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财务管理规定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管理基本原则1、民主管理原则。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应当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实行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
2、账目清晰原则。
农村集体财务应当建立规范的账目,按照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和记录,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3、公开透明原则。
农村集体财务应当定期公布账目,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开透明。
4、合法合规原则。
农村集体财务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制度,确保合法合规。
二、财务管理制度1、会计制度。
农村集体财务应当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规定建立会计制度,设立总账、明细账和日记账等账目,进行准确的会计核算和记录。
2、收支审批制度。
农村集体财务应当建立收支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确保收支合法合规。
3、票据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财务应当建立规范的票据管理制度,使用合法票据进行收支记录,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档案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财务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审计监督制度。
农村集体财务应当建立审计监督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和监督检查,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合法化。
三、财务管理责任制1、村委会主任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本村财务工作。
2、村委会应当设立会计和出纳等财务岗位,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有序进行。
3、村委会会计应当具备相应的会计知识和技能,负责本村财务核算和记录工作,并协助村委会主任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4、村委会出纳应当负责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等工作,并做好现金和票据的管理工作。
5、村委会其他成员应当协助村委会主任和会计做好财务管理工作,不得干涉财务事项的执行和决策。
村级财务管理审批制度
村级财务审批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提高村级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收入的管理:1、各种收入票据一律由村报账员在财政所领取、使用。
任何人不得代领、代开。
2、村集体资金收入主要包括:“一事一议”资金;发包及上交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土地补偿费;上级部门拔款和奖励;财政转移支付村级的补助资金;各种代收、借款等其他资金;以资代劳;其他收入。
凡村集体取得的各项收入都必须先全额缴入“村集体资金代管银行专户”内。
二、支出的管理:村级一切开支均应取得全法凭证。
杜绝白纸条。
凡从企事业单位、商业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购买商品或向有关部门缴款等须持正式发票报销入账。
各种付款凭证要注明事由及其数量、单价和金额,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字。
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入账。
村级的日常开支,由财政所根据各村经济业务的大小,核给每村一定数额的备用金,季末或年末结账,据实报销。
大额开支须由村委会提出申请,编制用款计划,由处分管领导签字,财政所审核后方可支出。
1、村级财务实行按季报账。
每季末由村报账员收集合理、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报送财政所,经审核后,由资金会计开据现金支票到所在开户行领取现金。
2、村级招待费提倡实行“零”招待。
确需安排就餐的,每人每次可按10元标准补助。
3、严格控制村级公务费支出。
4、专项资金(包括从外单位争取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按确定的工程支出,由财政部门监督使用。
工程结束后凭工程决算及税务发票列支。
5、村组干部工资由处财政所统一发放,实行一人一卡。
三、财务审批制度:1、村民委员会财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2、凡一次性支出在500元以下的,由主任审批;在500(含500)元以上的须经村两委班子成员共同审核后,再由主任审批。
3、所有支出的原始凭证,应当写明用途,由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经理财小组盖章后方可入账。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15篇)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15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某某村集体经济收入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某某村实施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的申请使用和审批严格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第二条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可以申请使用集体经济收入资金。
(一)增加某某村集体收入的项目费用;(二)某某村公益性项目的建设费用;(三)某某村遭遇重大家庭变故造成生活困难的村民慰问金;(四)其他经帮扶单位“双到”办和村委协商可供开支的项目费用。
第三章资金使用程序第三条某某村委会人员及相关机构的职责。
(一)某某村委会主任:负责管理某某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审批各生产小组提出的资金使用申请,按制度要求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公正、公开使用。
(二)某某村委会委员:根据所管辖生产小组的实际需求,提出资金使用申请。
(三)某某村委会出纳:负责收集和保管资金申请,办理支付业务及保管相关票据,设立专门账簿进行登记管理,编制并公示每月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帮扶单位“双到”办公室:负责指导某某村委会有效地使用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监督村委会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复核每一项资金的审批情况。
第四条资金的申请程序。
(一)对于村民慰问金和只涉及1个生产小组的公益性项目,由管辖该生产小组的村委委员提出使用申请,填写《某某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使用申请表》。
(二)对于涉及2个生产小组以上的公益性项目,由管辖所涉及生产小组的全部村委委员联名提出使用申请,填写《某某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使用申请表》。
(三)对于某某村集体投资项目,由1/2以上的村委委员联名提出使用申请,填写《某某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使用申请表》。
第五条资金的审批程序。
(一)申请费用在500元以下的,由村委会主任同意并签字,通过审批。
(二)申请费用在500元(含500元)以上20某某元以下的,需召开村委会议讨论,需村委会主任及1/2以上村委委员同意并签字,才能通过审批。
(三)申请费用在20某某元(含20某某元)以上的,需召开村委会议讨论,由全体村委委员同意并签字,使用申请书需在村公告栏向全村村民公示7天,无收到书面反对意见,才能通过审批。
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务监督和风险控制,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透明度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二、财务管理组织架构1. 村级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完善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对村级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财务管理人员包括村财务主管、财务会计等,负责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预算管理1.1 制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1.2 财务预算计划应根据村级工作需要和财务状况进行合理安排。
