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计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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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讲义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讲义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讲义一、引言市政工程量计算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工作,它涉及到施工进度、成本控制、质量控制等方面。

因此,规范的工程量计算对于市政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讲义将详细介绍市政工程量计算的规范要求,帮助工程人员正确、高效地完成计算工作。

二、工程量计算的基本原则1.细化程度:市政工程量计算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细化程度,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2.清晰明确:计算项目的名称、计量单位和计量区间应在计算表中清晰明确,便于理解和查阅。

3.完整性:市政工程量计算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全部内容,确保没有遗漏,不得省略。

三、计算方法1.直接计算法:根据实际测量结果和设计图纸,直接计算工程项目的数量。

2.间接计算法:根据已知的基准长度或面积,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工程项目的数量。

3.综合计算法:将直接计算法和间接计算法相结合,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四、工程量计算表格的编制1.表头:包括项目名称、单位、计量区间等信息。

2.列名:列明各个工程项目的名称。

3.计算表格:按照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将计算结果填入表格中,并进行小计和总计。

五、计算规范要求1.计算单位:工程量计算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计量单位进行,确保计算结果的统一性和准确性。

2.计算公式:工程量计算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计算公式进行,不得随意改动。

3.精度要求:工程量计算应保持一定的精度,计算结果保留至合理位数,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4.校核要求:工程量计算应进行校核,确保计算结果的正确性。

校核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六、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1.工程量计算中出现遗漏:工程人员在计算时应仔细核对设计图纸和测量结果,避免遗漏。

2.计算结果不准确:工程人员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计算,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3.计算公式不明确:工程人员在计算时应参考相关规范和标准,对不明确的公式进行进一步核实。

七、总结市政工程量计算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对于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全解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全解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全解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指在进行市政工程施工前,需要通过计算来确定工程涉及到的数量和规模。

它是市政工程建设的基础,能够帮助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合理规划工期和材料使用,并进行成本评估。

下面将全面解析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计算范围市政工程的计算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土方工程:包括挖土、填土、回填等工程;2.地基处理工程:包括地基处理、地下水处理等工程;3.水工工程:包括河道、渠道、水库等工程;4.道路工程:包括道路、桥梁、交通设施等工程;5.管线工程:包括给水、排水、燃气、通讯等工程。

二、计算方法市政工程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直接计算法:根据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按照单位长度或者单位面积进行计算,得出总量;2.定额法:根据相关的行业标准和规范,按照工程的不同部分进行分类计算;3.统计法:通过对历史数据和实际情况的统计,得出工程量的估算;4.测量法:通过实地测量的方法,直接获得工程的尺寸和数量。

三、计算要点在进行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1.合理选取计算方法: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设计要求,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2.统一计量单位:在计算过程中要使用统一的计量单位,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3.涵盖所有工程项目:计算过程中要确保涵盖到所有相关的工程项目,不漏计漏量;4.参考相关标准和规范:在进行计算时,可以参考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5.重视实地测量:对于需要具体尺寸和数量的工程项目,要重视实地测量的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四、计算步骤1.获取工程资料:包括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工程规范等;2.初步分类:根据工程的性质和特点,初步将工程分为不同的部分;3.选取计算方法:根据工程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4.开展计算工作:按照选取的计算方法,进行详细的计算工作;5.检查和核对:对计算结果进行检查和核对,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6.编制工程量清单:按照计算结果,编制相应的工程量清单;7.评估成本和工期:根据工程量清单,评估工程的成本和工期。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福建省实施细则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福建省实施细则

