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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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1、甲杀人后将凶器忘在现场,打电话告诉乙真相,请乙帮助扔掉凶器。

乙随即把凶器藏在自家地窖里。

数月后,甲生活无着落准备投案自首时,乙向甲汇款2万元,使其继续在外生活。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藏匿凶器的行为不属毁灭证据,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B.乙向甲汇款2万元不属帮助甲逃匿,不成立窝藏罪C.乙的行为既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也不成立窝藏罪D.甲虽唆使乙毁灭证据,但不能认定为帮助毁灭证据罪的教唆犯2、关于程序法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程序法定要求法律预先规定刑事诉讼程序B.程序法定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定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C.英美国家实行判例制度而不实行程序法定D.以法律为准绳意味着我国实行程序法定3、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A.醉酒驾驶机动车,误将红灯看成绿灯,撞死2名行人B.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交通安全C.在驾驶汽车前吃了大量荔枝,被交警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到酒精含量达到醉酒程度D.将汽车误停在大型商场地下固定卸货车位,后在醉酒时将汽车从地下三层开到地下一层的停车位4、法院可以受理被害人提起的下列哪一附带民事诉讼案件?A.抢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夺走并变卖的手机B.寻衅滋事案,要求被告人赔偿所造成的物质损失C.虐待被监管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体罚虐待致身体损害所产生的医疗费D.非法搜查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非法搜查所导致的物质损失5、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A.公道正派B.忠于职守C.恪守职业道德D.参加培训6、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下列哪些事项,《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A.受案范围、管辖B.期间、送达、财产保全C.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D.检察院对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7、关于甲非法获利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A.擅自经营收费站收费业务,数额巨大,构成非法经营罪B.即使收钱时冒充国有收费站工作人员,也不构成招摇撞骗罪C.未使收费站工作人员基于认识错误免收司机过路费,不构成诈骗罪D.骗吴某仅得20万元的行为,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8、梁某酒后将邻居张某家的门、窗等物品砸坏。

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完美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完美解析

1、甲公司将其生产的白酒独创性地取名为“逍遥乐”,并在该酒的包装、装潢和广告中突出宣传酒名,致“逍遥乐”被消费者熟知,声誉良好。

乙公司知道甲公司没有注册“逍遥乐”后,将其作为自己所产白酒的商标使用并抢先注册。

该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 甲公司有权在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反对核准乙公司的注册申请B. 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主张先用权C. 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向商标局请求撤销该商标D. 甲公司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乙公司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正确答案】:B,C,D2、下列哪些选项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未作规定的制度?A. 公益诉讼制度B. 恶意诉讼规制制度C. 检察监督中的抗诉制度D. 诉讼保全制度中的行为保全制度【正确答案】:A,B3、甲将其对乙享有的10万元货款债权转让给丙,丙再转让给丁,乙均不知情。

乙将债务转让给戊,得到了甲的同意。

丁要求乙履行债务,乙以其不知情为由抗辩。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甲将债权转让给丙的行为无效B. 丙将债权转让给丁的行为无效C. 乙将债务转让给戊的行为无效D. 如乙清偿10万元债务,则享有对戊的求偿权【正确答案】:D4、方圆公司与富春机械厂均为国有企业,合资设立富圆公司,出资比例为30%与70%。

关于富圆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B. 董事张某任期内辞职,在新选出董事就任前,张某仍应履行董事职责C. 富圆公司董事长可由小股东方圆公司派人担任D. 方圆公司和富春机械厂可通过公司章程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正确答案】:A,C,D5、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合同?A. 甲医院以国产假肢冒充进口假肢,高价卖给乙B. 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C. 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D. 甲父患癌症急需用钱,乙趁机以低价收购甲收藏的1幅名画,甲无奈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正确答案】:B,C6、某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乙公司对仲裁庭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

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以下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或接受请客送礼"的情形有:( )A.侦查人员甲和犯罪嫌疑人的表兄在珠宝鉴定行一见如故,欣然接受了其赠送的古字画一幅,后查明其表兄正是受该犯罪嫌疑人委托B.审判人员乙在办理一起单位被盗窃的案件中,从该单位低价购进冰箱一台C.在一起侵占案中,审判人员丙向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D.在一起故意杀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中,法院为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正确答案:ABC解题思路:依《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根据这一规定,公安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满足回避的条件,故A项当选另外,为严格这一规定的执行200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2条进一步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注意该《若干规定》适用于审判人员题目中的B项、C项分别符合上述的第(5)、(2)项情形,构成回避理由而D项为法院的指定辩护义务,不属于违规行为2、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