2. 财务会计管理2.1 设立村级财务账户,确保资金安全和流动性。
2.2 实行双记账制度,及时记录和核对财务收支情况。
2.3 定期进行财务核算和账务调整,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3. 资金管理3.1 建立资金管理制度,规范村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3.2 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账户,实行资金专款专用制度。
3.3 加强对资金流动的监督和控制,防止财务风险的发生。
4. 财务审计管理4.1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对财务账目进行核实和检查。
4.2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4.3 做好财务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归档工作。
5. 财务报告管理5.1 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5.2 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地反映村级财务状况。
5.3 财务报告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村民公示。
四、财务管理流程1. 财务预算流程1.1 制定财务预算计划1.2 审批财务预算计划1.3 实施财务预算计划1.4 监督和检查财务预算执行情况2. 财务会计流程2.1 登记和核对财务收支凭证2.2 记账和制作财务报表2.3 进行财务核算和账务调整2.4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3. 资金管理流程3.1 制定资金使用计划3.2 审批资金使用计划3.3 资金支付和报销3.4 监督和检查资金使用情况五、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执行情况的监督1.1 财务管理委员会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严格村级财务制度
严格村级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保障村集体财产的安全和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机构1.村级财务管理应当实行专人管理,任命专职财务人员进行财务核算和管理。
2.财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并领取相关执照。
3.财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职责分工,保证财务管理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三、财务核算1.村级财务核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定进行,实行预算管理和制度保证,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2.财务核算应当按月、季度、年度进行,实行会计账簿的记录和汇总。
3.财务核算应当对资产、负债、权益、收入、支出、利润等进行分类和明细记录,编制报表和财务分析。
四、财务预算1.村级财务预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进行编制,确保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使用。
2.财务预算应当进行严格审批,制定合理的收入和支出计划,确保财务收支平衡和运行稳定。
3.财务预算应当实行专项管理和专款专用,禁止挪用公款和滥用权力。
五、财务监督1.村级财务监督应当实行内部和外部双重监督,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和合法。
2.内部监督应当由村集体组织负责,建立审计和监督机构,推进财务透明和规范。
3.外部监督应当由相关主管部门和群众代表组成,每年进行审核和评估,公开财务信息和报告。
六、财务处罚1.村级财务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查处,建立健全违法处罚制度,严肃处理财务违纪行为。
2.财务违法行为包括侵占、挪用、套取、私分、贪污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和惩罚。
3.财务违法行为涉事人员应当追究责任,进行追责和返还,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权利。
七、财务报告1.村级财务报告应当实行年度公开和公告制度,定期发布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2.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全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标准,不得夸大或隐瞒财务信息。
3.财务报告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推动村级财务管理的改革和提高。
八、财务改革1.村级财务改革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加强技术支持和管理创新,推进现代化财务管理。
村级财务制度细则
村级财务制度细则第一条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村级财务监督,保障村集体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级财务管理的主体,对村级财务管理负有全面责任。
第三条村级财务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科学、规范、透明、有序管理。
第四条村级财务管理应坚持财务融合、资金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促进村级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村级财务管理应加强对财务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村级财务管理应实行分类管理、责任到人、绩效考核的制度,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七条村级财务管理应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村级财务管理应坚持节约集约用财、防止浪费、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财政资金的使用。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九条村级财务管理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法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村级财务管理应健全会计核算体系,确保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一条村级财务管理应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合理编制和执行预算,确保资金的有效运用。
第十二条村级财务管理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管理,加强预决算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三条村级财务管理应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加强对村集体资产的保护和监管,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四条村级财务管理应建立健全审计制度,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村级财务管理应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
第十六条村级财务管理应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做好财务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确保财务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村级财务管理应定期进行财务工作总结和评估,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八条村级资金管理应根据村级经济发展和项目需求,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的使用。
2024年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