附件5:《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目次总说明 (1)附录A 土石方工程 (3)A.1土方工程 (3)A.2石方工程 (4)A.3填方及土石方运输 (5)A.4相关问题及说明 (5)附录B道路工程 (6)B.1路基处理 (6)B.5交通管理设施 (6)B.6相关问题及说明 (7)附录C桥涵工程 (8)C.1桩基 (8)C.7钢结构 (9)C.10相关问题及说明 (9)附录D隧道工程 (10)D.8相关问题及说明 (10)附录E管网工程 (11)E.4管网附属构筑物 (11)附录H路灯工程 (13)H.8相关问题及说明 (13)附录L措施项目 (14)L.2支架 (14)L.6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14)L.7施工排水、降水 (15)L.9总价措施项目 (15)L.10 二次搬运 (16)L.11 施工现场围挡 (16)L.12 钢板桩支撑 (17)L.13相关问题及说明 (17)附录M 其他项目 (18)M.1其他项目 (18)总说明一、为了适应我省建筑业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我省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根据《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以下简称《市政计量规范》)和《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FJYD-409-2017),制定《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市政实施细则》)。

二、《市政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三、根据福建省实际情况,增加、删除、修改了《市政计量规范》附录部分内容,《市政实施细则》仅列出变动内容,其他未作规定的,均按《市政计量规范》执行;《市政实施细则》与《市政计量规范》不一致之处,按《实施细则》执行。

四、《市政实施细则》附录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增加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为新增编码,与《市政计量规范》不重复。

市政工程计量规范完整版

市政工程计量规范完整版

市政工程计量规范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3333—2033市政工程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稿)2033—33—33发布2033—33—33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目录1 总则(1)2 术语(2)3 一般规定(3)4 分部分项工程(4)5 措施项目(5)附录 A 土石方工程(6)附录 B 道路工程(11)附录 C 桥涵工程(20)附录 D 隧道工程(32)附录 E 管网工程(41)附录 F 水处理工程(49)附录 G 垃圾处理工程(54)附录 H 路灯工程(57)附录 I 钢筋工程(70)附录 J 拆除工程(71)附录 K 措施项目(72)本规范用词说明(79)附:条文说明(80)1总则为规范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市政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项目设置和计量规则,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市政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活动中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量计算。

市政工程量,应按本规范进行工程量计算。

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计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市政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12分部分项工程2术语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系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系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市政工程指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给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路灯等城市公用事业工程。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勘误完整版)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勘误完整版)

附件5:《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目次总说明 (3)附录A 土石方工程 (5)A.1土方工程 (5)A.2石方工程 (6)A.3填方及土石方运输 (6)A.4相关问题及说明 (6)附录B道路工程 (7)B.1路基处理 (7)B.5交通管理设施 (7)B.6相关问题及说明 (8)附录C桥涵工程 (9)C.1桩基 (9)C.7钢结构 (10)C.10相关问题及说明 (10)附录D隧道工程 (13)D.8相关问题及说明 (13)附录E管网工程 (14)E.4管网附属构筑物 (14)附录H路灯工程 (16)H.8相关问题及说明 (16)附录L措施项目 (17)L.1脚手架工程 (17)L.2支架 (17)L.6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18)L.7施工排水、降水 (18)L.9总价措施项目 (19)L.10 二次搬运 (19)L.11 施工现场围挡 (20)L.12 钢板桩支撑 (20)L.13相关问题及说明 (21)附录M 其他项目 (20)M.1其他项目 (20)总说明一、为了适应我省建筑业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我省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根据《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以下简称《市政计量规范》)和《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FJYD-409-2017),制定《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市政实施细则》)。

二、《市政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三、根据福建省实际情况,增加、删除、修改了《市政计量规范》附录部分内容,《市政实施细则》仅列出变动内容,其他未作规定的,均按《市政计量规范》执行;《市政实施细则》与《市政计量规范》不一致之处,按《实施细则》执行。

四、《市政实施细则》附录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增加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为新增编码,与《市政计量规范》不重复。

市政计量规范

市政计量规范

1 总则1.0. 1 为规范市政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量清工程单的编制方法,制定本规范。

1.0. 2 本规范适用于市政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

1.0. 3 市政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1.0. 4 市政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 1 工程量计算指建设工程项目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为依据,按照相关工程国家标准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计量。

2.0 2 市政工程指市政道路、桥梁、广(停车)场、隧道、管网、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路灯等公用事业工程。