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完美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完美解析

1、B公司与D公司就运输途中平板电脑的所有权产生了争议,D公司将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适用的规定,关于平板电脑所有权的法律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当事人有约定的,可以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也可以适用乙国法B.当事人有约定的,应当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C.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适用甲国法D.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适用乙国法2、关于M银行向L公司发放贷款的行为,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L公司为M银行的关系人,依照法律规定,M银行不得向L公司发放任何贷款B.L公司为M银行的关系人,依照法律规定,M银行可以向L公司发放担保贷款,但不得提供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C.该贷款合同无效D.该贷款合同有效3、2011年7月,某市公安机关模仿诗歌《见与不见》的语言和风格,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信息,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你逃,或者不逃,事就在那,不改不变。

你跑,或者不跑,网就在那,不撤不去。

你想,或者不想,法就在那,不偏不倚。

你自首,或者不自首,警察就在那,不舍不弃。

早日去投案,或者,惶惶终日,潜逃无聊,了结真好。

”关于某市公安机关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恰当的?A.公安机关有权减轻或免除对自首人员的处罚B.公安机关应以社会管理职能代替政治统治职能C.公安机关可以从实际工作出发,对法律予以行政解释D.公安机关可以创新工作手段、利用有效宣传形式,促进全面充分履职4、关于明代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明朱元璋认为,“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B.明律确立“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刑罚原则C.《大明会典》仿《元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D.明会审制度为九卿会审、朝审、大审5、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D.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其监督6、甲国发生内战,乙国拟派民航包机将其侨民接回,飞机需要飞越丙国领空。

2016司法考试四卷刑法案例分析题:借款合同

2016司法考试四卷刑法案例分析题:借款合同

2016司法考试四卷刑法案例分析题:借款合同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了2016司法考试四卷刑法案例分析题:借款合同,你是否学会了利用所学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解答案例分析题了?案例分析题不仅要求考生经某事的经过结果结合一些法律文书,将经过以及结果“法律化”,最重要的是要在“点上”,希望广大考生结合实际,考出好成绩!1.案情: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

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甲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承担保证责任。

戊对甲乙的借款合同进行了抵押担保,担保物为一批布匹(价值300万元),未约定担保范围。

请回答下列问题:1、设甲、乙均为生产性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2、设甲、乙均为生产性企业,甲到期无力还款,丙丁应否承担责任?为什么?3、设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与乙决定推迟还款期限1年,并将推迟还款协议内容通知了丙、丁、戊,丙、丁、戊未予回复。

丙、丁、戊是否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4、设甲、乙决定放弃戊的抵押担保,且签订了协议,但未取得丙、丁的同意。

则丙、丁是否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5、设甲到期不能还款,乙申请法院对戊的布匹进行拍卖,拍卖价款为550万元,扣除费用后得款520万元,足以偿还乙的本金、利息和费用。

乙能否以拍卖所得清偿自己的全部债务?为什么?6、设戊的布匹因不可抗力灭失;丙被宣告失踪,其财产已由庚代管。

现甲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丁偿还了乙的全部债权,丁的追偿权可向谁行使?为什么?参考答案:1、无效。

借款合同属于违法资金拆借行为,合同无效。

2、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该过错赔偿责任为不能还款数额的三分之一。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但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各自相应的过错承担责任。

3、保证人丙丁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抵押人戊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期限的,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现甲乙推迟还款期限一年,未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只在原保证期限内承担保证责任。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二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二

2016 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二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就是正确的?A.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B、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C、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考点】不作为【解析】 A 项就是错误的。

理由在于,“法无明文规定不作为罪”的原则适用于所有犯罪类型,不作为犯罪亦不例外;但就是,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并不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而有可能来源于生活经验(理论上称之为“开放的构成要件” )。

B项就是错误的。

理由在于,作为可能性的具备就是成立不作为犯罪的必备条件,不具备此条件,不作为犯罪即不成立。

C 项就是错误的。

理由在于,不真正不作为犯并非单纯的不作为即可成立,而就是必须其不作为导致一定的法定后果才成立。

D 项就是正确的。

理由在于,不作为只就是一种实施犯罪的方式,原则上所有犯罪类型均有不作为方式存在的空间。

【答案】D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就是正确的?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