一、实行农村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即在镇设立村级财务核算中心,核算中心设立村级统一账户,每村的各项收入都要进入统一账户。核算中心严格执行“四个不变、三个不准”的原则(“四个不变”即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不变,使用权不变,会计核算内容不变,使用方向不变,“三个不准”即村集体资金不准平调,不准借支挪用,不准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各种费用)。取消各村在银行设立的所有账户,取消村会计、出纳岗位,在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其资金全部进中存放在会计核算中心为各村设立的账户上,由核算中心为各村的财务收支实行统一核算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 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职责是对本单位本期间的收支票据进行审核。居委会民主理财小组按月对该期间的收支票据进行审核。社民主理财小组对涉及本社集体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社集体资金在使用前需经社民主理财小组审批后经委财务负责人签字报镇审批签字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七条 民主理财小组每次开展财务审核时,必须有80%以上成员到场,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和出纳人员当场对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财务审核,凡是发生因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发现不合理开支不予报账的票据而对其打击报复的行为,将对当事人按照相关规定移交纪检、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 各委存款账户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也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抵押。各委提取现金超过1000元的大额资金提取必须填写委组集体资金使用审批单后方可提取。村组支付业务转账起点为1000元,超过1000元的支付事项(支付个人押金、补助、报酬、福利待遇等除外),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第十四条 数额较大且无法转账支付的资金,必须填写委组集体资金使用审批表,列明资金用途,由主管会计、农村办主任、镇分管领导、主管领导逐级审批签字后,方可支取,并于支取后3日内按照委组集体资金使用审批表上列明的资金用途到农村工作办公室,按照票据审批程序进行报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账,需及时通知农村工作办,否则不予入账。
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篇3一、农村财务管理制度1、各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实行村级账目和资金委托代理的管理方式,主要内容包括:村集体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财务收支、会计档案和提供会计信息等。
2、依托各乡镇经营管理站组建各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代理中心),各乡镇村委会(社区)和各村民小组委托乡镇代理中心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
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必须保持集体资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保守财务、商业秘密。
对代管的资金,乡镇政府只有监管的权力,没有使用的权力。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平调、挪用、拆借村组集体资金,不得改变集体资金的性质,不得侵犯村组集体的合法权益。
3、各乡镇代理中心以村、组为单位设立总账和明细账,及时记账、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反馈情况;代理会计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合规性,填制好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对本单位发生的各项收支认真填制或及时取得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村、组报账员及时报账,并负责好有关报表填制及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的收支办理和保管工作。
4、各乡镇代理中心不得用村组集体资金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银行贷款担保、抵押手续,不得代其它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各种款项。
2、民主理财制度1、各村组必须建立民主理财小组。
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村、组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民主理财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并推选一名组长,由其负责召集日常理财和联络、协调工作。
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名单须报代理中心备案,并接受其业务指导。
2、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具备的条件:(1)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遵纪守法、认真负责、廉洁奉公,敢于讲实话,办实事,政治思想好,觉悟高,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望和影响力;(2)具有为群众服务的思想认识,有积极参与集体事务管理的主动性和工作热情;(3)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基本知识和技能,熟悉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熟悉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活动;(4)坚持原则,敢于制止侵犯集体经济和农民利益的行为,勇于同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作斗争。
村级财务室规章制度
村级财务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级财务室的管理,保障村级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监督效能,根据《村务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村级财务室是村级财务管理的中心,负责村级财务的核算、管理和监督,依法保管和使用财务资金。
第三条村级财务室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原则,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规章,保障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第四条村级财务室应加强组织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提高财务管理效能。
第五条村级财务室负责制定年度预算和财务报表,向村民会议、村委会和有关部门负责,并接受财务监督。
第六条村级财务室实行总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村级财务室应加强对村级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第八条村级财务室应按规定制定财务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确保完成各项财务工作任务。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九条村级财务室负责编制本村年度预算,向村民大会审议通过,输送村委会执行。
第十条村级财务室应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进行预算编制和控制调整,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十一条村级财务室应按照规定开展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村级财务室应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会计凭证真实、合法、完整。
第十三条村级财务室应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和财务资料,接受审计、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村级财务室应健全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保管好财务凭证、账簿和资料,严禁私托私挥。