3 工程计量3.0.1 工程量计算除依据本规范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1 经审定通过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2 经审定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3 经审定通过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3.0.2 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计量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的相关规定执行。

3.0.3 本规范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一个为计量单位。

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应一致。

3.0.4 工程计量时每一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1以“ t ”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人;2以“ m'、“m 2”、“m3、“ kg”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人;3 以“个”、“件”、“根”、“组”、“系统”为单位,应取整数。

3.0.5 本规范各项目仅列出了主要工作内容,除另有规定和说明外,应视为已经包括完成该项目所列或未列的全部工作内容。

3.0.6 市政工程涉及房屋建筑和装饰装修工程的项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 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电气、给排水、消防等安装工程的项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园林绿化工程的项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 的相应项目执行;采用爆破法施工的石方工程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2 的相应项目执行。

市政工程计量规则

市政工程计量规则

市政工程计量规则市政工程计量规则是指对市政工程项目进行计量的一套规范和标准。

它主要包括计量基本原则、计量单位、计量方法、计量程序和计量结果的审查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将对这些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计量基本原则是市政工程计量的基础。

它包括计量的准确性、公平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等原则。

准确性是指计量结果应与实际情况相符合,不能出现误差。

公平性是指计量应公正无私,不偏袒任何一方。

合理性是指计量方法和程序应科学合理,能够反映市政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

可行性是指计量方法和程序应简便易行,能够在实际操作中得到有效的应用。

计量单位是市政工程计量的基本单位。

常用的计量单位有长度、面积、体积、质量和时间等。

不同的市政工程项目需要使用不同的计量单位,例如道路工程需要使用长度单位,绿化工程需要使用面积单位,给水工程需要使用体积单位等。

在计量过程中,必须使用统一的计量单位,以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第三,计量方法是指市政工程计量的具体操作方法。

常用的计量方法有直接计量法、间接计量法和综合计量法等。

直接计量法是指直接测量市政工程项目的数量,例如使用测量仪器测量道路的长度、面积和坡度等。

间接计量法是指通过其他已知的数据来推算市政工程项目的数量,例如根据土方工程的设计图纸和标高表计算土方的体积。

综合计量法是指综合采用直接计量法和间接计量法来计算市政工程项目的数量,例如通过测量道路的长度和宽度来计算道路的面积。

第四,计量程序是指市政工程计量的操作步骤和流程。

常用的计量程序包括前期准备、计量实施、计量结果的记录和计量结果的审查等。

前期准备是指在进行市政工程计量之前,需要进行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以及计量设备和工具的准备和校验。

计量实施是指按照计量方法和程序进行具体的计量操作,例如测量道路的长度和宽度,计算道路的面积。

计量结果的记录是指将计量的数据和结果进行记录和整理,以备后续的使用和审核。

计量结果的审查是指对计量结果进行核对和审核,确保计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勘误完整版)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勘误完整版)

附件5:《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目次总说明 (3)附录A 土石方工程 (5)A.1土方工程 (5)A.2石方工程 (6)A.3填方及土石方运输 (6)A.4相关问题及说明 (6)附录B道路工程 (7)B.1路基处理 (7)B.5交通管理设施 (7)B.6相关问题及说明 (8)附录C桥涵工程 (9)C.1桩基 (9)C.7钢结构 (10)C.10相关问题及说明 (10)附录D隧道工程 (13)D.8相关问题及说明 (13)附录E管网工程 (14)E.4管网附属构筑物 (14)附录H路灯工程 (16)H.8相关问题及说明 (16)附录L措施项目 (17)L.1脚手架工程 (17)L.2支架 (17)L.6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18)L.7施工排水、降水 (18)L.9总价措施项目 (19)L.10 二次搬运 (19)L.11 施工现场围挡 (20)L.12 钢板桩支撑 (20)L.13相关问题及说明 (21)附录M 其他项目 (20)M.1其他项目 (20)总说明一、为了适应我省建筑业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我省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根据《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以下简称《市政计量规范》)和《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FJYD-409-2017),制定《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市政实施细则》)。

