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五条禁令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省交通厅“五条禁令”

1、严禁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擅自确定工程建设项目、拨付工程建设资金,违反者,主要责任人引咎辞职,其他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2、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插手工程建设设备、材料采购。违反者,不论是否得到,一律按违纪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辞退或开除公职。

3、严禁本人及配偶、子女参与自己管辖范围内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活动。违反者,予以纪律处分。

4、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收受或馈赠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违反者,按违纪查处,情节严重的,辞退或开除公职。

5、严禁在公路上乱设关卡、乱罚款、乱收费。违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

禁令前四条适用于全省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厅直属各单位、县级以上公路、运输、航务(海事)管理部门副科级以上干部,第五条适用于全省交通系统全体职工。

禁令从2003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