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行政法案例题必背的19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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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归纳行政法必考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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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归纳行政法必考细节2016年李佳归纳行政法必考细节(二)行政法必须记忆的数字及记忆方法1. 公安派出所可以做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记忆方法】伍佰真有派(伍佰为台湾歌星,谐音500)。

2.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程序中只涉及了一个数字30,记住一个其他的也就搞定了。

例如,规章备案时间为公布后30日内。

【记忆方法】30(三菱)牌的汽车拉着一车规章去备案。

3.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范围:对公民50元以下、对单位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记忆方法】武林(50)大会在千年(1000)鼓刹少林寺召开。

4. 治安管理处罚对公民做出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记忆方法】一清二白,一,事实清楚,二,200以下。

5. 许可听证过程(1)当事人被告知后5日内提出申请;(2)行政机关20日内组织听证会;听证会举行7日前通知时间地点,必要时予以公告。

【记忆方法】三个数字连起来,5207,我爱你老婆,隔壁老宋的节奏啊,心疼宝宝。

6.治安管理处罚听证范围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处罚听证的过程为(1)当事人被告知后3日内提出申请(2)行政机关组织听证会时间无具体规定(3)听证会举行7日前通知时间地点【记忆方法】不管三七二十一,想处罚就处罚。

7.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1)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2)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3)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8. 需要被处罚的违法行为在2 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治安管理处罚是6个月,税收处罚是5年)。

【记忆方法】一推六二五,过了时效我才懒得管。

(当然,一推六二五是有些地方方言,如果不理解,该方法作废)9.查封、扣押、冻结的期间应为30日,情况复杂,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30日。

10.信息公开的时间,主动公开为信息形成之日20日内,申请公开为15日,经批准可再延长15日。

行政法重点难点归纳背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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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重点难点归纳背诵版行政法重点难点归纳背诵版斯佳黄金笔记23专题一行政法基本原则合法行政原则:法律优先,法律保留。

【行政法的首要准则、其他都是延伸和扩展;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准则;根据是对于立法上的从属性;形式法治】;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注意:仅在侵犯权益、增加义务才须有法律依据,其他情形可以依照惯例、政策。

注意题中按牵扯到行政处罚中的具体规定,来判断是否属于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a公平公正原则;b考虑相关因素;c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程序正当原则:a行政公开原则、b公众参与原则;c回避原则权责统一原则:a行政效能(法律法规应赋予职权,保证政令有效),b行政责任原则(机关应承担责任)高效便民:行政效率和便利当事人诚实信用:信息真实和信赖利益保护专题二行政主体确定行政主体是谁和谁是被告1. 关于诉讼看名义,复议看职权。

是指确定被告或者复议的被申请人时,上级批准下级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诉讼时看在做出行政行为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复议时直接按实际拥有权力的上级机关作为被申请人。

2. 如果组建机构,派出机构未被法律授权,行政机关的授权视为委托,做不了被告,做不了复议被申请人,以组建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如果说内设机构下达文书让没有强制执行权的镇政府拆迁,顺藤摸瓜,仍以组建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假授权、真委托)3. 派出机构:幅度越权告机构,种类越权告机关(派出所范围:警告和500元罚款;工商所:个体工商户违法行为的处罚,但处罚种类不包括吊销营业执照;税务所:2000元以下罚款)4. 派出机关【行政公署由省政府设立,相当于设区市一级;区公所由县政府设立,相当于副县级;街道办事处由县级市设立和市辖区设立,本身相当于乡政府】。

由谁设立,谁当复议机关。

5. 垂直管辖:管后不管前。

全国垂直管辖:国安、国税、海关、金融、外汇。

省以下:地税和国土资源。

(对省地税局不服就要找两个了,省政府,国家税务总局) 6,复议:A注意被申请人是省部级时候,复议机关为原机关,只有对复议决定不服可申请国务院裁决和起诉。

行政法学的名言名句

行政法学的名言名句

行政法学的名言名句01、我已经发现,混乱和一切祸害的起源、原因和发展都与各种社会的腐败的法制有关。

——[法]摩莱里:《自然法典》,第72页02、法律如果没有法院来阐说和界定其真正含义和实际操作就是一纸空文。

——汉密尔顿03、即使判决并没有准确地判定过去发生的事实真相,争端各方只要确信他们受到了公正的对待,他们也会自愿接受法院的裁判结果。

——迈克尔.D.贝勒斯04、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

——马丁05、法律的调整对象是行为,而所谓社会关系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互动或交互行为,没有人们之间的交互行为,就没有社会关系。

法律是通过影响人们的行为而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

——张文显06、能够认识到共同利益也是自己的利益,并借助于别人认识到的利益来控制自己履行权利,使人意识到,权利应该得到履行;这也就意味着,应该有权利存在,而权力应该通过相互承认得到控制。

——格林07、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相抗衡。

——棚濑孝雄08、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

——埃尔曼09、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

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

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

——马克思10、我们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

人权是我们时代的观念,是已经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与道德观念。

——[美]L .亨金点评:权利是现代法律之精义,权利本位理论则是现代法学之潮流。

人权同样是司法审判的目标与归宿,尤其是当法官面对法无明文规定之疑难案件时,更应当以保护弱势者的权利为原则。

11、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卡尔.马克思点评:司法独立不仅是指法院独立,更重要的是指法官独立。

