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六弓乡人民政府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9.02•【字号】保府办〔2016〕130号•【施行日期】2016.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府办〔2016〕13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2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2013年11月,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3〕111号)发布,12月9号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规划明确提出“至2015年海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指标229万亩,至2020年477万亩”。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我省编制了《海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其中要求保亭县至2020年建设完成6.26万亩高标准农田。
6.26万亩高标准农田包括至2015年已按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的、但尚未达到《通则》标准的2.04万亩农田,以及未建的4.22万亩农田。
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上,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技术创新的步伐。
以“十三五”发展规划为契机,通过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效增加耕地数量和提高耕地质量,优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保亭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迎接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自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迎接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自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8.31•【字号】保府办〔2016〕131号•【施行日期】2016.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迎接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自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府办〔2016〕13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迎接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自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31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迎接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自查工作方案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迎接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自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16〕273号)精神和县政府工作部署,特制定本自查方案。
一、督查工作重点及其责任分工(一)保持经济平稳发展。
围绕适度扩大总需求,发挥有效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补短板的关键作用,保持消费平稳增长。
1.加快重大投资项目开工建设。
督查省给予我县的公路投资、水利工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棚户区住房改造、新建改建农村公路等项目开工建设情况,促进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对尚未按时开工和建设进展迟缓的2015年、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督查。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棚改办、新星农场、各乡镇)2.促进社会投资尤其是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督查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督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60号)、《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人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精神,优化政府服务、营造公平市场环境等情况;深入抓好促进民间投资各项工作;督查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及引导基金使用情况。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新建住房高度管控自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新建住房高度管控自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1.10•【字号】保府办〔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新建住房高度管控自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府办〔2018〕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新建住房高度管控自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10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新建住房高度管控自查工作方案根据《关于开展农村新建住房高度管控督察工作的通知》(琼规〔2017〕471号)的有关要求,为推动我县农村新建住房高度管控工作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房建设规划报建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16〕16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农村新建住房工作实际,坚持政府组织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的原则,全面开展农村新建住房高度管控自查工作。
二、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农村新建住房高度管控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农村新建住房高度管控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孙国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组长:李华忠(县规划委员会主任)张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希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成员:黄定贤(保城镇人民政府镇长)林兴连(什玲镇人民政府镇长)陈立忠(新政镇人民政府镇长)胡陈夫(三道镇人民政府镇长)王云(加茂镇人民政府镇长)吴海琛(响水镇人民政府镇长)王秋荣(六弓乡人民政府乡长)黄锦锋(南林乡人民政府乡长)王魁(毛感乡人民政府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规划委),办公室主任由县规划委员会主任李华忠兼任,副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李希丙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7年健康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7年健康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16•【字号】保府办〔2017〕104号•【施行日期】2017.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7年健康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府办〔2017〕10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7年健康扶贫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16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7年健康扶贫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委办〔2017〕24号)要求,为进一步贯彻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有关要求,有效遏制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切实发挥医疗救助的保障作用,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努力实现所有患病贫困人口得到有效治疗,尽早让他们恢复或者部分恢复劳动力,为脱贫增收创造条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坚持统筹协调,鼓励改革创新;坚持政策联动,促进精准扶贫;坚持资源整合,实现共建共享;坚持便民利民,实施即时结报;坚持分级诊疗,规范医疗服务;坚持公开公正,严格监督管理;坚持政策倾斜,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人均寿命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13‰以下)、传染病死亡率(1.983/10万以下)显著下降;提升我县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改善服务条件,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显著提升;合理配置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缩小人民健康水平差距,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0.31•【字号】保府办〔2016〕176号•【施行日期】2016.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保府办〔2016〕17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保亭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0月31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为建立健全我县应对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突发事件,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危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保障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联防、综合防治”的方针,抓好产地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质量保障、农药经营者守法经营和瓜果菜种植户安全生产等为手段,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防控应急处理工作,把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危害降至最低限度,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安全、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处理,坚持统一领导,坚持预防为主、减少危害,依法规范、分级控制,快速反应、科学决策,提高素质、保障安全的工作原则,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