二、《市政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三、根据福建省实际情况,增加、删除、修改了《市政计量规范》附录部分内容,《市政实施细则》仅列出变动内容,其他未作规定的,均按《市政计量规范》执行;《市政实施细则》与《市政计量规范》不一致之处,按《实施细则》执行。

四、《市政实施细则》附录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增加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为新增编码,与《市政计量规范》不重复。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doc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doc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现阶段我国的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是怎样的?市政工程又包括哪些?以下是整理的关于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具体资料以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适应建设市场计量、计价的需要,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附录D进行修订,并增加新项目而成。

土石方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本章定额的土、石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后的体积计算。

二、土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石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加允许超挖量。

开挖坡面每侧允许超挖量:松、次坚实20cm,普、特坚实15cm。

三、夯实土堤按设计断面计算。

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规定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清理厚度为30cm内,废土运距按30cm计算。

四、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挖前的堤坡斜面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五、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沟槽全部土方量2.5%计算。

管沟回填土应扣除管径200mm 以上的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造物所占的体积。

六、挖土放坡和沟、槽底加宽应按图纸尺寸计算。

挖土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

如在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累土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管道结构宽: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则每侧增加10cm。

道路工程本计价依据包括:路基处理、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及其他。

路基处理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道路工程路床碾压宽度计算应按设计行车道宽度另计两侧宽值,加宽值按每边30cm计算。

二、砌筑按计算体积以10m、抹面、勾缝以100m、垫层按实体以10m为单位计算。

三、打碎石桩的材料用量已包括充盈系数1.3、材料损耗率3%和级配密实系数1.334。

道路基层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道路工程路基应按设计车行道宽度另计两侧加宽值,加宽值按每边30cm计算。

市政计量规范

市政计量规范

27 080301006*
临时喷射混凝土安、拆 C**喷射混凝土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 (m3)计算。
1、测量、检测、实验 2、脚手架搭拆、加固、周转材料摊销 3、喷射基面清理 4、混凝土制作、运输、喷射、养护、外加剂 5、喷射混凝土及钢筋网片拆除,废料场内外运输、消 纳,材料运输等工作内容 1、测量、检测、试验 2、模板及支架制作、安拆、维护、运输、周转材料摊 销,刷隔离剂 3、混凝土制作、运输、泵送、浇捣、养护、外加剂添加 等工作内容。
1、测量、检测、试验 2、钢筋制作、连接(包含焊接、机械连接等连接方式) 2、钢筋安装(含钢筋垫块或其他固定钢筋的材料) 3、钢筋运输等工作内容。
48 08综合考虑
1、测量、检测、实验 按设计图示长度(即竖井深 2、脚手架搭拆、加固、周转材料摊销 度-锁口圈梁)以(m)计算 3、注浆管制作、埋设 。 4、浆液制作、压浆、检查、封孔,外加剂添加 5、材料运输等工作内容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T) 铣削钢纤维运输、掺入、拌和等工作内容。 计算。 7
49 08B*
铣削钢纤维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序号 C (一) 项目编码 竖井 竖井土石方 1、测量、检测、试验 2、洞内照明,通风,排水 3、脚手架搭拆 按设计图示断面乘以深度以 4、开挖土方 体积计算。设计外放开挖量 5、石方爆破的钻眼、装药,连线、警戒、爆破、处理哑 不予计算。 炮、松石清理 6、土石方洞内运输,垂直运输,场内运输,外运装车等 工作内容。 按挖方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下 1、测量、检测、试验 埋没的基础体积(包含地下 2、回填土的取土(含购土费用)、运输、摊铺、晾晒、洒 建、构筑物,压顶梁等体 水、整平、夯实、排水、场内外运输等工作内容。 积)以体积(m3)计算。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作内容