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

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B、乙纠集她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

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C、丙酒后开车被查。

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

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D、丁敲诈勒索陈某。

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

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考点】刑法因果关系【解析】 A 项就是错误的。

理由在于,王某的财产损失就是由乞丐独立导致的,而不可归责于甲,甲只需对其导致的伤害后果负责。

B 项就是错误的。

理由在于,虽然在追杀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介入了被害人自身行为,但这一介入因素并不异常,不能阻却追杀行为与死亡结果的因果关系。

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模拟题(水印版)

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模拟题(水印版)

后来乙将车开到另一个隐蔽的地方,并打电话告诉甲:“你把车开走了也不说一声”,谎称车丢失。 及一旁观看的丙被火烧伤,乙、丙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检测,乙储存的柴油闪点不符合标准。甲
甲信以为真,乙后来将车出卖,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
的行为构成何罪?( )
第2页共6页
A.危险物品肇事罪
B.失火罪
C.放火罪
己的,不成立贪污罪的间接正犯,而成立抢劫罪的实行犯
④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主体是生产者、销售者,故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属于真正的身份犯
关于上述四句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 B 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C 第②④句正确,第①③句错误 D 第②③句正确,第①④句错误
C.两人的行为成立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D.两人的行为成立贪污罪的共犯
D.丁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银行贷款后携款潜逃的,丁构成贷款诈骗罪
22.李某丢失心爱的自行车后立即报案,但公安机关始终没有查获偷车之人。李某内心十分恼火,遂
19.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备木棍一根,终日在赃车市场搜寻。某日,终于发现有两人鬼鬼祟祟地正在卖自己丢失的那辆自行
税款的主观目的与实现可能的,丙与王某不成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脏破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甲、乙在故意伤害罪的范围内成立共犯,甲构成抢劫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
B.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属于抢劫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
C.甲、乙成立抢劫罪的共犯,但乙是承继的共犯,对丙的死亡不负刑事责任
D.如果能证明乙的行为导致了丙的死亡,则甲、乙二人都要对丙的死亡负责任
C.甲虽然不是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但只要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 某回家,丁某主动找上门,告诉季某走后家中被盗,其彩电连同自己的一件貂皮大衣都被盗了,季

内蒙古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事试题

内蒙古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事试题

内蒙古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事试题小李的轮胎6. 甲男(15周岁)与乙女(16周岁)因缺钱,共同绑架富商之子丙,成功索得50万元赎金。

甲担心丙将来可能认出他们,提议杀丙,乙同意。

乙给甲一根绳子,甲用绳子勒死丙。

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乙均触犯故意杀人罪,因而对故意杀人罪成立共同犯罪B.甲、乙均触犯故意杀人罪,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对乙应以绑架罪论处C.丙系死于甲之手,乙未杀害丙,故对乙虽以绑架罪定罪,但对乙不能适用“杀害被绑架人”的规定D.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乙以绑架罪论处,与二人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并不矛盾7. 甲在乙寺院出家修行,立下遗嘱,将下列财产分配给女儿丙:乙寺院出资购买并登记在甲名下的房产;甲以僧人身份注册的微博账号;甲撰写《金刚经解说》的发表权;甲的个人存款。

甲死后,在遗产分割上乙寺院与丙之间发生争议。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房产虽然登记在甲名下,但甲并非事实上所有权人,其房产应归寺院所有B.甲以僧人身份注册的微博账号,目的是为推广佛法理念,其微博账号应归寺院所有C.甲撰写的《金刚经解说》属于职务作品,为保护寺院的利益,其发表权应归寺院所有D.甲既已出家,四大皆空,个人存款应属寺院财产,为维护宗教事业发展,其个人存款应归寺院所有8. 乙购物后,将购物小票随手扔在超市门口。

