 守责追究原则对于造成质量问题事故的责任单位或个人,应依法依规进行追究。
守责追究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1 追究有关单位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暂停业务资格、吊销许可证等。
• 3.1.2 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包括降职、解雇、起诉等。
3.2 追究责任的程序追究责任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3.2.1 依据事故调查报告,相关单位应对事故责任进行初步认定。
• 3.2.2 相关单位应向违法单位或个人发出责令整改的通知,并规定整改期限。
• 3.2.3 如果违法单位或个人不服责令整改决定,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4. 事故处理的纠纷解决机制为了有效解决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过程中的纠纷,建立了纠纷解决机制。
纠纷解决机制包括以下几个层面:4.1 纠纷协商和调解当事各方可以通过协商和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置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置1.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依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我国有关质量、质量治理和质量保证标准的概念,凡工程产品质量没有知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
根据1989年建设部颁布的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和1990年建设部建建工字第55号文件关于第3号部令有关问题的说明: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 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5 000元(含5 000元)以上的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2.常见的工程质量问题发生的缘故(1)违抗建设程序;(2)违反法规行为;(3)地质勘察失真;(4)设计差错;(5)施工与管理不到位;(6)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制品及设备;(7)自然环境因素;(8)使用不当。
3.工程质量问题处置的程序当发觉工程质量问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置:(1)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第一应判定其严峻程度。
对能够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问题可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置方案,填写《监理通知答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复承包单位处置,应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处置结果应从头进行验收。
(2)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的存在影响下道工序和分项工程的质量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
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批复承包单位处理。
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3)施工单位接到《监理通知》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问题调查并完成报告编写。
(4)监理工程师审核、分析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判断和确认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
(5)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认真审核签认质量问题处理方案。
(6)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处理并进行跟踪检查。
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完善质量标准
建立适合自身企业特 色的质量管理标准, 制订详尽的施工规范 和质量控制方针。
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严格的建设工程 质量监管体系,实现 工程施工全程监管和 质量检测,确保建设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 全和质量。
推进信息化建 设
吸纳新的技术装备和 管理方式,推动施工 过程信息化建设,使 信息技术与建筑工程 管理相融合,强化工 程质量控制力度。
后期问题
建筑物的各种功能性或者安全保障性问题在后续使用或者修缮等过程中显现出来。
工程质量事故的影响
1 财产影响
延误工程进度,修复费用 和维修费用增加等花费。
2 人员伤亡
可能会导致工人或周围居 民的伤亡,造成不声誉甚至导致银行等金 融机构的失去信任。
案例分析: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问题案例
某项目居民楼外立面砖瓷面有严重脱落、变形现象, 从施工质量、材料质量和工程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 分析,指导业主多个建议整改项目。
质量事故案例
一处楼盘在建筑物施工架结构运输过程中,操作人 员操作不当导致大型工业机械从三层高的高空坠落, 直接砸中现场施工工人,导致4人死亡,10人重伤。
预防控制措施
1
材料采购
必须优先选择质量信誉好的产品供应商,
施工管理
2
避免小企业产品和劣质产品对工程质量 的影响
必须做好施工管理,定期检查施工细节,
保证每一项施工过程严格按照标准操作。
3
检测技术
为确保每个施工阶段的合格率,对工程
的检测质量和检测方法都应该具备科学
监督制度
4
性和针对性。
要建立独立的监督体系,监督整个建设 过程,在监督机构和建筑施工方之间形
