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部分选择题及案例分析题答案详解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经典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经典案例分析题及答案(1)一、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案情]被告人:某甲,男,33岁,前苏联人,副驾驶员。
1985年12月19日,被告人某甲与机长某乙等机组人员,在原苏联境内驾驶47845号安一24型民航客机,执行某市民航局101/435航班任务。
当飞机飞到东经118.09'00“,北纬52.40'00”上空时,被告人趁领航员上厕所之机,以机舱出机械故障为由,将机械师骗出驾驶舱,随即锁上驾驶舱门,扭动自动驾驶仪,持刀威逼驾驶飞机的机长某乙向中国方向飞行,机长被迫改变航向,19日14时30分许,该机降落在我国黑龙江省某县某乡农田里。
[问题]某甲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是否适用我国刑法?[判决]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某甲以暴力手段劫持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飞入我国境内,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了犯罪,应依照中国刑法论处。
[法理分析]本案涉及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问题,被告人某甲虽是外国人,但我国司法机关有权对其犯罪行为行使司法管辖权。
因为:第一,某甲劫持航空器,已违反我国参加的《东京公约》、《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的通知规定,“如发生外国飞机被劫持在我国降落等有关涉外事件,应按我国法律,并结合上述三个公约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符合我国《刑法》第九条所规定的中国应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第二,我国《刑法》第6条第13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某甲不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有关刑事责任问题,不需要通过《刑法》第11条之规定解决,“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即不属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某甲的犯罪行为虽始于我国领域之外,但其犯罪结果却发生在我国领域以内,依照我国的有关规定,属于我国领域内犯罪,所以,应适用我国刑法,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不定项选择真题及答案

(⼀) 甲将⼀只壶的壶底落款“民國叁年”磨去,放在⾃⼰的古玩店⾥出卖。
某⽇,钱某看到这只壶,误以为是明代⽂物。
甲见钱某询问,谎称此壶确为明代古董,钱某信以为真,按明代⽂物交款买⾛。
⼜⼀⽇,顾客李某看上⼀幅标价很⾼的赝品,以为名家亲笔,但⼜⼼存怀疑。
甲遂拿出虚假证据,证明该画为名家亲笔。
李某以⾼价买⾛赝品。
请回答第86—87题。
86.关于甲对钱某是否成⽴诈骗罪,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2011年卷⼆不定项第86题) A.甲的⾏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成⽴诈骗罪 B.钱某⾃⼰有过错,甲不成⽴诈骗罪 C.钱某已误以为是明代古董,甲没有诈骗钱某 D.古玩投资有风险,古玩买卖⽆诈骗,甲不成⽴诈骗罪 【答案】BCD 【考点】诈骗罪 【解析】诈骗罪是指以⾮法占有为⽬的,使⽤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法,骗取数额较⼤的公私财物的⾏为。
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为:⾏为⼈以⾮法占有为⽬的实施欺骗⾏为——对⽅产⽣或者继续维持错误认识——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为⼈取得财产——被害⼈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本案中,钱某因为甲的虚假表述产⽣误解,进⽽以⾼价买⾛壶,钱某的受骗交付财物与甲的隐瞒真相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甲的⾏为成⽴诈骗罪。
87.关于甲对李某是否成⽴诈骗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2011年卷⼆不定项第87题) A.甲的⾏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成⽴诈骗罪 B.标价⾼不是诈骗⾏为,虚假证据证明该画为名家亲笔则是诈骗⾏为 C.李某已有认识错误,甲强化其认识错误的⾏为不是诈骗⾏为 D.甲拿出虚假证据的⾏为与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甲仅成⽴诈骗未遂 【答案】AB 【考点】诈骗罪 【解析】诈骗罪客观上表现为使⽤欺骗⽅法骗取数额较⼤的公私财物。
即⾏为⼈实施了欺骗⾏为,欺骗⾏为使对⽅产⽣或继续维持错误认识,被害⼈基于错误认识⽽错误的处分了财产,⾏为⼈因此⽽获得财产,使得被害⼈财产受到损害。
选项A正确。
甲作为古玩店的⽼板,其对该画是否为赝品是明知的,在顾客李某询问时,故意提供虚假证据,证明该画系名家亲笔,导致李某信以为真后⾼价买⾛。
2011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1、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1)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2)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3),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4)论处。