行政法的口诀

行政法的口诀

行政法的口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口诀(1):收主权才自治表面意思:只有收回主权才会真正的自治对应法条收: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主权:国家主权的事项才:即裁,仲裁制度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口诀(2):他经速审证明几罪表面意思:他经过很快的审判被证明犯了好几个罪他:其他必须制定法律的事项经:基本经济制度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外贸的基本制度速:即诉,诉讼制度审:即身,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证:即政,剥夺公民政治权利的事项明:通民,民事基本制度几:即机,各级代表大会、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罪:犯罪和刑罚事项二、无论如何不得授权制定的事项口诀:正审死罪对应法条正:即政,剥夺公民政治权利的事项审:即身,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死:即司,司法制度罪:犯罪和刑罚三、行政处罚行为不能成立的情形口诀:据书辩事理对应法条据:未依法告知处罚依据书:即述,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辩:拒绝听取当事人申辩事:未依告知处罚事实理:未依法告知处罚理由四、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采取的措施口诀:划牌三法表面意思:划分纸牌的三种方法对应法条划: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牌:即拍,将查封、扣押的财产拍卖三:按每日罚款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五、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的机关的行为口诀:容海安睡会对应法条容:即融,金融海:海关安:国家安全机关睡:即税,国税会:即汇,外汇 六、赔偿后应当追偿的情形口诀:务必写重大事宜对应法条务:即污,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必:即逼,刑讯逼供或活又殴打等暴力行为或唆使他人暴力致伤致死写:即械,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伤致死重大事:即重大失,有重大过失的行为宜:即意,有故意的行为七、行政机关因人身损害而赔偿的情形口诀:气流致他尽打哆嗦对应法条气:即器,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伤致死流:即留,违法拘留致:即制,违法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他:其他违法行为尽:即禁,非法拘禁打:以殴打等暴力行为致伤致死哆:即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嗦:即唆,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致伤致死八、行政机关因财产损害而赔偿的情形口诀:指派他征伐对应法条指:即制,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派:违反规定摊派费用的他:其他违法行为征:违反规定征收财物的伐:即罚,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附(1):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表现:全(权)程管其(期)对象附(2):违反征收摊派费用的表现:全(权)程正(征)视(事)数据九、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口诀:究他自个行为对应法条究:刑诉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自:因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损个:工作人员个人行为行:即刑,刑法规定不负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为:即伪,因公民自己虚伪供述或伪造证据被羁押或判刑的十、判断是否个人行为的因素口诀:刚值时令表面意思:刚赶上时令对应法条刚:即岗,岗位值:即职,职责时:时间令:命令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行为口诀:小广将会情陷低迷表面意思:小广这人将会因陷入感情之中而情绪低迷对应内容小:即淆,混淆行为广:虚假广告行为将:即奖,有奖销售行为会:即贿,商业贿赂行为情:即倾,倾销行为陷:即限,限制竞争行为低:即诋,商业诋毁行为迷:即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二、混淆行为的情形口诀:七品名标志表面意思:第七等级的著名标志对应法条七品名:即企品名,擅自使用企业名称因人误解;擅自使用产品名称包装或类似名称包装等标: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志:商品上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虚假表示产品质量三、有奖销售情形口诀:抽高脂荒内表面意思:抽掉高脂肪会使体内健康受损对应法条抽高:抽奖最高额超过五千元脂:即质,利用有奖销售推销质次价高商品荒:谎称有奖内:内定人中奖四、不认为倾销的情形口诀:专长记鲜活期血压表面意思:专门擅长记载鲜活期的血压对应法条专:即转,转产而低本销售长:即偿,因清偿债务而低本销售记:即季,季节性降价鲜活:销售鲜活产品期:销售即将到期的产品血:即歇,因歇业而低本销售压:销售积压产品五、限制竞争行为口诀:嬴政先溜达劫通标表面意思:始皇嬴政先溜达一下以便劫一通标对应法条嬴政先溜:即营政限流,公用企业或其他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排挤公平竞争 或政府及部门限制经营或限制产品向内向外流通达:搭,违意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劫通标:即结通标,禁止招投标方勾结;禁止投标各方串通六、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口诀:当许反披用表面意思:应当允许反披着着用对应法条当:盗窃、利诱、胁迫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秘密许:允许他人使用不当取得的秘密反:违反约定侵犯秘密披用:披露使用仲裁法的:一、可以成为仲裁员的条件口诀:力支升研教材表面意思:大力支持考研教材对应法条力:通律,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支:即知,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且有高级职称或同等水平 升:通审,做审判员满八年的研教: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并有高级职称的材:即裁,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二、无效仲裁协议法定情形口诀:弄破饭不孝表面意思:弄了难吃的饭菜(让父母吃)不孝顺对应法条弄:通能,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的协议破:即迫,一方受胁迫而为的协议饭:即范,超出法定仲裁范围不孝,即不效,无效的意思三、可以申请撤销仲裁的情形口诀:工会应惩猥亵犯表面意思:工会应当惩罚猥亵犯对应法条工:即公,裁决违反公共利益的,应撤销,且依职权而为会:即贿,仲裁院仲裁中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应:通隐,对方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惩:即程,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猥:即伪,依据的证据系伪造的亵:无仲裁协议的犯:即范,裁决超出协议范围或委员会职权四、可以申请不予执行的情形口诀:吾证成公犯法条表面意思:我证明了你触犯了法条对应法条吾:即污,仲裁员由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证:主要证据不足称:即程,程序违法公:违反公共利益,依职权为之犯:超出协议范围或仲裁机构无权仲裁法:适用法律错误条:无仲裁条款或协议五、申请涉外仲裁不予执行的情形口诀:烦公呈协议表面意思:麻烦你把协议呈上来对应法条烦:即范,超出协议范围或仲裁机构无权公:裁决违反公共利益,法院依职权为之呈:即程,仲裁庭组成活仲裁程序与规则不符协;无仲裁条款或协议议:即意,被申请(执行)人没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进行仲裁通知,或其他不由其负责的原因未陈述意见的民事诉讼的:一、证人不能出庭的情形口诀:若赶路不可看他表面意思:要是赶路就不能去看他了。