第十五条村级财务室应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章财务监督第十六条村级财务室应接受村民会议、村委会和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财务情况。
第十七条村级财务室应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村级审计的监督。
第十八条村级财务室应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关和监察机关的财务监督工作。
第十九条村级财务室应依法接受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做好相关材料和记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升组织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财务管理规定。
二、会计核算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健全会计制度,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2. 组织应设立专门的会计岗位,负责日常的会计工作,确保账目记录准确、完整。
3. 组织应按照规定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指标进行会计核算,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和盘点。
三、资金管理1. 组织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流转、使用和监督程序。
2. 资金应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用集体资金用于个人或其他用途。
3. 组织应建立资金收支登记制度,明细记录各项收入和支出情况,确保资金的清晰可查。
4. 资金存储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确保不受损失和盗窃。
四、财务审计1. 组织应定期进行内部财务审计,对会计核算情况进行检查,防止违规行为和财务纠纷的发生。
2. 组织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外部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财产管理1. 组织应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明确财产的权属和使用权。
2. 财产应定期进行清查和保养,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新,确保其正常使用。
3. 财产的处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私自处置、转让或抵押。
六、经费使用1. 组织应合理规划和使用经费,确保资金用于合理的经济活动和公益事业。
2. 经费使用应符合财务制度和经济规划的要求,严禁浪费和滥用。
3. 组织应建立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七、监督管理1. 组织应建立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监督的职责和权限。
2. 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对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组织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财务专业素质和责任意识。
八、违规处罚1. 对于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组织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职务等。
2. 对于涉及财产损失的违规行为,组织可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最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最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最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精选10篇)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依法保障农民集体收益,应制定规范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最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最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篇1一、村级财务管理实行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委托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对村级财务进行会计核算。
每月1-3日为村级民主理财日,4-6日为村报账日。
二、村集体的各项收入,及时上交“三资”服务中心代理核算。
严禁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
各项债务做到日清月结,往来清楚,证、帐、表、实相符,严禁设立账外账。
三、村集体的各项支出,一律实行报账制,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开支项目、数额在500元以下的,由村民理财小组签字盖章、村主任审批,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理报账业务、开支项目数额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在村“两委”商议后,可直接开支:村委会提出支出事项,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决议;村级开支事项发生后,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合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上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盖章);由财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批,审核同意后,由村级事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共同签字,加盖监督组章;村书记审查:“同意”;村主任审批:“同意报支”字样后要署名,日期(开支5000以上,需驻村点长签字)。
村报账员填写财务报账单,经三资代理中心审核员审核票据签“审核”字样,并签名以示负责(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退回不报支),再经三资代理中心分管主任审查,并签“已审核,准入账”字样方可入账。
四、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和办公、报刊费用,坚持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最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篇2为进一步完善我镇“村帐镇管”工作,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依法保障农民集体收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会计条例》《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我镇实际,重新制定《石埠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格式7篇).doc
村级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格式7篇)村级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篇1一、会人员管理及职责1、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对村级财务实行以会计委托制为核心的“五统一”管理工作。
“五统一”即在坚持村级团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财务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受村委会的委托,以镇为单位实行统一财务制度、统一审核记账、统一票据、统一财务公布的资料和时间、统一建档管理。
同时逐步推进村级会计电算化工作。
2、镇设立村帐镇代管办公室,隶属经管站管理,配备专职代理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负责各村的票据审核和会计核算等工作。
会计核算范围包括各村团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收支情景,村下属公司的收支情景。
各村必须配备一名报账员,村报账员理解镇经管站的工作管理和业务指导。
3、镇代管会计工作职责:按财政部印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的要求建立账簿,设置会计科目,正确处理会计业务,把好财务审核关,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布单,对村报账员实行业务指导,协助各村做好财务工作。