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5)。
将下列哪一选项内容填充到以上相应位置是正确的?A.(1)地位(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B.(1)职务(2)国家工作人员(3)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C.(1)职务(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D.(1)地位(2)国家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2、某区工商分局对一公司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销售电子出版物100套的行为,予以取缔,并罚款6000元。
该公司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公司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B.在复议过程中区工商分局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收集证据C.市工商局应采取开庭审理方式审查此案D.如区工商分局的决定明显不当,市工商局应予以撤销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一药店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
后接举报称,该药店存在大量非法出售处方药的行为,该局在调查中发现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系提供虚假材料欺骗所得。
关于对许可证的处理,该局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撤回B.撤销C.吊销D.待有效期限届满后注销4、甲在公园游玩时遇见仇人胡某,顿生杀死胡某的念头,便欺骗随行的朋友乙、丙说:“我们追逐胡某,让他出洋相。
”三人捡起木棒追逐胡某,致公园秩序严重混乱。
将胡某追到公园后门偏僻处后,乙、丙因故离开。
随后甲追上胡某,用木棒重击其头部,致其死亡。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触犯故意杀人罪与寻衅滋事罪B.乙、丙的追逐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与该行为能否产生救助胡某的义务是不同的问题C.乙、丙的追逐行为使胡某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但无法预见甲会杀害胡某,不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D.乙、丙属寻衅滋事致人死亡,应从重处罚5、警察带着警犬(价值3万元)追捕逃犯甲。
2016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试题及答案

2016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试题及答案司法考试刑法科目中的受贿罪、行贿罪、贪污罪、盗窃罪的相关的知识点你是否了解,刑法科目中的相关罪行同样是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常考的考点。
要想又好又快的完成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必须对知识点有一个较深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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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一镇长黄某负责某重点工程项目占地前期的拆迁和评估工作。
黄某和村民李某勾结,由李某出面向某村租赁可能被占用的荒山20亩植树,以骗取补偿款。
但村长不同意出租荒山。
黄某打电话给村长施压,并安排李某给村长送去1万元现金后,村长才同意签订租赁合同。
李某出资1万元购买小树苗5000棵,雇人种在荒山上。
副县长赵某带队前来开展拆迁、评估工作的验收。
李某给赵某的父亲(原县民政局局长,已退休)送去1万元现金,请其帮忙说话。
赵某得知父亲收钱后答应关照李某,令人将邻近山坡的树苗都算到李某名下。
后李某获得补偿款50万元,分给黄某30万元。
黄某认为自己应分得40万元,二人发生争执,李某无奈又给黄某10万元。
李某非常恼火,回家与妻子陈某诉说。
陈某说:“这种人太贪心,咱可把钱偷回来。
”李某深夜到黄家伺机作案,但未能发现机会,便将黄某的汽车玻璃(价值1万元)砸坏。
黄某认定是李某作案,决意报复李某,深夜对其租赁的山坡放火(李某住在山坡上)。
树苗刚起火时,被路过的村民邢某发现。
邢某明知法律规定发现火情时,任何人都有报警的义务,但因与李某素有矛盾,便悄然离去。
大火烧毁山坡上的全部树苗,烧伤了李某,并延烧至村民范某家。
范某被火势惊醒逃至屋外,想起卧室有5000元现金,即返身取钱,被烧断的房梁砸死。
问题:1.对村长收受黄某、李某现金1万元一节,应如何定罪?为什么?2.对赵某父亲收受1万元一节,对赵某父亲及赵某应如何定罪?为什么?3.对黄某、李某取得补偿款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二人的犯罪数额应如何认定?4.对陈某让李某盗窃及汽车玻璃被砸坏一节,对二人应如何定罪?为什么?5.村民邢某是否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为什么?6.如认定黄某放火与范某被砸死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能有哪些理由?如否定黄某放火与范某被砸死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能有哪些理由?(两问均须作答)参考答案1.村长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黄某、李某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参考答案及解析