行政法口诀

行政法口诀

司法考试行政诉讼法口诀【全】一、受理范围口诀:英法制护发雾抚恤他表面意思:拿英法联合生产的护发雾剂抚恤他对应法条英:即营,认为侵犯自己经营自主权的法:即罚,对处罚行为不服的制:对人身或财产的强制措施不服的护:行政机关不履行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义务 发:对应法给自己的证照未发货不予答复的雾:即务,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抚恤:认为行政机关没法给抚恤金的他:其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附行政处罚类型:小(销)刘(留)收款亭(停)二、不受理范围口诀(1):终归国内表面意思:终于回到了国内对应法条终: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归:行政法规、规章或机关制定发布的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国:国家行为(国防、外交等)内:机关内部对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决定口诀(2):应只调回全才表面意思:应该只把全才类人物调整回来对应法条英,即影,对权利义务没有影响的只,即指,行政指导行为调,调解行为回,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全,即权,公安等依刑诉法授权的行为才,即裁,法定仲裁行为三、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口诀(1):大海不省砖表面意思:向大海填砖会填很多砖对应法条大:本辖区重大、复杂的案件海:海关处理的案件不:即部,针对国务院各部门的行为提起的诉讼省:针对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行为提起的诉讼砖:即专,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口诀(2):他先攻外(语)表面意思:准备考试他先复习外语对应法条他:其他重大复杂案件先:即县,被告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且基层法院不宜审理攻:即共,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体诉讼案件 外:重大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四、其他可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情形口诀:更夫领进小孩对应法条更:与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夫:即复,与被诉复议决定由法律利害关系或为复议程序的第三人领:通邻,被诉行为涉及相邻权的进:通竞,倍速行为涉及公平竞争权的小:即销,与撤销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孩:即害,要求机关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五、法院可依职权调取证据的情形口诀:力避剪指甲对应法条力:即利,涉及国家、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避:涉及回避事项的剪:通结,涉及诉讼终结事项的指:即止,涉及诉讼中止事项的甲:即加,涉及追加当事人的六、判决撤销的案件情形口诀:滥惩罚超不足表面意思:胡乱惩罚总是有不足之处对应法条滥:滥用职权惩:即程,程序违法罚:即法,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超:超越职权不足:主要证据不足七、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口诀:不便理他对应法条不:起诉不作为理由不成立便:即变,行为合法,但法律、政策变化应变更或废止的理:行为合法但不合理的他:其他无法或不适合表态的情形八、可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出庭做证人的情形口诀:押他验身,现场笔录表面意思:把他押下去验身,并做现场笔录对应法条押:对扣押财产的品种和数量有异议的他:其他需要的情形验:对检验物品的报关和取样有异议的身:对执法人员的身份合法性有异议的现场笔录: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真实性有异议的九、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情形口诀:他被放院重复扯两袋复议契书表面意思:他被放在院子里重复的扯两袋子有关复议的合同书对应法条他:其他情形被:被告不适格拒绝变更的放:通范,不属于行政审批权限范围的院:即原,原告不适格重复:重复起诉的扯:撤回诉讼后,无正当理由再起诉的两袋:即须由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为诉讼,而未为之复议:复议是诉讼前置程序未经复议的契:即期,起诉超过期限无正当理由的书:即束,标的受生效判决效力约束的十、中止诉讼情形口诀:他能抗枉(亡)法审视(释)于民诉同,惟多释,涉及的法律需要请有关机关解释或确认的十一、再审案件必须裁定发回重审的情形口诀:请他避开漏船对应法条请:对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未裁判的他:其他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判决的情形避: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回避而未回避的开:应开庭而未开庭的漏: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船:即传,未经合法传唤当事人而缺席判决的十二、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口诀:他原当继承其海外姨表面意思:他本来应该继承他的海外的阿姨对应法条他: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材料原:无正当理由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证据引证、且对方不认可的复印件、复印品当:以利诱、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证据继:即技,被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材料承:即程,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其:即期,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海:即害,以偷拍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外:在国外或港澳台形成的未办法定证明手续的证据 姨:即意,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司法考试行政法口诀【全】一、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口诀(1):收主权才自治表面意思:只有收回主权才会真正的自治对应法条收: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主权:国家主权的事项才:即裁,仲裁制度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口诀(2):他经速审证明几罪表面意思:他经过很快的审判被证明犯了好几个罪他:其他必须制定法律的事项经:基本经济制度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外贸的基本制度速:即诉,诉讼制度审:即身,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证:即政,剥夺公民政治权利的事项明:通民,民事基本制度几:即机,各级代表大会、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罪:犯罪和刑罚事项二、无论如何不得授权制定的事项口诀:正审死罪对应法条正:即政,剥夺公民政治权利的事项审:即身,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死:即司,司法制度罪:犯罪和刑罚三、行政处罚行为不能成立的情形口诀:据书辩事理对应法条据:未依法告知处罚依据书:即述,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辩:拒绝听取当事人申辩事:未依告知处罚事实理:未依法告知处罚理由四、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采取的措施口诀:划牌三法表面意思:划分纸牌的三种方法对应法条划: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牌:即拍,将查封、扣押的财产拍卖三:按每日罚款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五、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的机关的行为口诀:容海安睡会对应法条容:即融,金融海:海关安:国家安全机关睡:即税,国税会:即汇,外汇六、赔偿后应当追偿的情形口诀:务必写重大事宜对应法条务:即污,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必:即逼,刑讯逼供或活又殴打等