4、报账员职责:村报账员主要负责管理村级财务收支、财物管理、村级统计、各项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征用结算等工作,并按季做好财务上墙公布,理解村民监督。
5、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按时处理账务,定期核对现金、盘点物资,做到账实、账款、账证、账表五相符。
6、村干部要支持财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保证财务人员行使其工作权利,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坚持原则的财务人员。
同时要坚持财会队伍的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撤换。
村报账员的任免和调换,应由镇经管站提出意见,村两委会团体讨论经过,同时将讨论结果报经管站备案,并按规定办理交结手续,编制交结清单,并由经管站和村财务主任现场监交,在未办清交接手续前财会人员不得离职。
7、会计核算制度应按照《会计法》和《村合作经济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会计册账及各项登记簿,做到记账规范及时。
镇村财务管理的管理规定(3篇)
镇村财务管理的管理规定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____月____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
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
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8、上级单位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
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
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1)____元内(含____元)由村主任审批;(2)____元至____元(含____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3)____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镇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规章制度14篇
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规章制度14篇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精选14篇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怎么制定?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既是?集思广?益的过?程,更?是统一?思想的?过程。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规章制度,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精选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盱眙县行政村(居委会)和组等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章会计委派代理第三条村会计实行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乡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统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会计可兼职2~5个村会计业务,村级配备报帐员。
委派会计由农经站财会人员兼任,农经站会计人员不足的,可由乡镇组织业务人员选送县委农工部培训,经考试获取会计证书后聘用。
村报帐员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条委派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轮岗制度,可与村委会换届同步,每三年轮岗换村一次。
第五条坚持村级集体资金和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实行“村帐乡镇记”、“村钱乡镇代管”办法。
第六条实行村级统一报帐、集中会审做帐制度。
每月3—5日为村报帐员和总帐会计集中报帐会审做帐日。
第七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1、总帐会计工作职责:(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驻村审核检查村级资金结算情况、票证使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审查监督报帐员履行职责情况;(2)及时记帐,编报财务报表资料,并按月反馈、公布各村的财务活动情况;(3)组织好派驻村各类报表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编报工作;(4)监督财务支出,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入帐;(5)做好集体资源资产的清理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6)协助乡镇农经部门做好其它工作。
2、报帐员工作职责:(1)做好村内日常业务工作,包括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台帐、农民承担税费方案、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事项、农户上缴下拨款项结算等;(2)按时核对、结报村组财务收支事项和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3)协助总帐会计核对帐目,收集汇总、编制装订各类财务和统计表册;(4)正确使用和管理各类票据,负责现金、存款的收付存业务,逐笔做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的登记工作;(5)按时参与民主理财,负责村务公开工作。
村级财务管理规章制度(3篇)
村级财务管理规章制度(3篇)村级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篇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乡财政资金厉行增收节支,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
乡所有财政资金性支出需由财政所先审核其票据的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再经乡长审核,后由分管领导审批报销。
财政所出纳员负责对审核签批后的发票按程序提交国库支付中心办理支出。
二、乡财政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财务审批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
乡政府日常开支、临时开支由财政所与分管领导提出拨款计划,经乡党政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财政所负责具体办理。
三、审批权限。
项目资金支出须由项目分管领导、乡镇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报账;报账时须附发票、合同书、工程验收单、审计报告(最终结算时供给)等有关资料;项目资金支出上级有明确文件规定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日常事务支出单笔在10000元以内的,由乡长审核后,交分管领导直接审批;单笔支出在10000元以上,须经党委会研究经过后,再按规定程序办理付款。
四、公务用车根据工作需要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特殊情景下需租用社会运营车辆的,须请示乡主要领导同意后用车,凭有效票据报销,不得使用燃油发票或其他无效票据报销。
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前须先请示乡主要领导同意并报办公室备案。
五、公务接待实行“四单合一”报账制度。
来人接待原则上安排在食堂就餐,每个人按30元标准安排。
确因特殊原因需在外接待的,按县级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费报销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六、严格执行办公用品统一采购管理制度。
大宗商品和固定资产采购按县有关文件要求实行申报采购。
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由各部门向分管领导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乡长同意后,由党政办负责采购并附购买办公用品附件清单,领用办公用品由经办人在领用单上签字,领取单作为办公用品核销依据。
七、规范乡干部差旅费报销。