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参考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D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该原则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民主主义要求,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由人民群众决定,具体表现为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来决定;尊重人权主义要求,为了保障公民的自由,必须使得公民能够事先预测自己行为的性质与后果,故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在事前明文规定。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对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处罚。
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2.【答案】D《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八)规定,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本题中,孤儿院将38名儿童交给国外从事孤儿收养的中介组织,收取所谓的“中介费”,实际上就是变相的买卖儿童,侵害了我国公民的人身权,因此,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该单位主管人员与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受到刑罚处罚,以体现我国法治社会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目的。
3.【答案】D根据因果关系认定的条件说,当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着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的条件关系时,前者就是后者的原因。
一般人可以预料的,前行为适用因果关系,一般人不可预料的,介入因素适用因果关系。
选项D:虽然丁的行为给被害人的身体造成了伤害,但被害人的死亡是其自己的行为所致,并不是因为丁的伤害直接造成的。
因此,不能认定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答案】C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
辨认能力是指行为人认识自己特定行为的性质、结果与意义的能力,而控制能力是指行为人支配自己实施或者不实施特定行为的能力。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试题及标准答案解析——经典选择题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试题及答案解析——经典选择题————————————————————————————————作者:————————————————————————————————日期:2司法考试刑法历年试题及答案解析——经典选择题2005年1下列关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法不溯及既往 B.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事立法制定合理的刑罚体系 C.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与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罪犯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D.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在行刑中合理地运用减刑、假释等制度答案BCD 考点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内容详解1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的设定首先必须轻重有序、适当。
各个法条之间对犯罪量刑要统一平衡不能罪重的量刑比罪轻的轻也不能罪轻的量刑比罪重的重。
罪刑相一致原则要求2刑罚与罪质相适应。
不同的罪质标志着各该行为侵害、威胁法益不同。
这种不同正是表明各种犯罪具有不同的危害程度、从而决定刑事责任大小的根本所在。
罪刑相一致原则要求3刑罚与犯罪情节相适应在罪质相同的犯罪中犯罪情节不一致其社会危害性就不同量刑当然必须注意刑罚与犯罪情节相适应。
刑罚的轻重还要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人身危险性体现着行为人对社会的潜在危险程度现代刑罚追求遏制犯罪、预防犯罪的目标把人身危险性作为决定刑罚轻重的标准之一符合刑罚目的的要求。
罪刑相一致原则在行刑中体现为重视人身危险性的消长变化具体的制度运作就是合理的运用减刑、假释等规定。
A选项中的“刑法不溯及既往”是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
评论难度中等对考生的刑法理论功底要求较高。
2.下列哪些行为不构成单位犯罪 A.甲、乙、丙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专门从事走私犯罪活动 B.甲、乙、丙出资设立的公司成立后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为主要经营活动 C.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以公司名义印刷非法出版物所获收入由他们二人平分D.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组织职工对前来征税的税务工作人员使用暴力拒不缴纳税款答案ABCD 考点单位犯罪详解根据最高法1999年6月18日第14号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为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带答案和解析