暴力行为或唆使他人暴力致伤致死写:即械,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伤致死重大事:即重大失,有重大过失的行为宜:即意,有故意的行为七、行政机关因人身损害而赔偿的情形口诀:气流致他尽打哆嗦对应法条气:即器,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伤致死流:即留,违法拘留致:即制,违法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他:其他违法行为尽:即禁,非法拘禁打:以殴打等暴力行为致伤致死哆:即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嗦:即唆,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致伤致死八、行政机关因财产损害而赔偿的情形口诀:指派他征伐对应法条指:即制,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派:违反规定摊派费用的他:其他违法行为征:违反规定征收财物的伐:即罚,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附(1):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表现:全(权)程管其(期)对象附(2):违反征收摊派费用的表现:全(权)程正(征)视(事)数据九、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口诀:究他自个行为对应法条究:刑诉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自:因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损个:工作人员个人行为行:即刑,刑法规定不负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为:即伪,因公民自己虚伪供述或伪造证据被羁押或判刑的十、判断是否个人行为的因素口诀:刚值时令表面意思:刚赶上时令对应法条刚:即岗,岗位值:即职,职责时:时间令:命令司法考试商法口诀【全】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底线口诀:厂批吾领三颗驯服石对应法条厂批吾:即产批五,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的五十万元领三:即零三,零售的三十万元颗驯服石:即科询服十,十万元二、公司可用作出资的形式口诀:土工试飞机对应法条土:土地使用权工:工业产权试:即实,实物飞机:即非技,非专利技术三、应经过特别程序通过的事项口诀(1)有限责任公司者:并肩修行资历对应法条并:合并肩:即解,解散修:修改章程行:即形,改变组织形式资:增减资历:即立,分立口诀(2)中外合资企业:与有限公司者比,少形多止(中止)口诀(3)国有独资公司者:兹劝姐并立对应法条兹:即资,增减资劝:即券,发行债券姐,即解,解散并:合并立:分立口诀(4)股份有限公司者:并立修建对应法条并:合并立:分立修:修改章程建:即解,解散四、有限公司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人员口诀:四姨雇三栋舰对应法条四姨雇:即四一股,四分之一股东三栋:即三东,三分之一董事舰:即监,监事五、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口诀:他临危损财对应法条他:其他职权临: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危:即违,监督董事经理执行职务违反法律、法规、章程的行为损:监督董事经理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蔡:检查公司财务六、不的任公司董事兼市经历的人员口诀:迫公最无能销债对应法条迫:即破,担任破产企业董事经理厂长并对此负个人责任公:国家公务员最无:即罪五,犯罪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能: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销:担任被吊销执照企业董事经理厂长并对此负个人责任债: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附——有关犯罪种类:全(权)径直(经秩)挪污秽(贿)站(占)七、董事经理特有的义务口诀:竟挪出宝戒对应法条竟:即竞,竟业禁止挪:挪用资金出:即储,不得私自储存公司资产宝:即保,不得为个人债务担保戒:即借,不得接待公司资金八、董事经理监事共有的义务口诀:呼旅长密谋斩首对应法条呼:即护,保护公司利益旅:即履,忠实履行职务长:即章,遵守章程密:不得私自泄漏公司秘密谋:不得谋取私利斩:即站,不得侵占公司财产首:即手,不得收受贿赂九、股份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口诀:窥见十分动人对应法条窥:即亏,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见:监事会提议十分:持有股份百分之十以上股东请求动:即董,董事会认为必要人: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或章程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十、发行新股的条件口诀:足以应付财务利率对应法条足以:即足一,前次股份募足,且间隔一年以上应付:即盈付,最近三年盈利,可支付股利财务:三年内财务会计无虚假记载利率:与其利润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十一、发行债券的条件口诀:他似是知悉净额率政策对应法条他: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似是:即四是,累计债券不超过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知悉:即支息,近三年平均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净额:股份公司净额不低于三千万,有限公司不低于六千万率:不得高于国务院规定的利率水平政策:资金投向符合产业政策十二、股份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条件口诀:为批发额他发奋积散银对应法条为:即违,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批发:经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开发行额:股本总额不少于五千万元他: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发奋:即发份,持有面值达一千元以上股东不少于一千人,且公开发行股份达25%以上积:即计,财务会计无虚假记载散银:即三盈,近三年连续盈利十三、暂停股票上市的情形口诀:孙计开采苇条表面意思:孙计划开采苇条对应法条孙:即损,近三年连续亏损计:财务会计作虚假报告开采:即开财,不按规定公开财务苇:即违,有重大违法行为条:股本、股权分布等变化不再具有上市条件十四、解散原因口诀(1)公司者:他姨期并立对应法条他:章程中其他解散事由姨,即议,股东会决议期:期限届满并:合并立:分立口诀(2)个人独资者:他定消亡对应法条他:其他情形定:投资人决定消:被吊销执照亡:投资人死亡无继承口诀(3)中外合资企业者:他抗其母损驴对应法条他:合同、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抗: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其:即期,合营期限届满母:即目,未达到经营目的、又无发展前途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驴:即履,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义务,无法继续经营十五、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条件口诀:厂自然资名人厂:即场,故定的场所和比要经营条件自然:自然人为投资人资:有申报的出资名:有合法的名称人:必要的从业人员十六、票据债务人有效抗辩的情形口诀(1):邪恶直关他到过期对应法条邪:即胁,胁迫手段取得或明知非法手段得而取得恶:明知债务人与出票人或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取得票据直关:与债务人有直接债的关系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他:其他情形到:盗窃方法取得票据期:即欺,欺诈方法取得口诀(2):他被连即时除权对应法条他:其他情形被连:即背连,背书不连续即:即记,欠缺必要事项时: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除权: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已经发生效力十七、票据权利不行使而消灭的期限口诀:支所(索)溜(六)本会(汇)二年再追三月 十八、必要记载事项(1)全部都须具备的事项:出票期签金字符(付)(2)个别情形:双汇收本支付十九、持票人免于提示的情形口诀:公告之抗举证公告:依公示催告程序以除权判决代替票据之:即止,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破产或被终止业务活动的抗:因不可抗力无法在法定期内提示,且该事由延至到期日后30天外举证:即拒证,持票人做成拒绝承兑证书后无需提示个人所得税1.应纳:工薪承包个体户,特许稿酬和劳务,股息利息加红利,偶然所得转与租。