甲捡到小票,立即拦住乙说:“你怎么把我购买的东西拿走?”乙莫名其妙,甲便向乙出示小票,两人发生争执。

适逢交警丙路过,乙请丙判断是非,丙让乙将商品还给甲,有口难辩的乙只好照办。

关于本案的分析(不考虑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如认为交警丙没有处分权限,则甲的行为不成立诈骗罪B.如认为盗窃必须表现为秘密窃取,则甲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C.如认为抢夺必须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则甲的行为不成立抢夺罪D.甲虽未实施恐吓行为,但如乙心生恐惧而交出商品的,甲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9. 甲公司(卖方)与乙公司于2007年10月签订了两份同一种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合同,约定交货期分别为2008年1月底和3月中旬,采用付款交单方式。

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案例分析题讲解

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案例分析题讲解

老钟民法案例题一、方法论(★★)(一)分析工具系作为法律推理(涵摄Subsumtion)的演绎推理方法(★★)1.三段论推理①T→R(具备T的要件时,即适用R之法律效果)②S=T(特定的案件事实S该当于T的要件)③S→R(特定的案件事实S,适用R之法律效果)2.三段论推理更为具体的描述①T=M1+M2+M3→R②S=M1+M2+M3③S→R3.例子(壹)(1)案情(摘自2006年案例题):2004年2月,王某未经其妻同意,以自家住房(婚后购买,房产证登记所有人为王某)向乙银行抵押借款3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2005年12月,因王某借款到期未还,乙银行申请法院对该客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请求对王某住房行使抵押权。

问题(第2问):乙银行能否对王某住房行使抵押权?为什么?(2)以“法律效果为导向的逆向思考”。

即将“能否发生S→R这一法律效果”作为思考的出发点,作一个演绎推理。

具体到此例:乙银行能对王某住房行使抵押权,须以“乙银行对王某住房享有抵押权,并且实现抵押权的条件具备”为前提。

乙银行可基于多种原因对王某房屋享有抵押权(如:①房屋抵押权的设立;②房屋抵押权的善意取得;③基于抵押权的从属性,通过受让债权取得房屋抵押;④通过企业合并取得房屋抵押权;⑤通过受遗赠取得房屋抵押权…等等)。

而“实现抵押权的条件”规定在《物权法》第179条,包括两种情形:第一种,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第二种,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3)目光穿梭到法律制度,确定推理的“大前提”。

须考虑好几个法律规定!第一个,根据《物权法》第187条的规定,“设立房屋抵押权”的构成要件有三:①抵押合同有效;②抵押人具有相应的处分权;③办理完毕抵押登记。

第二个,根据《物权法》第106条及学理补充(涉及到“法律漏洞填补”!),“善意取得房屋抵押权”的构成要件有四:①不动产登记簿出现权属登记错误;②登记名义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无权处分;③受让人系善意(不知无处分权的事实);④办理完毕抵押登记。

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章节模拟习题:第十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章节模拟习题:第十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章节模拟习题:第十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第十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一、单项选择题1、甲为了杀死乙,举枪向乙射击,第一枪未击中,在能继续向乙开枪的情况下,甲不再开枪,停止射击。

甲的行为是()。

A、犯罪未遂B、犯罪中止C、犯罪既遂D、犯罪预备2、甲某晚跳墙进入一女村民家,企图实施强奸行为,入屋后,即站在窗前,用螺丝刀撬窗子,在其中一扇窗刚打开之际,正在睡觉的妇女惊醒,遂打开电灯,呼喊“抓坏人”,甲一看灯下的妇女,竟是自己小学同学,感到“难为情”,于是扭头便跑。

甲的行为属于:()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不构成犯罪3、甲与乙有仇,甲欲杀死乙,而误把丙当作乙杀死。

对甲( )。

A、应当进行数罪并罚,其对乙是故意杀人未遂,对丙是故意杀人既遂B、应定故意杀人未遂,因甲对丙的死亡主观上没有故意C、应数罪并罚,其对乙是故意杀人未遂,对丙是过失杀人D、只是一个故意杀人罪4、某甲蓄意杀害某乙,某晚潜入某乙的院子,见墙角有个黑影,便以为是乙,举枪射击,后来发现打死的不是乙,而是乙的一头牲畜,对甲的处理( )。

A、按故意杀人未遂处理B、按故意杀人预备处理C、如果打死牲畜情节严重,可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处理D、因打死的是牲畜,不构成犯罪5、某甲意图毒死某乙,误将白糖当作砒霜拌入某乙所要吃的食物内,某乙吃后平安无事。