1、甲国公司承担乙国某工程,与其签定工程建设合同。
丙银行为该工程出具见索即付的保函。
后乙国发生内战,工程无法如期完工。
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丙银行对该合同因战乱而违约的事实进行实质审查后,方履行保函义务B.因该合同违约原因是乙国内战,丙银行可以此为由不履行保函义务C.丙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独立于该合同,只要违约事实出现即须履行保函义务D.保函被担保人无须对甲国公司采取各种救济方法,便可直接要求丙银行履行保函义务2、甲法官处理一起伤害赔偿案件,耐心向被告乙解释计算赔偿数额的法律依据,并将最高法院公报发布的已生效同类判决提供乙参考。
乙接受甲法官建议,在民事调解书上签字赔偿了原告损失。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法院已生效同类判决具有普遍约束力B.甲法官在该案调解时适用了判例法C.甲法官提供的指导性案例具有说服力D.民事调解书经乙签署后即具有行政强制执行力3、甲法官处理一起伤害赔偿案件,耐心向被告乙解释计算赔偿数额的法律依据,并将最高法院公报发布的已生效同类判决提供乙参考。
乙接受甲法官建议,在民事调解书上签字赔偿了原告损失。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法院已生效同类判决具有普遍约束力B.甲法官在该案调解时适用了判例法C.甲法官提供的指导性案例具有说服力D.民事调解书经乙签署后即具有行政强制执行力4、根据我国宪法和港、澳基本法规定,关于港、澳基本法的修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在不同港、澳基本法基本原则相抵触的前提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修改港、澳基本法B.港、澳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港、澳特别行政区C.港、澳特别行政区对基本法的修改议案,由港、澳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大会议的代表团向全国人大会议提出D.港、澳基本法的任何修改,不得同我国对港、澳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5、关于高经理和公司员工拒绝“酒驾”所体现的法的作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法的指引作用B.法的评价作用C.法的预测作用D.法的强制作用6、某市政府为缓解拥堵,经充分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做出车辆限号行驶的规定。
2011年司法考试最终刑法案例题

2011年司法考试最终刑法案例题1.甲常年游手好闲、惹是生非。
一日见一军人,以为其提包内有枪,便突然冲过去夺走,跑到偏僻处才发现只有钱包、手机等物。
甲回家后,告诉妻子自己抢夺的经过,妻子劝其自首,遭到甲的呵斥,妻子含泪上班。
甲担心妻子会告发,遂在饮料里投放了毒鼠强,打算等妻子回家后给她喝。
在妻子回家前,甲去超市购买毁尸工具。
结果甲妻提前下班回家,自己找到饮料后中毒而亡。
甲外出躲藏,走投无路,决定自首,但又担心会被判死刑,于是找到熟人警察乙,给付其2万元钱,让乙告诉他两条别人的重大犯罪的线索,对乙声称万一自己有事时可以抛出线索保命。
乙接受了甲的2万元后,告诉了甲两条重大案件的线索。
之后,甲投案,如实交代了抢夺军人提包和杀妻的事实。
【答案】一、甲的刑事责任1、抢夺罪既遂与抢夺枪支罪未遂的想象竞合犯。
2、故意杀人罪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
3、行贿罪。
4、自首,但不成立立功。
二、乙的刑事责任1、受贿罪。
2、如果泄露的线索属于国家秘密,成立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2.甲为了勒索财物,将乙绑入自己的私宅,要求乙通知乙妻丙拿钱赎人。
乙妻丙秘密报警,并没有响应甲的要求。
甲于杀乙,乙苦苦哀求,称若放自己回去,定当筹钱相谢。
甲遂在乙身上安了一颗炸弹,威胁乙“三天内交付100万,否则遥控爆炸”,然后放乙回去。
三天后,乙并没有交钱,反倒把炸弹拆除。
甲气愤之下,找到乙家,适逢乙外出,只有乙妻丙在家,甲对丙威胁道:“献身还是交钱,你选一个!”丙为了避免被强奸,不得以拿出了钱财交给甲。
甲得财物后离去。
【答案】甲的刑事责任:1、绑架罪既遂(结合犯故意杀人的中止)。
2、抢劫罪未遂。
3、抢劫罪既遂。
3.甲与乙并不认识。
一日在酒吧见乙只是喝饮料,怀疑乙是开车而来,想捉弄乙。
于是甲在乙的饮料中偷偷放入浓缩的酒精制品。
乙初喝完,并无反应。
启动汽车后刚行驶几百米,就觉得头晕,正在狐疑时,恰遇警察临检。
警察查到乙属于酒醉驾驶,乙白口难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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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部分】20161.关于法条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不考虑数额)?A即使认为盗窃与诈骗是对立关系,一行为针对同一具体对象(同一具体结果)也完全可能同时触犯盗窃罪与诈骗罪B即使认为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是对立关系,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也存在法条竞合关系C如认为法条竞合仅限于侵害一犯罪客体的情形,冒充警察骗取数额巨大的财物时,就会形成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法条竞合D即便认为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是对立关系,若行为人使用公款赌博,在不能查明其是否具有归还公款的意思时,也能认定构成挪用公款罪【答案】D【考点】刑法分则的法条竞合【解析】法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了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