2020 年行政法案例题必背的 19 句话

2020 年行政法案例题必背的 19 句话

2017 年行政法案例题必背的19 句话(案例题也是填空题)李佳1. 行政诉讼被告是对外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行政职权,并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

(被告题目套用)2. 原告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原告必须与被诉行政行为之问有利害关系。

(原告题目套用)3.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第三人有独立诉讼地位。

(第三人题目套用)4.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经过复议案件的被告)5. 具体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就特定事项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作出的单方行政职权行为。

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立案,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受案范围题目套用)6.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中院管辖。

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7.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地域管辖)8.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是行政许可。

9. 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

10. 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可以由其中一个机关实施举证行为。

法考-行政法必背要点36条

法考-行政法必背要点36条

行政法必背要点36条1、【合法行政】属于形式法治(不越权)的要求。

属于依法行政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都是合法行政原则的延伸。

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其主要内容有:①法律优先(行政活动不得违背现有法律);②法律保留(行政活动应当依照法律的授权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据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权益的决定)。

口诀:有法必依法、无法不损益2、【程序正当】①行政公开(保障知情权,分为不予公开: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②公众参与(听取公众意见、陈述申辩、其他参与);③公务回避(任职回避与执法回避);④适用程序合法(依法听证、依法催告、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等)。

程序违法既违反合法行政原则,也违反程序正当原则。

口诀:开与避合3、【权责统一、高效便民】权责统一:①行政效能(赋予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②行政责任(行使行政权须依法接受监督,行政违法或不当应承担法律责任,即纠错问责)。

口诀:金箍棒、紧箍咒高效便民:①行政效率(积极履行职责、提高办事效率);②便利当事人(简化行政程序,提供优质服务)。

口诀:积极高效率,简化优服务4、【合理行政】(1)公平公正(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相同的行为给予相同的处理);(2)符合法律目的(考虑相关因素);(3)符合比例(行政手段裁量适当、必要、均衡)。

①适当:手段须有助于目的达成;②必要:在有多种手段可供选择时,应选择侵害相对人权益最小的手段;③均衡:即划算,行政手段对相对人权益的侵害不得超过行政目的之价值。

口诀:合理比相公,公平公正待,考虑要相关,手段势必均5、【诚实信用】①行政信息真实(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行政信息);②保护信赖利益(行政行为不得随意更改<禁止反复无常>,基于公共利益依法定程序更改<变更、废止、撤回>需要对相对人的损失进行补偿;主要适用于受益性行为,行政许可法确立的基本原则)。

口诀:不撒谎、不变卦6、【具有规章制定权的中央行政机关】(1)组成部门,承担基本职能。

李佳行政法口诀19句话

李佳行政法口诀19句话

李佳行政法口诀19句话1、比例原则比例原则有三方面的要求:第一,合目的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

第二,适当性,是指行政机关所选择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应当为法律所必需,结果与措施、手段之间存在着正当性。

第三,损害最小,是指行政机关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

比如处罚中应当遵循比例原则,处罚结果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以达到制止违法行为发生的目的。

2、程序正当原则程序正当原则包括:第一,行政公开,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

第二,公众参与,指的是行政机关作出重要的规定或者决定时,应当听取公众意见,尤其是应当听取直接相对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的陈述或者申辩。

提出的陈述申辩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考虑、采纳。

第三,公务回避,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3、控权与合法行政行政权力的行使就是要使他人的意志服从权力拥有者的意志,且无需征得被支配者的同意,所以,现代法治主张国家权力要受到事先制定的法律规则的统治和约束。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4、信赖利益保护原则(1)适用要件:一是存在信赖基础,即行政机关作出了相对人赖以产生信任的授益行政行为;二是有信赖利益,即相对人因为信赖而实施了相应的行为.而因为实施了该行为产生了可评估的利益或承受了相应的负担;三是有正当的信赖.信赖的发生出于相对人的善意且无过错。

(2)保护方式,能不撤销、废止,则不撤销、废止,但如果因法定事由需要撤销、废止或变更,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

5、合法行政原则与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冲突解决对已经存续的、存在瑕疵甚至是违法情形的行政行为,不可一撤了之,而是要求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处理。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试题及答案带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试题及答案带解析

1、甲公司未取得商铺预售许可证,便与李某签订了《商铺认购书》,约定李某支付认购金即可取得商铺优先认购权,商铺正式认购时甲公司应优先通知李某选购。

双方还约定了认购面积和房价,但对楼号、房型未作约定。

李某依约支付了认购金。

甲公司取得预售许可后,未通知李某前来认购,将商铺售罄。

关于《商铺认购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无效,因甲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对外销售B. 不成立,因合同内容不完整C. 甲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构成根本违约D. 甲公司须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正确答案】:C2、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追。

甲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场厕所的丙,因商场地板湿滑,丙摔成重伤。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 小偷甲应当赔偿丙的损失B. 商场须对丙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C. 乙应适当补偿丙的损失D. 甲和商场对丙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正确答案】:C,D3、居住在A国的我国公民甲创作一部英文小说,乙经许可将该小说翻译成中文小说,丙经许可将该翻译的中文小说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并向丁杂志社投稿。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 甲的小说必须在我国或A国发表才能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B. 乙翻译的小说和丙改编的电影文学剧本均属于演绎作品C. 丙只需征得乙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D. 丁杂志社如要使用丙的作品还应当分别征得甲、乙的同意,但只需向丙支付报酬【正确答案】:A,C,D4、甲公司签发一张汇票给乙,票面记载金额为10万元,乙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丙取得该汇票后又背书转让给丁,但将汇票的记载金额由10万元变更为20万元。

之后,丁又将汇票最终背书转让给戊。

其中,乙的背书签章已不能辨别是在记载金额变更之前,还是在变更之后。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应对戊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B. 乙应对戊承担20万元的票据责任C. 丙应对戊承担20万元的票据责任D. 丁应对戊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正确答案】:A,C5、甲公司依据买卖合同,在买受人乙公司尚未付清全部货款的情况下,将货物发运给乙公司。

司法考试2016行政法笔记.