法律法规对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要 求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7篇)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一)总则1、为对本工程项目质量问题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交付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特制订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处置和管理。
3、质量问题(包括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凡因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不到位、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或使用不合格材料、偷工减料等,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等级不够、结构尺寸偏差等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工程所采用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的分类分级按照工程类别执行国家、行业、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4、质量问题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和完整,信息的处置应当遵循快速高效、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5、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二)____机构和职责1、项目负责人负责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逐级上报。
2、各级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相应级别质量问题的处置,____有关质量管理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原因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工程部门负责制定质量问题处理方案,由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必要时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安质部负责监督质量问题处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并保留监督检查的相应记录。
5、项目经理部质量领导小组根据质量事故等级,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对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6、安质部、工程部、物资部等部门对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持续改进措施。
(三)处理程序1、质量问题的报告(1)发现质量问题的人员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现场负责人立即向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同时采取救援行动。
因工程质量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应采用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作好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拍照或录像。
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1工程质量问题1.1成因由于建筑工程工期较长,所用材料品种困难;在施工过程中,受社会环境和自然条件方面异样因素的影响;使生产的工程质量问题表现形式千差万别,类型多种多样。
这使得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的成因也错综困难,往往一项质量问题是由于多种缘由引起。
虽然每次发生质量问题的类型各不相同,但是通过对大量质量问题调查和分析发觉,其发生的缘由有不少相同之处,归纳其最基本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违反建设程序;(2)违反法规行为;(3)地质勘察失真;(4)设计差错;(5)施工和管理不到位;(6)不合格的原材料、制品及设备;(7)自然环境因素;(8)运用不当。
1.2成因分析方法由于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众多,一个工程质量问题的实际发生,既可能因设计计算和施工图纸中存在错误,也可能因施工中出现不合格或质量问题,也可能因运用不当,或者由于设计、施工甚至运用、管理、社会体制等多种缘由的复合作用。
要分析原委是哪种缘由所引起,必需对质量问题的特征表现,以及其在施工中和运用中所处的实际状况和条件进行具体分析。
分析方法很多,但其基本步骤和要领可概括如下。
(1)基本步骤。
①进行细致的现场探讨,视察记录全部实况,充分了解和驾驭引发质量问题的现象和特征。
②收集调查和问题有关的全部设计和施工资料,分析摸清工程在施工或运用过程中所处的环境及面临的各种条件和状况。
③找出可能生产质量问题的全部因素。
分析、比较和推断,找出最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缘由。
④进行必要的计算分析或模拟试验予以论证确认。
(2)分析要领。
分析的要领是逻辑推理法,其基本原理是:①确定质量问题的初始点,即所谓原点,它是一系列独立缘由集合起来形成的爆发点。
因其反映出质量问题的干脆缘由,而在分析过程中具有关键性作用。
②围绕原点对现场各种现象和特征进行分析,区分导致同类质量问题的不同缘由,逐步揭示质量问题萌生、发展和最终形成的过程。
③综合考虑缘由困难性,确定诱发质量问题的起源点即真正缘由。
工程质量投诉及事故处理方案
工程质量投诉及事故处理方案工程质量投诉与事故处理,这个话题一提起就让人头大。
你想啊,谁不希望自己买的房子、用的工程产品质量过硬,谁不想让自己的工程顺顺利利,通通畅畅呢?可偏偏,现实总是不尽如人意。
质量问题一旦出现,就像是一颗炸弹,随时可能引爆,弄得周围一片鸡飞狗跳。
所以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如果遇到工程质量问题该怎么办,怎么才能既不闹得天翻地覆,又能尽快解决问题,甚至让自己成为解决问题的小英雄。
遇到质量问题,大家都知道得第一时间去投诉,不能自己憋着。
你别觉得这是小事,质量不行,使用起来麻烦,甚至危及到安全,那可真不是闹着玩的。
就比如说,工程工地上的砖砌墙质量不行,长时间后墙面开裂,这种情况不仅影响美观,严重了,甚至可能威胁到整栋楼的结构安全。
所以一旦发现问题,立马举起手机拍照,拿着资料去找开发商或者施工方。
啊对了,找之前可得先弄清楚合同里有没有相关的条款,别到时候一脸懵逼,发现自己啥都没说清楚。
好啦,投诉之后事情总不可能一下子就迎刃而解。