刑法分则条文之间的关系,其中对立关系(异质关系、排他关系),表现为属于A概念的事项不可能也属于B概念;反之亦然。
因此,一个行为只能触犯其中一个法条,而不可能同时触犯两个法条。
D项:根据刑法条文规定,贪污罪要求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选项中行为人使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不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当认为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是对立关系时,即可在未查明是否具有归还公款意思时,认定构成挪用公款罪。
所以,D项正确。
A项:针对一个法益侵害结果而言,一行为针对同一具体对象(同一具体结果)同时触犯盗窃罪与诈骗罪的,一行为犯数罪,属于想象竞合。
所以,A项错误。
B项: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之间是一种特殊关系,即包容关系(包摄关系),表现为属于A 概念的所有事项都属于B概念。
对二者构成要件的解释使得两个法条规定的行为之间存在包容或交叉关系,符合法条竞合的形式标准。
所以,B项错误。
C项:招摇撞骗罪侵害的犯罪客体是公共管理秩序,而诈骗罪侵害的犯罪客体是公民的财产权,属于不同类别的犯罪客体,二者之间不能形成法条竞合。
所以,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2.甲对拆迁不满,在高速公路中间车道用树枝点燃一个焰高约20厘米的火堆,将其分成两堆后离开。
火堆很快就被通行车辆轧灭。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的行为成立放火罪B甲的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C如认为甲的行为不成立放火罪,那么其行为也不可能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但不构成放火、决水、爆炸等犯罪的,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答案】C【考点】放火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解析】C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因为甲的行为不符合放火罪的客观要件,而不成立放火罪,甲的行为没有达到放火的危险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需要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当甲的行为没有达到放火的危险性时,必然不可能成立与之相当危险性的其他方法。
所以,C项正确。
A项:甲对拆迁不满,在高速公路车道上用树枝点燃火堆的行为,危害了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但其使用的是树枝点燃,不可能在时间及空间上形成失去控制的燃烧,不符合放火罪的客观方面,不成立放火罪。
所以,A项错误。
B项:甲在高速路上燃烧树枝,但火堆很快就被通行车辆轧灭,并没有危害公共安全,所以,并不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B项说法错误。
D项:当甲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且其行为不构成防火、决水、爆炸等犯罪时,其必须实施了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才可能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本题中,甲虽然实施了危害行为,但不与放火行为具有危险相当性,且火堆很快就被通行车辆轧灭,所以不确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3.陈某欲制造火车出轨事故,破坏轨道时将螺栓砸飞,击中在附近玩耍的幼童,致其死亡。
陈某的行为被及时发现,未造成火车倾覆、毁坏事故。
关于陈某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结果加重犯B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基本犯与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C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基本犯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答案】C【考点】破坏交通工具罪【解析】根据《刑法》第117条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BC项:陈某只是欲制造火车出轨事故,故意范围中并不包括杀害附近玩耍的幼童,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其因破坏轨道时将螺栓砸飞,致幼童死亡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一行为犯数罪,属于想象竞合犯。
所以,B项错误,C项正确。
AD项:本罪是危险犯,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陈某破坏轨道的行为足以导致火车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所以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因及时发现,未造成火车倾覆、毁坏的事故,不构成本罪的结果加重犯。