市政工程计量规范

市政工程计量规范

市政工程计量规范
市政工程计量规范是用来规定和管理市政工程计量的标准,它包括市政工程量的计量、计价、结算、签证等。

它旨在维护工程活动公平、透明、健康的发展环境,保障工程施工质量,降低成本,提高工程效率,促进深化市政行业改革,实现市政行业可持续发展。

市政工程计量规范是社会资源分配公平、透明和有效利用的重要手段。

它有助于在市政工程行业中推进市场化运作,推动技术进步,培养人才,提高市政行业的竞争力。

同时,计量规范也对工程可靠性和安全性提出了严格要求,以保障施工安全和完工质量。

此外,市政工程计量规范也可以确保市政工程行业的公平和公正,有效防止垄断行为,规避不必要的纠纷,保障企业和投资者的利益。

它是实现政府工程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市政工程规范建设和行业规范建设的重要实施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家和地方工程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

市政工程计量规范

市政工程计量规范

市政工程计量规范市政工程计量规范是对市政工程中计量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的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计量项目、计量程序、计量器具、计量人员等几个方面。

一、计量项目市政工程计量项目主要包括土方工程、路面工程、下水道工程、桥梁工程等。

对于每个工程项目,都有相应的计量指标和方法进行计量。

比如土方工程,要计量的项目有土方开挖量、土方填筑量、土方移动量等;路面工程,要计量的项目有路面面积、路面厚度、路面平整度等。

在规范中要明确每个计量项目的计量标准和计量方法。

二、计量程序市政工程的计量程序是指计量工作的具体操作流程。

它包括计量前、计量中、计量后三个环节。

1. 计量前:在开始计量工作前,要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和校准,确保其准确度和稳定性。

同时,要做好计量准备工作,包括选择合适的计量方法、准备计量记录表格等。

2. 计量中:在实际进行计量工作时,要按照规定的计量方法进行操作。

计量过程中要保证仪器的正确使用,防止人为误差的产生。

同时,要注意记录每次计量的数据和结果,保留好计量记录。

3. 计量后:计量完成后,要对计量结果进行核对和分析,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

如有需要,还可以进行复核和验证,以确保计量结果的可信度。

三、计量器具市政工程计量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检定和校准,同时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准确度和可靠性。

在规范中要明确计量器具的管理责任和流程,以及相关的检定和校准要求。

四、计量人员市政工程计量人员是指从事计量工作的专业人员。

他们必须具备一定的计量理论和技术知识,熟悉计量操作流程和方法,严格遵守计量规范和要求。

在规范中要明确计量人员的职责和资质要求,以及相关的培训和考核机制。

总之,市政工程计量规范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市政工程计量工作,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性。

只有严格按照规范进行计量,才能得到真实可靠的计量数据,为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管等环节提供科学依据。

关于贯彻《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 -2013)的实施意见

关于贯彻《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 -2013)的实施意见

关于贯彻《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 -2013)的实施意见粤建造发〔2014〕3号6.发生空桩的,空桩单独列项计算,项目名称明确为“xxx的空桩”。

8.《市政计算规范》表C.1桩基的各项目综合单价均不包含水上桩基础支架、平台搭拆;增补人工挖桩孔含护壁、人工挖孔灌注桩桩芯、圆木桩、入岩增加费清单,按表C.1桩基的规定执行。

9.现浇混凝土项目不包括模板制安,模板制安按《市政计算规范》L.2混凝土模板及支架相应规则单独列项;预制混凝土的模板应包含在相应预制混凝土项目综合单价中。

二、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投标计价,单价项目都必须填报单价和合价,总价项目都必须填报合价。

若招标工程量清单的措施项目按常规施工方案编制,投标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单价和(或)合价;竣工结算时,经审定施工方案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列措施项目不一致的,应按审定施工方案调整措施项目费。

若招标文件允许依据拟定投标施工方案报价,当拟定投标施工方案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列措施项目不一致时,投标人应根据2013清单计算规范和拟定投标施工方案列项报价;竣工结算时,除了非承包人的原因外,措施项目费不得调整。

三、招标人应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2011)等合理确定工期,若招标工期短于标准工期,应单独开列和计算赶工措施费。