你想想,一堆工人,各种材料供应商,各种设计问题,咋可能那么容易处理呢?所以,耐心是关键。
你投诉完了,别急着跳脚发火。
要有点“静若处子,动若脱兔”的气度,保持冷静,给大家时间去解决,耐心等个几天看看,别一有点进展就马上催,搞得自己像个急着拿回菜谱的顾客,反而弄巧成拙。
然后呢,假如处理的效果不咋地,怎么办?这时候就得提高自己“公关”的水平了。
你不可能每次遇到问题都把它闹得满城风雨,搞得大家都不舒服。
可是,如果你真的在投诉中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那就该考虑上级单位了。
比如说可以找个行业协会、质量监督部门。
别怕麻烦,他们的职责就是来帮你监督和协调,让问题有个公道的解决。
通常,行业协会和质量监督部门可是有真本事的,他们不做事,你的投诉都会有备案,反正都给你撑腰,不怕你没道理。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到一个重要的环节:沟通。
你看啊,在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过程中,光是抱怨可没啥用,谁听谁烦。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一、事故报告1.当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停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2.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原因、现状和影响范围等信息,并尽可能提供详细的事故资料。
二、现场保护1.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2.未经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或改变事故现场。
三、初步调查1.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派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初步调查。
2.初步调查的目的是了解事故概况,收集相关资料,为后续的事故原因分析和处理提供依据。
四、专家鉴定1.根据初步调查结果,若需要进一步明确事故原因或对事故性质进行鉴定,应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2.专家鉴定应基于科学、客观的原则,对事故原因、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进行评估。
五、制定处理方案1.根据专家鉴定结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组织施工单位制定处理方案。
2.处理方案应明确处理范围、处理方法、处理程序和安全措施等,确保事故得到有效处理。
六、修复与加固1.施工单位应按照处理方案进行修复和加固工作。
2.在修复和加固过程中,应加强质量监控和安全保障,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七、验收与评估1.修复和加固完成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对处理效果进行评估。
2.验收和评估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性能达到规定要求。
八、归档总结1.事故处理完成后,相关资料和记录应归档保存,以便后续查阅和处理类似事故。
2.应总结事故处理经验教训,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范文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范文一、前言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施工、运营或维护过程中,因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监理和管理等环节出现严重质量缺陷,引发人员伤亡、环境破坏和财产损失的事件。
工程质量事故不仅会对人员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还会影响企业的声誉和信誉,甚至会导致企业倒闭。
因此,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必须采取科学、严谨的应对措施,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并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内容1. 事故发生后立即停工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第一时间必须立即停止工程施工,并对现场进行封锁。
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2. 即时救援与处理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救援,确保事故现场的安全,并尽可能地减少人员伤亡。
在救援过程中,要及时向医院调动医疗救援力量,并做好伤员的紧急救治工作。
3. 成立事故调查组针对工程质量事故,必须成立专门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
调查组应该由专业人员组成,包括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专家。
调查组要尽快进入事故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并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和排查,确保事故原因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4. 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在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初步分析后,要以最快的速度制定应急处理方案。
这个方案要包括人员伤亡救治、事故现场清理以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等内容,确保事故处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5. 完善事故报告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过程和经过。
这个报告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原因分析等内容。
要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以便日后的审查和监督。