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09•【字号】保府办〔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居,县政府直属各单位:经县委同意,县政府决定重新调整县政府领导分工。
现将调整后的县政府领导分工通知如下:王惠仙: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兼管审计方面工作;分管县审计局工作。
冯亚全:负责发展和改革、商务、招商、粮食和物资储备、国民经济动员、财政、国有资产、应急管理、“三防”、抢险救灾、消防救援、统计、税务、农垦、金融、保险、省重点项目的协调及督导、省县为民办实事、林业等方面工作,统筹协调“菜篮子”保价稳供工作;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县财政局(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应急管理局(挂地震局)、县统计局、县林业局;联系县人大、县税务局、县气象局、海南银保监局保亭监管组、人民银行保亭支行、县消防救援大队。
叶厉豪:负责营商环境、档案、自然资源、规划、征拆安置、不动产登记、测绘地理信息、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园林、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不动产登记局、测绘地理信息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人民防空办公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分管县审计局工作;联系保城镇、七仙岭农场、新星居、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部队、县烟草专卖局、保亭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李英挺:负责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供电、通信、邮政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旅游、文化、体育、民族事务等方面工作;分管县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挂科技信息动员办公室);协助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县统计局、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县民族事务局;联系南林乡、县科协、保亭供电局、中国电信保亭分公司、中国移动保亭分公司、中国联通保亭分公司、邮政集团保亭分公司。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耕地撂荒复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耕地撂荒复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30•【字号】保府办〔2017〕242号•【施行日期】2017.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耕地撂荒复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府办〔2017〕24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耕地撂荒复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30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耕地撂荒复耕工作实施方案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我县农村土地撂荒现象日益突出,并有逐年扩大趋势,不仅影响了粮食生产,制约了农民增收,而且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
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如果不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土地撂荒问题将进一步恶化。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达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耕地占补平衡为目的,按照因地制宜、积极推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分级负责、违法查处的原则,落实耕地复耕复垦工作。
二、撂荒现状(一)全县范围内基本情况。
经调查,我县现有耕地面积95263.04亩,撂荒耕地多为水旱田、旱坡地,撂荒总面积达到5207.15亩。
撂荒的水旱田总面积4239.62亩,占撂荒耕地总面积的81.42%,其中撂荒1至2年的水旱田面积999.72亩,占撂荒耕地总面积的19.20%,撂荒2年以上(含2年)的水旱田面积3239.9亩,占撂荒耕地总面积的62.22%。
撂荒的旱坡地总面积967.53亩,占撂荒耕地总面积的18.58%,其中撂荒1至2年的旱坡地面积200.93亩,占撂荒耕地总面积的3.86%,撂荒2年以上(含2年)的旱坡地面积766.6亩,占撂荒耕地总面积的14.72%。
保亭县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贯彻
保亭县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贯彻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23•【字号】保府办〔2017〕77号•【施行日期】2017.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保亭县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贯彻<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府办〔2017〕7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贯彻<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保亭黎族苗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23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贯彻《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足球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国办发〔2015〕1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贯彻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016〕1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县足球事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为指导,结合《海南省贯彻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实施意见》的整体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改革创新管理体制。
遵循足球发展规律,优化发展环境,夯实发展基础,激发市场活力。
推动保亭足球的普及与提高,培养和输送高水平足球后备人才。
促进保亭足球产业与旅游、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体育消费,助推保亭“雨林温泉谧境,国际养生家园”建设。
(二)主要目标。
理顺足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足球人才培养体系;大力推动以校园足球为龙头的青少年足球发展,鼓励各类社会足球的开展,培育校园足球、社会足球品牌赛事活动;推动全县足球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县城体育中心;将发展足球运动与推动全民健身相结合,实现普及与提高、群众足球与竞技足球互相促进,推动足球运动协调发展、全面进步,使足球成为全县人民喜欢的健身项目,推动全民健身,增强人民体质。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结果的通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2.13•【字号】保府办〔2017〕14号•【施行日期】2017.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结果的通报保府办〔2017〕1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农场,国营金江农场、三道农场,保亭热带作物研究所,县政府直属各单位:按照《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6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方案》要求,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小组于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4日,对全县9个乡镇和5个农场履行2016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状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考核结果(一)获得优秀的单位:三道镇、加茂镇、南林乡;(二)获得良好的单位:响水镇、六弓乡、保城镇、新政镇、毛感乡、什玲镇、七仙岭农场、新星农场、保亭热带作物研究所;(三)国营金江农场、三道农场因没有与县政府签订《2016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状》,因此本次考核不予以打分。
二、主要成效(一)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各乡镇、农场都把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和部门重要的工作内容。
南林乡划定林业生态保护责任片区,每个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自片区的森林防火工作承担直接责任,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单位“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明确各自角色定位,履行好分管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守好“责任田”。
新政镇认真执行与农户签订的《森林生态保护责任状》,对侵占林地种植经济作物的农户及时扣发当年的生态直补。
(二)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建立村、组林业法制宣传员制度。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04•【字号】保府办〔2017〕64号•【施行日期】2017.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府办〔2017〕6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4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琼府办〔2017〕62号)要求,为做好我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1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琼府办〔2017〕62号)精神,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
二、工作任务(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加强预期引导。