赶工措施费按表L.9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的规定执行,按广东省建设工程现行计价依据有关规定计算。

四、增补文明工地增加费清单,按表L.9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的规定执行。

表L.9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编码:041109)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粤041109008 赶工措施费1.合同工期2.定额工期项按广东省建设工程现行计价依据有关规定计算因工期缩短增加的费用粤041109009 文明工地增加费获得文明工地的等级:市级文明工地或省级文明工地。

项按广东省建设工程现行计价依据有关规定计算创建文明工地增加的费用五、总承包服务费。

市政工程量计算规则

市政工程量计算规则

目录给水工程量计算规则 (2)排水工程量计算规则 (3)路灯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7)道路工程量计算规则 (10)给水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管道安装(一)管道安装工程量按施工图中心线的长度以米计算1.支管长度从主管中心开始计算到支管末端交接处的中心,管件、阀门所占长度已在管道施工损耗中综合考虑,计算工程量时均不扣除其所占长度.2.遇新旧管连接时,管道安装计算到碰头的阀门处,阀门及阀门相连的承(插)盘短管、法兰盘的安装均包括在新旧管连接内,不再另计工程量。

(二)新旧管连接以处计算.(三)管道试压、管道消毒冲洗按管道安装工程量计算.二、管件安装(一)管件、分水栓、马鞍卡子、二合三通、水表及消防栓的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或组计算。

三、管道附属构筑物(一)各种井均按设计图数量以座计算。

(二)管道支墩以设计图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所占的体积。

四、取水工程(一)大口井内套管、辐射井管安装按设计图中心线长度以米计算.(二)钢筋混凝土渗渠管制作安装按设计图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三)渗渠滤料填充按设计图数量以立方米计算。

五、管道除锈防腐蚀工程(一)管道除锈、防腐蚀工程量按燃气工程篇规定计算.排水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一)混凝土基础、混凝土管、缸瓦管铺设按设计井中至井中的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扣除检查井长度。

每座检查井扣除长度按表五计算.表五检查井扣除长度表(二) 管道接口区分管径和做法,以设计的接口个数计算工程量。

(三)管道闭水试验,以设计的闭水长度以米计算,不扣各种井所占长度。

(四)管道出水口区分型式、材质及管径,以处计算。

二、定型井(一)各种井按不同井深、井径以座计算。

(二)各类井的井深按井底基础面至井盖顶以米计算。

三、非定型井、渠、管道基础及砌筑(一)本章所列各项目的工程量均以施工图为准计算,其中:1.砌筑按设计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2.抹灰、勾缝按抹灰面以平方米计算。

3.井的预制构件以设计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井构件安装以套计算。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讲义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讲义

序号
附录名称
1 附录A 土石方工程 2 附录B 道路工程 3 附录C 桥涵工程 4 附录D 隧道工程 5 附录E 管网工程 6 附录F 水处理工程 7 附录G 垃圾处理工程 8 附录H 路灯工程 9 附录J 钢筋工程 10 附录K 拆除工程 11 附录L 措施项目
合 计:
“08”规范 项目数 12 60 74 82 110 0 0 0 5 8 0 351
附录A 土石方工程
4.工作内容 1)挖土方,删除“土方开挖”、“围护、支撑”、“平整、夯实
”,增加了“排地表水”、“ 围护及拆除”、“ 基底钎探”的工作 内容。
2)挖石方,删除“围护、支撑”,增加了“排地表水”、“ 围 护及拆除”的工作内容。
3)填方及土石方运输,删除“填方”,增加了“运输”、“回填 ”的工作内容。 5.其他
附录A 土石方工程
本章包括挖土方、挖石方和填方及土石方运输共3节10个清单项目。
1.项目设置 1)挖土方,删除了“竖井挖土方”清单项目;将原“挖淤泥”
清单项目调整为了“挖淤泥、流砂”。 2)填方及土石方运输,将原“填方”清单项目调整为了“回填
方”;删除“缺方内运”清单项目。 2.项目特征
1)挖土方, 在“暗挖土方”和“挖淤泥、流砂”中增加了运距 的描述。
2)挖石方,将挖一般石方中“按设计图示开挖线以体积计算” 修改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将挖沟槽、基础石方“原地 面线以下按构筑物最大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挖石深度以体积计算”修改 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石深度计算”,将挖沟 槽、基坑石方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相统一。我省明确挖一般石方和沟槽 石方均根椐规范考虑超挖量和工作面,按实际挖方数量计算。
在工程计量活动中,除应遵守专业性条款外,还应遵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