6. 责任追查和处罚一旦经过调查确认了事故的责任人,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这个处罚应该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进行裁定,同时要立案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7. 清理事故现场在事故处理完成后,要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和修复。
清理工作要仔细认真,确保事故现场的安全和清洁。
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到各种情况的影响会出现各种问题和事故,文章中透过工程质量问题,分析事故产生的根本原因,研究事故的处理方法。
标签: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引言:质量是建设工程的命脉,也是永恒不变的主题。
对常见的工程质量问题我们应该首先加以预防,针对出现的质量事故,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
工程施工各方面应该时刻以质量控制为中心进行全方位的管理,从各个侧面发挥对工程质量的保障,从而使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得以完美的实现。
一、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一)质量的隐蔽性建筑工程隐蔽分项工程多,若在工序交接时,不及时进行检验,一旦被隐蔽,就很难从表面判断内在质量。
如浇捣混凝土时,少振或漏振,都会降低其强度,但很难从外观上发现。
所以要求企业内部人员进行及时的检测。
(二)质量终检的局限性由于质量的隐蔽性,工程竣工验收时,无法全面对工程的内在质量进行检验,一般难以发现被隐蔽的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
如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动用半年之后,发现墙体开裂、屋面渗漏。
在工程建设整个活动过程中,质量事故是应该防止发生的,并且是能够防止发生的。
质量缺陷却存在发生的可能性。
如建筑结构完全能满足安全要求,钢筋混凝土结构受拉区出现了规范允许的微细裂缝,只能界定为质量缺陷。
但这并不是说质量缺陷完全可以忽视。
事物的发展是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有些质量缺陷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环境的变化,趋向严重性。
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具有复杂性,可变性,多发性,严重性。
这些特点都对企业造成了不同程度上的影响。
二、工程质量问题的成因(一)违背建设程序。
如未经可行性的论证,不作调查分析就定方案;无证设计,无图施工;没有勘探当地的工程和水文地质就仓促开工;擅自任意修改设计,不按图纸的设计施工,使得不少工程项目存在很多纷繁的隐患,房屋坍塌事故时有发生。
(二)地质勘察失真。
在进行地质勘察的时候没有做到认真细致,从而相关人员提供的地质资料和数据有误。
地质勘察时,钻孔的间距过大,不能完全的将地基的实际情况反映给工程设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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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投诉及事故的处理
认真接待和及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对建筑工程的质量投诉,是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也是社会各界和媒体关注的焦点。
近几年来,随着政府部门职能和服务意识的加强,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实践“三个代表”思想,树立良好行风的大事来抓,建立了领导分工负责、设立专门窗口、公开投诉电话、明确工作责任、列入检查考核等一系列行规章制度。
做了大量的、行之有效的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但是,在具体工作的实践中,我们也深刻体会到,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造成工作难度大的因素很多,笔者提出其中的几个主要问题,以供商榷:
一、投诉受理的委托
根据建设部(1997)60号令《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接待和处理工程质量投诉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
这一规定除明确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工程质量投诉的管理部门外,还应该有负责日常工作的处理机构,因此,第六条是这样表明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工程质量的投诉”。
我们的理解,这里所“指定”的专门机构,除了负责这项工作的相关机关部门外,还应该对具体进行这项工作的机构具有授权的含义。
因此,江苏省建设厅苏建工(2001)239号《关于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规定》第三条规定:“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并“必须依法覆行委托职责,并予以公告”。
近期以来,本市的工程质量的投诉以及上级领导批转的工程质量问题,均由上级机关安排到质监站负责处理,依据建设部和省建设厅的两个文件精神,投诉的受理如果由质监站负责,就应该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依法委托,否则质监站就不具备受理投诉工作的资格,进而质量责任单位就存在着不受约束的权利。
目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方面直接受理了一些投诉问题,另一方面又将不少投诉案批转责成质监站处理,质监站实际上是在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尴尬地做着既无职又无权的工作,可谓名不正言不顺。
因此,授权实际上是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健全,是有关职能机构理顺关系,以法行政、合法行政的依据。
二、投诉受理与保修时限的界定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时规定》第三条:“凡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安装、市政、公用、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在保修期内和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属投诉范围”。