所以,A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4.甲急需20万元从事养殖,向农村信用社贷款时被信用社主任乙告知,一个身份证只能贷款5万元,再借几个身份证可多贷。
甲用自己的名义贷款5万元,另借用4个身份证贷款20万元,但由于经营不善,不能归还本息。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构成贷款诈骗罪,乙不构成犯罪B甲构成骗取贷款罪,乙不构成犯罪C甲构成骗取贷款罪,乙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D甲不构成骗取贷款罪,乙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答案】D【考点】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解析】根据《刑法》第175条之一第1款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A项:贷款诈骗罪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甲向信用社贷款时,只是用钱从事养殖,并非非法占有的目的,甲的行为不成立贷款诈骗罪。
所以,A项错误。
BCD项:甲以借用他人身份证获取信用社贷款,后不能归还本息,给信用社造成重大损失,但甲是听取了信用社主任乙的建议,不存在欺骗手段。
不符合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186条第1款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乙作为信用社主任,违反规定告知甲借身份证贷款,给信用社造成重大损失,依法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所以,BC项错误,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5.甲为勒索财物,打算绑架富商之子吴某(5岁)。
甲欺骗乙、丙说:“富商欠我100万元不还,你们帮我扣押其子,成功后给你们每人10万元。
”乙、丙将吴某扣押,但甲无法联系上富商,未能进行勒索。
三天后,甲让乙、丙将吴某释放。
吴某一人在回家路上溺水身亡。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丙构成绑架罪的共同犯罪,但对乙、丙只能适用非法拘禁罪的法定刑B甲未能实施勒索行为,属绑架未遂;甲主动让乙、丙放人,属绑架中止C吴某的死亡结果应归责于甲的行为,甲成立绑架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D不管甲是绑架未遂、绑架中止还是绑架既遂,乙、丙均成立犯罪既遂【答案】D【考点】非法拘禁罪绑架罪【解析】D项:根据《刑法》第238条第3款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本题中,乙、丙二人以索取债务的主观意图扣押吴某三天,成立非法拘禁罪既遂犯。
所以,D项正确。
A项:共同犯罪需要共同犯罪的合意,本题中,乙、丙是受到甲的欺骗,并无实施绑架的故意,不成立绑架罪的共同犯罪。
所以,A项错误。
B项:根据《刑法》第239条第1款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绑架行为一旦结束,本罪即既遂,不存在未遂和中止等未完成形态。
所以,B项错误。
C项:根据《刑法》第239条第2款规定:“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本题中,甲并无伤害及杀害吴某的故意,吴某系自己溺水身亡,不成立本罪的结果加重犯。
所以,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6.贾某在路边将马某打倒在地,劫取其财物。
离开时贾某为报复马某之前的反抗,往其胸口轻踢了一脚,不料造成马某心脏骤停死亡。
设定贾某对马某的死亡具有过失,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A贾某踢马某一脚,是抢劫行为的延续,构成抢劫致人死亡 B贾某踢马某一脚,成立事后抢劫,构成抢劫致人死亡 C贾某构成抢劫罪的基本犯,应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D贾某构成抢劫罪的基本犯与故意伤害(致死)罪的想象竞合犯【答案】C【考点】抢劫罪【解析】CD项:贾某轻踢马某一脚,却不料造成马某心脏骤停死亡,此时贾某对马某的死亡具有过失,主观无伤害或杀害的故意,依法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因为是不同行为导致的罪行,应当数罪并罚。
所以,C项正确,D项错误。
AB项:贾某在将马某打倒在地时,劫取其财物的行为成立抢劫罪。
离开时其抢劫行为已经完成,轻踢一脚行为的心理状态只是为了报复马某的反抗,并非为了劫取财物而使用暴力,贾某踢马某一脚不属于抢劫行为,只成立抢劫罪的基本犯。
所以,AB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7.关于诈骗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不考虑数额)?A甲利用信息网络,诱骗他人点击虚假链接,通过预先植入的木马程序取得他人财物。
即使他人不知点击链接会转移财产,甲也成立诈骗罪B乙虚构可供交易的商品,欺骗他人点击付款链接,取得他人财物的,由于他人知道自己付款,故乙触犯诈骗罪C丙将钱某门前停放的摩托车谎称是自己的,卖给孙某,让其骑走。
丙就钱某的摩托车成立诈骗罪D丁侵入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将刘某存折中的5万元存款转入自己的账户。
对丁应以诈骗罪论处【答案】B【考点】诈骗罪【解析】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的行为过程: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物,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B项:乙虚构可供交易的商品,欺骗他人点击付款链接,由于他人是基于对付款网站的错误认识而处分了财产,乙成立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