严格实行乡干部出差审批制度,乡干日常出差需填写县财政局统一印制的差旅费报销单,并附单位出差审批单及车票等有效凭证,单位出差审批单应先经党政办、分管领导核实,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报销,差旅费实行一月一结报。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确保集体财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保障农民利益,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组织)的财务管理。
三、财务管理机构集体组织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包括财务部门和财务监督机构。
财务部门负责财务核算、监督和管理,财务监督机构对财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财务核算1. 集体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包括会计政策、会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资金监管等内容。
2. 财务核算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确保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3. 集体组织应当每年进行年度财务决算,对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复核,向成员和相关部门进行公开。
五、资金监管1. 集体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包括资金使用、保管、调拨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2. 资金监管应当实行专人负责、专项账户管理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3. 集体组织应当及时对资金流入流出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确保资金的透明和流转的合法性。
六、财务监督1. 财务监督机构应当对财务部门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2. 财务监督机构应当依法行使监督职责,对发现的财务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3. 财务监督机构应当对财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集体组织的财务公开透明。
七、财务公开1. 集体组织应当依法公开财务信息,包括财务报表、财务决算、资金流动等内容。
2. 财务公开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向成员和相关部门提供公开途径。
3. 集体组织应当定期对财务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确保公开的合法性和及时性。
八、处罚规定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集体组织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进行经济赔偿等措施。
九、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或修改,需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以上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希望全体成员遵守并执行,确保集体财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促进农民经济发展。
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一、引言农村财务管理是指对农村财务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和监督的制度和方法。
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于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高效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和规定。
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需要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以下是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应遵循的国家法律法规:1.农村金融管理法:该法规定了涉及农村金融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规定,包括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和管理、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等。
2.农村土地承包法:该法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基本原则和规定,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和流转、土地承包费用的支付等。
3.农村财政管理法:该法规定了农村财政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规定,包括农村财政收入和支出的管理、农村财政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等。
4.农业税法:该法规定了涉及农业税收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规定,包括农业税的计算和征收、农业税的使用和管理等。
三、农村财务管理组织为了保证农村财务管理的有效进行,农村财务管理制度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责任制度。
具体要求如下:1.设立农村财务管理部门:每个农村地区应设立农村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农村财务活动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2.定期进行财务审核:每个农村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务审核,确保农村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3.建立农村财务管理责任制:明确农村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和奖惩机制。
四、农村财务管理流程农村财务管理流程是指农村财务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规范要求。
以下是农村财务管理流程的要求:1.资金管理:确保农村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包括农村资金的收付、存储和监控。
2.支出管理:按照农村财政预算和规定,对农村支出进行管理和控制,包括农村支出的审批和支付。
3.财务报告:定期编制和报送农村财务报告,如农村财务年度报告和财务月报。
4.财产管理:对农村财产进行登记、核算和盘点,确保农村财产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五、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监督与评估为了确保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进行监督与评估。
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一、概述为了规范农村财务管理行为,保证集体经济效益与农村经济稳步发展,特定本制度,以宣传法律法规、规范财务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主旨。
二、基本原则1.平等、公开、公正:财务管理工作应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照公开透明、公正合理原则进行决策。
2.经济、合理、安全:本着节约、合理、安全的原则开展财务活动,确保资源充分利用,率先维护财产安全。
3.分权、分清、分审核:财务管理分权、明确职责,实行逐级审核制度,保证资金真实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4.省力、省时、省心:应当推行高效的现代化财务管理信息化技术,保证管理工作的简化、高效和安全。
三、预算与决算管理1.预算报告:从每年12月份开始,预算起草组织从各部门收集出资计划、项目选址、产量、销售量、收入、支出等信息,填写、汇总、审核、汇报预算报告,次年度的市场、产品、政策、销售路线等细节提前规划。
2.预算执行情况:按照预算报告的方案执行,其中包括货物采购、装修、耗材、用品、工资、水电等支出,但不包括紧急投资等。
应在每个月底及时结账,掌握预算执行情况。
3.财务决算:年度结束时应进行财务决算,按照真实成本和收益核算,对原预算进行必要调整。
四、资产管理1.资产归集: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均属于全村,由村委员会统一保管,村委员会为资产使用单位。
2.资产使用:资产使用和维修应经过村委员会同意,做好相应文件记录,统计、清点资产信息,规范化资产管理。
3.资产盘点:每年底进行资产盘点,并及时处理已经报废的资产,防止资产损失和浪费。