根据这一规定,投诉处理机构应予受理的工程质量投诉包含二个部分:一是在建工程;二是已竣工的保修期内工程。
因此,确定工程质量投诉受理的一个基本概念就是保修期。
然而《建设部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时规定》中所指的保修期,是1973年建设部29号令第41条中规定的保修期:土建工程1年;屋面防水工程3年;供热与供冷为一个供热及供冷期;上下水为1年。
2000年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将工程质量保修期修改为:基础、主体为设计年限,屋面防水工程为5年;供热、供冷系统为2个供暖、供冷期;管线等为2年。
因此,工程质量保修必须依据《条例》的规定,这是勿容置疑的。
但是《条例》规定的保修期与《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时办法》中所指的投诉受理范围和保修时限上存在着事实上的矛盾,这个矛盾的焦点是:前者将土建工程保修期定为1
年,后者将基础、主体定为设计年限,使之成了“终身制”,据此,投诉的受理岂不也成为“终身制”?笔者认为,房屋主体的终身保修能否实现,因其使用时间的延长,房屋用途的变化,维护装修周期的反复,以及权属和责任主体的沧桑变化,时过境迁,可能只是一种良好愿望罢了。
而工程质量投诉受理的定位,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质量监管的一种延伸,这种延伸既是必须的,也是有时限的,应该对这个时间进行界定。
笔者认为如何界定保修期与投诉受理的期限,应由建设部充分研究并提出司法解释,或在重新修定相关规定时予以明确,在未明确之前,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的工程质量投诉对主体工程受理的时限可以确定为自工程竣工之日起的五年。
这里的五年期,是指在此期间的投诉问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而五年以后的质量问题则由原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管责任,这样既与《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一致辞,又与《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相衔接。
三、投诉、受理的处理细则
建设工程质量的投诉处理,建设部、省建设厅颁布的文件规定是处理投诉问题的基本依据,这是一个总原则。
作为规定的具体执行者是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投诉处理机构,实际操作起来并非简单的按章办事就行的。
经过几年来的实践,我们认为,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应依据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程序简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投诉处理实施细则。
细则的主要内容分述如下:
(一)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的被授权机构及其职责。
(二)工程质量投诉受理的具体范围。
(三)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的简易程序。
主要包括:投诉的受理登记;工程质量问题调查与认定;审查处理方案;;责承质量责任方限期解决;以及相关资料的管理、归案等。
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属于行政处理的范围,绝大多数的投诉问题是可以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或存在重大隐患的质量事故以及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必要时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四)工程质量投诉解决的主要途径。
一是整改。
整改是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投诉问题的主要解决方式,在运用简易程序处理时,完全可以运用常规质量监督中处理质量问题的程序和方法,责承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把投诉的问题解决好。
二是协商。
协商是质量投诉纠纷的最有效最经济的解决方式,协商由当事人直面进行,协商的基础是诚信,在相互信任,有诚意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解决办法大体上分为:维修恢复使用功能的;因质量问题给一方造成直、间接损失既要修复又应加以一定补偿的;质量问题严重需进行产权调换或退款的。
协商一经达成一致,双方签定协议,予以落实。
三是调解。
经协商无果的质量纠纷,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可提请调解。
调解人除了建设行
政部门及其投诉受理机构外,也可以是消费者协会等相关单位或个人。
调解要以存在的质量问题为基础,本着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兼顾双方利益,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特别要关注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应严格遵守。
四是诉讼。
当协商、调解达不成协议时或已达成的协议不能覆行时,诉讼是解决质量纠纷的最佳途径。
在购房人为原告,开发商为被告的纠纷诉讼中,双方均可申请施工设计方等相关责任方作第三人被诉讼,并经法院审理判决,由质量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些时,投诉受理机构处于从属的配合地位,对法院调取质量纠纷方面的证据、鉴定结论等应予提供。
(五)明确投诉受理过程中下列相关问题的处理方法:
1、为侧重维护购房者的权益,对闲置房地产使用功能部分的保修期初始时间可以顺移到交易双方签约之日起计算。
2、当投诉的质量问题仅作外观检查方法无法确定原因,需采用必要的检测手段时,应由投诉处理机构或专家论证确定检测部位和数量,检测费用先由建设单位垫支,最终由质量责任方承担。
3、对涉及结构稳定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质量投诉,应立即采取果断的安全措施(撤离人员、临时加固等),在确保不酿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再进入调查处理程序。
4、投诉处理机构不涉及双方的经济纠纷的裁定。
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延续,有了完善的“处理细则”后,相信这项工作将会更加规范,更加公正,更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