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燃煤电厂工程建设工期定额(C版)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燃煤电厂工程建设工期定额(C版)
单位:月
注1:正常土壤条件下,主厂房挖土到浇第一方砼的工期300MW级及以下工程为1个月,600MW及以上工程为1.5个月;非正常土壤条件下的工期另行核定。注2:本定额按新建电厂Ⅰ类地区Ⅱ型结构编制。II、Ⅲ、Ⅳ类地区同类型、同规模工程总工期原则上分别增加1个月、2个月、4个月;Ⅲ型结构的工程比同规模、同类型工程总工期应减少1个月。
注3:扩(改)建工程比同规模、同类型工程总工期减少1个月。不论工程是否
增建煤、灰、水系统等成套附属生产设施,不论与上期工程容量等级是否有变化以及投产间隔长短,均视为扩(改)建工程,不视为新建工程。
注4:600MW亚临界机组建设总工期原则上压缩1个月。
注5:循环流化床机组工程的建设工期在相应容量机组工程的基础上增加2个月。注6:脱硫等环保设施应与主机同步投运。
注7:其他容量燃煤电源工程可参照本定额根据具体情况核定工期。
注8:本定额工期均以“月”为统一的计量单位,最小数值为0.5月的形式,具体计算时采用0.2舍0.3入,0.7舍0.8入的尾数进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