(1)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以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预期的“稳”。
(牵头落实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2)按月公开全县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02•【字号】保府办〔2017〕140号•【施行日期】2017.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府办〔2017〕14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2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琼发〔2016〕7号)精神,充分利用县、乡(镇)两级农技人员智力与技术资源,发挥农技人员在结对帮扶、精准扶贫中的带动作用。
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保委办〔2017〕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充分利用县、乡(镇)两级农技人员智力与技术资源,将每位农技人员结对帮扶到包村联户对象中去,开展结对帮扶行动,即帮助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找对就业门路、选准脱贫产业、传授实用技能、联系销售渠道”,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实现结对帮扶贫困人口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平均水平,贫困人口生产能力、职业技能、创业水平及综合素质得到提升,脱贫致富内生动力得到增强。
二、工作措施(一)结对帮扶。
依托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信息,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技术需求的分类识别和分类结对。
坚持帮扶专业技术对口、就近结对和县、乡(镇)结对帮扶对象不重复原则,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对象中去,落实好农技人员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结对帮扶工作。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19•【字号】保府办〔2017〕166号•【施行日期】2017.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府办〔2017〕16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19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实施方案为推动我县畜禽养殖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区划分及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016〕14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实现双赢。
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发展的关系,既维护生态利益,又兼顾经济利益,在推进畜禽养殖区划定的同时,优化畜禽养殖布局,转变畜禽养殖生产方式,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路子,实现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发展双赢。
2.因地制宜,科学划定。
遵循产业发展规律,结合我县资源特色、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畜禽养殖场(小区)与养殖专业户分布等情况,统筹考虑环境容量、生态承载力、生态环境功能等要素,按照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不同功能定位,科学划定畜禽养殖区。
3.重点保护,从严管控。
以落实本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保护要求为重点,发挥禁养区、限养区功能作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从严控制适养区规模,提高准入门槛,强化综合治理。
4.分步实施,逐年推进。
摸清禁养区、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数量、畜禽存栏量,制定时间计划表和路线图,科学合理安排关停、搬迁或转产、整改时间,按照年度目标和时间节点,有序推动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清理和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15•【字号】保府办〔2016〕25号•【施行日期】2016.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保府办〔2016〕2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15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健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人体健康,维护环境安全,建设生态文明,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 事件分级按照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参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3.1 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房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房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0.18•【字号】保府办〔2016〕159号•【施行日期】2016.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社会保险正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房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府办〔2016〕15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2016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房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0月18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6年农房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农村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完善救灾保障机制,切实推进我县农房保险工作,提高农户住房灾后恢复重建能力,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海南省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6〕115号)精神和省财政厅《海南省农房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琼财债〔2014〕1893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开展农村住房保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决策的重要举措,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服务“三农”的重要手段,也是增强广大农村群众综合抗灾能力、保障农村房屋使用安全、促进农民安居乐业的一项民心工程。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把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以提高参保农户灾后重建家园、恢复基本生活能力为目标,坚持“低保额、低保费、广覆盖”的原则,采取“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方式,在全县组织实施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确保投保农村居民真正得到实惠。
二、基本原则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调推进”和“低保障、低保费、广覆盖”的基本原则,推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长期支出责任归口管理监管机制的通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长期支出责任归口管理监管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0.11•【字号】保府办〔2017〕186号•【施行日期】2017.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长期支出责任归口管理监管机制的通知保府办〔2017〕18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长期支出责任归口管理监管机制》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11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长期支出责任归口管理监管机制为贯彻落实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完善“开前门、堵后门”的政府融资机制,严格控制政府债务增量,遏制新增隐形债务。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政府长期支出责任归口管理监管机制的通知》(琼财预〔2017〕1393号)要求,建立我县政府长期支出责任归口管理监管机制。
一、归口管理监管对象全县范围内的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等国有企业的举债融资行为,包括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政府投资基金等形成政府长期支出责任的行为。
政府投资、主管等部门(单位)在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基金等项目协议签订前,必须经过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核和财政承受能力测试等。
财政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核,不符合政策法规的项目、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项目一律不准实施。
二、归口管理监管责任主体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的第一责任人,对我县的政府债务管理与风险防控负责。
县财政部门作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认真抓好规范管理。
三、归口管理监管机制主要措施(一)严格规范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等国有企业举债融资行为。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六弓乡人民政府_企业报告(业主版)
平均节支率
0.5%
同比增长:100.0%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3-06~2023-08):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8 日 生成
1/17
近 3 年(2020-09~2023-08):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采购需求 .................................................................................................................................1