附件5:《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目次总说明 (1)附录A 土石方工程 (3)A.1土方工程 (3)A.2石方工程 (4)A.3填方及土石方运输 (5)A.4相关问题及说明 (5)附录B道路工程 (6)B.1路基处理 (6)B.5交通管理设施 (6)B.6相关问题及说明 (7)附录C桥涵工程 (8)C.1桩基 (8)C.7钢结构 (9)C.10相关问题及说明 (9)附录D隧道工程 (10)D.8相关问题及说明 (10)附录E管网工程 (11)E.4管网附属构筑物 (11)附录H路灯工程 (13)H.8相关问题及说明 (13)附录L措施项目 (14)L.2支架 (14)L.6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14)L.7施工排水、降水 (15)L.9总价措施项目 (15)L.10 二次搬运 (16)L.11 施工现场围挡 (16)L.12 钢板桩支撑 (17)L.13相关问题及说明 (17)附录M 其他项目 (18)M.1其他项目 (18)总说明一、为了适应我省建筑业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我省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根据《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以下简称《市政计量规范》)和《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FJYD-409-2017),制定《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市政实施细则》)。

二、《市政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三、根据福建省实际情况,增加、删除、修改了《市政计量规范》附录部分内容,《市政实施细则》仅列出变动内容,其他未作规定的,均按《市政计量规范》执行;《市政实施细则》与《市政计量规范》不一致之处,按《实施细则》执行。

四、《市政实施细则》附录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增加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为新增编码,与《市政计量规范》不重复。

市政工程计量

市政工程计量

市政工程计量规范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并应符合下列规。

面积1净高不足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面积。

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面积。

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至的部位应计算/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时不应计算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面积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的部位应计算/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回廊层高在2.2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面积。

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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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为规范市政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制定本规范。

1.0. 2本规范适用于市政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

1.0. 3市政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1.0. 4市政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 1工程量计算指建设工程项目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为依据,按照相关工程国家标准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计量。

2.0 2 市政工程指市政道路、桥梁、广(停车)场、隧道、管网、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路灯等公用事业工程。

3工程计量3.0.1工程量计算除依据本规范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审定通过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2经审定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3经审定通过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3.0.2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计量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的相关规定执行。

3.0.3本规范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一个为计量单位。

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应一致。

3.0.4工程计量时每一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1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人;2以“m”、“m2”、“m3”、“kg”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人;3以“个”、“件”、“根”、“组”、“系统”为单位,应取整数。

3.0.5本规范各项目仅列出了主要工作内容,除另有规定和说明外,应视为已经包括完成该项目所列或未列的全部工作内容。

3.0.6市政工程涉及房屋建筑和装饰装修工程的项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电气、给排水、消防等安装工程的项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园林绿化工程的项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的相应项目执行;采用爆破法施工的石方工程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2的相应项目执行。

具体划分界限确定如下:1本规范管网工程与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中工业管道工程的界定:给水管道以厂区入口水表井为界;排水管道以厂区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热力和燃气管道以厂区入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为界。

2本规范管网工程与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中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的界定:室外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以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厂区、住宅小区的庭院喷灌及喷泉水设备安装按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中的相应项目执行;市政庭院喷灌及喷泉水设备安装按本规范的相应项目执行。

3本规范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与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中设备安装工程的界定:本规范只列了水处理工程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专用设备的项目,各类仪表、泵、阀门等标准、定型设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中相应项目执行。