在这种情况下,某甲的行为( )。

A、不构成犯罪B、属于意外事件C、故意杀人预备D、故意杀人未遂6、犯罪分子给被害人服下毒药后就逃走了,不久后悔,赶回来抢救时,发现被害人已被邻居送往医院抢救脱离危险。

对犯罪分子按( )处理。

A、犯罪中止B、犯罪既遂C、犯罪未遂D、不构成犯罪7、张某潜入某财务室,把保险柜打开一看,巨款早已提走,便失望地离去,他的行为是( )。

A、犯罪既遂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不构成犯罪8、某甲故意向某乙传授盗窃方法,某乙没有按某甲传授的方法去盗窃,甲的行为是( )。

2016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4)

2016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4)

2016 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 4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5 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以下为不定项选择题部分。

(一)甲将私家车借给无驾照的乙使用。

乙夜间驾车与其叔丙出行,途中遇刘某过马路,不慎将其撞成重伤,车辆亦受损。

丙下车查看情况,对乙谎称自己留下打电话叫救护车,让乙赶紧将车开走。

乙离去后,丙将刘某藏匿在草丛中离开。

刘某因错过抢救时机身亡。

(事实一)为逃避刑事责任,乙找到有驾照的丁,让丁去公安机关“自首” ,谎称案发当晚是丁驾车。

丁照办。

公安机关找甲取证时,甲想到若说是乙造成事故,自己作为被保险人就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车损赔偿,便谎称当晚将车借给了丁。

(事实二)后甲找到在私营保险公司当定损员的朋友陈某,告知其真相,请求其帮忙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陈某遂向保险公司报告说是丁驾车造成事故,并隐瞒其他不利于甲的事实。

甲顺利获得7 万元保险赔偿。

(事实三)请回答第86—88 题。

86.关于事实一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乙交通肇事后逃逸致刘某死亡,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B.乙交通肇事且致使刘某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C.丙与乙都应对刘某的死亡负责,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同正犯D •丙将刘某藏匿致使其错过抢救时机身亡,构成故意杀人罪【答案】D【考点】交通肇事罪解析】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对于被害人刘某的死亡应归责于谁?乙将刘某撞成重伤仅仅是导致了刘某的生命危险,但真正对死亡结果作用力大的是丙将刘某藏匿到草丛中的行为,此,刘某死亡的结果应归责于丙而非乙。

再结合乙丙二人的主观方面,乙主观上有过失,而丙主观上是故意。

因此,乙成立交通肇事罪,丙成立故意杀人罪。

综上,A、B、C 均错误,D 项正确。

87.关于事实二的分析,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伪证罪与包庇罪是相互排斥的关系,甲不可能既构成伪证罪又构成包庇罪B.甲的主观目的在于骗取保险金,没有妨害司法的故意,不构成妨害司法罪C.乙唆使丁代替自己承担交通肇事的责任,就此构成教唆犯D •丁的“自首”行为干扰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触犯包庇罪【答案】ABC【考点】包庇罪【解析】A 项错误。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二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二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二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二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B.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C.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作为义务在来源上可以分为:(1)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2)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义务;(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4)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

因此,“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的说法错误。

选项B.C错误。

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

即(1)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积极行为的具有法律性质的义务;(2)负有作为义务的人有能力履行该特定义务;(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后果(即有因果关系)不作为之所以能够成为与作为相并列的行为,在于它与作为一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结果,或者说它与作为一样,侵害或者威胁了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

也就是说,只有当行为人履行作为义务可以避免结果发生时,其不作为才可能成立犯罪。

选项D正确。

从犯罪构成看,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罪,如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的放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等。

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

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

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

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C、丙酒后开车被查。

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

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D、丁敲诈勒索陈某。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答案和解析1、甲杀人后将凶器忘在现场,打电话告诉乙真相,请乙帮助扔掉凶器。

乙随即把凶器藏在自家地窖里。

数月后,甲生活无着落准备投案自首时,乙向甲汇款2万元,使其继续在外生活。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藏匿凶器的行为不属毁灭证据,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B.乙向甲汇款2万元不属帮助甲逃匿,不成立窝藏罪C.乙的行为既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也不成立窝藏罪D.甲虽唆使乙毁灭证据,但不能认定为帮助毁灭证据罪的教唆犯2、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A.醉酒驾驶机动车,误将红灯看成绿灯,撞死2名行人B.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交通安全C.在驾驶汽车前吃了大量荔枝,被交警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到酒精含量达到醉酒程度D.将汽车误停在大型商场地下固定卸货车位,后在醉酒时将汽车从地下三层开到地下一层的停车位3、甲杀人后将凶器忘在现场,打电话告诉乙真相,请乙帮助扔掉凶器。