司法考试2016行政法笔记.

重点知识:行政法原则、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知识点1:行政法知识体系:补充:(1)利害关系人: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在客观上能够建立、变更、消灭权利、义务关系。

(2)行政相对人:具体行为直接针对的对象。

(3)行政相关人:具体行为做出之后,虽然行为不是直接针对你做出,因具体行为做出在客观上建立、变更、消灭了你的行政法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①受害人型;②相邻权型③公平竞争权人型。

总结一句话:知识点2:行政法基本原则:(1)合法行政原则: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行使职权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为依据,行政机关的法律能力和行政职权应当来自于法律的授权。

①法律优先:行政具有从属性,a. 行政立法方面,行政立法不得超越法律之上,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b. 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机关必须积极行使法定职权,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背景知识:我国是大行政权,不是传统的三权分立,行政机关不只有执法权,还有立法活动,权利膨胀。

②法律保留:法无授权即禁止。

a. 行政立法方面,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作出任何规定和决定;b. 如果没有立法文件进行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合法行政的性质与地位:① 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准则,其他基本原则都是合法行政的延伸和扩展★。

②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与民事活动的主要区别。

【法律保留】,民法是法无禁止即自由。

③合法行政原则的根据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

【法律优先】④ 合法行政属于形式行政法治的范畴。

合理行政①权利 ④权力⑤行政主体⑥利害关系人○11管理 ○12不平等 ○13行政行为(纽带)○14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公开○15监督 ○16平等 ○17行政救济 ○18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⑨★行政相对人⑩行政相关人私公○7行政机关⑧被授权组织是实质;(2)合理行政★:即行政决定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

2016年行政诉讼法卷四必背考点

2016年行政诉讼法卷四必背考点

2016年行政诉讼法卷四必背考点一、卷四考查概况行政法在卷四中以案例分析以及论述题形式考查。

考查的重点集中在行政行为法和行政救济法两部分。

其中,行政行为法部分以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为核心,着重考察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与程序。

行政救济法部分以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为核心,着重考察复议机关的确定、复议与诉讼的关系、诉讼范围与程序等等。

在命题的方式上,以案例分析的形式,把相关的知识点编织在一道案例分析题中。

行政法的论述题集中考察行政法基本原则,侧重六大基本原则的含义、要求等知识点与题目材料的结合论述。

二、卷四必背考点考点名称:行政法基本原则知识精讲:1.合法行政原则(1)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进行。

(2)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作出影响相对人合法权益或增加相对人义务的行政决定。

2.合理行政原则(1)公平公正对待:行政机关应维护正义和中立,平等对待相对人,不歧视、不偏私。

(2)考虑相关因素: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不得考虑与授权目的不相关的因素。

(3)比例原则:①均衡,行政裁量的具体措施符合法律目的;②适当,措施与结果存在着正当性;③必要,有多种措施可达成行政目的时,应选择侵害最小的方式。

3.程序正当原则(1)行政公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2)公众参与:行政机关做出重要规定或者决定,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回避: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4.高效便民原则(1)行政效率: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

(2)便利当事人:在行政活动中,简化行政程序,禁止增加当事人程序负担。

5.诚实信用原则(1)行政信息真实: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

(2)信用,即信赖利益保护:①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存续保护);②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等事由撤回、变更行政决定时,应该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最高院指导性案例金句背诵(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最高院指导性案例金句背诵(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最高院指导性案例金句背诵(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行政法(1)诉盐务管理局行政处罚案(指导性案例5号)金句1:盐业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设定工业盐准运证的行政许可,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不能设定工业盐准运证这一新的行政许可。

金句2:盐业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对盐业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经营盐的批发业务没有设定行政处罚,地方政府规章不能对该行为设定行政处罚。

金句3:地方政府规章违反法律规定设定许可、处罚的,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不予适用。

(2)诉工商局行政处罚案(指导性案例6号)金句1:行政机关做出没收较大数额涉案财产的行政处罚决定时,未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或者未依法举行听证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该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

(3)诉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行政征收案(指导性案例21号)金句1:建设单位违反人民防空法及有关规定,应当建设防空地下室而不建的,属于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违法行为。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不适用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关于“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

(4) 诉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案(指导性案例26)金句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政府公众网络系统向行政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如该网络系统未作例外说明,则系统确认申请提交成功的日期应当视为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日。

行政机关对于该申请的内部处理流程,不能成为行政机关延期处理的理由,逾期作出答复的,应当确认为违法。

(5)诉工商局行政处罚案(指导性案例60)金句1:食品经营者在食品标签、食品说明书上特别强调添加、含有一种或多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成分,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成分的添加量或含量,未标示的,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金句2:所谓“强调”,是指通过名称、色差、字体、字号、图形、排列顺序、文字说明、同一内容反复出现或多个内容都指向同一事物等形式进行着重标识。

行政法名词解释+必背法条

行政法名词解释+必背法条

名词解释:1、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2、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律监督主体所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和内部行政关系。

3、行政权是指宪法和行政组织法授予行政主体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国家权力。

4、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职权或社会公权力,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通常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社会公权力组织。

5、行政救济关系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应行政相对人的请求,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予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6、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行政相对人所作的行政行为。