4本规范路灯工程与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中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的界定:市政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市政庭院艺术喷泉等电气安装工程的项目,按本规范路灯工程的相应项目执行;厂区、住宅小区的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庭院艺术喷泉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按现行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的相应项目执行。

3.0.7由水源地取水点至厂区或市、镇第一个储水点之间距离10km以上的输水管道,按本规范附录E “管网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4工程量清单编制4. 1 一般规定4.1.1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1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4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5拟定的招标文件;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7其他相关资料。

4.1.2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撤清单计价规范》 GB 50500的相关规定编制。

4.1.3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做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本规范的代码04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04B001起顺序编制,同—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

补充的工程量清单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

不能计量的措施项目,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

4.2分部分项工程4.2. 1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4.2.2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4.2.3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4.2.4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4.2.5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4.2.6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4.2.7本规范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的内容,同时又在“措施项目”中单列了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项目。

对此,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用,若招标人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未编列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清单,即表示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不单列,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应包 括模板工程费用。

4.2.8本规范对预制混凝土构件按现场制作编制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不再另列。

若采用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时,构件成品价(包括模板、钢筋、混凝土等所有费用)应计人综合单价中。

4.2.9金属结构构件按成品编制项目,构件成品价应计入综合单价中,若采用现场制作,包括制作的所有费用。

4.3措施项目4.3.1措施项目中列出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照本规范4.2分部分项工程的规定执行。

4.3.2措施项目中仅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未列出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工程ft清单时,应按本规范附录L措施项目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确定。

附录A 土石方工程A.1 土方工程土方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A.1的规定执行。

表A. 1 土方工程(编号:040丨01)注:1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为: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 <150m2为基坑。

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方。

2土壤的分类应按表A. 1-1确定。

3如土壤类别不能准确划分时,招标人可注明为综合,由投标人根据地勘报告决定报价。

4土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5挖沟槽、基坑土方中的挖土深度,一般指原地面标高至槽、坑底的平均高度。

6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

如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按表A. 1-2、表A. 1-3规定计算;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

7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和暗挖土方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中仅包括了土方场内平衡所需的运输费用,如需土方外运时,按040103002“余方弃置”项目编码列项。

8挖方出现流砂、淤泥时,如设计未明确,在编制工程量淸单时,其工程数量可为暂估值。

结算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现场签证确认工程量。

9挖淤泥、流砂的运距可以不描述,但应注明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决定报价。

表A. 1 .1土壤分类表注:1沟槽、基坑中土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类别厚度加权平均计算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做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3本表按《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 — 301—1999整理,并增加机械挖土顺沟槽方向坑上作业的放坡系数。

表A. 1-3管沟施工每侧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单位:mmA.2石方工程石方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A.2的规定执行。

注:1.沟槽、基坑、一般石方的划分为: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梢;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石方。

2岩石的分类应按表A.2-1确定。

3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4挖沟槽、基坑、一般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石方工程量中,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

如并入各石方工程量中,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其所需增加的工程数量可为暂估值,且在淸单项目中予以注明;办理工程结箅时,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箅。

5挖沟槽、基坑、一般石方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中仅包括了石方场内平衡所需的运输费用,如需石方外运时,按040103002“余方弃置”项目编码列项。

6石方爆破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2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3回填方及土石方运输回填方及土石方运输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A. 3的规定执行。

注1.填方材料品种为土时,可以不描述。

2填方粒径,在无特殊要求情况下,项目特征可以不描述。

3对于沟、槽坑等开挖后再进行回填方的清单项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第1条确定;场地填方等按第2条确定。

其中,对工程量计算规则1,当原地面线高于设计要求标高时,则其体积为负值。

4回填方总工程量中若包括场内平衡和缺方内运两部分时,应分别编码列项。

5余方弃置和回填方的运距可以不描述,但应注明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决定报价。

6回填方如需缺方内运,且填方材料品种为土方时,是否在综合单价中计人购买土方的费用,由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行考虑决定报价。

A.4相关问题及说明A.4. 1隧道石方开挖按附录D隧道工程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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