目标单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六弓乡人民政府
报告时间:
2023-08-18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供应 商、代理机构、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招标采购行为分析,为目标单位招标采购管理、采购效率 监测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帮助目标单位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中介机构等快速了解目 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竞争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单位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县2016年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县2016年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12•【字号】保府办〔2016〕202号•【施行日期】2016.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县2016年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府办〔2016〕20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6年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12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6年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为了用好2016年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扶强扶优我县优势农业产业,发挥扶持资金效益最大化,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根据县政府关于农业产业化发展要求,加大财政资金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和广大农户加大对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投入,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与农户、农场职工养殖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通过产业发展进一步带动贫困户脱贫。
二、扶持内容(一)扶持对象。
2016年保亭县扶持资金扶持对象为各乡镇农民、县管农场职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企业等农业生产者。
(二)扶持环节。
扶持资金可用于扶持以下环节:一是种苗环节(含种子、种苗、畜禽苗,下同);二是生产设施建设环节,包括项目区水、电、路、围墙、设备、厂房、排污设施、运输工具等;三是开展“三品一标”和名牌农产品认定。
(三)扶持方式。
种苗扶持环节,采取实物补助方式扶持;生产设施建设项目,扶持资金按项目建设进度分期支付,并且建设项目必须是新建或扩建,不得以旧抵新。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13•【字号】保府办〔2017〕33号•【施行日期】2017.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府办〔2017〕3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行政执法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13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海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17〕55号)的要求,县政府决定于2016年3月15日至3月31日对我县各乡、镇政府和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开展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9个乡镇政府、31个县政府直属行政执法单位。
二、考核领导机构组长:符兰平(县政府县长)副组长:杨玲(县政府副县长)成员:高子健(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国育(县法制办公室主任)梁琼(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周信伟(县司法局局长)邢福智(县农业局局长)张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华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道义(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邓汉明(县水务局局长)李华宁(县城市管理局局长)陈捷(县林业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法制办),办公室主任由郭国育兼任。
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材料归档并及时将考核评比情况书面报领导小组。
海南省国家权力机构行业企业排名统计报告
30
22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
国家权力机构
1955
29
23
东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人大常委委
1985
29
24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家权力机构
1954
27
25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委员会
1981
26
26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国家权利机构
43
中国国民堂革命委员会海南省委员会
参政议政、民主监督
1989
14
44
海南省商贸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临时机构
2000
13
45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六弓乡人民政府
乡镇政府
13
46
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国家机关
1996
12
47
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机要局
国家机关
1984
9
48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管理中心
劳动就业
2003
9
49
海口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展规划
1991
7
50
中共五指山市委宣传部
宣传文化
2002
6
51
五指山市直属单位工作委员会
党建
1987
5
52
中共三亚市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高校思想教育工作
2008
2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洞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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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业政策研究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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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出 预算数 3407397
项 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 科目) 二、公共安全(204 科目) 三、教育(205 科目) 四、科学技术(206 科目)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207 科目) 六、社会保障与就业(208 科目) 七、医疗卫生(210 科目) 八、节能环保(211 科目) 九、城乡社区(212 科目) 十、农林水(213 科目) 十一、交通运输(214 科目) 十二、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215 科目)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216 科目) 十四、国土海洋气象待(220 科目) 十五、住房保障(221 科目) 十六、粮油物资储备(222 科目) 十七、其他支出(229 科目) 本年支出合计 十八、结余结转下年支出 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 专项收入结余结转 国库管理的收费结余结转 专户管理的收费结余结转 罚没收入结余结转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结余结转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结余结转 其他收入结余结转 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结余结转 债务收入结余结转 住房补贴资金结余结转 单位自有资金结余结转 支出总计
附件 1
三道镇人民政府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元
收 入 项 一、经费拨款 二、非税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 专项收入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罚没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其他收入 三、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 四、债务收入 五、住房补贴资金 六、单位自有资金 104000 目 预算数 5701840 104000
288300 47040 117600 1945503
本年收入合计 七、转移性收入 上年结余收入 政府性基金结余 专项收入结余 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结余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结余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结余 其他收入结余 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结余 债务收入结余
5805840
5805840
收入总计
5805840
5805840
附件 2
部门支出预算表
单位:元
科目编码 合计 201 01 03 01 99 11 29 31 99 208 210 212 213 01 07 07 99 04 05 99 99 05 07 05 01 99 01 99 01 99 01 01
科目
合计 5805840
基本支出 5373050 3407397 15000 2711584 2217584 494000 135000 24500 50000 471313 288300 47040 117600 1945503 834593 648120 30000
项目支出 432790
备注
一般公共服务 行政运行(人大)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 事务 行政运行(纪检监察)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农林水支出 事业运行(农业)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其他农村综合改造支出 其他农林水支出
3407397 15000 2711584 2217584 494000 135000 24500 50000 471313 288300 47040 117600 1945503 834593 648120 30000 432790
432790
432790