不特定行政相对人是指处于将来可能发生的法律事实中的行政相对人。

7、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行政相对人所作的行政行为。

特定行政相对人是指处于已经发生的法律事实中的行政相对人。

8.公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不论是否合法,即具有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机关、组织或个人表示尊重的一种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公定力是一种经推定或假定的法律效力。

9.拘束力:是指已生效具体行政行为所具有的约束和限制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行为的法律效力。

10.行政给付:亦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主体在公民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以及公民下岗、失业、低经济收入或遭受天灾、人祸等特殊情况下,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11.行政听证制度:是指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陈述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并做出相应决定等程序所构成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法重点法条记忆总结_10_16

行政法重点法条记忆总结_10_16

行政法重点记忆法条小结1、认为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项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以上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2、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3、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申请复议;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申请。

4、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5、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复议,国务院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6、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该部门的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7、对于有行政复议法第15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自接到该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

8、法律、法规规定复议为必经程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起诉。

9、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二)复议机关认为需要;(三)申请人申请,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四)法律规定。

10、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

司法考试行政法论述题答题万能句

司法考试行政法论述题答题万能句

⼀、⾏政合法性即合理性原则、⾏政公开原则 依法⾏政(法律优越,法律保留) ①法律优越:禁⽌⾏政机关违反现⾏有效的法律; ②法律保留:⾏政机关活动应当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为前提和基础。

⾏政合理原则 ①⾏政决定应当具有⼀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所能达到的合理和适当,并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 ②⾏政合理原则要求⾏政裁量决定符合并体现法律对裁量权限的授权⽬的,不得以形式合法背离⽴法的实质要求; ③⾏政裁量决定建⽴于相关因素的正当考虑之上,不得考虑不相关的因素。

⾏政⾏为做出时涉及到多种因素,⾏政机关作出⾏政决定时,应当全⾯考虑⾏为所涉及或影响到的因素; ④⾏政裁量决定应当符合⾏政法的正当程序和最⼀般的法律正义要求; ⾏政公开原则 公众对⾏政决策的参与和对⾏政的监督提供条件,并且使⾏政活动具有可预见性和确定性,防⽌⾏政随意和⾏政专横。

①⾏政依据的公开:⾏政机关只能执⾏那些已经公开发表并且易于获得的规定,否则可以认为⾏政决定没有法定依据; ②⾏政决策过程的公开:⾏政机关为公众对⾏政决策的参与提供必要的信息。

⼆、关于⾏政程序 ⾏政程序是⾏政机关实现其职能、⽅式、⽅法的总称,中⼼是⾏政决策程序,基本原则是当事⼈参与原则和保证程序效率原则。

基本制度包括:听证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政调查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及⾏政案卷制度。

为了克服民主代议制度的瑕疵和不⾜⽽出现 主权属于⼈民,但通常由民主代议机构⾏使国家权⼒,主要⽅式是创制法律然后由⾏政机关执法。

司法机关司法。

执法机关的执法是否符合由民主代议机构进⾏监督。

但事后监督具有滞后性,不能程度保护⼈民的利益,所以努⼒去寻求⼀种更加有⼒的⽅式来保护权益,所以出现了⾏政程序,更为现实地保护⼈民地利益。

⾏政程序地出现与政府合理作⽤⽇益重要相关 社会的发展从政府上经历了“夜景国家时代”,政府相当于“守夜⼈”,⼀般维持治安,只有出现混乱不能解决时政府出⾯;⽽现在是“福利时代”,政府必须积极投⼊社会中,更有⼒、更⼤程度地为⼈民的权利提供更⼤的⽅便,所以政府的权⼒越来越⼤,但政府的权⼒过⼤,⼈民的权利就可能受到遏制,所以需要⾏政程序。

精简行政法笔记背诵版

精简行政法笔记背诵版

精简行政法笔记总结(背诵版)第一章行政法概述第二节行政法的原则1、合法行政原则。

(子原则:法律优先、法律保留),性质地位:行政法首要准则;是与民事活动的主要区别;形式合法2、合理行政原则正当性请理性合理性子原则:公平公正原则;考虑相关因素原则;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性)性质地位:要求在合法基础上合理使用自有裁量权;实质合理;注意:明显不合理=不合法;行政诉讼只审查合法性;行政复议审查合法性+合理性3、程序正当原则行政公开;公众参与(告知理由依据、重要规定听取意见、不利决定听取陈述申辩);公务回避4、高效便民行政效率原则、便利当事人原则5、诚实守信原则信息真实;保护公民信赖利益(不得任意撤销;变更撤销按程序权限,法定撤回造成损失补偿)6、全责统一原则有权有责,执法有保障,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不造行使职权造成损失要赔偿第二章行政主体一、中央机关国务院组成部门:基本行政管理职能(部委、人行、审计署)国务院直属机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行政管理职能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关:主管特定业务(二)国务院机构的设置二、编制管理编制方案的内容人员定额和人员结构比例;机构领导职数和司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国务院行政机构增加或者减少编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所需要的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的国务院行政机构解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编制总额由省级政府提出,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在同一个行政区域不同层级之间调配使用行政编制应当由省级编办报中编办审批。

应试国务院各个机构编制、地方政府编制总额都由国务院批准。

同一行政区不同层级调配编制,由中编办批。

二、地方行政区划变更全国人大:批准省的设置(设立、撤销、更名)国务院:省区域划分‘市、县’、区的建制和区域划分省政府: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根据国务院授权审批市县区区域限界的变更口诀:最高省设找全大;最低乡找省;中间归国务院垂直领导部门:国安、海关、外汇管理、金融、税务三、地方各级政府机构设置部门程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机构(设立、撤销、合并、变更)本级政府提方案→上一级政府编制办审核→报上一级政府批准→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注意:备案限于设立、撤销、合并,对变更无须备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徐金桂16年行政法重点汇总