乙随即把凶器藏在自家地窖里。

数月后,甲生活无着落准备投案自首时,乙向甲汇款2万元,使其继续在外生活。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藏匿凶器的行为不属毁灭证据,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B.乙向甲汇款2万元不属帮助甲逃匿,不成立窝藏罪C.乙的行为既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也不成立窝藏罪D.甲虽唆使乙毁灭证据,但不能认定为帮助毁灭证据罪的教唆犯4、关于朱某帮助电气厂通过年检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其行为与国家损失300万元税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B.属滥用职权,构成滥用职权罪C.属徇私舞弊,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同时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D.事后虽获得了利益(升任局长),但不构成受贿罪5、未成年人小付涉嫌故意伤害袁某,袁某向法院提起自诉。

小付的父亲委托律师黄某担任辩护人,袁某委托其在法学院上学的儿子担任诉讼代理人。

本案中,下列哪些人有权要求审判人员回避?A.黄某B.袁某C.袁某的儿子D.小付的父亲6、黄某倒卖文物案于2014年5月28日一审终结。

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带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带解析
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
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
10、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乙瞒着甲向丙借款100万元供个人使用,并将房屋抵押给丙。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时乙冒用甲的名字签字。现甲主张借款和抵押均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申请回避权,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27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因此,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31条的规定,D正确
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
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
6、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
B. 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
(4)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社会成员知法、信法、仔法、用法,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
(5)强化监督制缃,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阳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

2016司法考试四卷刑法案例分析题:盗窃

2016司法考试四卷刑法案例分析题:盗窃

2016司法考试四卷刑法案例分析题:盗窃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了2016司法考试四卷刑法案例分析题:盗窃,盗窃的现象在我们的生活中较为常见,盗窃的行为是令我们厌恶以及不可原谅的。

案例分析题不仅要求考生经某事的经过结果结合一些法律文书,将经过以及结果“法律化”,最重要的是要在“点上”,希望广大考生结合实际,考出好成绩!【案情】:甲在2003年10月15日见路边一辆面包车没有上锁,即将车开走,前往A市。

行驶途中,行人乙拦车要求搭乘,甲同意。

甲见乙提包内有巨额现金,遂起意图财。

行驶到某偏僻处时,甲谎称发生故障,请乙下车帮助推车。

乙将手提包放在面包车座位上,然后下车。

甲乘机发动面包车欲逃。

乙察觉出甲的意图后,紧抓住车门不放,被面包车拖行10余米。

甲见乙仍不松手并跟着车跑,便加速疾驶,使乙摔倒在地,造成重伤。

乙报警后,公安机关根据汽车号牌将甲查获。

讯问过程中,虽有乙的指认并查获赃物,但甲拒不交待。

侦查人员丙、丁对此十分气愤,对甲进行殴打,造成甲轻伤。

在这种情况下,甲供述了以上犯罪事实,同时还交待了其在B市所犯的以下罪行:2003年6月的一天,甲于某小学放学之际,在校门前拦截了一名一年级男生,将其骗走,随即带该男生到某个体商店,向商店老板购买价值5000余元的高档烟酒。

在交款时,甲声称未带够钱,将男生留在商店,回去拿钱交款后再将男生带走。

商店老板以为男生是甲的儿子便同意了。

甲携带烟酒逃之夭夭。

公安机关查明,甲身边确有若干与甲骗来的烟酒名称相同的烟酒,但未能查找到商店老板和男生。

本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甲称其认罪口供均系侦查人员丙、丁对他刑讯逼供所致,****了以前所有的有罪供述。

经检察人员调查核实,确认了侦查人员丙、丁对甲刑讯逼供的事实。

问题:请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对上述案例中甲、丙、丁的各种行为及相关事实分别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答案】:1.甲构成盗窃罪。