五、会计核算1.汇总核算:各个权利单位应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及时、准确核算自身的财务收支、借贷情况,提供真实数据给会计人员逐级进行汇总。
2.描述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村民自治法的规定描述自己的经济实体,同时应当配备会计职业人员,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3.审批核算:财务管理工作应经由人民代表大会、农村自治组织、财政等机关审批,做到公开合法。
农村财务管理制度限额规定
农村财务管理制度限额规定前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财务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关系到农村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财务管理、财务监督等方面。
为了规范农村财务管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安全,同时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制定农村财务管理制度限额规定是必要的。
限额规定一、集体经济组织年度收支额度限制集体经济组织年度收支额度的限制是为了防止财务收支管理混乱,确保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
一般来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年度收支额度一般不得超过任何一个市场经济单位销售收入的10倍。
当然,也要根据各村经济实力来规定具体的限额。
二、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支出额度限制为预防“大锅菜”现象的发生,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集体财务支出额度的限制也是必要的。
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个财务支出项目都应该设立限额,并严格控制支出额度,确保每一笔财务支出都有相应的财务凭证记录,避免财务管理的漏洞。
三、集体经济组织财政收支的实名制管理为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安全,实名制管理是必须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必须按照实名制管理,严格控制资金流向,避免资金的滥用、挪用等不当行为。
四、财务审核制度规定集体经济组织的每笔财务支出都应该有两个财务审核人员进行审核,确保财务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要加强对审核人员的岗前培训,提高其审核能力。
同时,还应设置定期巡查机制,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追责。
总结以上就是对于农村财务管理制度限额规定的简单介绍。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农村经济组织财产安全,规范农村财务管理,避免财务管理漏洞和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
希望广大农村经济组织成员认真执行这些规定,并不断完善和改进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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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管理规定2009年7月3日一、总则(一)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独立核算的自然村、村民小组,下同)的财务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财农字[1996]50号)、农业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办经[2005]1号)、《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闽委发[2003]70号)、《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NN市村级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南农廉[2008]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村集体财产归本村全体成员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尊重村集体的财产所有权,不准侵犯、平调和摊派。
(三)认真贯彻《福建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闽农综[2001]7号),村集体财务工作由农业经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指导,接受农村经济审计部门审计监督。
(四)村集体财务全面依法委托所在乡镇(街道)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核算中心集中代理核算,实行会计电算化,进行村集体财务计算机网络实时监控,全面提升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按要求进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
二、财务预决算(六)村级集体财务活动实行计划管理。
按照“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七)财务预决算包括年度综合预决算和单项预决算。
实施重要项目和工程,必须实行单项预决算,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八)经讨论通过和审核批准的预算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因特殊情况需增加预算的,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乡镇(街道)经管站审核备案。
(九)年度终了或项目完成后,应组织检查验收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实际收支与预算方案的差异,编制决算报告报乡镇(街道)经管站审核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向村民群众如实公布。
三、货币资金管理(十)村集体所有财务收支均必须纳入代理中心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村集体发生的现金收入,应在收款之日起三日内解缴开户银行;支出经代理中心核准从银行存款中领用。
村集体现金应当由报账员专人保管,其他人不得保管现金。
(十一)银行存款实行支票户管理。
村集体经济组织只能选择一家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对确需开设一个以上账户的,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同意,报乡镇(街道)经管站批准。
账户必须留存村集体公章、村主管财务人员及代理中心负责人(或代理会计)私章(十二)坚持帐、款、支票、印鉴分开保管。
货币资金(现金、存款)、支票由村级报账员负责保管,财务印鉴分别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代理中心负责人(或代理会计)保管,不得同一个人保管财务印鉴。
(十三)认真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规定。
村集体日常经济活动实行备用金制度。
原则上,村财收入在20万元以下的,备用金不超过3000元;村财收入在20万元以上的,不超过5000元。
代理中心根据各村上一年度村财收入确定备用金限额。
因财产购置、项目建设等用途,需大额开支的,应事先填写经费开支计划书,经村主管财务人员签署意见,报代理中心审批后,办理领款业务。
经费开支计划书应连同该笔业务的支出凭证一起入账。
超过限额应及时存入银行。
一次性现金支付最高额度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上限的,往来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十四)严禁拆借公款和集体资金,严禁将公款和集体资金借给他人(个人和企业),本村村民确因生活困难需要借用公款和集体资金的,需集体讨论决定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按不低于银行同期最高贷款利率计收利息,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回本息。
严禁以任何名义从金融机构贷款或用集体资金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否则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五)村干部因公预借资金,须经财务审批人批准,并在公务结束后五天内结清,不得借故拖欠占用。
其他小额开支原则上先由个人垫付,经审批后报销。
(十六)严格财经纪律,不准坐支现金、挪用公款,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和集体资金,不准白条抵库。
(十七)落实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定期盘点制度。
一般每月盘点一次,做到账款、账账相符。