徐金桂16年行政法重点汇总

2016徐金桂“徐徐道来”完整版一、行政法001.行政法基本原则(一)1.合法行政,即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在没有立法授权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不得作出行政管理行为。

(1)此考点的关键是“法”。

法律优先,“有法”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法已规定不可违”。

法律保留,“无法”的,不得作为,即“法无规定不可为”。

(2)a合法行政是首要原则,其他原则是其延伸。

b法律保留是行政机关的公权和公民私人的私权之间最大的区别;公权力是“法无授权即禁止”,私权利是“法无禁止即自由”。

c法律具有优先性,行政具有从属性。

d合法行政关注的是“有法”还是“无法”,属于形式上的行政法治。

2.合理行政,即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管理行为必须符合理性,即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

(1)公平公正对待,即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对同样情况应当同样处理,不同情况应当区别对待。

本知识点的题眼在于案件中的当事人为多数,这是适用本原则的前提。

(2)考虑相关因素,即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只能考虑与案件相关的法律因素,而不得为了追求不正当利益而考虑无关因素。

此知识点的题眼在于判断案中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是否滥用职权。

(3)比例原则,具体包括符合目的性,适当性和损害最小。

关键考点是适当性和损害最小。

关联考点:如果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明显违反适当性要求,法院将有权启动对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审查和裁判,一般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予以撤销,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予以变更。

002.基本原则(二)1.程序正当原则(1)行政公开,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

(2)公众参与,即行政机关作出重要决定,应当充分听取公民的意见,保障公民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3)回避,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考点:本知识点的题眼在于,命题者通过某一法条的具体规定,考查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公开行为中的程序问题。

要求对具体法条的规定牢固掌握。

行政处罚法的口诀

行政处罚法的口诀

行政处罚法的口诀《行政处罚法》学习口诀一、总则(1)行政处罚是惩戒,减权益或增义务;设定实施应依法,均须按照程序来;公正公开要遵循,过罚必须要相当;处罚依据要公开,惩教结合促守法。

(2)有权有责当事人,不服处罚可救济,陈述申辩与听证,复议诉讼也可行;受到损害获赔偿,损害他人担民责,构成犯罪追刑责,不以行罚代刑罚。

注:《行政处罚法》第一章总则部分(第一条至第八条),规定了立法目的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定义、原则,当事人的权利、民事和刑事责任等内容。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3)行政处罚种类多,通报批评与警告,罚款没收和暂扣,降低资质吊销证,限制经营和从业,责令关闭与停业;限制自由法律定,有权机关来实施。

(4)行政法规国务院,限制自由不可设;具体规定可制定,法律规定范围内;补充设定要论证,听取意见不可少。

(5)地方法规地方事,省市人大来制定;只有两项不能设,限制自由与吊照;具体规定可制定,不能冲突上位法;补充设定要论证,听取意见不可少。

(6)规章也可设处罚,警告批评与罚款;其他文件不可设,不仅无效还违法。

注:《行政处罚法》第二章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第九条至第十六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政府规章的设定行政处罚权限等内容。

三、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7)行政处罚要依法,有权部门来实施;综合执法要推行,相对集中处罚权;权力整合跨部门,国务院或省府定;行政处罚可委托,书面委托并公布,委托机关要监督,后果责任自己负。

注:《行政处罚法》第三章规定了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明确了行政处罚领域职权法定、综合执法、授权执法、委托执法等内容。

四、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一)行政处罚的管辖(8)地域管辖要牢记,违法行为发生地;级别管辖县以上,乡镇街办省级定;最先立案来管辖,管辖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再报请,共同上一级指定;执法协助有必要,行刑衔接机制畅。

注:《行政处罚法》第四章第二十二条至二十七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管辖争议、执法协助行刑衔接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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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行政法案例题必背的19句话
(案例题也是填空题)
李佳
1. 行政诉讼被告是对外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行政职权,并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

(被告题目套用)
2. 原告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原告必须与被诉行政行为之问有利害关系。

(原告题目套用)
3.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第三人有独立诉讼地位。

(第三人题目套用)
4.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经过复议案件的被告)
5. 具体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就特定事项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作出的单方行政职权行为。

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立案,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受案范围题目套用)
6.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中院管辖。

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
7.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地域管辖)
8. 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此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简易程序)
9. 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活动。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10. 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可以由其中一个机关实施举证行为。

复议机关对复议程序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11. 法院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判,必须适用,不能拒绝适用。

法院应当参照规章进行审判,法院可以对于规章选择适用。

其他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不属于法院应当依据或者参照适用的规范,但可以作为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事实依据之一。

(法律适用)
12. 法院判决撤销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的,可以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法院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的,应当同时判决撤销复议决定。

原行政行为合法、复议决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判决确认复议决定违法,同时判决驳回原告针对原行政行为的诉讼请求。

(判决)
13. 判断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基本标准是:(1)行使行政职权的主体合法、合乎法定职权范围;(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确凿;(3)适用法律法规正确;(4)符合法定程序;(5)不滥用职权;(6)没有明显不当。

具体行政行为符合以上6个要件就是合法的,将得到法院或者行政复议机关的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将被驳回。

否则就构成违法,将被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

(判决)
14.当事人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法院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在裁判理由中予以阐明。

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应当向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并可以抄送制定机关的同级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

(抽象行为附带性审查)
15. 行政协议(行政合同)是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就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应受理。

16. 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

17.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18.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是行政许可。

19. 政府信息公开指公民、组织对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掌握或控制的信息拥有知情权,除法律明确规定的不予公开事项外,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有效方式向公众和当事人公开。

(欢迎关注我的新浪微博@行政法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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