甲见路边一辆面包车没有上锁,即将车开走,前往A市。

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章节模拟习题:第九章-正当行为

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章节模拟习题:第九章-正当行为

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章节模拟习题:第九章-正当行为第九章正当行为一、单项选择题1、某甲开着一辆偷来的汽油罐车向正在驶来的一列客车冲去,某乙见状用步枪将某甲击毙,油罐车翻下路边小沟中爆炸烧毁,某乙的行为是( )。

A、正当防卫B、紧急避险C、防卫过当D、避险过当2、某女工一日下夜班路经一僻静深巷时,恰遇住在巷内的男青年闯出门为其心脏病突发的父亲打电话叫救护。

该女工以为男青年是向自己冲来的流氓,在紧急中抽出随身带的水果刀将该男青年刺伤,该女工的行为是( )。

A、正当防卫B、防卫不适时C、假想防卫D、防卫过当3、某大学生路见一流氓正在强行搂吻一过路的女中学生,遂掏出随身带的水果刀向该流氓大腿刺去,结果刺中主动脉,流血过多死亡。

该大学生的行为是( )。

A、正当防卫B、防卫不适时C、假想防卫D、防卫过当4、某日,黄某牵着狗在山坡上闲逛,恰遇平日与己不和的刘某,黄某即唆使其带的狗扑咬刘某。

刘某警告黄某,黄某继续唆使狗扑咬刘某。

刘某边抵挡边冲到黄某面前,拣起石块将其头部砸伤,黄某见头上流血,慌忙逃走。

从刑法理论上看刘某的行为属于哪种情况?()A、紧急避险B、正当防卫C、防为过当D、对象错误5、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场昏迷,王某将宋某杀死,()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6、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

某日晚,乙撬门侵入甲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击为轻伤。

甲的行为是什么性质?()A、故意伤害罪B、正当防卫C、防卫不适时D、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7、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

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某过来劝说。

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剌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

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多项选择真题及答案解析:多项选择

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多项选择真题及答案解析:多项选择

5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船⼯甲见⼄落⽔,救其上船后发现其是仇⼈,⼜将其推到⽔中,致其溺亡。

甲的⾏为成⽴不作为犯罪 B.甲为县公安局长,妻⼦⼄为县税务局副局长。

⼄在家收受贿赂时,甲知情却不予制⽌。

甲的⾏为不属于不作为的帮助,不成⽴受贿罪共犯 C.甲意外将6岁幼童撞⼊河中。

甲欲施救,⼄劝阻,甲便未救助,致幼童溺亡。

因只有甲有救助义务,⼄的⾏为不成⽴犯罪 D.甲将弃婴⼄抱回家中,抚养多⽇后感觉⿇烦,便于夜间将⼄放到菜市场门⼝,期待次⽇晨被⼈抱⾛抚养,但⼄被冻死。

甲成⽴不作为犯罪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不作为犯罪。

选项A错误。

船⼯甲见⼄落⽔,救其上船后发现其是仇⼈,⼜将其推到⽔中,致其溺亡,即⼄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甲后⾯推的⾏为。

因此,船⼯甲的⾏为成⽴作为的故意杀⼈罪,⽽不是不作为的故意杀⼈罪。

选项B正确。

甲、⼄作为夫妻,在⼄丧失独⽴⽣活能⼒或遇到危险的情况下,甲对⼄有抚养、救助的义务,没有制⽌其实施违法犯罪⾏为的义务;甲作为公安局长,有制⽌⼄实施公安机关管辖的犯罪的义务,甲不是检察院检察长,没有制⽌⼄实施贿赂犯罪的义务,因此甲没有制⽌⼄收受贿赂,不成⽴不作为的帮助犯,不构成受贿罪共犯。

选项C错误。

甲意外将6岁幼童撞⼊河中,甲有救助的义务,他能够履⾏该义务⽽不履⾏,导致幼童溺亡,构成故意杀⼈罪。

甲最初准备施救,是因为⼄劝阻⽽放弃,因⽽⼄构成甲故意杀⼈罪的教唆犯。

选项D正确。

甲将弃婴⼄抱回家中,甲以⾃⼰的实际⾏为抚养⼄,甲就必须履⾏抚养的义务;甲能够履⾏该义务⽽不履⾏,导致⼄被冻死,构成不作为犯罪(遗弃罪)。

5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意思联络,同时分别向丙开枪,均未击中要害,因两个伤⼝同时出⾎,丙失⾎过多死亡。