盘点工作由报账员自行开展,代理会计应当按时检查村集体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
(十八)严禁超出规定订阅报刊。
严格控制书报费支出,每村每年订阅报刊经费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重点保证党报、党刊的订阅。
(十九)取消村级组织接待费。
下乡干部一律不得接受村组接待。
村组干部参加村组会议、集体活动或在当地开展议事等村务工作,一律不准在村组用餐。
其误餐实行定额补贴,伙食自理。
误餐补贴列入管理费开支。
补贴标准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报乡镇经管站备案。
村民参加会议或村集体活动,实行误工补贴的,不得安排就餐。
村组因公益事业需要发生的招待费用,其费用开支标准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年度核定,报乡镇(街道)代理中心备案,发生的招待费用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报销,并定期向群众公布招待费用开支情况。
四、村组干部报酬(二十)村组干部人数和报酬应根据村组规模、经济发展状况和收入水平合理确定,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严禁超过市委组织部门核定干部职数配备村组干部。
村级组织干部报酬不得超过本村农民前三年人均纯收入平均数的1.5倍。
经济发达、人口较多、工作任务较重且村财收入稳定、前一年度村财收入超50万元的村,村干部补贴经村集体研究通过,报乡镇(街道)审批后,可适当提高。
(二十一)村干部养老保险。
在村财有节余的前提下,可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费的筹集采取村集体、个人共同负担的办法,集体和个人缴费比例不得超过18:8。
不准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任何商业保险费用不得在村集体财务报支。
(二十二)严禁用公款为个人购置通讯工具、电脑设备和摩托车、汽车等交通工具。
村干部通讯费用实行限额补贴,通讯费用补贴应根据工作需要和经济实力从严控制,村集体经济收入不稳定,实力较差,无力承受的村,不应设立干部通讯补贴。
设立补贴的村,要按村集体年收入等次划定每人每月最高控制限额(原则上每月不超100元),经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后在规定限额内报销。
五、经费开支审批(二十三)经费开支应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实行村党组织领导下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一支笔审批和限额审批制度。
(二十四)限额审批的标准是:一般情况下,单项开支在1000元以下的,可由审批人直接审批报销;单项开支在1000元—2000元的,必须由2名以上班子成员签名,再经审批后,方可开支报销;单项开支在2000—5000元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审定后审批报销;单项开支在5000元以上的经费使用和支出,必须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会同村两委会集体审定后审批报销。
集体经济薄弱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可适当降低审批限额。
(二十五)入账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有效票据。
财务事项发生时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注明用途并签字,经证明人作证,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同意后交审批人审批报销。
手续不全的,报账员不得付款,代理会计不得入帐。
六、票据管理(二十六)村集体各项收入一律使用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严禁使用外购或自制票据。
代理会计负责向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统一申领后,由报账员专人领用,每次最多不得超过5本,并登记编号。
(二十七)收款收据只限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使用。
主要用于收取依法征收的村公益事业资金、“一事一议”筹资、承包款和往来款等的法定凭证。
(二十八)收款收据由报账员负责填制,不得出借、代开、代用。
使用完毕后,凭收款收据存根向乡镇(街道)经管站结报并核销,以旧换新。
(二十九)收款收据存根统一上缴乡镇(街道)经管站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未经市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不得擅自销毁。
市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每年一次的收款收据年检工作。
支票的购买、保管和使用情况要进行登记,以备查考。
七、生产经营性项目和工程项目招投标(三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承包经营、资产租赁、物资采购、资源开发利用和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应根据发包标的的金额大小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开竞价和公开招投标,招投标结果应及时在村事务公开栏中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并按照中标价格从严控制,不得超标支付,招标办法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制定。
(三十一)建立健全招投标合同档案,妥善保管合同资料。
(三十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性项目和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并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八、财会人员管理(三十三)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设置一名报帐员,原则上由村两委成员兼任。
报帐员享受与村干部同等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报帐员实行持证上岗,实行继续教育和考核年检制度。
(三十四)报帐员要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要勤奋学习,钻研业务。
报帐员要对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资金筹集、使用及财产等方面实施检查监督,对违反财经纪律者有权责成其纠正,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违法违纪问题。
(三十五)报帐员应按时记帐、结帐、报帐,定期核对现金、盘点物资,做到帐实、帐款、帐帐、帐证、帐表“五相符”。
(三十六)实行报帐员回避制度。
村主要干部的直系亲属或近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不得担任村报帐员。
(三十七)报帐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报帐员的任用和调换,必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街道)经管站和代理中心备案,接受必要的培训考核。
报帐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由乡镇(街道)经管站、代理会计监交,在未办理交接手续前,不得擅自离职。
(三十八)代理会计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予以入账处理的,一经发现,代理中心应当予以批评;给村集体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账员不履行职责,不按时报账的,代理中心应当予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农村财会任用证》;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三十九)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经济收支活动,必须逐笔逐项进行公开。
对各项经济往来和费用开支、资产负债、债权债务逐项逐笔明细公开,财务计划、承包合同、分配方案等逐项公开。
(四十)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推选3—5人组成,村干部及报帐员不得兼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凡公开的内容,由代理中心提供在村务公开栏或相关网站公开,并设置财务公开意见箱,按要求按时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十五天。
(四十一)财务收支活动情况,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经济业务量大,收支频繁的村,应每月公开一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应随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