甲、⼄的⾏为与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B.甲等多⼈深夜追杀⼄,⼄被迫跑到⾼速公路上时被汽车撞死。

甲等多⼈的⾏为与⼄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C.甲将妇⼥⼄强拉上车,在⾼速公路上欲猥亵⼄,⼄在挣扎中被甩出车外,后车躲闪不及将⼄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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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案例分析题,你会解吗?
每年司法考试刑法案例题是必考的,并且分数还不低。

如何解答司法考试刑法案例分析题?许多司法考试考生备战2016年司考时遇到这个问题,不知道如何解题刑法案例,独角兽司考网校肖老师特为大家带来以下内容,希望能对各位的备考有帮助。

司法考试中的刑法案例题一般是给出一个具体案例,让考生分析案件中行为人涉嫌的犯罪及其刑事责任。

虽然问题很短,但是需要考虑的知识点却很多,增加了答题的难度。

对于准确解答刑法案例题,要遵守以下步骤:
1.仔细阅读案例内容。

案例分析题一般都是考刑法学中最重要的内容,或者是法条中极其特殊的规定,即最基本的概念或法律规定,只要把概念和法律规定理解透彻,应试时就会比较有把握。

2.找准案例所涉及问题的“知识点”。

在案例分析中,以下知识点可能是经常会涉及到的:总论部分包括:(1)犯罪故意与过失、意外事件的认定。

(2)刑事责任年龄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者应当负责任的范围。

(3)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4)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的区分。

(5)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的认定。

(6)刑罚运用中的累犯、自
首。

分论部分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侵犯财产的犯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它们都是传统的考查内容,案例分析原则上都会涉及这些犯罪。

3.理清答题思路。

在找准案例分析题所涉及的知识点以后,不要急于答题,还应当进一步整理答题思路。

一般答题分为以下三步:(1)分析犯罪人的行为符合哪(几)种犯罪构成要件,确定犯罪人可能涉嫌的罪名。

(2)考虑犯罪人有无法定或酌定的从重、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

如犯罪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是否具有某种特殊身份,是否具有自首情节。

(3)根据刑法总则关于罪数的规定,以及刑法分则中关于特殊犯罪的处罚规定,确定犯罪人所触犯的罪名。

如盗窃信用卡并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定盗窃罪,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

从一重罪处罚还是数罪并罚,在刑法理论和实践中都是很重要的问题,考生一定要认真掌握各种具体情况,注意法律的特殊规定。

当初在朋友的推荐下,报了独角兽司考网校的VIP保过班,老师们不仅传授理论知识,还会帮助考生从命题者的角度分析问题,寻找准切入点,培养答题思路和技巧。

确实让我受益匪浅。

大家不妨联系一下学学看吧!
4.对不同题型采用不同方法,准确答题。

在答题时,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老师,特别强调要考虑每
一个案例所涉及的概念或法规、司法解释,将这些概念、法规或司法解释明确地串连、回忆起来。

记得有段时间特别喜欢听独角兽司考网校老师的课,把独角兽司考网校的所有视频都看了一遍,有些老师讲课速度快,但是,我在看视频时,都有同步字幕,帮我省了不少时间,学习效率也提高了。

对所有案例分析题型的回答,都首先要得出答题人自己的结论:犯罪行为人是有罪,还是无罪;是此罪还是彼罪;是单独犯罪还是共同犯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以作为方式实施的犯罪还是不作为犯罪;是自然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是一罪还是数罪等。

同时,必须注意对具体问题应具体分析,对不同题型采取不同的分析方法:
(1)对“罪与非罪”类题型,需要紧紧抓住“犯罪构成要件”这一分析工具,考虑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完全符合四大构成要件。

(2)对“此罪与彼罪”类题型,需要回答不同犯罪区别的最根本标志是什么。

(3)对某些犯罪的“特殊形态”类题型,例如是否属于共同犯罪、未遂或者中止、是否应当数罪并罚等,需要考虑各种形态的成立条件。

(4)对“如何处理犯罪人”这类题型,要考虑行为人是否属于累犯、自首,有无缓刑、假释等特殊的刑罚适用情
形。

最后,在解答案例分析题时,应做到语言简练、言之有据(有法律条文上、刑法理论上依据),切忌不着边际、主观臆断,简单堆砌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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